国际经济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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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ppt 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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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四章 国际运输货物保险法 第六章 知识产权法(关于国际知识产权
的转让的部分) 第十章 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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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
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
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导学主要内容
一、国际经济法课程简介 二、国际经济法课程特点 三、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 四、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五、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六、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七、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学习方法
一、国际经济法课程简介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综合 的,并且专业性很强的学科。
掌握这门学科需以民法、经济法 的相关知识为基础,并且还要掌 握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的知识。
规范的综合的法律规范。
国际经济法的学习方法
多侧面、多方面的综合研究方法 比较的方法 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法学的研究方法相结合
谢谢观看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个人
个人也可称为自然人, 作为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主 体需注意的问题是其必须是 完全行为能力,而对自然人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判断 又必须依据其属人法来判断
交往过程中,各国、
各行业、各地区都形成一些习惯做法,
这些习惯做法逐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
所承认、 采用,并形成了不成文的规
则、准则有些甚至逐渐被一些国际组
织加以整理编纂,成为供各国、各行
业选择使用的普遍规则、标准合同等
等。如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
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
题、名词解释、问答题和案例分析, 分别占卷面总成绩的10%、10%、15 %、40%、25%左右。国际经济法的 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四章 国际运输货物保险法 第六章 知识产权法(关于国际知识产权
的转让的部分) 第十章 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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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
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
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导学主要内容
一、国际经济法课程简介 二、国际经济法课程特点 三、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 四、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五、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六、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七、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学习方法
一、国际经济法课程简介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综合 的,并且专业性很强的学科。
掌握这门学科需以民法、经济法 的相关知识为基础,并且还要掌 握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的知识。
规范的综合的法律规范。
国际经济法的学习方法
多侧面、多方面的综合研究方法 比较的方法 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法学的研究方法相结合
谢谢观看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个人
个人也可称为自然人, 作为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主 体需注意的问题是其必须是 完全行为能力,而对自然人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判断 又必须依据其属人法来判断
交往过程中,各国、
各行业、各地区都形成一些习惯做法,
这些习惯做法逐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
所承认、 采用,并形成了不成文的规
则、准则有些甚至逐渐被一些国际组
织加以整理编纂,成为供各国、各行
业选择使用的普遍规则、标准合同等
等。如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
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
题、名词解释、问答题和案例分析, 分别占卷面总成绩的10%、10%、15 %、40%、25%左右。国际经济法的 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导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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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一、国际经济法的国际渊源
(一)国际条约 (二)国际惯例 (三)国际组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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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国际条约
▲ 国际条约 包括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所缔结的,以条
约、公约、协定、协议等名称出现的,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为内容的, 一切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文件。 △ 国际条约的拘束力,一般仅限于缔约国。 △ 国际条约可以是双边的、多边的。
(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 (二)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
-
16
(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
▲ 法律主体不同 △ 国际经济法,包括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法人等。 △ 国际私法,一般只是自然人、法人等。 ▲ 调整对象不同 △ 国际经济法,是一般的国际经济关系。 △ 国际私法,是通过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 ▲ 法律规范不同 △ 国际经济法,主要是实体规范,也包括若干有关的程序规范。 △ 国际私法,仅由法律适用规范和法律适用的制度构成。 ▲ 调整方法不同 △ 国际经济法,通过直接调整方法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 国际私法,通过间接调整方法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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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二)国际惯例
▲ 国际惯例 是指在长期国际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确定内容的、经当事人的采用便
成为其行为规则的习惯性法律规范。 ▲ 国际惯例的成文化
由于一些国际组织的工作,现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很多国际惯例已经 成文化了,例如,由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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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三)国际组织的决议
▲ 国际组织的决议 是指由国际组织作出的、对其成员国有拘束力的一切决议。 例如,欧洲联盟的各种条例、指令、决定;联合国的《各国经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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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1章国际经济法概述ppt课件

42
❖ 母公司责任的根据: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应该与子公司
所享有的自主性的程度相联系,视子公 司自主性被剥夺的程度来让母公司负部 分或全部责任。
43
但在程度上较难把握,又没有普遍标准,现 实做法有两种: 东道国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子公司确实在东 道国境内具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 财产; 与子公司进行重大交易的第三人,在必要的 情况下可以要求母公司提供担保。
问题:
1、你认为美国公司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2、在何种情况下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9
从法律地位来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 的法人实体,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按照 有限责任原则,子公司作为独立的公司法人, 以自己全部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而从跨国公司的结构特点来看:母公司与子 公司在经济上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在 母、子公司的关系中,母公司管理和控制着各 个子公司,把子公司作为推行其商业政策的工 具。
52
二、国内渊源 国家为调整涉外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法 规、条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1)经济立法 (2)民商立法
53
三、国际经济法的体系
24
三、国家
1、国家有权通过缔结国际经济条约、协定, 协调国际经济关系。(制定者和实施者) 2、国家有权管理、干预本国的对外经济活动 。(管理者) 3、国家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直接参与国际 经贸活动。(参与者)
25
四、国际经济组织
一切能够发挥经济职能的国际组织,具有 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
26
五、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3
(一)狭义说: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 分支 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 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 律规范。
❖ 母公司责任的根据: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应该与子公司
所享有的自主性的程度相联系,视子公 司自主性被剥夺的程度来让母公司负部 分或全部责任。
43
但在程度上较难把握,又没有普遍标准,现 实做法有两种: 东道国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子公司确实在东 道国境内具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 财产; 与子公司进行重大交易的第三人,在必要的 情况下可以要求母公司提供担保。
问题:
1、你认为美国公司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2、在何种情况下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9
从法律地位来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 的法人实体,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按照 有限责任原则,子公司作为独立的公司法人, 以自己全部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而从跨国公司的结构特点来看:母公司与子 公司在经济上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在 母、子公司的关系中,母公司管理和控制着各 个子公司,把子公司作为推行其商业政策的工 具。
52
二、国内渊源 国家为调整涉外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法 规、条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1)经济立法 (2)民商立法
53
三、国际经济法的体系
24
三、国家
1、国家有权通过缔结国际经济条约、协定, 协调国际经济关系。(制定者和实施者) 2、国家有权管理、干预本国的对外经济活动 。(管理者) 3、国家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直接参与国际 经贸活动。(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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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际经济组织
一切能够发挥经济职能的国际组织,具有 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
26
五、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3
(一)狭义说: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 分支 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 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 律规范。
国际经济法课件

(三)示范法:示范法通常是由国际组织起草的、供各国立法机关采纳 的行为规则。它不同于国际条约,是由于示范无需由若干国家共同签署, 不需要履行特定的审批程序,不具有强制拘束力。国际组织草拟示范法 的目的,是为了协调和统一各国有关法律,减少各国间的法律冲突。但 其实施都须由各主权国家通过立法程序,结合本国实际予以完全或修订 后采纳。例如,1985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制定 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已被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机关采纳为其 本国或本地区的国际商事仲裁法。该委员会于1992年制定了《国际贷 记划拨示范法》,1996年制定了《电子商务示范法》,1997年制定了 《跨国界破产示范法》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8年组织各国专家 起草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示范条款》等。这些示范法为一些国家和地区 的相关立法所吸纳、借鉴。此外,由国际私法协会主持制定的、供各有 关国家和当事人自愿采纳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也具有示范性的性 质。由于示范法为国际组织主持制定,因而具有代表性。这些示范法虽 然不像国际条约那样对缔约国有拘束力,但它可以协调和统一各国的有 关立法和国际商事交易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在一定条件下,示范法既 可以转化为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也可以转化为国内法。
(二)国内立法和判例:各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 律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经济法法律渊源的各国国 内立法包括经济立法和民商立法,前者主要指公法规范,后者指私法 规范。司法判例包括国内司法判例和国际司法判例。国际司法判例包 括国际法院的判例及各种形式的国际仲裁法庭的裁决,如国际法院、 欧盟法庭、国际海洋法庭、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WTO的专家组和 上诉机构的判决、裁决或意见。虽然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以及国际 仲裁机构的章程,国际法院法院或其他准司法裁决机构的判决或裁决 只对本案和本案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这些国际司法机构或 准司法机构在适用和解释国际法时对国际法原则、规则或规章制度加 以认证和确定,这些往往在一般国际实践中受到尊重。国内司法判例 能否成为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首先取决于它们在本国是否构成法 律,在英美法系国家,司法判例和成文法一样,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 渊源,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判例一般不能成为有约束力的先例被普遍 适用,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
《国际经济法》PPT课件

(4)赔偿责任限额 每件或每单位不得超过100英镑
2021/3/8
10
(5)托运人的义务 第一:保证义务
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品名、 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的正确性。
第二:通知义务
托运危险品,应按规定妥善包装作出 标志,并将其正式名称、性质及应采取的 预防措施通知承运人。
2021/3/8
2021/3/8
4
提单正面所载内容:
(1)船名和船舶的国籍;(2)承运人、 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3)货物的名 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 (4)装货港和目的港的名称;(5)运 费和其他费用;(6)提单签发的日期、 地点和份数;(7)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 船长签名
提单背面内容:详细的运输条款,主要规
定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2021/3/8
5
(二)提单的作用 1. 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有海上货物运
输合同的凭证 2. 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的货物凭证 3. 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三)提单的种类 1. 以货物是否装船为标准 (1)已装船提单 (2)收货待运提单
2021/3/8
6
2. 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为标准 (1)清洁提单 (2)不清洁提单 3. 以收货人抬头为标准 (1)记名提单 (2)不记名提单 (3)指示提单 4. 以运费支付时间为标准 (1)运费预付提单 (2)运费到付提单
11
(6)索赔与诉讼时效 索赔:提货时书面通知;损害不明显
则于提货后3日内 诉讼时效:1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算
(7)公约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任何缔约国所签发的一切提单
2021/3/8
12
2.《维斯比规则》( Visby Rules) 《修改海牙规则的议定书》(1968年于 布鲁塞尔缔结)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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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托运人的义务 第一:保证义务
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品名、 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的正确性。
第二:通知义务
托运危险品,应按规定妥善包装作出 标志,并将其正式名称、性质及应采取的 预防措施通知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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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正面所载内容:
(1)船名和船舶的国籍;(2)承运人、 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3)货物的名 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 (4)装货港和目的港的名称;(5)运 费和其他费用;(6)提单签发的日期、 地点和份数;(7)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 船长签名
提单背面内容:详细的运输条款,主要规
定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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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单的作用 1. 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有海上货物运
输合同的凭证 2. 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的货物凭证 3. 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三)提单的种类 1. 以货物是否装船为标准 (1)已装船提单 (2)收货待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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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为标准 (1)清洁提单 (2)不清洁提单 3. 以收货人抬头为标准 (1)记名提单 (2)不记名提单 (3)指示提单 4. 以运费支付时间为标准 (1)运费预付提单 (2)运费到付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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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索赔与诉讼时效 索赔:提货时书面通知;损害不明显
则于提货后3日内 诉讼时效:1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算
(7)公约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任何缔约国所签发的一切提单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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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斯比规则》( Visby Rules) 《修改海牙规则的议定书》(1968年于 布鲁塞尔缔结)
《国际经济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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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一、提单运输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的承运人责任
•几种常见的海运保函的效力
(1)换取清洁提单保函 (2)为换取预借提单或倒签提单而出具的保函 (3)凭副本提单提货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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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二、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是相对于班轮运输,即定 期船运输而言的另一种远洋船舶营运方式。它和班轮运输不 同,没有预先制定的船期表,没有固定的航线、依靠港口和 费率。船舶的营运是根据船舶所有人与需要船舶运输的货主 双方事先签订的租船合同来安排的。
➢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
•《海牙规则》(Hague Rules)
•《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 •《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
•国际运输法公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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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一、提单运输
➢承运人的责任
•最低责任
•免则 •责任期间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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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一、提单运输
➢托运人的责任
•保证义务 •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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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一、提单运输
➢关于提单运输的三个国际公约的特点
•《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修改和补充
(1)公约的适用范围
(2)提单的证据力
(3)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4)责任限制和抗辩理由的适用范围
(5)拼装货的计算
(6)诉讼时效
(7)核能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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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一、提单运输
➢关于提单运输的三个国际公约的特点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学概述 ppt课件

4
总论
❖ 一、国际经济法的涵义和调整对象 ❖ (一)国际经济法的涵义:狭义说和广义说 ❖ 1、狭义说认为,传统的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政治关
系,忽略了对它们相互间经济关系的调整。随着国际经济交往日益频繁而形成了专门用于调整国际经济 关系的国际法新分支,即国际经济法。这是原有国际法体系内部的一种新发展,也是国际法在经济领域 的发展。它与外交法、条约法、海洋法、战争法一样,是国际法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 狭义说的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施瓦曾伯格(G.Schwarzenberger)、布朗里(lan Brownlie),法国的卡罗 (D.carreau)、朱亚尔(P.Julliard)、弗洛里(T.Flory),德国的艾尔勒,日本的金泽良雄等。实际 上,他们都简单地把国际经济法理解为“经济的国际法”。 ❖ 2、广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范围内一切跨越国境而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 是既包括国际法规范(双边、多边条约和国际惯例)又包括国内法规范(各国的涉外经济法规)的“一 个完全独立的法律部门”(an entirely distinct body of law)或“一种独立的法律秩序”(an independent legal order)。绝不等同于所谓“经济的国际法”。 广义说的代表人物有德国的哈姆斯(B.Harms),日本的田中耕太郎、佐藤和男、小原喜雄,美国的杰 克逊(Jackson)、洛文费尔德(A.Lowenfeld)等。 目前,从西方国家对国际经济法的研究现状来看,已几乎没有人主张国际经济法狭义说,因为他们都承 认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个人及其他社团组织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并将其国内法视为国际经济法的一 部分。在我国,持广义说的学者越来越多,然持狭义说者也仍有人在。
总论
❖ 一、国际经济法的涵义和调整对象 ❖ (一)国际经济法的涵义:狭义说和广义说 ❖ 1、狭义说认为,传统的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政治关
系,忽略了对它们相互间经济关系的调整。随着国际经济交往日益频繁而形成了专门用于调整国际经济 关系的国际法新分支,即国际经济法。这是原有国际法体系内部的一种新发展,也是国际法在经济领域 的发展。它与外交法、条约法、海洋法、战争法一样,是国际法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 狭义说的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施瓦曾伯格(G.Schwarzenberger)、布朗里(lan Brownlie),法国的卡罗 (D.carreau)、朱亚尔(P.Julliard)、弗洛里(T.Flory),德国的艾尔勒,日本的金泽良雄等。实际 上,他们都简单地把国际经济法理解为“经济的国际法”。 ❖ 2、广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范围内一切跨越国境而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 是既包括国际法规范(双边、多边条约和国际惯例)又包括国内法规范(各国的涉外经济法规)的“一 个完全独立的法律部门”(an entirely distinct body of law)或“一种独立的法律秩序”(an independent legal order)。绝不等同于所谓“经济的国际法”。 广义说的代表人物有德国的哈姆斯(B.Harms),日本的田中耕太郎、佐藤和男、小原喜雄,美国的杰 克逊(Jackson)、洛文费尔德(A.Lowenfeld)等。 目前,从西方国家对国际经济法的研究现状来看,已几乎没有人主张国际经济法狭义说,因为他们都承 认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个人及其他社团组织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并将其国内法视为国际经济法的一 部分。在我国,持广义说的学者越来越多,然持狭义说者也仍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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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经济的作用 保障
确定权利保护权利 保护交易秩序 解决争端
促进
2011 内蒙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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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放型经济法律的发展趋势:
“效率”与 “安全”兼顾 “保障”与“构建”并重 “请进来”与“走出去”结合
2011 内蒙党校
11
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国际经济法:调整跨越国界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私法性质的法律规范 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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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必守原则
有约必守原则: 当事国一旦签订双边经济条约或多边经济 条约,必须信守条约,实践诺言,履行自己的国际经济义 务。
2011 内蒙党校
22
3.国际经济法的内容体系
国际贸易法 国际投资法 国际货币金融法 国际税法 国际经济组织法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法 政府经济管制法
2011 内蒙党校
2011 内蒙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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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源
法律渊源是指法律规则的文件来源,也就是法律规则 存在的文件形式。
主要包括: 国际商事条约或公约 国际商事惯例 各国国内商事立法
2011 内蒙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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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条约或公约 国家或更多国际组织间书面缔结、确立国际商事权利和义务关 系的国际协议。 双边条约 区域性多边条约 世界性多边条约
2011 内蒙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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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
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 如,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利 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 严格尊重各国主权平等,不附带任何有损它们主权的条件, 以加速它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2011 内蒙党校
反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安得广厦千万间,聚天下寒士共欢颜
亚当·斯密悖论 国富论 vs.道德情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