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掺合料取样与检验

合集下载

常规原材料取样方法

常规原材料取样方法

常规原材料取样方法一、水泥1、散装水泥: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每500t,取样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2022进行,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取得的样品在进行检验前,将其分成两等份,一份用于标准检验,一份密封保管90d(客专工程可保存45d),以备有疑问时复验。

2、袋装水泥: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每200t,取样方法按GB/T12573-2022进行,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取得的样品在进行检验前,将其分成两等份,一份用于标准检验,一份密封保管90d(客专工程可保存45d),以备有疑问时复验。

表1水泥的检验要求二、粉煤灰三、矿渣粉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矿渣粉质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质量计算,取样按GB/T12573-2022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从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

取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若检验项目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评定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表2矿物掺合料检验要求四、外加剂表3外加剂的检验要求序号检验项目制造商常规检验项目及频次√√√√√每班产量且不大于30t同2345678910111213出机流动度30min流动度24h自由泌水率3h毛细泌水率压力泌水率充盈度7d强度28d强度24h自由膨胀率对钢筋的锈蚀作用含气量氯离子含量材料、同品种、同型号压浆料(压浆剂折算成压浆料数量计算)√√√√√√制造商出厂检验暨用户进场常规检验项目及频次√制造商出厂检验每100t进行一次检验;用户每批不大于100t的同厂家、同品种、同型号压浆料,进行一次进场常规检验(压浆剂折算成压浆料数量计算)。

矿物掺合料检测报告模板

矿物掺合料检测报告模板
检验结论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酸式滴定管、箱式电阻炉环境条件来自温度:℃备 注
----
说 明
1、报告无我单位“检验检测专用章”或检验检测单位公章(首次)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我单位“检验检测专用章”或检验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检测、审核、批准人签章无效、报告涂改无效。
4、对检验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15日内向检验检测单位提出。
矿物掺合料检测报告
委托编号:
试验编号:
报告编号:
委托单位
委托日期
工程名称
检测日期
工程地点
报告日期
工程部位
检验类别
委托
取样单位
取样人及证书编号
见证单位
见证人及证书编号
样品名称
样品种类
生产厂家
取样数量
样品状态
代表批量
序号
检测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单项评定
1
氯离子含量
%

检验依据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2017
5、本检验检测结果只对客户提供样品负责。
6.未经本机构批准,不得复制(全部复制除外)本机构的报告。
7、检测单位:
批准: 审核: 检测:

掺合料检测实施细则

掺合料检测实施细则

矿渣粉实施细则一、依据标准GB/T 18046-200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二、取样方法取样按GB 12573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

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要量达一倍的试样。

三、试验步骤(一)矿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的测定A.1 范围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的检验方法。

A.2 方法原理A.2.1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抗压强度,采用两种样品同龄期的抗压强度之比评价矿渣粉活性指数。

A.2.2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流动度,两者流动度之比评价矿渣粉流动度比。

A.3 样品A.3.1 对比水泥符合GB 175规定的强度等级为4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且7d抗压强度35 MPa~45 MPa,28d抗压强度50 MPa~60 MPa,比表面积300m2/kg~400 m2/kg,SO3含量(质量分数)2.3%~2.8%,碱含量(Na2O+0.658K20)(质量分数)0.5%~0.9%.A.3.2 试验样品由对比水泥和矿渣粉按质量比1:1组成。

A.4 试验方法及计算A.4.1 砂浆配比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配比如表A.1所示。

表A.1 胶砂配比A.4.2 砂浆搅拌程序按GB/T 17671进行。

A.4.3 矿渣粉活性指数试验及计算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7d、28d抗压强度矿渣粉7d活性指数按下式计箅,计箅结果保留至整数:A 7=R7*100/R07式中:A7——矿渣粉7d活性指数,%;R07——对比胶砂7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R7——试验胶砂7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矿渣粉28d活性指数按下式计箅,计箅结果保留至整数:A 28=R28*100/R028式中:A28——矿渣粉28d活性指数,%R28——对比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R28——试验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A.4.4 矿渣粉的流动度比试验按表A.1胶砂配比和GB/T 2419进行试验。

混凝土组成材料之矿物掺合料

混凝土组成材料之矿物掺合料

混凝土组成材料之矿物掺合料矿物掺合料,指以氧化硅、氧化铝为主要成分,在混凝土中可以代替部分水泥、改善混凝土性能,且掺量不小于5%的具有火山灰活性的粉体材料。

矿物掺合料是混凝土的主要组成材料,它起着根本改变传统混凝土性能的作用。

在高性能混凝土中加入较大量的磨细矿物掺合料,可以起到降低温升,改善工作性,增进后期强度,改善混凝土内部结构,提高耐久性,节约资源等作用。

其中某些矿物细掺合料还能起到抑制碱-骨料反应的作用。

可以将这种磨细矿物掺合料作为胶凝材料的一部分。

高性能混凝土中的水胶比是指水与水泥加矿物细掺合料之比。

矿物掺合料不同于传统的水泥混合材,虽然两者同为粉煤灰、矿渣等工业废渣及沸石粉、石灰粉等天然矿粉,但两者的细度有所不同,由于组成高性能混凝土的矿物细掺合料细度更细,颗粒级配更合理,具有更高的表面活性能,能充分发挥细掺合料的粉体效应,其掺量也远远高过水泥混合材。

不同的矿物掺合料对改善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能与耐久性具有不同的效果,应根据混凝土的设计要求与结构的工作环境加以选择。

使用矿物细掺合料与使用高效减水剂同样重要,必须认真试验选择。

粉煤灰1.品质指标粉煤灰按其品质分为I、II、III三个等级。

其品质指标应满足表10-10的规定。

这些指标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和构筑物中掺粉煤灰的混凝土和砂浆。

粉煤灰品质指标和分类表10-102.粉煤灰验收粉煤灰的供货方应按规定对粉煤灰进行批量检验,并签发出厂合格证,其内容包括:(1)厂名和批号;(2)合格证编号及日期;(3)粉煤灰的级别及数量;(4)检验结果(按表10-10的要求)。

检验批以一昼夜连续供应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计。

粉煤灰供应的数量按干灰(含水率<1%)的重量计算,必要时,使用者可对粉煤灰的品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取样的方法有以下两种:(1)散装灰取样:从不同的部位取10份试样,每份不小于1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试样)。

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技术规程

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技术规程

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技术规程一、前言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是一种重要的材料,它可以降低混凝土的成本,提高混凝土的性能。

为了确保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质量稳定,必须对其用量进行检测。

本文将介绍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技术规程。

二、检测原则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用量检测应遵循以下原则:1、检测方法应准确可靠,能够反映矿物掺合料的实际用量;2、检测应均匀抽样,取样应代表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整体情况;3、检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4、检测结果应及时准确,能够为混凝土生产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三、检测设备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设备应包括:1、称重设备:用于测量矿物掺合料的用量;2、取样工具:用于均匀取样;3、实验室设备:用于分析检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成分。

四、检测方法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用量检测应采用如下方法:1、取样:在混凝土生产时,应随机取样,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样品不具有代表性。

取样时,应从不同位置均匀取样,尽可能减小误差。

2、称重:将取样的矿物掺合料放入称重设备中,记录称重设备的读数。

3、计算:根据称重设备的读数和混凝土总用量,计算出矿物掺合料的用量。

4、分析:将取样的矿物掺合料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分析其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以确保其质量稳定。

五、检测要求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1、检测频率:对于常规混凝土生产,应每天进行一次检测;对于工程质量要求较高的混凝土,应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测。

2、检测记录:应建立检测记录,记录每次检测的时间、地点、人员、方法和结果等信息。

3、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应及时准确,能够为混凝土生产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如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混凝土的质量稳定。

六、结论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稳定的重要措施。

本文介绍了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检测的技术规程,包括检测原则、检测设备、检测方法、检测要求等内容。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程,可以有效提高混凝土的质量稳定性,降低混凝土生产成本。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目录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 (2)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 (2)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 (2)四、材料复试基本内容及要求 (3)五、见证取样的范围 (3)六、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4)七、见证取样送样方法 (4)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进场材料需要作材质复试的,项目试验员应按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填写复验内容委托单,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试验员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为了有效控制材料质量,在抽取样品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也可选取有疑问的品;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以及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3)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委派在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1)检测单位的确定,根据现行有关行政法规,确定检测机构的基本原则是: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出具的试验报告有争议时,应委托被争议各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搅拌站质量检查制度

搅拌站质量检查制度

搅拌站质量检查制度1、搅拌站原材料检量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后,应对原材料的品种、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进行验收核查,并按相关的规定取样和复验。

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方能使用。

1。

1水泥水泥进场时,试验员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逾一个月)时,必须再次进行强度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耐腐蚀混凝土应对所用的水泥的矿物成分进行分析。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耐腐蚀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的矿物成分开工前检查一次。

同时,1.任何新选货源;2.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的产品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产品。

1~11项指标检验不少于一次。

1。

2矿物掺合料混凝土掺用的矿物掺合料,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l596)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碴粉》(GB/T18046)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合料,每120t 为一批,当不足12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

同时,1.任何新选货源;2。

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的产品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产品.全部指标检查至少一次。

1。

3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进场时,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和其它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同一品种、同一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同时,1。

砼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

砼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

砼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一、砼工程质量预控:1、砼浇筑施工方案审批施工单位在砼分项工程施工前就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原材料控制:(1)、水泥(旁站、见证取样与送检、试验、技术资料检查)a.水泥进场监理人员查验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商复查;b.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对水泥强度、安定性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c.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检取样不少于一次d.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e.质量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 等的规定;f.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g.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化物的水泥。

(2)粗、细骨料(巡视检查、见证取样与送样)a.巡视检查进场粗、细骨料品种、粒径,含泥量等;b.见证取样送检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试报告;质量应符合《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3)水(见证取样送检)检查数量:同一水样检查不应少于一次;检查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质量应符合《砼拌和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外加剂(旁站、见证取样与送检、试验、技术资料检查)a.外加剂进场监理人员查验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对其品种、包装、出厂日期等在完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复检;b.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质量应符合《砼外加剂》GB8076、《砼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及环保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六章矿物掺和料
第一节概述
矿物掺合料是以硅、铝、钙等一种或多种氧化物为主要成份,并具有规定细度,掺入混凝土中能改善混凝土性能的活性粉体材料。

矿物掺和料在混凝土中科学、合理的应用是为了达到改善混凝土的性能,提高工程质量,延长混凝土结构物使用寿命。

矿物掺合料可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主要可分以下几种:
一、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粉煤灰是从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体材料,包括原状粉煤灰和磨细粉煤灰,分为F类和C类。

F类粉煤灰:由无烟煤或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

C类粉煤灰:由褐煤或次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其氧化钙含量一般大于10%。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分为三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

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以粒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料,可掺加少量石膏磨制成一定细度的粉体。

简称矿渣粉。

分为:S105、S95、S75三个等级。

三、硅灰
在冶炼硅铁合金或工业硅时通过烟道排出的粉尘,经收集得到的无形二氧化硅为主要成分的粉体材料。

四、复合矿物掺合料
由二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按一定比例复合后的粉体材料。

五、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2006)
由符合YB/T022标准规定的转炉或电炉钢渣(简称钢渣),经磁选除铁处理后粉磨达到一定细度的产品。

粉磨时允许加入适量符合GB/T5483的石膏和符合JC/T667的水泥粉磨工艺外加剂。

分为一级和二级。

第二节依据标准
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2006)
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4.《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21/T1891-2011)
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J146-1990
第三节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1.检验内容
(1)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和三氧化硫含量,C类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游离氧化钙含量和安定性。

(2)粒化高炉矿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流动度比和活性指数。

(3)复合矿物掺合料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烧失量。

(4)硅灰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二氧化硅含量。

(5)钢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流动度比和安定性。

2.使用要求
(1)掺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2)在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3)矿物掺合料宜与高效减水剂同时使用。

(4)对于高强混凝土或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等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不宜采用低于Ⅱ级的粉煤灰。

(5)受冻融作用的混凝土,不宜采用粉煤灰作掺合料;受除冰盐作用的混凝土,不得采用粉煤灰作掺合料;对压光混凝土地
面,不得使用粉煤灰,不宜使用矿渣粉。

第四节取样要求
1.粉煤灰:连续供应200t同一厂家、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按一批计。

2. 粒化高炉矿渣粉:连续供应500t同一厂家、相同级别为一批,不足500t按一批计。

3.复合矿物掺合料:同一厂家、相同类型、连续供应500t为一批,不足500t按一批计。

4.钢渣粉:同一厂家、相同级别、连续供应500t为一批,不足500t按一批计。

5.取样应符合以下规定:(标准取样)
(1)散装矿物掺合料:应从每批连续购进的任意3个罐体中各取等量试样一份,每份不少于5.0kg,混合搅拌均匀,用四分法缩取比试验需要量大一倍的试样量;
(2)袋装矿物掺合料:应从每批中随机抽取20袋,从每袋中各取等量试样一份,每份不少于1.0kg。

每个样品总量至少20kg。

试样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取出至少6kg的试样。

第五节技术要求
1.粉煤灰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J146-1990中规定Ⅰ级粉煤灰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和跨度小于6m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Ⅱ级粉煤灰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和无筋混凝土;Ⅲ级粉煤灰适用于无筋混凝土。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技术要求
2.粒化高炉矿渣粉
3.复合矿物掺和料
4.硅灰
5.钢渣粉
第六节评定及结果处理1. 粉煤灰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检验项目符合规定技术要求的为等级品。

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同批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复检不合格可降级处理。

凡低于最低级别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2. 钢渣粉
检验结果性能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的,则判为相应等级;若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指标,则降级或判为不合格品。

3.粒化高炉矿渣粉
检验结果符合技术要求时为合格品。

检验结果均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判为不合格品。

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评定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4.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中还规定当安定性烧失量不合格时,不许使用,其他任一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通过混凝土试验论证,在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