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安良百货“7.26”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叶朝伟
湖北荆州安良百货“7.26”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叶朝伟

湖北荆州安良百货“7.26”电梯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7月26日上午10时10分,位于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大楼发生电梯吃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令》(国务院令市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事故调查组,荆州市人民政府、荆州市公安局、工会、特种设备专家、荆州市安监局、荆州市质监局、监察机关。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安良百货具体介绍湖北安良百货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是中国安民控股有限公司的下辖子公司,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与江汉南路交汇处,企业法人刘方燕,总经理陈娥,企业营业执照编号421000000050701,机构代码76742101-1,。
湖北安良百货营业面积50000平方米,现有员工近2000人,是一家综合性购物广场。
(二)特种设备的检查与维修该设备为普通型室内自动扶梯;制造单位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310040-2016,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设备型号为FML30-1000,出厂编号为SL/F0798;安装单位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告知日期为2014年7月7日,安装许可证编号为TS3342432-2016;维修保养单位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日期2015年3月16日。
二、事故发生经过与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5年7月26日10时许,安良百货商场两名女性工作人员在商场7楼电梯周围进行排查,并上下电梯。
电梯吃人事件始末

电梯吃人事故背后2015年7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荆州安良百货商场发生了一起电梯安全事故,一名30岁的女子被搅入手扶电梯。
据家属介绍,当时女子抱着孩子踏上扶梯最后一块踏板时,踏板松了,女子被搅入扶梯,孩子被举出未受伤。
孩子不到三岁,失去了妈妈。
事发后,市安监、公安、消防、质监等部分迅速行动,积极制定营救方案进行施救。
电梯打开后,该女子已无生命迹象。
从视频上看,电梯旁站有两位商场工作人员。
他们看到该女子被卷入地铁时,曾试图将她拉出来,但失败了。
遇到这样的惨案,周围的人该如何救急?正常制造并通过验收的手扶电梯,应该是不会发生如此惨剧的。
但是,这样的事情就是发生了,这很可能是在其结构发生了改变的情况下,不按安全规章开动造成。
手扶电梯的设计者依旧设计了一个(可能并不十分高效的)保险。
无论上下方向,手扶电梯的一侧下方都应有红色的紧急停止按钮,按钮位置通常选择在不会被轻易触发的地方,但只要仔细留意其实比较容易找到。
在确认有人被卷入电梯时,周围的人应迅速找到这个按钮,果断将其按下。
但是,在非紧急情况下,千万不要误按该按钮,或者觉得好玩儿而按,否则突然停机也容易造成乘客摔倒、翻落或是踩踏。
此前曾经发生过许多起因为误按急停按钮,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案例。
只有在确认有人被卷入时,才应果断按下。
鉴于手扶电梯卷人的事件并不少见,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也会非常之大,因此,安装手扶电梯的公共场所也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应急培训。
警示各位亲们,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都要注意安全!除此之外,乘坐扶梯,还有几点请务必牢记:1.上电梯前,确定电梯运行方向,避免踏反。
2.不要光脚或穿着松鞋带的鞋子乘坐电梯。
3.穿长裙子或手拎物品乘坐扶梯时,请留意裙摆和物品,谨防被挂住。
4.进入扶梯时,不要踩在两个阶梯的交界处,以免因前后阶梯的高差而摔倒。
5.乘坐扶梯时,紧握扶手,双脚稳站在梯级内,不能靠在扶梯两边或倚在扶手上。
6.当出现突发状况时,不要紧张,大声呼救,提醒他人马上按下紧急停止按钮。
湖北荆州市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湖北荆州市电梯事故调查报告一、背景介绍近期,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电梯事故,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的一栋高层住宅楼电梯发生了故障,造成多人受伤。
为了彻底了解事故原因,并确保此类事故不再发生,我单位组织了调查小组进行了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
二、事故经过经调查了解,事故发生在月日的下午。
当时,该高层住宅楼内的电梯突然失去控制,下坠了几层楼后停止。
这一突发事件导致电梯内的乘客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包括骨折、擦伤等多种伤情。
三、调查过程1. 了解事故现场:调查小组首先到达事故现场,对电梯所在的楼层进行勘察,获取相关现场信息,包括电梯外壳的状况、控制面板的故障情况等。
2. 进行目击者询问:调查小组对目击者进行询问,了解他们在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描述、电梯运行状态等相关信息。
3. 检查电梯维护记录:通过查阅电梯维护记录,调查小组了解到该电梯在事故发生前有过多次维修和保养,但未发现重大故障记录。
4. 技术检测与实验:调查小组将电梯液压系统、电梯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进行非破坏性测试,以评估其性能状态,并对事故现场相关零部件进行取样检测。
5. 与相关单位联系:调查小组联系了电梯制造商、维保单位等相关单位,了解他们对该电梯的设计、制造和维护情况。
四、事故原因分析经过全面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该电梯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设备故障:经过检测和实验,我们发现电梯液压系统和制动系统存在一定的缺陷,可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 维护不彻底:根据维护记录和相关单位的回应,我们了解到维保单位在对该电梯进行保养和维修时存在疏漏,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这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3. 设计缺陷:调查小组发现,在该电梯的设计中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对控制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不够完善,这也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五、处理措施和建议根据对该电梯事故的深入调查和原因分析,我们特别针对该情况提出了以下处理措施和建议:1. 维护人员培训:加强对电梯维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电梯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水平,确保维护工作的全面细致。
湖北荆州电梯“吃人”,商场负赔偿责任

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刘真武律师湖北荆州电梯“吃人”,商场负赔偿责任一、事情经过:7月26日,在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30岁的母亲向柳娟带着儿子乘扶梯时,因迎宾踏板松动被卷入电梯内。
在向柳娟踩空的瞬间,她将儿子推向前方,交给了正在扶梯边缘的两名商场工作人员。
当日下午2点左右,向柳娟被救出,但已无生命迹象。
二、安监部门结论:7月27日晚上9点半,荆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荆州市安监局陈观鑫局长通报称,发生事故5分钟前,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电梯盖板1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导致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发生翻转,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电梯事故的法律责任分析(一)电梯事故责任依据如何确定?电梯属于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事故。
因事故产生人身或财产损害后,应依法确定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主体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目前确定上述法律责任的相关依据如下:《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了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他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了消费者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第十八条规定了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
(二)电梯致人伤害法律责任如何确定?1、存在损害事实。
必须是已经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本次事故中当事人向柳娟遇难已经成为事实。
2、电梯存在设置或管理上的瑕疵。
即电梯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
法律上的过错反映到物体上就是该物体存在瑕疵,瑕疵也被称为故障、欠缺,是指物体欠缺通常所应有的安全性,具有对他人带来危害的危险性的状态。
湖北荆州市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湖北荆州市电梯事故调查报告湖北荆州市电梯事故调查报告一、调查目的和背景1.1 目的本次调查报告的目的是对湖北荆州市发生的电梯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改进建议,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1.2 背景根据相关报告,湖北荆州市发生的电梯事故发生在2022年6月15日上午9点30分左右,事故造成了多人受伤和财产损失。
本次调查将以此次事故为基础展开。
二、事故现场描述2.1 事故地点本次事故发生在荆州市中心商业大厦A座的电梯间。
大厦共有20层,事故发生的电梯位于11楼。
2.2 事故经过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描述,当电梯达到11楼时突然下坠,速度极快,导致乘客受伤,同时电梯内部的部分设施受损。
三、调查过程3.1 调查组成员调查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主管- 电梯专家- 建筑工程师- 目击证人3.2 调查方法调查组采取了以下方法进行调查:- 实地勘察事故现场- 检查电梯维护记录和相关文件- 采访目击证人和相关人员- 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3.3 调查结果经过调查,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电梯事故是由于技术故障导致的,具体原因是电梯制动系统故障。
- 电梯制动系统故障的主要原因是长期缺乏维护和检修。
- 事故发生后,电梯的紧急制动系统未能及时生效,加重了事故的后果。
- 对于事故的发生,相关管理部门和物业公司也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
四、责任划分和建议4.1 责任划分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将相关责任划分如下:- 电梯制造商:负有主要责任,因为其提供的电梯存在严重的制动系统故障。
- 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不善和监管不力的责任,应加强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 目击证人:对于事故发生未及时报警,属于部分责任。
4.2 建议针对此次事故,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电梯制造商应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提供的电梯安全可靠。
- 物业公司应加强电梯维护和检修工作,定期进行维护记录的检查和更新。
- 目击证人和乘客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和提供目击证词。
湖北荆州市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湖北荆州市电梯事故调查报告湖北荆州市电梯事故调查报告1.引言本报告针对湖北荆州市发生的电梯事故展开调查。
通过对事故原因、责任追究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分析和总结,旨在提供给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一个全面、准确的事故调查结果。
2.事故概述2.1 事故背景2.2 事故发生经过2.3 事故损失3.调查目的与方法3.1 调查目的3.2 调查方法4.事故原因分析4.1 设备维护与检修4.2 规章制度与管理4.3 电梯运行安全控制4.4 设备损坏与老化5.事故责任追究5.1 相关责任方5.2 法律依据5.3 责任认定6.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6.1 应急响应措施6.2 事故处理流程6.3 伤员救治与慰问7.事故预防与安全管理措施7.1 设备维护与检修7.2 规章制度与管理7.3 电梯运行安全控制7.4 设备更新与升级8.结论与建议8.1 事故调查结论8.2 改进建议附件:附件1:事故现场照片附件2:监控录像资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电梯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梯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电梯设备的安全标准与监管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我国刑法立法的基本法律,明确了刑事责任的范围和刑罚的适用。
3.《电梯维修管理办法》:电梯维修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维修合同的签订、维修人员的资质要求等内容。
4.《安全生产法》: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包括了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5.《责任保险条例》: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购买责任保险,以便在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法规。
湖北荆州市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有限公司7.26电梯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7月26日10时10分,位于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良百货)发生一起电梯突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制定营救方案,进行切割施救,安良百货公司电梯维修公司配合抢救工作,下午两点,受困人员被救出,但已无生命气息。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荆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质监局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特种设备电器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1、事故发生单位情况1.1企业情况湖北安良百货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是中国安良控股有限公司的下瞎子公司,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与江汉南路交汇处,企业法人刘方燕,总经理孙娥,企业营业执照编号421000000050701,机构代码76742101-1.湖北安良百货营业面积50000平方米,现有员工近2000人。
是一家综合性购物广场。
1.2电梯情况该设备为普通型室内自动扶梯:制造单位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310040-2016,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设备型号为FML30-1000,出厂编号为SL/F0798;安装告知日期为2014年7月7日,安装许可证编号为TS3342432-2016;维修保养日期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查合格日期2015年3月16日。
湖北荆州电梯事故调查报告[1]本月修正2023简版
湖北荆州电梯事故调查报告湖北荆州电梯事故调查报告概述本报告对发生在湖北荆州的一起电梯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
事故发生在2022年3月15日,当天下午5点20分左右,一部位于某商场的电梯发生故障,造成乘客受伤。
本报告旨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以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调查结果经过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和调查,我们得出以下调查结果:1. 事故发生时,电梯内共有8名乘客。
2. 电梯突然停止运行,并出现明显的异响和摇晃。
3. 乘客在电梯停止时失去平衡,导致跌倒和碰撞。
4. 调查发现,在事故发生前,电梯的维护记录存在问题。
最近一次维护记录显示已经过去超过6个月,期间未对电梯进行任何维护或检修。
5. 电梯公司的相关资质和证书齐全,但在实际维护过程中存在不合规的情况。
6. 调查还发现,电梯公司缺乏必要的培训和教育计划,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了解不足。
事故原因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得出以下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1. 维护不到位:电梯在事故发生前长时间未进行维护和检修,导致关键部件故障,进而引发事故。
2. 安全教育不足:电梯公司未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导致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了解不足,不能及时处置电梯故障情况。
3. 监管不到位:有关监管部门在电梯维护和安全方面的监管存在差漏,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建议与改进措施在上述事故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1. 加强电梯维护:电梯公司应建立严格的维护计划,并按照规定周期对电梯进行检修和保养。
同时,要确保维护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安全培训和教育:电梯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熟知电梯操作规程和故障应对措施。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记录培训内容和人员。
3. 加强监管力度:有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梯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电梯公司履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责任。
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和处理。
4. 提高安全意识:商场方面应加强对电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员工和乘客的安全意识,促使他们在乘坐电梯时保持警惕和注意安全。
2023修正版湖北荆州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湖北荆州电梯事故调查报告湖北荆州电梯事故调查报告引言本报告旨在对发生在湖北荆州市的电梯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电梯作为一种重要的垂直交通工具,其安全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因此对于电梯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
事故概述事故发生在荆州市某高层住宅楼的电梯中。
根据现场的调查情况和证词,事故发生在当天的早晨7点左右,一名居民在乘坐电梯下楼时突然感觉电梯剧烈晃动,并且电梯突然停在了中途楼层。
电梯内的乘客出现了恐慌和紧张的情绪,但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电梯事故之后,相关部门和专家迅速展开调查和分析,以确定事故的原因。
调查过程调查人员对该电梯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调查,并与事故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以下是调查过程中的一些关键发现:1. 电梯维护记录不完善:根据电梯管理公司提供的维护记录,发现该电梯在最近一次维护检修之后,并未进行及时的例行检查和维护,这可能导致了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的隐患。
2. 电梯零部件老化:调查人员在电梯机房内发现了一些关键零部件的老化迹象,如电梯轿厢和导轨的磨损等,这可能会影响电梯的运行安全性。
3. 运行参数异常:调查人员通过对电梯的电气系统进行检测,发现一些运行参数异常,如电梯起停速度过快等,这可能对电梯的稳定性和乘坐体验造成影响。
事故原因分析在对上述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后,我们认为该电梯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不及时:电梯管理公司未按时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导致电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出现问题。
2. 零部件老化:电梯机房内发现的老化零部件可能导致了电梯的运行不稳定,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3. 运行参数异常:电梯的一些运行参数异常,如起停速度过快,可能导致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从而引发事故的发生。
建议和措施为了避免类似的电梯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向有关部门和电梯管理公司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1. 加强维护和检修:电梯管理公司应加强对电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按时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和更换老化的零部件。
湖北安良百货集团公司“”一般电梯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7·26”一般电梯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7月26日9时57分许,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189号的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电梯伤害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54号)和荆政办发〔2007〕37号文件规定,7月27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质监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组成的“7·26”事故调查组,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委托有关专家对事故电梯进行技术分析。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经综合分析和专家技术论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电梯制造单位: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公司)。
法人代表:袁华山,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吴江市汾湖镇莘塔龙江路55号,注册资本:25530万元整,成立日期:1998年06月22日,营业期限:1998年06月22日至2028年06月21日2012年04月18日至2016年04月17日。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TS2310040-2016,有效期至:2016年12月9日。
公司占地面积:700亩,电梯、扶梯生产车间分别为2.6万平方米和2.2万平方米,集电梯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一体。
年生产能力为:电梯8000台、自动扶梯(含自动人行道)2500台。
年产值15亿左右。
2、电梯销售代理单位:湖北申龙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申龙公司)。
法人代表:陈军,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武汉洪山区珞狮路西侧金地格林小城美茵1区G单元10层01室,注册资本:壹佰伍拾万元整,成立日期:2011年9月9日,营业期限:201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8日2015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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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安良百货“7.26”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7月26日上午10时10分,位于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大楼发生电梯吃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令》(国务院令市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事故调查组,荆州市人民政府、荆州市公安局、工会、特种设备专家、荆州市安监局、荆州市质监局、监察机关。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安良百货具体介绍
湖北安良百货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是中国安民控股有限公司的下辖子公司,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与江汉南路交汇处,企业法人刘方燕,总经理陈娥,企业营业执照编号421000000050701,机构代码76742101-1,。
湖北安良百货营业面积50000平方米,现有员工近2000人,是一家综合性购物广场。
(二)特种设备的检查与维修
该设备为普通型室内自动扶梯;制造单位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310040-2016,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设备型号为FML30-1000,出厂编号为SL/F0798;安装单位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告知日期为2014年7月7日,安装许可证编号为TS3342432-2016;维修保养单位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日期2015年3月16日。
二、事故发生经过与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7月26日10时许,安良百货商场两名女性工作人员在商场7楼电梯周围进行排查,并上下电梯。
10时05分,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电梯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
10时06分,两名工作人员离开电梯监控画面向商场负责人汇报情况。
10时08分,两名工作人员同另一名女性同事返回电梯旁,再次试探电梯盖
板,随后另一名女性同事离开。
10时09分48秒,受害人向女士同丈夫孩子来到商场6楼通往7楼电梯旁,向女士同孩子踏上电梯,丈夫停在6楼等待,两名工作人员继续在7楼电梯旁观察讨论,随后发现已乘电梯的向女士。
10时09分58秒,商场工作人员对向女士提醒盖板故障,随后向女士抱起孩子,继续随电梯上楼。
10时10分13秒,向女士踏上电梯盖板瞬间掉下,随后举起孩子递给商场工作人员(此时已经有三名女性商场工作人员在电梯出口旁),工作人员接住孩子后,试图拉起向女士并未成功,随着电梯继续转动,向女士一直向电梯内部卷去,直至电梯卡停。
(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是电梯损坏。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直接原因
自动扶梯两端分别为上机房和下机房。
上机房为启动机房,下机房为转向机房,本次事故发生在上机房处。
上机房盖板一共由3块组成,靠近梯级的第1
块为前沿板,后面两块分别为盖板1和盖板2。
正常运行情况下,前沿板与盖板1之间紧密连接。
发生事故时,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1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当事人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
间接原因
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商场工作人员发现故障后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据监控视频显示,发生事故5分钟前,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报告后未得到有效指令,未采取停梯等有效应急处置措施。
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该类型产品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事故的3块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
有关制造单位对出厂产品零部件质量把关不严,导致产品安装成型后三盖板间水平活动范围过大。
事故性质
系安全生产责任故障,商场无固定对电梯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排查,对工作人员无进行安全相关培训学习,相关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由此,此次事故为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定期维修电梯,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二)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及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四)加强日常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