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报告中死亡时间推断的辩点分析
《法医病理学》死亡时间推断

《法医病理学》死亡时间推断第四章死亡时间推断第四章死亡时间推断死亡时间(time of death) 死后经历时间(the time since death,TSD) 死后间隔时间(postmortem interval,PMI) 是指发现、检查尸体时距死亡发生时的时间间隔。
注重尸表检查、判定,具有实际价值。
死亡时间推断(estimation of time since death) 是指推测死亡至尸体解剖时经历或间隔时间。
早在三百多年前,意大利医生已经明确指出:死亡时间推断是法医学鉴定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死亡时间推断意义: 1(推断死亡时间对确定作案时间,认定和排除嫌疑人有无作案时间,划定侦查范围乃至案件的最终侦破均具有重要作用。
2(死亡时间推断在某些财产继承、保险理赔案件中也有一定的作用。
依据尸体变化发生的先后及法医学实践的需求,将死亡时间推断分为: 死后早期死亡时间推断晚期(腐败)尸体死亡时间推断白骨化尸体死亡时间推断第一节死后早期经历时间的推断死后早期是指尸体未出现明显腐败现象的时期。
早期死亡时间的推断,实际工作中多以尸体温度的下降规律为基础,结合尸斑、尸僵和其他死后变化综合推断。
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一些新的推测方法相继提出,如根据超生反应、离子检测、酶检测、DNA降解程度检测等,到目前为止,这些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尚有距离。
近年来,一种以尸温测量为基础,综合多种影响因素的多参数综合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在一些国家已得到实际应用。
一、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环境温度低于体温时,体表热量以辐射和传导的方式散失,最后尸温降到与环境温度相同。
尸温的下降具有一定的规律,并且尸温的测量方法简便易行,因此被广泛用于推断死亡时间。
(一)尸体温度的测量尸体表面温度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
尸体内部温度随外界环境温度不同而发生变化的速度相对较慢,其变化规律与死后经过时间相关性较好。
因此,尸体内部温度常被用于推断死后经过时间。
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

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判断死亡时间是命案侦查开始阶段的重要基础工作,一般应从尸体检验所见、现场及案情提供的信息,经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国内外法医学界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很多,如:根据尸体现象、胃内容物消化程度、组织化学、生物化学变化、电解质离子变化、分子生物学改变的检测等等。
需要综合多种检验结果分析判断,结合其他材料(案情)互相印证,一般只能以“天”为单位。
(一)从眼和眼底变化推测死亡时间(mmHg=毫米汞柱 h=小时)从眼部来推断死亡时间,基本分为两个部分,其一为从眼压变化来分析,其二为从角膜变化来分析。
眼压变化:正常人的眼压在14~21mmHg之间,死后10分钟可降低为10mmHg,20分钟可降低为7mmHg。
开放性颅脑损伤的尸体,眼压下降较快,眼球变软。
角膜变化:死后数小时角膜出现斑块状混浊,12~24小时呈半透明状,36~48小时高度浑浊,难以透视到瞳孔。
尸体的眼睛关闭时,角膜变化要慢得多。
角膜变化在较大程度上受温度和环境条件的影响。
在冰雪的尸体,角膜可长时间保持透明状态。
(二)死后肌肉收缩电生理检测人死后于一定的短时间内,收到感应电刺激或者机械性刺激的肌肉,可引起该肌肉的收缩。
可依次来推断死亡时间。
如死后1~2小时内,用硬物敲击肱二头肌,可使整块肌肉收缩,死后4~5小时尚可见骨骼受机械性刺激形成肌隆起的阳性翻反应。
将连续4伏直流电的针头直接插入两侧眼脸肌内或附近,或插入口角1~2cm处的面颊内通电,即出现眼脸肌收缩或者颜面肌收缩反应,按刺激部位、电刺激强度、其相应出现肌肉收缩的强弱反应来推断死亡时间。
一般眼脸刺激部位收缩,估计死后1~2小时,若见眼脸刺激部位呈单纯纤维性挛缩反应,估计死后4~8小时。
(摘自《死亡时间的法医鉴定》)(三)采用荧光发光显微观察法,对死于机械性窒息及颅脑损伤的尸体背部皮肤检验以推断死亡时间对于死于机械性窒息及颅脑损伤的尸体,在死后3昼夜期间所取的尸斑部位皮肤组织学样本进行检验,次生荧光发光可获取良好效果,皮肤结构显现清晰。
法医学 死亡时间的推断方法

死亡时间的推断方法死亡时间,在法医学鉴定中都以“死亡经过时间”一词来表达。
死亡经过时间是指死亡发生至法医检验所经历的时间。
死亡时间的推断,是法医学鉴定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死亡时间对确定案发时间,认定和排除犯罪嫌疑人,划定侦查范围有重大意义,尤其是案件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时,准确判明死亡时间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死亡时间的法医学判断,由于影响尸体变化的因素复杂且多变,因此不可能达到十分精准的地步,一般来说,死亡经过时间越短,尸体毁坏越轻,结论越准确。
国内外法医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采用多种指标,综合气候环境等自然因素,从各个层面研究出了尸体变化的大致规律,以帮助法医检验并判断被害人的死亡时间。
一、利用超生反应推断死亡时间由于人体各种细胞、组织和器官对缺氧的耐受能力不一致,临床死亡发生后能存活的时间也不一样。
因此能够根据还具有生活能力的组织、器官对外界刺激所发生的反应判断死亡时间。
利用超声反应推断死亡时间局限于对死后不久的尸体,其死亡时间不应超过发生的超生反应可能存在的时间。
常用的用于推断死亡时间超生反应及其在尸体上存在的时间是:二、利用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尸体受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作用,发生一系列有相对规律性的变化,这些变化是认定死亡发生的可靠依据,也是判断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和移动尸体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利用早期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人死亡后24小时内所发生的尸体变化1、肌肉松弛在尸体现象中最早出现,几乎与死亡同时发生。
2、尸僵死后由于肌肉纤维中的化学变化,肌肉先松弛,然后慢慢发生僵硬,肌肉强直,关节固定。
多数学者认为是A TP的不断分解减少引起。
3、尸斑人死亡以后,血液受重力的作业,积存在尸体的低下部位,透过皮肤形成有色的斑块。
尸斑的出现有较为明显的规律性:4、尸冷人死亡以后产热停止,体内原有的热量通过辐射、传导、对流和水分蒸发等方式散失,尸体温度降至或低于环境温度。
尸冷是推断死亡经过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影响因素太多且不恒定,只有相对的规律性:5、角膜混浊生前角膜透明,可以透视到瞳孔,死后角膜不再透明,以至变成白色膜状。
尸体死亡时间的推断

尸体死亡时间的推断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法医尸体检验和命案现场勘查的任务之一,对于判明犯罪作案时间、确定侦查范围、甄别重点嫌疑人有重要左右。
尸体死亡时间的推断可以从多方面来判断,主要判断依据和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一)从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人体死亡后,身体停止散热,结合环境的温度、尸体衣装情况、尸体内热量和死亡原因等,根据尸体发生的变化可分为新鲜尸体,腐败尸体,白骨化和保存形尸体。
1.判断新鲜尸体的依据主要是早期尸体现象、超生反应和一些死后化学变化的指标,一般不难判断死亡时间,春秋季节成年人尸体,室内每小时大约下降0.83度,水中尸体每小时下降3---4度。
但水中尸体除了尸温下降比地上尸体快,其余尸体现象均比地面尸体慢。
地面尸体死后经过1~2小时,面部及四肢发凉,尸僵、尸斑开始出现。
3~4小时左右,尸斑成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5~6小时,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部出现,角膜轻度混浊,嘴唇开始皱缩,时候12小时左右,尸僵高度出现,尸斑经手压会出现部分褪色,角膜中度混浊。
经过24小时左右,皮革样斑形成,尸斑已不能压退,角膜高度混浊和口腔黏膜发生自溶。
在夏天尸体变化加快,冬天反之。
2.尸体从死后第2---3昼夜开始产生大量气体(硫化氢、甲烷、氨等),散发出难闻的腐败臭味。
腐败一般开始于大肠,主要是肠内细菌引起,在右下腹的皮肤上出现绿色斑块,然后扩延至全身,在12---14天腐败气体进入皮下组织,颜面肿胀呈黑色,眼球突出,口唇变厚、舌尖挺出,腹部膨隆,呈所谓巨人观。
由于腹腔内的腐败气体的压力作用,使口鼻腔流出血性泡沫液体,排出大小便,阴囊与阴茎膨大成球状,子宫内胎儿娩出,即死后分娩。
在腐败过程中,尸体所有软组织分解消失露出白骨。
推断这类尸体的死亡时间难度较大,死后经过的时间越长,误差也就越大。
南方地面尸体一般在8~10小时腹部开始隆起,约24小时开始出现腐败绿斑,2~3天开始出现腐败血管网,3~5天出现腐败血气泡,3~7天出现腐败巨人观,夏季腐败速度加快,冬天反之。
如何通过尸体现象判断死亡时间

如何通过尸体现象判断死亡时间尸体现象是指在人体死亡后,躯体会出现特定的生理和化学变化现象。
这些变化可以提供线索,帮助判断死亡时间以及了解死亡过程的某些细节。
尸体现象的出现是由于机体停止新陈代谢活动和细胞死亡引起的。
在死亡后的一段时间,尸体会经历一系列变化,包括颜色变化、僵硬、腐败等。
这些变化可以用来推测死亡时间、死亡方式以及尸体暴露在环境中的时间。
通过观察尸体现象,法医学专家可以分析尸体的腐败程度、温度变化以及内脏器官的状况等信息。
这些信息与死亡时间紧密相关,可以帮助刑事调查人员了解案件的时间线索,揭示死者生前的活动情况以及可能的凶手。
尸体现象的发生是死亡过程的必然结果,其变化过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环境温度、尸体腐败速度等。
通过研究和观察这些变化,法医学专家可以根据不同的尸体现象推测死亡时间的大致范围。
尽管尸体现象不能提供准确的死亡时间,但结合其他证据,如现场调查、证人陈述和法医学报告,可以综合判断死亡时间。
这种判断是在法医学领域中常用的方法,且准确性较高。
因此,通过观察和分析尸体现象,可以为刑事调查提供重要的线索,帮助了解死者的死亡时间和可能的罪犯。
死腋臭:死腋臭是指尸体在死后产生的特殊气味,通常是由于尸体组织开始分解所产生的。
当尸体开始腐败时,细菌会分解组织产生气体,导致恶臭。
死腋臭的程度和时间与尸体的状态、环境因素等有关。
尸斑:尸斑是尸体在死后出现的暗红色至紫色的皮肤变化。
这是由于死亡后,血液停止循环导致的。
尸斑通常在死亡后数小时开始形成,并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不变。
它的形成和分布可以帮助判断死亡时间和尸体的姿势。
___:尸僵是指死亡后肌肉僵硬的现象。
它是由于死后肌肉内的蛋白质凝固导致的。
___通常在死亡后几小时开始出现,持续时间取决于温度和尸体的状况。
尸僵的程度可以提供关于死亡时间的线索。
这些常见的尸体现象可以通过观察和分析来判断死亡时间,并在法医学和刑事调查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通过尸体现象判断死亡时间的方法介绍如何基于尸体现象来判断死亡时间,包括观察和分析尸体现象的步骤和技巧。
如何辨别分析尸体死亡时间

如何辨别分析尸体死亡时间如何辨别分析尸体死亡时间一、看尸体的僵硬程度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70小时后恢复原样。
但如果在土中或水中,或在低温干燥情况下则会延缓,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
二、看尸斑的变化1、指压尸斑是血液由于重力学的原理积存于尸体下面而出现的特有斑痕,死后6一12个小时指压时会有一定的褪色,超过了12小时,就基本上不会褪色了。
2、移位如果尸体被挪动过尸斑会发生移位,但死后8—9小时再改变尸体的体位,尸斑只会发生部分的移动,旧的尸斑还会存在,同时还会出现新的尸斑。
经过了10个小时以上,尸斑就不会动了。
3、注意要考虑死者的年龄、体格、死因以及尸体放置的环境因素,不同的因素会产生极大的不同。
三、看尸体内的消化物食物经胃部消化大约2小时会全部到达小肠。
四、看尸体腐烂程度传统上用三种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尸僵、尸斑及尸温。
侦探小说家经常利用这种推断把故事情节描述得栩栩如生,你可不要完全相信。
因为尸体现象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等方面的影响。
尸僵一般于死后l一3小时开始出现,最初出现在颜面部和眼肌,随后扩散到躯干的上下肢。
12小时后,尸僵达到全身。
尸僵持续6小时左右开始缓解,尸体恢复变软。
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
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时内出现。
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
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尸温来判断死亡时间。
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
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
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
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死亡时间推断的意义及方法

死亡时间推断的意义及方法摘要:一、引言二、死亡时间推断的意义1.法律诉讼2.遗产继承3.保险理赔4.医学研究三、死亡时间推断的方法1.尸体解剖2.临床病历分析3.生物钟法4.法医学尸体解剖技术四、案例分析五、死亡时间推断在我国的法规与实践六、结论正文:死亡时间推断的意义及方法一、引言死亡时间推断,即确定一个人去世的具体时间,这在法律、医学和保险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死亡时间推断的意义及方法。
二、死亡时间推断的意义1.法律诉讼:在涉及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法律诉讼中,准确推断死亡时间有助于确定责任人、罪行轻重和判决依据。
2.遗产继承:在遗产继承纠纷中,死亡时间的准确判断有助于划分遗产份额,确保合法继承人的权益。
3.保险理赔:在保险理赔过程中,死亡时间推断能为保险公司提供理赔依据,确保保险金支付给合法受益人。
4.医学研究:死亡时间推断对于研究疾病发展、死亡原因及防范措施等方面具有很高的价值。
三、死亡时间推断的方法1.尸体解剖:通过对尸体进行解剖,观察尸体病变程度、尸僵程度等,推测死亡时间。
2.临床病历分析:根据病历资料,结合病情发展规律,推断患者的死亡时间。
3.生物钟法:通过分析死者生理指标,如心率、血压等,结合生物钟规律,推测死亡时间。
4.法医学尸体解剖技术:运用法医学手段,结合尸体解剖、病理学检查等,准确推断死亡时间。
四、案例分析(此处插入典型案例,详细描述死亡时间推断在案件中的作用)五、死亡时间推断在我国的法规与实践我国法律法规对死亡时间推断有明确规定,相关技术在侦查、审判、理赔等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死亡时间推断时,需严格遵守法规要求,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六、结论死亡时间推断在法律、医学和保险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运用尸体解剖、临床病历分析等多种方法,可以为诉讼、理赔等提供重要依据,确保公平正义得到体现。
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

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
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和标准包括:
1.传统方法:根据尸体现象如尸僵、尸斑、尸温等来判断死亡时
间。
这些指标在死后1-3小时出现,但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
2.新的方法:眼球化学法,根据尸体内红细胞中胆红素的颜色变
化推断死亡时间。
这种方法不受外界温度影响,但需要采集眼球,且对尸体保存要求较高。
3.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根据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
的时间,以及医院、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记载的死亡时间来判断。
4.公民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公民被申请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宣
告死亡判决本身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
5.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以长辈先死,
同辈同死者为原则,推定死亡时间。
请注意,法医学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死亡时间的推断需要依靠专业人士的技能和经验,普通人阅读相关资料学习后也无法准确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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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报告中死亡时间推断的辩点分析|法纳刑辩
刑事律师如何看懂一份尸检报告里的死亡时间推断,以及死亡时间推断结论对案件有哪些影响,我们通过以下几个问题来解决。
一什么是尸检报告?
尸检报告属于法医学鉴定的一种类型,学名“法医学病理鉴定”,俗称“死因鉴定”。
但实际上,法医学鉴定分为很多种,其中针对对象为人的,称为“人体损伤程度检验”或者“伤情检验报告”;针对对象为尸体的,称为“尸体检验报告”;针对对象为毒品的,称为“毒品含量检验报告”,等等。
具体到尸检报告而言,根据《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试行)》第9条的规定:“尸体检验鉴定的目的是:确定死亡原因,推断死亡时间,判断
致死方式和手段,推断致死工具,认定死亡性质(他杀、自杀、意外、或疾病死亡)。
”也就是说,死因鉴定只是尸体检验的其中一项内容。
从该条的表述来看,并不能说明一份尸检报告上必须载明上述的所有内容,只是鉴定的范围。
作者注意到,针对死亡时间和致死工具,都用了“推断”这一词,也就是说在一份尸体检验报告中,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结论,这对于鉴定意见而言,无疑是不符合要求的。
但是,在法医学工作中,死亡时间的推断本就是难题,通过案例检索我们会发现,在尸检报告中可能出现“仅供参考”这样不具有唯一性、确定性的词。
那么,导致这一结果的产生,可能是因为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本身也存在诸多方式和变化。
二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
1、尸温
通过尸体内部温度,是法医们最常用的方法,比如有“肛温”和“肝温”之别。
2、肠胃内容物
这种方式是通过胃容物的消化程度来判断时间,但这种方法须对死者死前进餐时间进行调查才更准确。
3、常规综合判断
即根据尸斑、尸僵、角膜的变化进行动态勘验,这种方法的缺憾在于得出的结论是一个大致的范畴,而非确切的时间点。
4、昆虫学
如果死者的死亡地点有蝇蛆附着,那么可以根据蝇蛆的生长规律来判断死亡时间,不过这种方法需要时间的积累才会出现明显的规律。
上述三种都是常见的判断方法,当然法医们也在研究更新更科学准确的方法,至于采用何种方法是根据现场尸体的情况而定。
比如,在(2017)川14刑初15号宋敏故意杀人、抢劫这个案例中,法医针对推断方法撰写了《检验说明》:“因死者死后被棉被覆盖,受到保热作用影响,段某1的尸体温度下降值不符合“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的一般规律,故其现场肛温测得值未作为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写入《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中。
根据尸斑、尸僵、角膜死后变化的一般规律,综合推断段某1的死亡时间为距现场尸表检验前3-12小时。
”
那么,死亡时间推断是否属于必要的鉴定事项?如果遗漏鉴定,对案件有何影响?
三辩点分析
辩点一: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存在矛盾,不予采信
在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黄新故意杀人一审案中,因指控故意杀人的证据“只有关于被害人刘某死亡时间的鉴定结论这个唯一的间接证据,而刑事技术鉴定书记载的被害人尸斑、角膜、瞳孔等尸体现象,按照法医学文献推定的死亡时间与鉴定书关于刘燕死亡时间的鉴定结论之间存在着明显矛盾,现有证据对此不能予以合理地解释。
”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
辩点二:即使做了死亡时间推断,但不明确的,无法认定作案时间,不予采信
在(2008)穗中法刑一初字第75号王随根故意杀人案中,虽然对死亡时间进行了推断,但因死亡时间对被告人王随根的作案时间有重大影响,没有明确被害人的死亡时间,而不予采信该鉴定结论中对死亡时间的推断。
辩点三:交通肇事案件中,未推断死亡时间,有可能影响定性
在(2015)汕金法刑初字第198号朱某某、柳某某交通肇事、帮助毁灭证据案中,检察院在批捕后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明确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中指明:对于案件定性问题,你局在报捕材料中缺少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法律鉴定,你局在后期侦查过程中若发现被害人陈某某是在发生交通肇事时当场死亡或不能确定被害人死亡时间,则该案定性应为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柳某某则可能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当然,在大部分死亡案件中,对于死亡时间推断控辩审三方都采用了较大程度的信任,原因也可能在于专业界限的横沟过大,而刑事法律中实际上尚未对该种鉴定意见进行详细、明确的鉴定范围和要求,因而辩护律师在尸检报告的作为空间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