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人防工程计算方法

合集下载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与战时功能要求得规定(试行)〉得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得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得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得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得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得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得通知>得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得标准计算、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得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得《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得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得,按所明确得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得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得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得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得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与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得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与村民集中住宅建设得,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得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得,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四、《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得“用地性质”、“容积率”均以规划部门出具得《规划意见书》批准得用地性质、容积率上限为取值依据。

人防工程施工定额(3篇)

人防工程施工定额(3篇)

第1篇一、工程量计算1. 土方工程:人防工程土方工程量计算包括挖方、填方、平整场地等。

计算公式为:工程量=挖方体积-填方体积。

2. 混凝土工程:人防工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包括基础、墙体、梁、板、柱等。

计算公式为:工程量=混凝土体积。

3. 钢筋工程:人防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包括钢筋长度、数量等。

计算公式为:工程量=钢筋长度×数量。

4. 门窗工程:人防工程门窗工程量计算包括门窗洞口面积、数量等。

计算公式为:工程量=门窗洞口面积×数量。

5. 设备安装工程:人防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量计算包括设备种类、数量、安装位置等。

计算公式为:工程量=设备数量×安装费用。

二、工程质量要求1. 混凝土工程:人防工程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抗渗等级应达到P6。

钢筋连接方式应采用电渣压力焊。

2. 钢筋工程:钢筋种类为热轧钢筋HRB(E)400级,钢筋搭接处应相互错开。

3. 门窗工程:人防工程门窗应选用符合国家人防办定点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按规定同步施工安装。

4. 设备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三、施工周期人防工程施工周期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度、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

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施工准备阶段:包括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人员培训等。

2. 土建施工阶段:包括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墙体工程、梁板柱工程等。

3. 设备安装阶段:包括门窗安装、设备安装等。

4.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工程验收、资料整理等。

四、施工定额编制原则1. 合理性:人防工程施工定额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2. 科学性:人防工程施工定额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3. 经济性:人防工程施工定额应综合考虑施工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4. 可操作性:人防工程施工定额应便于施工人员理解和执行。

总之,人防工程施工定额是确保人防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关键。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定额要求进行施工,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可靠和实用。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工程知识一、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 (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二、人防工程等级的划分:人防工程的有3个规范: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我国人防等级按其抗力从高到低共有八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仅适于下列级别: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 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询问”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询问”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看法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变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依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方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看法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依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探讨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依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留意实效”的原则另行探讨确定;属于村民运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

人防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

四、人防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㈠、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按与“计算规则”配套得各类人防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㈡、措施项目费:1措施项目费中按费率形式计算费用得安全文明费、临时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未完工程保护费、材料及产品质量检测费,参考措施项目费费率表计算。

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计取安全文明费后,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得有关规定施工,若施工过程中经安全监督部门检查,未达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要求得,按照规定进行相应扣减。

措施项目费费率表计取方法:夜间施工人员数按实际参加夜间施工人员总数以工日计取,工事封顶后,不计取夜餐补助费。

3二次搬运费及完工清理费:二次搬运费应按实际发生计算,对招投标工程欲进行工程造价包干得工程,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参考值为2元/m2;完工清理费2、5元/m2,其中主体工程1元/m2;装饰工程1、5元/m2。

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按《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计算。

5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按《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计算。

6脚手架费:按《人防工程预算定额》计算。

7施工排水、降水费:按《人防工程预算定额》计算。

8冬季施工增加费:①需要冬季施工得工程其措施费由施工单位编制冬季施工措施与冬季施工方案,连同增加费用一并报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②人工、机械降效费用按冬季施工工程人工费、机械费之与得20%计取。

③对于冬季停止施工得工程,施工单位可以按实际停工天数计算瞧护费用。

费用计算标准为:单项工程每天120元;由一个总包单位承包得建设项目每天180元。

专业分包工程不计取瞧护费。

瞧护费包括瞧护人员工资及其取暖、用水、用电费用。

冬季机械停滞时间已经在台班费用定额内考虑,不得计算冬季施工机械停滞费。

9内部施工照明费:按《人防工程预算定额》计算。

10垂直运输机械费:按《人防工程预算定额》计算。

11室内空气污染测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人防建筑面积核算

人防建筑面积核算

高层建筑底层总面积+多层建筑总面积*2%=XXXX㎡XXXXX㎡=XXXX㎡
已审核人防建筑 面积(㎡)
XXXX
一期建设情况(竣工、在建、 特建)
建筑名称
层数 地上(层) 地下(层)
竣工 高层建筑总面积(㎡)
多层建筑总面积(㎡)
X号楼
X
XXXX
X号楼
X
XXXX
X号楼
X
XXXX
X号楼
X
X号楼
X
X号楼
X
XXXX
X号楼
X
高层建筑底层面 积合(㎡) 多层建筑总面积 合计(㎡)
XXXX
XXXX XXXXX
应建人防建筑面 积计算
高层建筑底层面积 合计(㎡)
多层建筑总面积合 计(㎡)
应建人防建筑面积 计算
已审核人昂建筑面 积(㎡)
XXXXX 0
高层建筑底层总面积+多层建筑总面积*2%=XXXX(㎡) XXXX
设计单位意见
我方承诺对本核算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数据,
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设计单位(盖章)
XXXX年X月X日
多层建筑总面积
XXXX
XXXXX
应建人防面积计算
高层建筑底层总面积+多层建筑总面积*2%=XXXX㎡+XXXXX㎡=XXXX㎡
二期建设情况(竣工、在建、代建)
建筑面积
地上(层)
层数 地下(层)
X号楼
X
X号楼
X
X号楼
X
X号楼
X
X号楼
X
在建
高层建筑底层总面 多层建筑总面积
积(㎡)
(㎡)
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场馆人防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场馆人防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场馆人防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人防建筑面积的概念人防建筑面积是指在人防工程设计中,用于防护和疏散人员的建筑空间的总面积。

它包括防护用房、疏散过道、安全出口等各个部分的面积总和。

人防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二、人防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人防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根据不同的场馆类型和功能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防护用房的面积计算防护用房是指用于提供人员避难、休息和临时居住的建筑空间。

根据规范,防护用房的面积应根据场馆的使用人数进行计算,一般按照每人不小于1平方米的标准进行。

同时,还需考虑人员的密度、活动空间和功能需求等因素,确保防护用房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2. 疏散过道的面积计算疏散过道是指用于人员疏散的通道和走廊。

根据规范,疏散过道的宽度应根据场馆的使用人数和建筑物的高度进行计算,以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一般来说,疏散过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米,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3. 安全出口的面积计算安全出口是指用于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和门。

根据规范,安全出口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场馆的使用人数和建筑物的布局进行计算,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逃离危险区域。

安全出口的宽度、高度和数量等参数也需要按照规范进行计算和设计。

4. 其他人防设施的面积计算除了防护用房、疏散过道和安全出口外,人防建筑面积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其他人防设施的面积,比如防护墙、安全避难间等。

这些设施的面积计算也需要根据规范和标准进行,以确保其功能和安全性。

三、人防建筑面积计算的意义合理计算人防建筑面积对于确保人员安全和提高防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的计算规则,可以合理规划和设计人防工程,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安全风险。

同时,人防建筑面积的计算也是评估场馆人员容量和防护能力的重要依据,为场馆的管理和运营提供参考。

人防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确保人员安全和提高防护能力的重要环节。

在人防工程设计中,需要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合理计算防护用房、疏散过道、安全出口等各个部分的面积,并综合考虑其他人防设施的面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应建人防工程计算方法
一、住宅建筑
1.10层以下住宅建筑应建人防面积为:建筑面积的2%。

2.10层以上住宅建筑应建人防面积为:该住宅建筑的投影面积之和。

3.住宅带地下车库应建人防面积为:住宅应建人防面积+(地下车库-住宅的投影面积)4%
二、商业建筑
1.商业建筑应建人防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4%
2.商业带地下车库应建人防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4%
三、住宅+商业建筑一体建筑
1.住宅+商业建筑应建人防面积为:住宅应建人防面积+商业面积扣除(高层投影面积×商业层数)×4%
2.住宅+商业建筑+地下车库应建人防面积为:住宅应建人防面积+商业面积和地下车库面积之和扣除(高层投影面积×商业层数)建筑面积×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