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一 年度衢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2021年衢州市矿业行业企业名录119家

浙江创兴矿业有 限公司
张土松
8000万人民币 2015-11-25
浙江
江山市地坤矿业 有限公司
姜乾标
8000万人民币 2020-07-17
浙江
开化县山田矿业 有限公司
李园涛
7000万人民币 2006-05-24
浙江
衢州市
龙游县
有限责任公 司
龙游县小南 海镇翠光岩 村定埠
销 铁售 路道砟;建筑用石料;机制砂生产; 销售;矿产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场 所一个;具体地址;龙游县沐尘畲族 乡康源村;建筑用石料花岗岩开采
衢州市
江山市
有限责任公 司
浙江省衢州 市江山市虎 山街道江滨 路18-1号
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货物进出口;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衢州市
开化县
有限责任公 司
开化县华埠 镇孔桥新村 7号
在浙江省磐安县方前镇上河矿区萤 石矿祥查;矿产品;机械设备;有色金 属 萤销 石售 ;地下开采;...衢州市衢江区樟
主申报)
衢州市
江山市
有限责任公 司
浙江省江山 市坛石镇横 渡村
建筑装饰用石开采;加工;销售;混凝 土代拌服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衢州市
江山市
有限责任公 司
江山市双塔 街道新塘坞 村
白云岩矿开采;矿产品销售
浙江衢州峰达矿 业有限公司
张思印
1000万人民币 2017-12-06
江山市景龙矿业 有限公司
胡水仙
800万人民币
2014-10-10 浙江
常山县华发矿业 有限公司
衢州,未来可期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

余学兵:衢州,未来可期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作为一名长期在城乡融合、乡村建设上探索和实践的在外衢州人,家乡的一举一动自然也成为了我的关注点。
衢州作为浙江内陆城市,虽然不像沿海地区那样可以更多地获得改革开放的红利,但近年来衢州还是在各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正在向着更远的目标快速前行。
特别市最近衢州市委在七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的全面布局,更是让人激动万分。
衢州,曾经因为“四省通衢、五路总头”而成为四省边际商贸重地,但随着全国交通网络的发展和变化,交通这个优势被削弱,衢州的经济发展地位也被弱化。
但正如徐文光书记在市委七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所说的那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该轮到我们了,也轮到我们了”。
如今,高铁、高速、航空、水运等各条通道正加速建设和对接完善中,衢州又迎来了新的“四省通衢”发展大好时机,并将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作为发展目标,这既是践行总书记对衢州的嘱托,也是衢州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8月初召开的衢州市委七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徐文光书记更是在报告中从“聚人气、聚产业、聚资源”等三大方面对衢州的发展进行了全面谋划,既有高度又契合实际,有目标、有路径、有办法。
首先,一个城市的发展需要有一定数量人口的支撑,报告明确提出要通过城镇化发展等措施来聚集100万以上人口,衢州未来的发展需要有等量的“人”,才能撑得起这座城市发展的“量”。
衢州作为闽赣皖入浙的桥头堡,高校、园区、新城等众多平台在聚集人力方面本身就有优势,而作为浙江美丽大花园,其优美的生态环境又是一个强大的生态磁场,也将不断吸引周边更多人进来居住、创业。
其次,衢州将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等五大新兴产业作为重要产业发展导向,更符合现代城市产业发展的定位,这也将成为其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特别是在产业数字化上,衢州的数字产业营收增速今年上半年首次超过了杭州,位列全省第一。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厂区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衢政发[201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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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厂区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厂区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衢政发〔2013〕40号)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旧厂区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一个中心、两大战役”,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积极稳妥地推进旧厂区改造,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有效投资较快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基本保障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以市、区政府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为旧厂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
坚持市场化运作,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调动政府、建设用地原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实现多方共赢。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依据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科学确定旧厂区改造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制订改造实施方案,经批准后依法有序推进。
--政策激励,要素倒逼。
建立激励机制,多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腾退土地和搬迁改造。
对列入旧厂区改造区域范围的企业,通过加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税收等方面的执法监管,倒逼原使用权人加快实施改造。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现行有效的地矿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现行有效的地矿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现行有效的地矿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和矿产勘查开发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7号)要求,现将我厅现行有效的地矿类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现行有效的地矿类规范性文件目录(107件)一、矿产资源开发管理(41件)关于印发《浙江省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审查规定》的通知(浙地发〔2000〕36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选矿许可证申请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0〕365号)关于选矿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办〔2001〕25号)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土资发〔2001〕268号)关于加强采矿权出让所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01〕28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选矿许可证年检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1〕300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7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普通建筑石料矿产采矿权拍卖工作一般程序》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8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关于落实石煤矿禁采有关审批、注册登记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13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采矿权出让所得收缴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土资发〔2003〕45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103号)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进行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38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甲类矿产采矿权有偿使用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39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4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及县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办〔2004〕54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办〔2004〕86号)关于切实加强露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51号)关于开展编制集中开采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方案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8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设置采矿权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102号)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绿色矿山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107号)关于温福铁路温州段建设所需石料矿产开采有关问题的批复(浙土资函〔2005〕45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萤石采选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3号)关于做好集中开采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地下开采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26号)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廉洁从政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协议出让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57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整合中采矿登记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19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矿山废渣中手选萤石碎屑规范管理问题的批复(浙土资函〔2006〕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石灰岩、叶蜡石、普通建筑石料等三个矿种开采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4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督察工作制度实施细则》、《浙江省矿产督察工作程序》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47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采矿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8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20号)关于开展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25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局)关于加强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26号)关于报省厅审批的采矿权电子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3号)关于采矿权评估委托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8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督察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2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3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65号)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42件)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矿产厅原本地质档案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地发〔1990〕10号)关于河道采矿应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通知(浙地发〔1994〕224号)关于统一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文书的通知(浙地发〔1995〕85号)关于免、减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发〔1995〕1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力度的通知(浙地发〔1996〕125号)关于对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过程中几个问题紧急请求的复函(浙地函〔1996〕4号)关于引水工程等开采矿产资源是否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请示的批复(浙地函〔1996〕15号)关于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过程中几个问题的复函(浙地函〔1996〕6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地发〔1997〕16号)关于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专用缴款书》备案登记制度的通知(浙地发〔1998〕59号)关于石煤矿床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浙地函〔1999〕40号)关于报国务院审批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142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保护期内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地质资料有偿利用规定(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2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48号)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编写提纲》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119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浙土资函〔2004〕390号)关于涉矿规费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浙土资函〔2005〕192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级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资料保护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2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资料接收验收办法》、《浙江省馆藏地质资料电子文档提供利用办法》、《浙江省地质资料电子文档制作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98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加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管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56号)关于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巩固储量登记成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80号)关于进一步减少审核工作环节加快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23号)关于申报矿山地质测量机构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2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5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评估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28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29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93号)关于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51号)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94号)关于印发市、县(市、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2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地质测量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8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保密局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的通知(浙土资函〔2008〕109号)关于公布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专家库名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1号)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及登记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23号)关于印发《地质资料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108号)三、地质勘查管理(7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探矿权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69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10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轮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2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探矿权有偿出让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探矿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24号)关于印发《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13号)四、地质环境管理(16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气象局转发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83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编制与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57号)关于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浙土资发〔2005〕8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8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4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4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46号)关于开展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1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评估成果备案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163号)关于组织编制地下水监测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147号)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57号)关于热矿水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补充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63号)关于做好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成果验收及汇交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35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81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细则》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89号)五、其他类(1件)关于调整厅有关矿政业务处室职能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67号)——结束——。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油气中心、评审中心:为贯彻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转换的基本规则本次数据转换立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际,遵循实事求是、简单可行、易于操作的原则,以2019年度矿产资源储量数据为基础,结合2020年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开展转换工作,最终形成2020年度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
新分类标准下储量与资源量按包含关系管理,转换后的资源量是反映矿产资源“有多少”的总量数据,不扣除储量所对应的资源量部分。
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基本对应关系》(附件1)转换形成。
(一)按照新老分类标准类型和定义,将老分类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66-1999))中的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证实储量和可信储量(图1)。
(二)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基础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图2)。
(三)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各类资源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图3)。
(四)老分类标准中预测的资源量(334?),因可靠程度低,达不到新分类标准中资源量的要求,纳入“潜在矿产资源”管理。
衢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纲要(2020-2022年)

衢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纲要(2020—2022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实业兴衢、制造为本”鲜明导向,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发展目标以“八八战略”为指导,奋力践行“八个嘱托”,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高举产业大旗,唱响产业为王,增强产业自信,有效推动“5459”大产业创新体系落地见效。
通过三年努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促进产业高端化、平台高能级、企业雁阵式、服务精准化、市域大统筹、衢州巨化一体化,力争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和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把衢州打造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一)以高质量为目标,做大工业总量。
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把握产业集群发展态势,做强主导产业,做优特色产业,培育产业集群,推进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中小微企业活力增长。
力争2022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超3000亿元,其中规上工业总产值超220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定在三分之一以上。
力争2020年新增规上企业100家以上,到2022年全市规上企业超1300家。
(二)以优结构为主线,推动项目投资。
强化项目为王的理念,加大项目招商力度,引进一批主导产业补链、强链、延链项目,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优化存量、做大增量。
力争3年内引进5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个以上,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0个以上,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00个以上;确保每年实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00个以上、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2年工业投资超200亿元。
(三)以增效益为方向,提升工业产出。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完成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出清,力争到2022年,亩均工业增加值达到89万元/亩以上;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增加3万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在10%以上。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16•【字号】衢政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衢政发〔202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现将《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16日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18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标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充分发挥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特色优势,推动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重重落地,使全市经济结构更为合理,物质和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生态空间安全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优良,人和自然的关系更为和谐;现代生态文化得以弘扬,建成具有衢州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城乡统筹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将衢州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标杆。
(一)近期目标(2018—2021年)。
空间发展布局总体合理,生态保护格局基本确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济发展迈入良性循环提升轨道,环境质量进一步稳固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确立,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大幅提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基本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9•【字号】衢政发[2007]78号•【施行日期】200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衢政发〔2007〕78号)常山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要求批准常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的请示》(常政〔2007〕11号)悉。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衢州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浙土资函〔2007〕123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常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二、要进一步加大矿山布局结构调整力度。
根据整合方案确定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矿山布局结构,通过矿产开发整合,全县矿山平均规模达到10万吨/年以上,矿山数量控制在70个以内。
三、要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以有关矿业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为目的,以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案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测量、矿山年检、矿产督察等为手段,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四、要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在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整合后的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尾矿堆放和污水排放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为开采结束后生态环境治理和矿地开发利用创造条件,促进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要落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责任制。
根据本批复精神,进一步明确整合工作的职责分工,将整合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整合,全面提升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
衢州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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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度衢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分析报告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二○一二年二月一、概况(一)衢州市概况衢州市地处浙江省西部,金衢盆地西段,浙赣铁路横贯全境,公路有杭金衢高速公路,为浙、闽、赣、皖四省交界处。
市域东接金华市、兰溪市,东南接遂昌县,南部与福建省南平市相交,西部与江西省上饶地区、景德镇市为邻,西北部与安徽省黄山市接壤,北面与淳安县、建德市毗连,东西宽127.5公里,南北长140.25公里,辖江山一个县级市和龙游、常山、开化三个县及柯城、衢江二个区,总面积8836.52平方公里,总人口249.86万人。
(二)矿产资源基本情况衢州市地处两大地质构造单元的交接部位,地层发育较全,成矿地质条件较好,全市已发现矿产50种,目前条件下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有三十余种,以非金属矿产占主导地位。
(三)主要矿产资源现状衢州市的矿产资源中非金属矿产(如萤石等)具有优势,金属矿产探明资源储量有限。
主要有建材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化工原料矿产、冶金辅助原料、有色金属矿产等五大类矿产,石灰岩、石煤、黄铁矿的地质资源量居全省前列,叶腊石为全省四大产区之一。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一)矿山企业基本情况2011年底全市持证矿山数214个,从业人员4568人,矿石产量2910.77万吨,矿业总产值84756.88万元,利润总额10804.27万元。
详见表2-1。
矿山企业经济类型2011年度衢州市矿山企业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体企业为主,国有矿山数2家,仅占0.93%,从业人员占10%,产值仅占1.13%。
矿山企业规模受资源储量和矿产品市场发育程度的影响,我市矿山以小型为主,其中,大型矿山6个、中型矿山32个、小型矿山155个、小矿21个。
详见图2-2。
(二)矿业结构2011年,全市开发利用的矿产27种,其中有色金属矿产有矿山企业5个,占总矿山数的2.34%、从业人员占0.81%、产值占0.53%;冶金辅助矿产矿山企业9个,占总矿山数的4.21%、从业人员占3.15%、产值占2.83%;化工原料矿产矿山企业2个,占矿山总数的0.93%、从业人员占8.69%、产值占0.86%;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矿山企业196个,占矿山总数的91.59%、从业人员占86.47%、产值占95.55%;矿泉水开采企业2个,占矿山总数的0.93%、从业人员占0.88%、产值占0.23%。
在开采的矿产中,建材类和其他非金属矿产无论产量还是产值均居主导地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次之,有色金属矿产与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再次之,水气及其他矿产所占比重很小。
详见表2-2。
表2-2二〇一一年度衢州市矿业构成情况统计表1、普通建筑材料矿产占主导地位随着各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对普通建筑材料矿产的需求日益增加。
衢州市普通建筑材料矿产,即砂、石、粘土矿产(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凝灰岩等7个矿种),其矿山数量、从业人数、矿业产值、利润总额均超过了其他各类矿产的总和而雄居榜首,2011年矿业产值56636.53万元,同比增长了27.93%,利润总额7571.1万元,同比增长了68. 17%,分别约占全市矿业总产值、利润总额的66.82%和70.08%。
2、非金属矿产具有发展优势非金属矿产是指冶金辅助原料、化工原料、其它非金属矿产等四大类固体矿产。
它们在衢州的矿业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产值仅次于普通建筑材料矿产。
我市对于有市场又有资源条件的非金属矿产多已开发利用,以水泥用灰岩和饰面用板岩为主,按产值排序为:水泥用灰岩11509.94万元、制灰用石灰岩4095.9万元、萤石2048.99万元、水泥配料用页岩1671.67万元、方解石1488.2万元、饰面用花岗岩1395万元、饰面用板岩1352.8万元、叶蜡石1300.8万元、水泥配料用砂岩1267.17万元、冶金用白云岩283.92万元、陶瓷土144万元、饰面用辉绿岩96.3万元、耐火粘土63.27万元、饰面用大理岩36.4万元。
3、金属及其他矿产比重小全市金属矿矿山企业仅有7家(铜矿、锌矿、钨矿和硫铁矿),产量11. 15万吨,产值1173.99万元;矿泉水企业全市仅2家,产量0.9万吨,产值192万元。
综上所述,衢州市2011年矿业构成以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等乙类矿产为主,甲类矿产中的非金属矿产次之,金属矿产及其他矿产所占比重甚微。
(三)地区分布衢州市矿山为省厅和县(市、区)局发证,没有市局发证矿山。
从各县(市、区)采矿业开发利用情况来看,常山县、龙游县、江山市开发强度大,其矿业总产值位居全市前列,其中常山县24113.8万元、龙游县23898.87万元、江山市18691.41万元,分别占全市矿业总产值的28.45%、28.2%、22.05 %,三个县(市)的产值总和达到衢州全市的78.7%。
其它三个县、区矿业产值依次为衢江区14295.52万元、开化县2657万元、柯城区1100.2万元,分别仅占全市的16.87%、3.13%、1.3%。
详见表2-3。
表2-3二〇一一年度各县(市、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表三、主要矿产开发利用情况2011年衢州市矿产开发以乙类矿产为主,非金属矿产开发优势明显,全市主要矿产多为此二类。
现根据对矿种矿业总产值排序,结合矿石产量、矿业利润情况,对我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情况作如下说明。
1、砖瓦用粘土及页岩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通过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的手段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快速发展。
受政策控制,2011年砖瓦用粘土及页岩矿山数与从业人数延续了逐渐萎缩的势头,但受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对砖块需求量上升的影响,多孔砖、条砖等销售价格及产量稳步提升,2010年度平均销售价格约130元/吨,2011年提高到平均约160元/吨,工业总产值和矿山利润总额较去年增长较大。
其中,矿石年产量390.61万吨,较上年提高了26.17%;矿业总产值42573.3万元,同比增长17.57%;利润总额5236.6万元,同比增长50.57%。
2、水泥用灰岩水泥用灰岩是我市重要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一直很大。
同2010年相比,2011年全市水泥用灰岩矿山15个,减少3个,下降了16.67%;产量由910.02万吨增长至1063.71万吨,上升了16.89%;矿业总产值由10440.06万元增长至11509.94万元,提高了10.25%;利润总额由1385.93万元增长为1647.2万元,上升了18.85%。
水泥用灰岩生产在矿山数压缩的情况下,矿石产量、产值、利润明显升高,表明其矿产品的价格在逐步提升,但生产效率仍有待提高。
3、建筑石料用灰岩衢州市建筑石料矿山以建筑石料用灰岩为主,其各项经济指标均占全市建筑石料矿山总数的50%以上。
同2010年相比,2011年全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减少2个,下降了10.53%;从业人员增加5人,上升了1.81%;矿石产量增长362.42万吨,上升了125.84 %;矿业总产值增加6436.21万元,上升了123.93%;利润总额增长1230.1万元,上升了181.19%。
表3-1 主采矿种2011年度与2010年度开发利用情况对比表四、2011年度矿产开发特点2011年,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初见成效,矿山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升,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高。
与2010年相比,全市矿山数与从业人数继续减少,但受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与杭长铁路客运专线等工程建设的影响,2011年度矿石产量、矿业总产值、利润总额均出现了较大的增长,矿山规模不断扩大,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1年全市共有生产矿山214家,比2010年减少17家,同比下降7.36%;从业人员4568人,比2010年减少355人,同比下降7.21 %;矿石产量2910.77万吨,比2010年上升799.37万吨,同比增长37.86%;实现矿业总产值84756.88万元,比2010年增长15442.5万元,同比增长22.28 %;利润总额10804.27万元,比2010年增加4886.52万元,同比增长82.57 %。
表4—1 2009—2011年衢州市矿业主要指标一览表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存在主要问题1、通过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矿山布局日趋合理,但仍存在矿产资源开采方式粗放、落后的现象,也暴露出规划滞后于经济发展的不足。
大多数私营、个体矿山存在着"小、散、低"的现象,资源利用率较低,矿山经济效益不理想。
2、科技投入不足,非金属矿深度开发利用研究不够,造成优质矿产资源的浪费。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缓慢,产业链短,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
非金属矿产应用研究投入较少,可供开发利用成果不多。
3、开采矿量的核准和储量的核减不及时,采矿权许可证年限太短,采矿权人对矿产资源储量不够重视。
4、具体负责年报的矿管人员不固定,培训不及时到位,他们对填报年报的要求不清楚,出现填报不准确,审核不到位的现象,造成上一级年报审查难度。
5、采矿权人对待年报的态度不端正,填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个私企业填报的产量、产值“缩水”现象比较严重,年报表的数据存在问题较多,但又难以核实,造成数据失真。
(二)对策和建议1、深入开展储量动态监管,加强矿区储量核查。
认真贯彻实施《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统计的管理工作。
2、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开放探矿权市场,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地质勘查工作,如对萤石矿产的重点勘查。
另外,还要探索由政府出资勘查矿产资源形成采矿权进行出让的新路子。
3、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
加强对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的审查,促进科学地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
4、加强矿产资源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数据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
挑选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懂业务,肯钻研,工作责任性强的同志担任此项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同时对统计年报人员进行培训,把好基础报表填报关。
5、加强与经贸、水利、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系,从多方位对我市生产能力低下、竞争能力差的砖瓦企业进行指标压缩,设立粘土企业淘汰指标,制定淘汰实施方案,进一步维护衢州市域范围内砖瓦市场的良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