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办法公告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6.26•【文号】建住房[2003]131号•【施行日期】2003.06.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0年1月1日)废止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建住房[2003]13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保障民主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业主大会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业主大会规程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四条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五条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六条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五)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备注
关于业主人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杭州市2014版)
政府示范文本
要点
此文本是街道办或乡级政府向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成员及工作职责的公告文件。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 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确定以下 人作 为 (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 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专有部分 物业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座落 类型
注:请在备注栏填写代表成员来源(分别是街道、乡镇或社区、建设单位、业主代表)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3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并做好下列筹 备工作:
(一) 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 。
特此公告。
______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________ 年月_______________ 日。
(完整版)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附件1)二、告知县(市)、区房管局在街道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2)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
(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四)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附件10)(五)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报送的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有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去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11)(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八)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小区关于召开业主大会的公告

小区业主大会换届筹备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附表5)小区关于召开第届业主代表大会的公告小区全体业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决定,小区拟定于年月日召开第届业主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会议地点:2、会议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3、业主投票权数:业主人数人;建筑物总面积:㎡。
4、会议议程:4.1、选举产生业主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组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主任、业主监事会主任、律师顾问、书记员等人组成);4.2、审议上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4.3、审议上届业主监事会工作报告;4.4、审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4.5、审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修改草案;4.6、审议《业主委员会章程》修改草案;4.7、审议《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费收支方案》修改草案;4.8、审议《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管理人》提案;4.9、审议《有关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提案;4.10、选举产生第届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成员;4.11、审议《第届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工作安排及费用收支预算》提案;5、业主代表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的3日前,将大会的议事内容以书面形式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赞同、反对或弃权)并签名确认后汇总成表,届时亲自将其按规定投入设置在大会会议现场的投票箱内参与表决;特此公告。
附:1、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选票2、业主大会表决票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或修改案)4、《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草案或修改案)5、《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或修改案)6、《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费收支方案》修改案;7、《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管理人》提案;8、《有关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提案;9、《第届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工作安排及费用收支预算》提案;小区第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年月日。
业主大会筹备通知

业主大会筹备通知尊敬的各位业主:大家好!为了提升小区的管理水平,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实际情况,我们计划筹备召开业主大会。
现将有关筹备事宜通知如下:一、筹备目的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行使权利、参与小区管理的重要平台。
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我们将共同商讨和决定小区内的重大事项,如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以及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等。
二、筹备组成员筹备组将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筹备组组长将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业主代表将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产生。
如果您热心小区事务,愿意为小区的发展贡献力量,请在_____(具体日期)前向_____(联系人)报名。
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业主代表名单,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三、筹备工作流程1、发布筹备通知本次通知即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正式启动。
2、确定业主身份和投票权数筹备组将对小区内的业主身份进行核实,确定每位业主的投票权数。
这将依据房屋的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
3、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筹备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实际情况,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
这些草案将在小区内公示,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将通过业主自荐、推荐等方式产生。
筹备组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名单将在小区内公示。
5、召开业主大会在各项筹备工作完成后,我们将召开业主大会。
会议将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
具体的会议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四、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小区的业主,您享有以下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完整版)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

关于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通辽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成立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副组长为。
具体名单如下:
备注:1、筹备组成员一般为5至11人;超过11人的,由该项目的业主自治监督指导小组确定筹备组人选;2、业主代表由业主推荐产生,推荐业主代表须填写《业主委托书》。
为公平起见,建议筹备组成员只负责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产生的筹备工作,不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选举。
3、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建议由开发商派员作为筹备小组成员组织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由上届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上一届业主委员会超过任期仍不组织换届的,依照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召开。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联系电话:时间:
地址:特此公示。
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
关于小区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房号年龄 *面貌学历职业
1 2 3 4 5 6 7
备注
社区代表建设单位
代表物业企业代表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代表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
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时间:特此公示
社区
年月日。
昆明市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示范文本)小区全体业主: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昆明市市物业管理办法》《物权法》及相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小区物业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经20%以上业主书面申请,我(指导单位)将于年月日起指导业主开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希望广大业主积极配合,踊跃参与。
现将报名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必须是本小区的业主;(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二)遵纪守法;(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费用、专项维修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组织能力;(六)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内任职。
二、报名方法采取自荐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业主,请到(地点)(联系电话:)领取报名表。
三、报名时间200 年月日上午9时至月日下午17时。
请报名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产权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交到,建设单位代表除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外,还必须提供建设单位的委托书。
逾期无效。
四、报名地点电话:五、成员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在5-15人以下单数,其中建设单位代表1-2名,其余由业主组成。
六、成员确定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业主、建设单位代表请于200 年月日时到(如报名人数众多则另行安排)参加确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会议,届时不参加的,则视为放弃;如业主成员人数众多,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七、联系方式联系地点:联系人:电话:特此通知(盖章):昆明市二○一年月日Welcome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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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办法公告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办法
根据《物权法》及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选举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街道社区负责组建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第二条筹备组应当在西湖区物业主管部门、西溪街道以及社区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条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并公示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议题和议程,为了选举能够全面反映业主意见,本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方式;
(二)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确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总人数和建筑物总面积;
(三)拟定并公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四)接受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自荐或推选,作汇总登记,并对汇总结果进行公示;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并公示征询意见;
(六)业主大会会议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发出;
(七)召开会议,收集、统计选票,进行会议记录;
(八)其他准备工作。
第四条筹备组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工作原则。
第五条筹备组由5人组成,其中社区代表1名,建设单位代表1名,业主代表3名,业主代表的产生,另见《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产生办法》。
筹备组组长由社区代表担任。
筹备组组成人员一旦全部确定,筹备组即时成立。
第六条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书面公示。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筹备组会议通过后取消其成员资格:
(一)因身体疾病或其它原因以致丧失履行职责能力;
(二)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筹备组会议;
(三)已不是本小区业主;
(四)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
(五)成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
(六)其它不宜担任筹备组成员的情形。
第八条筹备组成员辞职或出现上述第七条情形而出现缺额的,社区代表缺额按原组成方式及时补足;业主代表缺额由候补业主代表按当选时得票数从多到少递补。
第九条筹备组在完成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后自动解散。
第十条业委会成立后有关业主大会召开的筹备工作由业委会负责。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湖区西溪街道花园亭社区
201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