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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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5篇)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5篇)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4.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分包配合管理制度

分包配合管理制度

分包配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分包工作,合理分工,实现项目高效管理,提升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项目中的分包工程管理。

第二条分包工程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分包。

第三条分包工程应符合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适用于相关标准。

第四条分包工程应在具备相应资质、信誉和实力的分包单位中选择。

二、分包管理人员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分包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分包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分包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完成分包管理工作。

第七条分包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善于协调各方面的资源,能够有效处理分包工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第八条分包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保证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九条分包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举办的分包管理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

三、分包管理流程第十条分包管理流程包括分包计划、分包选择、分包签订、分包管理和分包结算五个环节。

一、分包计划:公司施工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前,分包管理人员应制定分包计划,并进行相关部门的审批。

分包计划包括分包工程的范围、数量、工期、费用等相关信息。

二、分包选择:分包管理人员应根据分包计划,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和评估,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和实力的分包单位。

三、分包签订:分包管理人员应与被选中的分包单位签署分包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分包管理:分包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包括监督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进度控制等。

五、分包结算:分包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单位进行结算,及时支付分包款项。

四、分包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分包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包范围和分包金额。

第十二条分包管理人员应及时获取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企业报告和施工计划等材料。

第十三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明确工程的范围、质量、进度和安全责任,并要求分包单位保证分包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供应单位的管理,提高生产管理效率,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分包单位管理制度第一节分包单位的甄选和评估1.为了确保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对于与企业合作的分包单位应进行严格的甄选和评估。

2.甄选过程应包含但不限于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生产本领、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分包单位的历史工程项目记录和质量问题情况应纳入评估的考量范围。

第二节分包合同管理1.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责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2.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进度要求、付款方式及金额、索赔处理等重要内容。

3.工程更改、索赔事宜应依照合同商定进行处理,并及时记录和跟进。

第三节分包单位的考核和奖惩1.对于分包单位,应建立定期的考核制度,以评估其工作质量和合作态度。

2.考核指标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协调搭配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3.依据考核结果,对表现良好的分包单位进行嘉奖,对未实现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扣款、降级或解除合作关系等处理。

第四节分包单位的培训和管理1.为确保分包单位的工作符合企业管理要求,需要供应相关培训。

2.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安全、施工标准、工艺要求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3.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应及时跟进,确保其依照要求完成工作,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三章供应单位管理制度第一节供应商的甄选和评估1.为了确保选择优质的供应单位,对与企业合作的供应商应进行全面的甄选和评估。

2.甄选过程应包含但不限于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本领、价格竞争力、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供应商的历史合作记录和客户评价应作为评估的紧要参考依据。

第二节供应合同管理1.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责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2.合同应明确产品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及金额、售后服务等重要内容。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三篇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三篇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

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

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

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范本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范本

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范本管理制度范本: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分包单位和供应单位的管理行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所有参与项目的分包单位和供应单位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分包单位管理1. 选择分包单位1.1. 项目经理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根据分包工作的性质和要求,制定明确的招标标准,对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评审和筛选。

1.2. 参与评审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分包单位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选取的分包单位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

2. 分包合同管理2.1. 分包单位与项目方签订正式的分包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分包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工期要求、质量要求、费用支付等事项。

2.2. 项目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分包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必须得到分包单位的同意和签字确认。

2.3. 分包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身能够实现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3. 分包单位管理要求3.1.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施工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3.2. 分包单位应安排有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3.3. 分包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工作安全规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4. 分包单位应按照项目方的要求,提供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相关报告,并参与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检查与验收。

3.5. 分包单位应妥善保管项目方提供的设备、工具及材料,保证使用历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4. 分包单位绩效管理4.1. 项目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分包单位的绩效考核标准,并在合同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估。

4.2. 绩效评估以合同期间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安全情况、合作态度等因素为依据,对分包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分包单位管理,规范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管理和监督,具体内容包括分包单位的选取、合同签订、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

三、分包单位的选取1. 总包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适用性、经验丰富、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的原则选择分包单位。

2. 分包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施工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总包单位应定期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分包单位。

四、合同签订1. 在确定分包单位后,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期限、报酬支付、质量保证、安全责任等关键条款。

2. 签订合同前,应对分包单位的信誉和经营状况进行必要调查,确保分包单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五、施工管理1. 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单位的施工图纸和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执行,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2. 分包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班组长,严格管理现场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质量。

3. 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备安全员,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六、质量控制1. 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工程质量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工艺和材料,保证工程质量。

2. 分包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质量把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 分包单位应配合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验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定。

七、安全生产1. 分包单位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加强安全管理。

2. 分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如发生安全事故,分包单位应及时报告总包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和事故原因分析。

八、违约责任1. 如分包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履行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或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建筑工程项目中委托分包单位参与工程施工时,对于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以及对分包单位人员进行管理的制度。

这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能够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与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的要点。

一、分包单位资质管理1.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一般要求分包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并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资质评估: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对于有意申请分包的单位,需要进行资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单位的注册资金、施工能力、施工人员素质等。

只有通过评估合格的分包单位才能获得承接工程的资格。

3.资质证明:分包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这些证明文件需要在项目开工前进行核验,确保其真实有效。

4.资质监管:项目管理方需与监管部门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定期监管和审核,确保其资质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更新和公示。

1.人员要求:分包单位应具备适应本项目工作的人员,并按照工程需要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作业人员等。

人员要求应满足项目管理方相关规定,如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2.人员招聘:分包单位在招聘时应严格按照工程需要,确定招聘人员的岗位要求和技术能力,并进行面试、考核等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才能录用。

3.人员培训:分包单位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工程施工相关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质量管理要求等。

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等,提高员工技能和意识。

4.人员管理:项目管理方可以根据需要与分包单位共同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加班、工资支付、安全保障等规定,以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及人员的合法权益。

5.人员奖惩:对于分包单位人员的表现,项目管理方可进行奖惩措施,如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表现差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解雇。

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篇一: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满足合同约定要求,保证分包防伍施工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以达到管理统一,行动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质的要求1、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的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分包,分包方应该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施工资质。

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

2、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3、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可进行分包。

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二条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1、发包方与分包方应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

凡由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发生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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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方资质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备案等各种手续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上级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9、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0、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0.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0.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

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0.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0.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0.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2.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2.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2.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2.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2.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2.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厂家购买。

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2.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2.10、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单位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2.11、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5、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5.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5.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6、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6.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
6.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6.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6.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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