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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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报批

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报批

9、单体设计 ⑴《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为 功能和性能要求的全强制性条文 ⑵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中套型设计 不规范、大开间设计,厨房、卧室 等无隔墙。按《住宅设计规范》3.1. 1条住宅应按套型设计,
五、设计审查中常见问题
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 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厨房、 卫生间设施不完备,使用面积不 符合《住宅设计规范》 ⑶住宅设计中电梯厅空间尺寸不足 与户门相矛盾。
五、设计审查中常见问题
(3)地下室退让用地0.7倍地下室 深度及3米,与现状住宅外墙 10米,山墙6米 (4)退让道路红线距离 (5)退让地铁控制线距离,征求 地铁部门意见 (6)退让公共绿地距离 (7)多层控制线与高层控制线
五、设计审查中常见问题
4、总平面交通组织设计按省标《城 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计规 则和配建标准》,停车标准按照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 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1)基地出入口距离主次干道交 叉口距离,主干道120米,次 干道100米,支路50米
五、设计审查中常见问题
⑷复式结构住宅,卫生间不应直接 设于下层住户卧室、起居室、 厨房的上方 ⑸消防连廊影响住宅采光、通风 及安全
五、设计审查中常见问题
⑹单体设计采用玻璃幕墙应严格按 《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 规定》,住宅周边100内朝向住宅 立面的建筑,居住区内建筑严禁 设置,涉及卫生、环保、节能及 安全问题。部分项目玻璃幕墙设计 与周边环境不协调。
五、设计审查中常见问题
5 、高层建筑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及登高场地,当环形车道有 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 长边设消防车道,当建筑物 沿街长度超过150米或者总长度 超过220米时,应在适中位置 设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流程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一阶段:
建筑方案审核阶段(5个工作日,重大项目12个工作日)
申请报告
法人委托书
建设工程方案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土地证或批准书及附件
发改委立项批文
建筑设计方案文本一式两份
区外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的要提交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承接设计的手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窗口受理
建设工程总平面图
信息中心关于地形图使用受理回执
建设用地界限工作图(委托书)
核发设计条件通知书、红线图
其他
办理完毕,窗口发证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
第二阶段: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路)申请表》(建设单位盖章)
我局核发的设计条件通知书、红线图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规定面积以下的直接做总平面设计方案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核(规划科)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报告
授权委托书
窗口受理
规划审核
土地证(附宗地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完毕,窗口发批复文件及批准的规划文本
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一式三份(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盖章、签字)(电子磁盘数据一式两份)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单
项目选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证
简易程序
建筑方案审核
施工图审核,核发建设工程临时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建设
竣工验收,核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政项目规划报建手续
第一阶段: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
申请报告

建筑规划方案报批程序

建筑规划方案报批程序

建筑规划方案报批程序建筑规划方案报批程序建筑规划方案的报批程序是指建筑项目在进行规划设计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向有关部门递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查、评审、批准等环节,最终获得建设许可证书,正式开始建设的过程。

一、前期准备建筑规划方案报批前,项目方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是确定项目的具体规划需求,包括项目性质、规模、用途等基本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初步的规划设计。

然后,项目方需要调研分析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政策、环境规划和城市规划等相关法规文件,了解并满足相关要求。

另外,还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方案。

二、项目报批程序1.编制建筑规划方案项目方需要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规范和标准,编制详细的建筑规划方案。

方案需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规划设计理念、用地要求、建筑布局规划、绿化与景观规划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图纸、效果图等资料。

2.提交申报材料项目方完成建筑规划方案后,将其与所需的申报材料一同递交给相关部门。

申报材料通常包括项目概况、设计说明书、规划图纸、规划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提交后,项目方需支付相应的报批费用。

3.审查评估相关部门对提交的建筑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估。

审查主要包括对规划设计的合法性、可行性、安全性等的评估,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以及对符合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等情况的检查。

审查过程中,项目方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解答和配合。

4.听证会针对复杂或争议较大的建筑项目,相关部门可能会组织听证会,邀请专家、公众等参与。

听证会主要是为了听取相关专家和公众对建筑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5.批准经过审查和评估后,将建筑规划方案报批结果通知项目方。

如果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审批部门会发放建设许可证书,并按照相关程序公示。

项目方获得建设许可证书后,才能正式开始建设工作。

6.建设监督项目方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守建设许可证书的规定,并按照规划方案进行施工。

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报批、工程规划、用地规划等相关知识

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报批、工程规划、用地规划等相关知识

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报批、工程规划、用地规划等相关知识第一篇: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报批、工程规划、用地规划等相关知识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报批、工程规划、用地规划等相关知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城市规划的规定,在北京市城市规划区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必须向市规划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规划的申报手续,在取得“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后,方可开工建设。

在已开发使用的城镇国有土地范围,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步骤是:(1)在项目建议书报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之前,开发商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规划管理部门应在要点通知书中对批复时的参考依据;(2)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发商应向规划局申报项目选址、定点,即向申请单位下发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较详细的意见,并须同时下达规划设计条件;(3)规划设计条件,是项目选址后,由建设单位申请,规划部门下达的委托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的依据性文件。

开发商在完成方案设计后,须向规划部门提出审定申请;(4)通过审定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也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条件;(5)开发商依据审定的设计方案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征询土地及拆迁部门有关用地及拆迁安置的意见后,应向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年度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

规划报批的程序到规划局办理报批手续,首先要到综合业务处领取“规划审批申报表”,每一次申报都要填写此表,然后在规划局确定的申报时间和地点,带齐申报必备文件和资料,到指定窗口申报,领取立案表,并在规定的取件日期领取审批成果。

一般来说,如果建设单位使用本单位划拨土地或农村建设单位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则依下列程序到市或区(县)规划局办理选址定点和两证申报手续。

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方案

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方案

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方案1. 引言本报批方案旨在对建设工程规划进行全面规划和设计,并最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该方案包含建设项目的背景和目的、项目范围、规划设计目标、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旨在确保建设工程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背景和目的建设工程规划的背景和目的是说明该工程的建设背景和工程目的,为后续的规划设计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指导。

2.1 建设背景在此部分,需对建设工程的背景做简要阐述,包括项目的背景、市场需求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内容。

2.2 工程目的对于项目的工程目的,请明确阐述项目的基本功能和服务对象,以及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以及环境的影响和作用等。

3. 项目范围在此部分,应对项目的边界和范围进行说明,明确项目的规模和建设内容,并确保与相关文档和资料一致。

4. 规划设计目标规划设计目标是对建设工程规划的目标和原则进行界定和说明,并为后续的规划工作提供指导。

4.1 规划目标对于建设工程的规划目标,需明确规划设计的整体目标和细分目标,如经济效益目标、社会效益目标、环境效益目标等。

4.2 规划原则规划设计的原则是为了确保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需对规划的原则进行明确和细化,如可持续发展原则、资源节约原则、环境友好原则等。

5. 规划方案在此部分,需对具体的规划方案进行提出和说明,包括项目的总体布局、设计方案、工程技术方案等。

5.1 总体布局总体布局是对项目各功能区域和区域布局进行规划和设计,需明确各功能区域的位置、用地要求和相互关系等。

5.2 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是对项目的建筑和设施进行详细设计和布置,需明确建筑外观、结构、设备等要求,确保建设工程规划的可行性和设计合理性。

5.3 工程技术方案工程技术方案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和操作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和方法进行规划和设计,需明确施工过程、材料选用和质量控制等要求。

6. 环境影响评价为了评估建设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在规划报批方案中进行介绍和论述。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城市建设的规划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方案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详细规划和审批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流程。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的重要性、流程和程序。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具体建筑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进行详细的规划与布局。

这一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的功能需求、环境适应性、安全性、美观性等因素,并与相关部门、专家进行沟通和协商,最终形成一套可行的规划方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建筑方案审批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建筑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建筑的安全性、功能性和美观性。

审批程序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包括各方面专业人员的意见,相关部门的审查,以及公众的意见征求等环节。

只有通过审批的建筑方案才能开始实施,否则将会被责令停工或拆除。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能够保障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确保建筑项目的合理性和协调性。

其次,它能够促进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形象。

最后,它能够保障公众的利益和安全,确保建筑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立项: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向规划部门申请建筑项目的立项,提出建设意向和规划方案。

2.编制规划方案:规划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包括建筑功能布局、用地规划、环境设计等内容。

3.评审:将规划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专业意见。

4.公示征求意见: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建筑方案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5.审批:相关部门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建筑方案进行审批,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

6.批复:经过审批的建筑方案将获得行政部门的批复,具备开始施工的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报批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报批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报批要求一、前言为统一建设工程规划项目的规划管理,定期审核规划方案,加强监督,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报批要求。

二、背景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由规划设计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所编制的方案,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审查、确认的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报批是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一种行政管理行为,是指建设单位应将其规划方案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核确认的程序。

三、申报要求1. 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递交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申报材料;2. 申报材料应当齐全,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书、附图等相关文件;3. 申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工程师,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4. 申报材料应当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格式进行编制,并标明申报单位及编制日期。

四、申报审批程序1. 申报单位将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初稿及相关附图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批;2. 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初稿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并要求申报单位进行修改;3. 申报单位根据主管部门的修改意见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并重新提交主管部门审批;4. 主管部门对调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进行审查确认,确认无误后进行批复。

五、申报材料内容1.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书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书是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的一份论证性文件,主要包括项目概况、规划概念、规划要求等内容;2.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附图建设工程规划方案附图是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书的基础上所编制的一份图纸资料,主要包括地形图、平面布置图、断面图、剖面图、总平面布置图、线路平面图等。

六、监督管理1. 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规划方案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审核确认工作;2. 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流程
《建设工程选址申请表》、
建设用地选址范围图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窗口受理
规划部门审核
填写审核意见
绘制建设用地界限图
出具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办理完毕,窗口发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单、通知单、红线图、规划设
计条件)
建设单位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证
用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45亩)以上的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窗口受理
工程设计图纸及电子文件
设计图纸核准
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路)
批准的图纸文件
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手续
第三阶段:
工程竣工验收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一阶段:
建筑方案审核阶段(5个工作日,重大项目12个工作日)
申请报告
法人委托书
建设工程方案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土地证或批准书及附件
发改委立项批文
建筑设计方案文本一式两份
区外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的要提交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承接设计的手续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单
项目选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证
简易程序
建筑方案审核
施工图审核,核发建设工程临时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建设
竣工验收,核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政项目规划报建手续
第一阶段: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
申请报告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法人委托书
发改委立项或备案证
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的初步意见(说明线路等级、接入口等行业要求)
出具规划选址意见
绘制规划选址范围图
《建设(用地工程)规划定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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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审查办事指南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四十二条。

二、申请前提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申办对象法人及其组织。

四、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1、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申办材料中要求的所有电子文件须存储在同一张电子光盘中。

效果图、照片应使用JPG格式,其他设计图纸应使用CAD格式,文字说明应使用DOC格式。

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

(二)申请材料目录(三)申请材料注意事项1、属调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无需提交上述第4、12、13、16、17、18项。

仅调整总平面蓝图的,无需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册。

仅调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册的,无需提交总平面蓝图,但须提交已批准的总平面蓝图复印件(查验原件)。

退回涉及调整的已批准总平面蓝图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

2、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大市区及市属园区项目,送审资料按上述清单内容准备一式两套,送用地规划科的一套资料无需提交上述第9项,送报建科的一套资料上述第7项数量改为1份。

五、审查内容(一)资料审查1、复核送审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查核镇街意见(特定项目另须提交相关部门意见)是否齐全有效。

(二)现状审查1、查核项目用地现状照片、现状地形图和《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了解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现状和近期建设情况,尤其是与水库、河流、高压走廊、铁路、轨道交通、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危险品项目等公建和市政设施用地是否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周边交通条件是否能满足基地出行要求;(分级审批类别中,属于市城建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须视实际情况,抽样查勘项目现场)。

总平面蓝图中用地周边地形须与现状相符,用地周边路网须与控规路网一致(道路名称、宽度、断面型式、控制点标高标注准确);道路与用地红线的位置关系准确。

2、查核项目与周边已批项目是否存在冲突。

(三)图纸审查1、制图审查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纸编制要求》核查方案文本图纸是否齐全,制图和适应性说明是否满足要求。

2、政策审查(1)查核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居住类项目是否符合禁建单家独院别墅要求,居住和商住用地是否满足商住比例要求,工业用地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是否满足国土和规划要求(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配套设施【不含无需计算容积率的地下停车库】总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工业用地是否符合禁建住宅要求,科研用地是否符合禁建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的要求等。

(2)已办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申请调整方案的,评估调整内容对已购房业主的影响,按程序组织批前公示。

3、技术审查(1)规划条件审查。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方案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的要求,包括: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包括单体建筑物功能)、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以及其他规划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重点核对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要求,其中已报建建筑物的面积指标应与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一致。

B、项目的建设单位、用地性质和图纸的用地范围是否与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材料相符;项目容积率是否与土地出让合同一致。

C、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报告内的重要指标(如容积率、用地面积、绿地率、商住比例等)是否与方案相符。

(2)功能布局适应性审查。

主要包括:方案申报的使用功能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定的用地性质相符,项目总体规划布局与使用功能是否相适应,单体建筑设计是否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3)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适应性审查。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筑退缩和间距符合规划条件、《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五章和第六章的要求。

居住性质的项目,须核对日照分析报告校核意见书,确保日照标准满足国标(如《住宅设计规范》第7.1.1条)要求。

B、方案的空间和景观设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区域相协调,主要包括:临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的功能布局、建筑立面处理,重要城市景观面的建筑面宽比、连续面宽、天际线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与周边区域的建筑布局、风格、颜色是否协调。

C、方案是否结合控规的要求预留并营造城市公共空间,尤其是城市的重要节点区域,方案是否结合周边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进行统筹考虑。

D、方案是否按照规划条件及《东莞市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公建配套设施,公建配套设施布局是否合理(附建的配套设施是否按要求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览表的备注栏中注明附建位置)。

附建的配套设施是否落实在附建的单体建筑里(核查附建位置、面积和空间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幼儿园、学校和医院等有独立建筑规范的民用建筑物的功能用房种类、面积和配建位置等是否符合相关类别建筑规范的要求(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

单体建筑的公用部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中相应条例的要求(如:十二层及以上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小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交通组织适应性审查。

主要包括:规划方案的人流、车流组织是否合理,配套停车设施是否足够,项目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控规要求且尽量减少对城市道路交通的负面影响,内部车行道、人行道的宽度等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有否按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完善方案。

(5)竖向设计适应性审查。

主要包括:竖向设计是否尊重原地形地貌,基地的地坪标高与周边城市道路或相邻用地是否合理衔接,竖向坡度是否合理,人行及车行的竖向连接是否顺畅,建筑与护坡、挡土墙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挡土墙的位置、高度及形式是否对城市道路景观产生负面影响。

(6)消防设计适应性审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消防设计应满足《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专业项目须满足该类别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主要包括:建筑间距,消防车道的位置、宽度、高度和消防车回车场的尺寸,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高层住宅屋面待救平台的面积,电梯大小、数量和侯梯厅大小,停车场汽车疏散口数量和宽度。

(7)其他部门要求审查。

特定项目是否符合轨道、水利、环保、消防、交通、文物等相关部门提出的涉及规划相关内容的要求。

六、审查流程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08]148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主体、性质、区位、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查制度。

具体分为市城建领导小组审查、市分管领导审查、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和中心镇政府审查。

分级审查表注:(一)项目在选址阶段已附规划方案一并上报市城建领导小组或市分管领导审查的,本阶段可不再重复上报,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查。

(二)市城乡规划局审查权限内的工业、仓储、堆场项目,以及“调整”但保持原规划布局、建筑风格不变、无须批前公示的项目,无需上报局长办公会,由市城乡规划局分管领导审查。

(三)重要地段的范围划定:1、市区(1)重要片区a、东西山水轴:黄旗山片区(黄旗山周边,黄旗山——同沙山水轴)——中心区——龙湾核心片区;b、南北功能轴:旧市府——人民公园——中心区——南城国际商务区——南城总部基地;c、区级中心:莞城可园片区、世博商圈、万江中心区。

(2)重要沿线a、江河:东莞水道、运河;b、道路:高速(广深、莞深)、快速(松山湖大道、东部快速、环城路)、主干道(东莞大道、东城中路、鸿福路、八一路、东江大道、四环路,莞龙路、莞樟路、莞长路、莞太大道、莞穗大道环城路以外路段)。

2、松山湖(1)重要片区:松山湖中心区、松木山水库周边;(2)重要沿线:莞深高速、松山湖大道、新城大道沿线。

3、生态园(1)重要片区:生态园中心区;(2)重要沿线:东部快速、生态园大道、东园大道;4、其他镇街、园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市级快速路、镇级连网路和镇内主要道路两侧;铁路和轨道沿线及站点(不包括地下轨道沿线);主要河道和水源水库周边;森林公园和林场内;历史文物周边。

七、申办对象职责(一)按办理材料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和准确性;(二)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三)配合及参与现场踏勘、批前公示;(四)按审查意见及时修改相关图纸。

八、镇街、园区规划管理部门职责(一)现场踏勘。

查看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地形地貌情况、交通情况、基础设施情况(尤其是高压走廊、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站等厌恶性市政设施情况)以及重要景观资源情况;查看项目周边建成区的建筑布局和风格;查看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核实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山体、水体、道路、竖向标高、建筑等是否与提供的地形图相符;核实用地现状照片和《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是否与现场情况一致;(二)查核项目用地红线与已批项目是否存在冲突;(三)核对并补充完整申报资料,统一送市城乡规划局窗口申请办理;(四)需进行批前公示的项目,按《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现场公示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现场公示工作,如实填写《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公示过程跟踪表》;(五)需上报讨论的项目,按要求制作项目电子汇报文件。

(六)属由园区、镇街政府审批并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的项目,批准后按要求整理好备案资料,于7日内将资料提交市局窗口备案。

九、办理结果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1份,总平面蓝图3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1套。

十、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申请对象补充资料、修改图纸时间,批前公示时间,以及上报市分管领导或市城建领导小组审查时间)。

十一、表单及文书样板表单及文书如下,格式样板详见附录:1、《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审查申报表一、二》。

2、《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承诺书》。

3、《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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