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终端和电能表停电事情数据整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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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终端和电能表停电事件数据整理规则

一、停电事件的生成

停电事件的生成包括电能表和采集终端停电、上电事件的生成。设备应严格根据自身的电源接入情况,按照停、上电事件定义(见表1),形成停、上电事件记录,电能表同步更新运行状态字。采集终端的停、上电事件生成中,应避免终端自动重启等非外部电源断电情况下错误生成停电事件。

表1停上电事件定义

二、停电事件采集

(一)终端自动判断停电事件合理性

终端当供电电压低于停电发生电压限值时产生停电事件,主动上报。在产生停电事件后,当供电电压高于停电恢复电压限值后产生上电记录,同时自动对事件的合理性进行判断(规则参见3.1.1初步筛选逻辑)。

(二)终端结合所属电能表停电事件综合判断

终端确认是合理事件后,主动采集电能表中的新增停、上电记录,专变终端采集0-3只通过RS-485接入的电能表,集中器采集台区考核表和0—3只有代表性的低压用户表,低压用户表可随机抽取或配置。具体采集时,专变采集终端和集中器通过终端内自动的配置任务,依次对电能表中的停、上电记录进行采集。对于采集不成功的,在规定时间(停电数据采集配置参数的停电事件抄读时间限值)内延迟进行补采,规定时间内未采集成功的电能表不参与综合判断。采集成功后存储在终端内,开展停上电时间的比对和判断(规则参见3.1.2综合研判逻辑),确认停电事件有效后主动上报。

(三)停电事件采集规则

若停电数据采集配置参数的停电数据采集标志有效,设置为“只采集设置的测量点”,并设置了电能表数量和测量点号,则终端主动采集台区考核表和0至3只有代表性的电能表。

若停电数据采集配置参数的停电数据采集标志有效,设置为“随机选择测量点”,则终端自动随机选择0至3个有效测量点,自动采集台区考核表和0至3只有代表性的电能表。

若停电数据采集配置参数的停电数据采集标志无效,则终端不对任何电能表的停、上电事件进行采集。

终端可通过设定停电事件抄读时间间隔,定时采集电能表内总停电次数和最近停、上电记录。

三、停电事件数据判断

(一)本地判断逻辑

本地判断逻辑主要指专变采集终端、电能表自身通过软件逻辑,对停电事件进行分析、判断,主要据此判断是否可能为台区整体停电。判断逻辑如下:

初步筛选逻辑

1.1.初步筛选逻辑

1)停电事件数据中停电时间和上电时间的不成对匹配

终端或电能表中产生停电事件,而长时间(3天)没有上电事件,不成对则判为异常停电事件。出现有上电事件而无停电事件时,判为异常停电事件。

2)停电事件数据中停电时间与上电时间的逻辑错误

上电时间早于停电时间、停/上电时间为空或乱码等现象出现时,则判为异常停电事件。

3)停电事件持续时间过短或者过长的判断

停电时间(上电事件发生时间—停电事件发生时间)小于停电时间最小有效间隔(默认值1分钟),或者超过停电时间最大有效间隔(默认值3天),则判为异常停电事件。停电时间最小/最大有效间隔由甄别限值参数设置。

综合研判逻辑

2.2.综合研判逻辑

采集终端产生停电事件,待上电后采集台区考核表和1至3个台区电能表(共用电源或回路)中的停电事件,如果出现电能表中停电事件记录的停电持续时间与终端记录的差异超过甄别限值,或者停/上电时间差超过甄别限值、表中事件逻辑错误、表中无事件等情况,当采集终端上电采集的所有电能表均出现上述情况时,在形成的停电事件记录中将属性标志D1位置“0”,表示无效停电事件,不上报。

采集终端与任一只能够正常通信的电能表均出现互相匹配的停电事件,则在形成的停电事件记录中将属性标志D1位置“1”,表示有效停电事件,并主动上报。

若在参数设置时间(停电数据采集配置参数的停电事件抄读时间限值)内,采集终端未能与停电数据采集配置参数设置的某一只电能表成功通信,则该电能表不纳入本次停电事件分析的数据源。

(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判断逻辑

主站系统判断逻辑是指通过采集系统主站软件,结合系统其他采集数据及基础档案等信息,对上报的用户停电事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处理,相关判断逻辑主要包括:

1)停电事件数据频繁上送的(如单个终端一日上报10次以上停电事件数据的),视为异常予以剔除。

2)停电事件上送时间明显异常的视为终端故障(如早于电能表或终端安装时间),予以告警或剔除。

3)终端上报的重复停电事件数据,对重复记录予以剔除。

4)结合“线路—台区”之间的拓扑关系进行用户停电事件关联性分析功能,即根据停电时间的重叠情况,对同一线路、同一台区的用户停电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辅助进行线路停电、台区停电、单用户停电的判断。

5)采集终端停电并触发停电事件上报的,再次上线后终端地址发生改变的,应该定义此次停电事件为正常的终端调试轮换,若终端地址未发生变化,可以判定为正常停电事件。

6)其它判断逻辑可参照3.1本地判断逻辑。

四、相关技术要求

(一)终端技术要求

集中器和专变终端要实现本地事件数据的采集、本地数据判断、本地数据处理,形成停电事件,并主动上报到主站。

增加终端对电能表事件记录的采集、存储、分析功能(增加存储容量)。

增加终端的电池失效事件。

(二)通信协议要求

扩展主站与终端的通信协议,实现具体停电事件记录的远程召测、主动上报。

(三)元器件要求

停电事件记录的准确性与时钟的准确性有密切的关系,时钟又与时钟电池有密切的关系,因此需要提出对电池欠压分析、电池性能、时钟准确度等方面的要求。

(四)主站要求

在主站中需要加强事件数据的采集、数据准确性判断、主站远程对终端和电能表校时、终端软件远程升级等方面的要求。

五、技术标准修改建议

(一)Q/GDW1374.1-2013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修改

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修改建建议

序号条目更正前更正后

14.9.6无增加:4.9.6.1一般要求

内容对应原“4.9.6事件记录”条目的内容。

24.9.6无增加:4.9.6.2停电事件分析处理

专变采集终端需要对电能表停电记录进行抄读,并与终端所产生的停上电事件进行对比分析,对无效停电事件进行筛选,通过综合研判生

成最终停电事件记录并主动上报。

34.9.6无增加:4.9.6.2.1专变采集终端停电事件的生成

专变采集终端应严格根据自身的电源接入情况,按照停、上电事件定义,

形成停、上电事件记录。专变采集终端的停、上电事件生成中,应避免

终端自动重启等非外部电源断电情况下错误生成停、上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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