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目录内禁止进出口商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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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14号--关于对检验检疫法检目录调整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14号--关于对检验检疫法检目录调整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14号--关于对检验检疫法检目录调整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06.12.29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14号
•【施行日期】2007.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通关,海关综合规定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号--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与HS编码联动调整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1月10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1日)废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06年第214号)
关于对检验检疫法检目录调整的公告
根据2007年我国《进出口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调整情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检验检疫法检目录,另行印发)作了对应调整。

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的进出境商品,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进出口放行手续。

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2005年201号公告、2006年第50号公告同时
废止。

本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3年报检员之报检员资格考试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报检员之报检员资格考试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报检员之报检员资格考试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单选题(共30题)1、下列商品编码对应的检验检疫类别与其他三个不同的是()。

A.0709591000B.1504300010C.2003901020D.2005200000【答案】 C2、《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由()制定、调整并公布实施。

A.全国人大B.国家质检总局C.海关总署D.商务部【答案】 B3、深圳甲食品厂从东莞乙果园购买4000公斤鲜荔枝,加上制成8000个荔枝罐头,包装数量为400个纸箱,拟装于1个20尺冷藏集装箱从深证口岸出口。

鲜荔枝和荔枝罐头的检验检疫类别都包括()。

A.R、SB.P、RC.P、QD.Q、S4、邮寄下列哪些物品出境时,寄件人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

()A.金属制奥运纪念品B.服装C.血液制品D.书籍【答案】 C5、杭州A厂以进料加工方式从韩国B公司采购了一批DVD(检验检疫类别L. M/N),共510台,51000美元。

货物从宁波口岸报关进口。

A厂使用该批货物生产了500台带DVD的液晶电视机(检验检疫类别L. M/N),货值150000美元,在工厂装1个40尺集装箱后,从上海口岸报关出口埃及。

A.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B.出口小家电生产企业登记C.出口商品质量许可D.进出口商品免验【答案】 A6、对进口旧机电,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后签发()供货主或代理人办理通关手续,在备注栏内加注()。

A.入境货物通关单;“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B.入境货物通关单;“上述货物经卫生处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C.旧机电产品备案书;“旧机电产品备案”D.旧机电产品备案书;“上述货物经卫生处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7、代理报检企业例行审核的周期是()。

A.每半年一次B.每年一次C.每两年一次D.每四年一次【答案】 C8、出口货物输往以下所列国家,我国只对法检目录内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是()。

全国报关员考试最新模拟试题及答案(2)

全国报关员考试最新模拟试题及答案(2)

⼆、多项选择题请在下列各题的答案选项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在答题卡上将与该答案相对应的英⽂字母标号框涂⿊。

(每题2分,共50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下列属于报关单位的是()。

A、经海关批准在海关临时注册登记的接受国际捐赠的境内某慈善机构B、已向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专门从事接受加⼯贸易经营单位的委托开展加⼯贸易⽣产的企业C、在我国设⽴并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某外商投资企业D、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转关运输货物境内运输业务的某承运⼈答案:A、C解释:B虽然已经向海关办理了注册登记,但因其保税料件加⼯业务是经营单位的委托⽽开展的,为应视其为报关活动相关⼈,不是报关单位。

D也属于报关活动相关⼈不是报关单位。

2、下列关于报关注册登记说法正确的是()。

A、报关企业需经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可向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续B、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由直属海关作出,并由直属海关核发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C、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效期均为2年,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40⽇向海关提出延续申请并递交海关规定的材料,准予延续的,延续的有效期为2年D、报关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民币150万元,报关员⼈数不少于5名答案:AD解释:B、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由直属海关作出,报关企业获得注册登记许可后,到⼯商⾏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登记,并在办理登记之⽇起90⽇内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由所在地海关核发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不是由直属海关核发。

C错,参见教材23,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效期均为2年,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0⽇前向海关提出延续申请并递交海关规定的材料,准予延续的,延续的有效期为2年3、下列关于报关单位的⾏为规则说法正确的是()。

A、报关单位所属的报关员离职,报关单位应当⾃报关员离职之⽇起7⽇内向海关报告并将报关员证件交注册地海关予以注销B、⼴东某外贸公司在所在地海关办理了注册登记⼿续获取了“收发货⼈登记证书”后,该企业在上海办理该企业的报关业务时,应当事先向上海海关依法设⽴分⽀机构C、报关企业如需要在注册登记许可区域以外从事报关服务的,应当依法设⽴分⽀机构,并且向拟注册登记地海关申请报关企业分⽀机构注册登记许可D、报关企业可以在依法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内各⼝岸从事报关服务,但应当在拟从事报关服务的⼝岸依法设⽴分⽀机构,并且在向拟注册登记地海关申请报关企业分⽀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答案:AC解释:B、⼴东某外贸公司取得了“收发货⼈登记证书”,说明该企业为进出⼝货物收发货⼈,进出⼝货物收发货⼈可以在我国的各个关境⼝岸办理本企业的进⼝报关业务时,⽆需设⽴分⽀机构。

对新海关“法检目录”的思考与完善建议

对新海关“法检目录”的思考与完善建议

对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思考与完善建议王传斌*摘要: 法检目录 是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通俗叫法,包括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㊁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㊁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商品与HS编码对照表㊁实施进出口食品检验的食品与HS编码对照表㊁部分需要实施卫生检疫的商品与HS编码对照表等法律功能㊂检验检疫职能划入海关以后,应取消 法检目录 ,颁布 法定商品检验目录 和 验证目录 ,并将法定商品检验㊁验证㊁动植物检疫㊁食品安全检验㊁卫生检疫的要求作为监管条件融入海关‘商品综合分类表“,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新海关法定检验范围设定㊁风险管理㊁签发证单㊁海关特殊监管区监管㊁口岸与市场流通领域协作监管等改革㊂关键词:海关监管;检验检疫;法检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 法检目录 )历来是检验检疫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检验检疫机构行使法定职权的基础㊂检验检疫职能划入海关后,与货物贸易有关的监管㊁缉私㊁知识产权保护㊁贸易统计和商品检验㊁动植物检疫㊁卫生检疫㊁食品检验等职责全部叠加在一起, 法检目录 仍然是新海关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核心内容之一㊂ 法检目录 的改革完善成为新海关执法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该目录的 存废去留 将对‘海关法“的修订工作,以及相关的立法㊁执法工作产生深远影响㊂新修订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已经将 制定㊁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的职能赋予海关总署㊂为确保该职能及时履行,有序推进监管模式改革,有必要对新海关新形势下*作者简介:王传斌,南京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㊂041 022020 3 法检目录 这一基础性问题进行研究㊂一㊁ 法检目录 的概念与历史演进(一) 法检目录 的概念与法律涵义本文对 法检目录 加了引号,是想表明这个概念不准确,是习惯叫法,在法律和实务中分别具有不同的涵义㊂在法律意义上, 法检目录 是指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8年4月修订版)第四条①㊁‘进出口商检法实施条例“(2019年3月修订版)第三条②及第四条③制定和发布的商品目录㊂在法律意义上, 法检目录 的涵义是 法定进出口商品检验目录 ㊂在实践领域,不论是原检验检疫执法人员还是企业人员所称的 法检目录 一般是指原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根据检验检疫的法律㊁行政法规确立的法定检验检疫制度,每年联合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即法定检验检疫目录(简称 法检目录 )㊂该目录作为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检疫和海关监管的主要执法依据,列入该目录的进出境商品海关必须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放行㊂为简便起见,本文的 法检目录 是指第二种涵义,即原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也就是检验检疫执法人员㊁企业所称的 法检目录 ㊂对于第一种含义,本文中称为 法定商检目录 ㊂(二)从 三表 到 法检目录法检目录 的产生㊁演进与检验检疫系统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是分不开的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㊁动植物检疫局㊁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即 三检 合一)之前,原国家商检局根据当时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㊁‘食品卫生法“(该法规定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由商检机构负责,进口食品卫生监①②③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㊁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㊁保护环境㊁防止欺诈行为㊁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㊁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㊂海关总署应当依照商检法第四条规定,制定㊁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㊁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以下称法定检验)㊂对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思考与完善建议督检验由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负责,2009年‘食品卫生法“被‘食品安全法“替代)㊁‘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该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除输往少数几个国家之外的出境贸易性动物产品的检疫由商检机构负责)的规定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制定㊁调整并与海关联合公布‘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简称‘商检种类表“),作为实施法定检验和海关监管的主要依据㊂为便于企业通关和海关监管,原国家动植物检疫局㊁国家卫生检疫局分别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卫生法“确定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范围㊁进口食品检验范围,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与HS编码对照表“(简称‘动植检对照表“)㊁‘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与HS目录对照表“(简称‘进口食品对照表“)㊂1998年4月 三检 合一之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海关总署于1999年1月联合发布的1999年度商品目录(国检法联 1999 4号)仍然是‘进出口商品检验种类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商品与HS目录对照表“‘进口卫生监督检验食品与HS目录对照表“ 三表 并列㊂根据 三检 合一后检验检疫监管的需要,2000年1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4月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即国家质检总局)将 三表 正式合并,形成‘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自此诞生 法检目录 ㊂其后,又将‘认证认可条例“‘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实施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目录㊁个别需要实施特殊卫生检疫并签发通关单的商品并入其中,形成检验检疫部门和海关联合监管的统一 法检目录 ,并与‘海关商品综合分类表“(简称‘HS编码表“)每年同步调整,延续至今㊂因此, 法检目录 是法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商品㊁法定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商品㊁法定进出口食品检验商品㊁需签发通关单的法定卫生检疫商品㊁法定入境验证商品等与海关HS编码的对照目录,集多种功能于一体,既作为检验检疫㊁海关监管的依据,也方便进出口企业报关㊁报检时查阅使用㊂正式发布的最新一版 法检目录 是2018年1月31日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年)调整的公告“(2018年第21号)㊂(三) 法检目录 中 海关监管条件 和 检验检疫类别 代码的演变2001年以前的 法检目录 中海关监管条件分为 A (进境检验检疫)㊁ B (出境检验检疫);2002年增加 C (入境民用商品验证),2004年开始又将 C 取消,将其并入 A ;从2002年起,又增设 D (与海关联合监管,仅适用于 冲突钻石 监管)㊂设定 A B C D 类监管条件的进出境商品,海关均需要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入境货物通关单“放行㊂由于 法检目录 是商品检验㊁动植物检疫㊁食品检验㊁卫生检疫㊁入境验证范围041 022020 3的整合体,具体到每个商品监管内容有所不同,因此, 法检目录 内增设了 检验检疫类别 一栏,分别用不同的字母表示㊂目前,检验检疫类别共有 M 进口商品检验㊁ N 出口商品检验㊁ P 进境动植物检疫㊁ Q 出境动植物检疫㊁ R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㊁ S 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㊁ V 进境卫生检疫㊁ W 出境卫生检疫㊁ L 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等七类㊂其中, S 是为了和 R 对应,2000年 三表 合并时从 N 中单独分出的㊂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 R ㊁ S 应该称作 进口食品检验 ㊁ 出口食品检验 ,不应再称作 卫生监督检验 ㊂二㊁ 法检目录 的法律功能(一) 法检目录 规定的来源从 法检目录 的演变历程不难发现,现行 法检目录 事实上是一个 五合一 的检验检疫监管商品目录,分别来源于不同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㊂具体如下: 1.必须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即法定商检目录㊂法律依据是前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四条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具体是 法检目录 中标有 M 和 N 的商品㊂2.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即验证目录㊂法律依据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六条④‘进出口商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⑤ 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由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后制定㊁调整并公布㊂ 具体是 法检目录 中标有 L 的商品㊂3.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商品与H S编码对照表即法定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对照表㊂‘动植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只规定了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范围,没有规定发布具体商品目录,此处的目录仅仅具备对照功能㊂具体是 法检目录 中标有 P 和 Q 的商品㊂4.实施进出口食品检验的食品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与H S编码对照表即法定进出口食品检验对照表㊂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一样,‘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也只规定了实施进出口食品检验的范围,没有具体商品目录㊂具体是 法检目录④⑤商检机构依照本法对实施许可制度的进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查验单证,核对证货是否相符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的规定,对实施许可制度和国家规定必须经过认证的进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查验单证,核对证货是否相符㊂对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思考与完善建议中标有 R 和 S 的商品㊂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2019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取消了出口食品检验内容,但‘海关总署职能配置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㊁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18 61号)规定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的职责包括 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出口食品相关工作 ㊂因此, 法检目录 中如何保留 出口食品检验 S 的法律依据需要进一步研究㊂5.海关凭检验检疫通关证明放行的需要实施卫生检疫的商品与H S编码对照表即海关查验卫生检疫通关证明的商品对照表㊂‘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卫生检疫的范围较广,但海关只对生物制品㊁血液制品等少部分商品凭检验检疫通关证明验放㊂具体是 法检目录 中标有 V 和 W 的商品㊂(二) 法检目录 的法律定位综合以上论述, 法检目录 是原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根据检验检疫的法律㊁行政法规和‘立法法“规定,制定和发布的具有广泛约束力的文件,在法律位阶上属于规范性文件层级㊂其功能除了确定法定商品检验范围(公布法定商检目录)㊁实施进出口验证的商品范围(公布验证商品目录)之外,其余是提供法定检验检疫商品与海关HS编码表的对照功能,为海关及检验检疫依法监管㊁企业办理报关及报检手续提供参考依据㊂因此, 法检目录 的功能可以概括为 确定法定商检和入境验证商品范围,提供法定检验检疫商品与HS编码对照 ㊂(三) 法检目录 与法检范围的关系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 法检目录 与法检范围是不同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㊂ 法检目录 来源于法检范围,是法检范围中进出口商品与HS编码对应关系的具体化㊂而法检范围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㊁‘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㊁‘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㊁‘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所有应当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出入境人员,进出口商品及其包装㊁铺垫物,进出境物品及其包装铺垫物㊁运输工具㊁集装箱等㊂ 法检目录 仅仅是其中的进出口商品部分,对目录内没有列入的部分(如:进出境木质包装㊁其他铺垫材料,不属于独立商品,而是商品的附属部分;进口成套设备,没有HS编码对应;进出境运输工具㊁集装箱等不属于商品等),仍然应当依法实施检验检疫㊂因此,在以往国家质检总局㊁海关总署联合发布 法检目录 时,配套文件都有 对未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但国家法律㊁法规㊁规章规定应当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依法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 的提示语,广大外经贸企业和出入境人员应当依法遵守,主动申报㊁接受和配合实施检验检疫㊂041 022020 3三㊁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改进建议 未来展望法检目录 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渐转型深化㊁从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当中国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从原有的 海关+检验检疫 模式进入新海关新职能模式后, 法检目录 和法检制度都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需要㊂如果法检制度仍然立足于 报检㊁检验㊁检疫㊁出证 的微观模式,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部门宏观管理的职能不相适应,与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㊁自动扣留制度尚有距离㊂除法检制度固有的不足之外,关检融合之后 法检目录 的发展也滞后于新海关履行检验检疫职能㊁全面通关一体化模式下的流程管理㊁ 放管服 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需要㊂笔者认为,不论从近期还是远期看, 法检目录 改革都迫在眉睫,建议海关总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检目录及法检制度改革㊂(一)取消 法检目录 ,颁布 法定商检目录 和 验证目录根据前文所述, 法检目录 是随着 三检 合一而产生的㊂关检融合以后,检验检疫职能已经划入海关,虽然目前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还保留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的叫法,但在当前语境下,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就是海关,而海关对全部进出口商品实施监管,原来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应当不再保留㊂海关总署应当将该 法检目录 中涉及到进出口商品检验的部分(即检验检疫类别为 M N )和实施验证的部分(即检验检疫类别为 L )独立出来,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㊁第十条规定,分别颁布‘必须实施进出口检验的商品目录“和‘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履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海关总署的法定职责㊂事实上,2019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220号)已经不再使用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名称,而是改称 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一致㊂笔者认为,‘必须实施进出口检验的商品目录“和‘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不需要按照商品HS编码表的分类,只需要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㊁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㊁保护环境㊁防止欺诈行为㊁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按照大类制定并公布,并保持目录的相对稳定性和科学性,不需要随着海关调整HS编码表逐年调整㊂制定‘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时还要明确三个问题:一是对 国家实施许可制度 的涵义进行界定,二是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与入境验证范围对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思考与完善建议是否需要一致,三是仅实施入境验证还是出境㊁入境同时实施验证管理㊂当然,制订这两个目录的过程中,应依法征求商务部㊁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方面的意见㊂(二)将法定商品检验㊁验证㊁动植物检疫㊁食品安全检验㊁卫生检疫的要求作为监管条件融入海关‘商品综合分类表“根据征税和统计工作需要,海关总署每年需要调整和发布‘商品综合分类表“(HS 编码表)㊂为便于海关执法人员监管和企业贸易需要,应当将商品检验㊁验证㊁动植物检疫㊁食品安全检验㊁卫生检疫的法定要求作为监管条件融入‘商品综合分类表“之中,并赋予其监管条件代码,使需要实施法定检验㊁检疫㊁验证的所有商品与海关HS编码表一一对应,为企业和海关执法人员提供通关㊁监管的对照功能,并作为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参考依据㊂(三)深入推进新海关法检制度改革为加快推进 放管服 改革㊁持续提升国际营商环境,关检融合以来,海关总署积极推行以 全面通关一体化 为核心的海关监管模式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㊂在新的监管模式下,传统检验检疫制度也受到了挑战,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给一线执法人员带来了执法风险,主要体现在涉及检验检疫的企业行政许可㊁备案㊁查验㊁证书签发㊁事后监督检查等方面㊂海关总署应积极组织专家深入研究,在依法行政的基本框架内,修订相关工作制度,为下一步修订‘海关法“及一揽子修订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提供决策参考㊂从短期来看,在对海关法㊁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进行大的修订之前,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法定商品检验范围与目录外商品抽查问题㊂严格按照安全㊁卫生㊁健康㊁环保㊁反欺诈要求设定法定商品检验范围,界定商品检验与食品安全检验㊁动植物质量安全检验的关系,运用执法稽查理念改进目录外商品抽查,并融入海关稽核查工作范围㊂①二是风险防控与布控查验问题㊂将国际上通行的 合格推定㊁风险管理㊁自动扣留 理念融入其中,明确审单放行㊁查验放行㊁实验室检测等各环节中企业与海关的权利义务,真正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的包括 抽样㊁检验和检查;评估㊁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㊁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在内的合格评定程序落到实处㊂三是检验检疫证单签发问题㊂梳理现有检验检疫证单的种类㊁评语,明晰政府监管行为与企业商业行为的界线,明确哪些证书属于政府证明应当由海关出具㊁哪些是企业自我证明而由企业自备,积极改进证书评语,使检验检疫证单与海关的职权㊁责任一致,减少海关①王传斌:‘借鉴<产品质量法>理念推进商检制度改革“,国家质检总局 纪念‘产品质量法“施行20周年 征文(二等奖),2013年8月㊂041 022020 3执法风险㊂②四是口岸与国内监管衔接问题㊂进一步梳理海关与农业㊁卫生㊁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工作配合,优化出口产地监管㊁进口流通领域监管㊁进口不合格品召回㊁产品安全信息发布等方面的配合机制,既要防止监管漏洞,又要避免重复监管㊂五是海关特殊监管区检验检疫监管问题㊂按照国务院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转型升级的要求,研究新形势下海关特殊监管区 一线 进出境和 二线 进出区检验检疫监管要求,明确地方政府部门在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安全监管职责,修订保税区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简化通关环节,引领海关特殊监管区㊁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模式改革㊂③从长期来看,海关总署在修订‘海关法“时应一并考虑法定检验检疫制度问题,应当按照新海关的新职能重新设计‘海关法“的结构和内容,将法定检验检疫的职能㊁监管范围和监管程序融入海关法,同步修订‘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从微观检验检疫向宏观质量与安全监管转变,将现有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式管理改为风险管理,授权海关总署会同农业㊁卫生㊁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国际上安全㊁卫生㊁健康㊁环保㊁反欺诈要求和动植物疫情㊁人类传染病疫情等,依照国际通行惯例,以宽出严进为原则,以风险管理为基础,引入检验检疫自动扣留制度,实施动态监管㊂同时,弱化口岸侵入式查验,强化事前监管与后续稽核查,与地方政府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确保海关与地方农业㊁卫生㊁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衔接㊁共同监管㊁优势互补,实施全链条监管,在确保安全㊁卫生㊁健康㊁环保㊁反欺诈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㊂T h o u g h t s a n dS u g g e s t i o n s o n t h e I n s p e c t i o na n dQ u a r a n t i n eN o m e n c l a t u r e o fN e wC u s t o m sW a n g C h u a n b i nA b s t r a c t: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atalogue(IQN)is a popular name for the No-menclature of Import and Export Goods Subject to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y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including the catalogues of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 sub-ject to inspection,the catalogue of commodities subject license verification,the catalogue of com-modities subject to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HS codes,and the cata-②③王传斌:‘检验检疫证单的法律风险与改进思路“,‘中国检验检疫“2013年第11期,第39-40页㊂王传斌:‘从三起案例再论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第十二届海关法论坛学术研讨会交流论文,2019年12月㊂对新海关 法检目录 的思考与完善建议logue of import and export food subject to inspection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HS codes,and the catalogue of some commodities subject to sanitary quarantine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HS codes. After 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was merged into the Customs,it is necessary to can-cel IQN,and publish the Catalogue of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 Subject to Mandatory In-spection and the Catalogue of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 Subject to License Verification ,and incorporate the requirements,as control conditions,for mandatory inspection,verification,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food safety inspection and sanitary quarantine into the Customs Comprehensive Nomenclature.On the basis of the new nomenclature,it is advisable to deepen and press ahead the relevant reforms including defining the scope of mandatory inspection,risk management,issuance of certificates,supervision of special customs control area,and coordinated control of ports and market circulation,etc.K e y w o r d s:Customs Control;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ata-logue(责任编辑赵世璐)。

2021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制习题及解析

2021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制习题及解析

2021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制习题及解析(7)七、查找报关单填制错误下列两张报关单中各有20个已填(包括空填)栏目(标号A—T),请指出其中5处填制错误。

(共20分,选对一处得2分,选错一处扣2分,不选不得分也不扣分)(一)资料1:华远国际贸易(集团)公司(210291xxxx)持C09009300123号手册进口泰国产原缎(法定计量单位:米,1 码=0.914米),供天津华远服装饰品厂(210295 xxxx)加工出口产品之用。

该商品列手册第二项。

运输工具于2006年1月16日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

该批货物于进口次日委托天津外运总公司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2021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制习题及解析(6)六、填制报关单单项选择题请根据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在报关单相对应的选项中,选出最合适的答案。

(每项1分,共20分)(一) 资料1辽宁宁海工程有限公司(2101240111)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工程用设备(法定计量单位:台)。

在设备进口前,向主管海关办理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海关签注的征免性质为“鼓励项目”)。

货物委托辽宁外贸集团公司(2101910011)与外商签约并代理进口,货物到港后由大连海通货运有限公司(2102980111)代理进口报关。

全程运保费港币20000元。

入境货物单(代码:A)号:44210010303330请根据以上资料,填制进口报关单以下栏目:1、“备案号”栏应填( )A. BXXXXXXXXXXXB. CXXXXXXXXXXXC. ZXXXXXXXXXXXD. DXXXXXXXXXXX2、“经营单位”栏应填( )A. 辽宁宁海工程有限公司 2101240111B. 辽宁外贸集团公司 2101910011C. 辽宁宁海工程有限公司D. 大连海通货运有限公司3、“运输方式”栏应填( )A.2B.3C.4D.54、“运输工具栏”应填( )A.STEVEN SEA /062SB.STEVEN SEA V062SC.HUA XIN /060D.HUA XIN V0605、“提运单号”栏应填( )A. HONG KONG 08-05-2006B.INV-SW-001C. 2006-LGGZ-041D. HK06052000086、“贸易方式”栏应填( )A.0110B.加工贸易设备C.外资设备物品D.20257、“征免性质”栏应填( )A.010B.503C.789D.6038、“起运国(地区)”栏应填( )A.德国B.香港C.中国香港D.汉堡9、“装货港”栏应填( )A. 汉堡B. 德国汉堡C.香港D.中国香港10、“境内目的地”栏应填( )A.辽宁沈阳B.辽宁大连C. 21012D. 2101911、“成交方式”栏应填( )A.CFRB.FOBC.CIFD.C&I12、“运费”栏应填( )A.此栏为空B.110/20000/3C.302/20000/3D.110/20000/213、“保费”栏( )A此栏为空 B.110/20000/3 C.302/20000/3 D.110/20000/214、“件数”栏应填( )A.1B.17C.0D.215、“包装种类”栏应填( )A.件B.套C.集装箱D.木箱16、“集装箱号”栏应填( )A. CAXU9400342/40/XXXXB. CAXU9400342*1(2)C. CAXU9400342/40'D. CAXU940034217、“随附单据”栏应填( )A. 此栏为空B. AC. Z02024A50101D.A:44210010303510118、“标记唛码与备注”栏,设标记唛码已填,还需填报( )。

新法规导读-海关总署

新法规导读-海关总署

新法规导读南京海关法规处编2013年4月7日编者按:2013年,为了进一步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加强进出口贸易管制,国家相关部委会同海关总署对部分贸易管制商品目录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对外政策宣传,提高执法透明度,并服务广大进出口企业,南京海关法规处对2013年国家贸易管制政策措施相关变动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供工作中参考。

2013年国家贸易管制政策措施调整情况导读为了便于广大进出口企业了解掌握2013年国家贸易管制政策措施,现将2013年涉及海关管理的有关进出口贸易管制政策措施及变动情况解读如下:一、禁止进出口货物调整情况(监管证件代码:6、8、9)(一)禁止进口货物调整情况(监管证件代码:9)2013年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的商品共计101个10位商品编码,与去年相同。

【编码调整】将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的编码由2922111000调整为2922502000。

【品名调整】将8111001010 未锻轧锰废碎料的商品名称调整为锰废碎料。

(二)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货物调整情况(监管证件代码:6)2013年列入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货物的商品共计516个10位商品编码,比去年增加3个10位商品编码。

【取消】8407341001 缸内直接喷射的汽油发动机,1000<排气量≤2500cc。

【单列新增】8417805000垃圾焚烧炉、8705909100混凝土泵车、8708409103无极变速箱用钢带。

【编码拆分】8708709000其他车辆用车轮及其零附件拆分为8708709100 其他车辆用铝合金制车轮及其零附件和8708709900 其他车辆用车轮及其零附件。

【编码和品名调整】8708409102小轿车用自动换挡变速箱的零件(4档及4档以下除外)调整为8708409104小轿车用自动换挡变速箱的其他零件(4档及4档以下除外)。

【编码调整】跑道除冰车8705909001调整为8705909901;用于导弹、火箭等的车辆8705909030调整为8705909930;其他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8705909090调整为8705909990。

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

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

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环函[2007]200号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CFCs)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的公告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保护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现就以氯氟烃(CFCs)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管理工作公告如下:一、自2007年7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生产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不得在家用电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氯氟烃作为清洗剂。

二、自2007年9月1日起,任何企业(包括生产企业以及经销商和零售商在内的所有流通企业)不得销售以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

三、从2007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出口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用压缩机。

四、本公告所适用的家用电器产品是指包括家用电冰箱(家用冷藏箱、家用冷冻箱、家用冷藏冷冻箱)、冷柜、家用制冰机、家用冰激淋机、冷饮机、冷热饮水机、电饭锅、电热水器等产品。

五、本公告所适用的氯氟烃是指包括CFC-11(CFCl3)、CFC-12(CF2Cl2)、CFC-113(C2F3Cl3)等在内的、所有可用作制冷剂、发泡剂、清洗剂的氯氟烃类消耗臭氧层受控物质的一种或几种。

六、从2007年9月1日起,将本公告附件一所列的进出口商品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法检目录》)。

各进出口单位在办理以非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附件一、二所列家用电器产品的进出口手续时,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为非氯氟烃制冷剂、发泡剂的证明(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以及供货商的证明)。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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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范围 (一)收费办法适用范围 1.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是指国家质检总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分支检验
检疫局、检验检疫办事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下属从事检 验检疫相关业务的企业。 2.出入境关系人 是指与出入境相关的货主及其代理人和其他相关单位、个人 (1)货主及其代理人是指出入境货物的生产经营企业、收发货人、承运 人,以及代理生产经营企业、承运人报检的单位、个人(含具备代理报检 资格的代理报检公司、货代公司、船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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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进境邮寄物经检验检疫或检疫处理合格的,在邮寄物上加盖检验检疫印 章,予以放行。不合格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出境邮寄物经检疫处理合格的,根据检疫要求,出具相关检疫证书; 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书》,不准邮寄出境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报检/申报、计/收费、抽样/采样、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处理、签证放行。 (一)报检/申报 报检/申报是指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申
(二)检验检疫业务收费范围 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以下法定检验检疫对象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
检验检疫业务,按有关规定收费 1.出入境人员 是指所有的出入境人员,含按规定实施传染病监测体检和预防接种的
出入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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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
2.出入境货物 是指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
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 通关单》验放 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 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实施检验检疫-合格评定-通关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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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脱胶的虎骨(指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等加工的) 未脱胶的虎骨(指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等加工的) 犀牛角
A/B A/B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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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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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Q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4403499010 4403499090 4403910000 4403920000 4403991000 4403992000 4403993000 4403994000 4403995000 4403996000 4403998010 4403998090 4403999011 4403999012 4403999019 4403999090 禁止进出口商品 47 0506909011 48 0506909019 49 0507100010
适合供人食用的鲜、冷、冻或干的发菜(不论是否碾磨)
油漆,着色剂等处理的濒危树种原木(包括用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 其他油漆,着色剂等处理的原木(包括用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 其他红松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濒危白松、云杉和冷杉原木 其他白松、云杉和冷杉原木
其他樟子松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其他辐射松原木 其他落叶松原木 其他濒危针叶木原木 其他针叶木原木 其他红柳桉木原木(指深红色红柳桉木,浅红色红柳桉及巴栲红色红柳桉木) 其他柚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其他奥克曼OKOUME原木(奥克榄Aukoumed klaineana) 其他龙脑香木、克隆原木(龙脑香木Dipterocarpus spp. 克隆Keruing) 其他山樟Kapur原木(香木Dryobalanops spp.) 其他印加木Intsia spp.原木(波罗格Mengaris) 其他大干巴豆Koompassia spp.(门格里斯Mengaris或康派斯Kempas) 其他异翅香木Anisopter spp.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P/Q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M.P/Q
附件3: 附件 :
HS代码 序号 HS代码 禁止进口商品 1 0501000000 2 0502103000 3 0502902010 4 0502902090 5 0511994010 6 1302110000 7 3102300000 禁止出口商品 8 0510001010 9 0510003000 10 1211903920 11 121190992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P/Q P/Q P/Q P/Q P.R/Q.S M.P/Q M.P/Q M.P/Q
1212212000 4403100010 4403100090 4403201010 4403202010 4403202090 4403201090 4403203000 4403204000 4403209010 4403209090 4403410000 4403491000 4403492000 4403493000 4403494000 4403495000 4403496000 4403497000
牛黄 麝香 药料用麻黄草 其他用麻黄草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A/B
法检目录内禁止进出口商品目录
HS名称 HS名称 未经加工的人发;废人发(不论是否洗涤) 猪鬃或猪毛的废料 濒危獾毛及其他制刷濒危兽毛废料 其他獾毛及其他制刷用兽毛的废料 废马毛(不论是否制成有或无衬垫的毛片) 鸦片液汁及浸膏(也称阿片) 硝酸铵(不论是否水溶液) 海关监管条件 /B /B /B /B /B /B CIQ监管条件 CIQ监管条件 A/B A/B A/B A/B A/B A/B A/ 检验检疫类别 V/W P/Q P/Q P/Q P/N.Q M.P/N.Q M/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其他本章子目注释濒危热带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其他本章子目注释所列热带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栎木(橡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山毛榉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楠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樟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红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泡桐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水曲柳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北美硬阔叶木原木(包括樱桃木、枫木、黑胡桃木) 其他未列名温带濒危非针叶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其他未列名温带非针叶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南美蒺藜木(玉檀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沉香木及拟沉香木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其他未列名濒危非针叶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其他未列名非针叶原木(用油漆,着色剂,杂酚油或其他防腐剂处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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