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有效

合集下载

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

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

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在我国遗嘱的形式有五种,不同形式类型的遗嘱其形式要件是不同的,有些需要见证人,有些则不需要见证人。

对此具体要看遗嘱人采用什么遗嘱。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遗嘱必须采用法定形式。

具体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5、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的法律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

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

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民法典》6种遗嘱形式规定及生效要件

《民法典》6种遗嘱形式规定及生效要件

遗嘱形式一、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而且只能由遗嘱人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

(2)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分的正式意思表示,如果不是正式制作,仅是在日记或有关的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其财产如何处理,不应认定为自书遗嘱。

(3)须由遗嘱人签名,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须注明年、月、日,不仅可以确定自书遗嘱的成立时间,在发生纠纷时方便辨明遗嘱的真伪,而且可以判明遗嘱人在立自书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确定遗嘱是否有效,还有助于辨明多份遗嘱的先后顺序,以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

(5)增删或涂改时须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二、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应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另外,法律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三、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遗嘱为电脑制作、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文本形式。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打印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3)遗嘱人在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4)最后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出镜见证,见证人应把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以及年、月、日等基本情况予以说明。

(2)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内容(包括年、月、日),内容应当具体,对有关财产的处分,应当说明财产的基本情况,说明财产归什么人承受。

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不少老人在去世以前都会立下遗嘱,有的老人如果条件欠缺的话,会自己订立遗嘱,所以也没有进行公证,如果遗嘱在人不在世后执行的话,大家可能会担心遗嘱的效力问题,那么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未公证的遗嘱有效吗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5种: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

每种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生效要件即可,不需要经过公证也可以生效。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自己书写并签名确认,遗嘱人具有遗嘱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代书遗嘱需要两名见证人,其中一名代书,见证人与代书人与继承没有利害关系。

也就是说继承人以及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等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和代书人。

公证遗嘱是遗嘱人到公证处对自己订立遗嘱的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非紧急情况的情况下不请采用录音遗嘱或者口头遗嘱,此类遗嘱容易发生争议。

如果一个人生前立下多份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如果所有遗嘱都没有经过公证,以最后一份遗嘱效力最高。

二、遗嘱效力的影响因素有哪些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

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在遗嘱生效要件里面并不包括公证,因此原则上老人立下了遗嘱,即使不进行公证,对遗嘱的生效也是不会产生影响的。

但在遗嘱继承中有一种是公证方式,此时就要求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会生效了。

离婚证起诉离婚程序离婚起诉书协议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诉讼我们发现有的老人会在生前立下遗嘱,但由于缺乏法律要件,往往导致遗嘱无效,最终继承遗产的时候也不会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分配。

另外,有的老人在立下了遗嘱之后会办理公证手续,认为不进行公证就是无效的。

那到底▲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吗?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遗嘱的有效要件: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

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反之亦然。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自书遗嘱的格式及法律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自书遗嘱的格式及法律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Never fall is not considered glorious. It is the greatest honor to stand up again after every fall.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自书遗嘱的格式及法律效力是怎样规定的导读:自书的遗嘱应按照首部、正文和尾部进行书写,一旦符合法律规定和自身意愿的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自书遗产的设立人应书写立遗嘱的时间、内容、分配范围、分配数额,死亡后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办理遗产的继承。

一、自书遗嘱的格式及法律效力是怎样规定的1、首部。

(1)标题。

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

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

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如果立遗嘱人此前立过遗嘱且经过公证,对前遗嘱的变更必须经再次公证方有效。

二、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1、自书遗嘱中只有处分了个人完全合法所有的财产,那么才会有效。

但如果处分了共有财产,则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法律中规定,公民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这里的财产法律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必须是个人拥有所有权的、现实存在的财产。

也就是说,遗嘱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如果处分了属于无权处分,处分无效。

遗嘱也不能处分立遗嘱时存在的、但到继承时已不存在的财产,如果被处分的财产不存在了,遗嘱也是无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2、书写的遗嘱内容要规范,不能太随意,表述也要清晰、清楚,而不能模棱两可。

遗嘱的重要性及其法律效力

遗嘱的重要性及其法律效力

遗嘱的重要性及其法律效力一、引言遗嘱是人们在生前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对于财产分配和家庭安排的意愿的法律文件。

遗嘱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它不仅可以确保个人意愿的实现,同时也具备法律效力,为后续的财产分配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遗嘱的意义1. 遗嘱作为个人意愿的表达方式遗嘱可以让个人在生前明确表达自己对于财产分配的意愿。

根据遗嘱的规定,个人可以制定自己的遗产继承人,确保财产流向符合个人意愿。

2. 遗嘱作为家庭安排的工具除了财产分配外,遗嘱还可以用来规定家庭成员的照顾安排,如监护人的选择、子女的抚养、学费安排等。

遗嘱作为人们留给亲人的最后一份礼物,能够在人们离世后继续关心和照料所爱之人。

三、遗嘱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合法有效的遗嘱具备法律效力,可以对财产进行合法继承。

1. 遗嘱的合法形式为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通过书面形式作出,并由遗嘱人本人亲笔签名、年满18周岁,明确表示遗嘱的真实意愿。

如果遗嘱人身体不便,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签名。

2. 遗嘱的证明和执行遗嘱人一旦去世,其遗嘱应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认证,以证明其真实性。

认证后,相关部门将依照遗嘱的内容进行财产分配和家庭安排,遵循遗嘱人的意愿。

3. 遗嘱的撤销和修改如果在遗嘱人去世前,其有意撤销或修改遗嘱,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撤销或修改遗嘱时,需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撤销或修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遗嘱编写的注意事项1. 遗嘱的明确性遗嘱应表达清晰明确的意愿,避免模棱两可的表述或语义模糊的描述。

遗嘱人应详细说明财产的具体分配方式、继承人的身份和份额等。

2. 遗嘱的合法性遗嘱应遵循法律规定,不违背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或被部分或全部撤销。

遗嘱人在编写遗嘱时应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遗嘱的储存和保管遗嘱应妥善保存,并告知亲人或指定的代理人。

遗嘱的副本可以交给律师或公证机构进行保管,以防止原件的遗失或损坏。

民法典 遗嘱

民法典 遗嘱

民法典遗嘱
民法典遗嘱是指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继承”的规定,由自愿,自发或明示或默示,以表示意志的形式,在一生前订立,有效完成生命逝去时,可以规定个人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利,抚养权以及分配顺序的文书形式,该文书中不仅可以表达遗体的遗愿,也可以实现关于继承的有关事项。

遗嘱的标准可以从遗嘱的合法性和明文表述来看,遗嘱合法性指的是遗嘱必须符合民法典中的规定。

在民法典中,有关完整正确的遗嘱书制定遗嘱的规定,包括格式、内容、递送方式、验证方式等,因此,编写遗嘱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以便于经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其次,在规定的格式中,遗嘱的内容必须是清楚明确的,不得模棱两可,不得含糊其辞,不得有技巧性的言辞,遗嘱必须写出继承对象、继承份额、分配的有关内容,因此,在编写遗嘱时,必须在清楚明确的内容中表达有关意图,以便于经司法机关审查准确确定遗嘱的内容。

此外,有关遗嘱的递送方式,遗嘱的有效性也不可忽略,因为遗嘱是在实现生命逝去时有效的,所以遗嘱必须能够通过符合规定的递送方式传递,即以书面的形式将遗嘱送交给有关机关认可的人员,使遗嘱有效,因此,必须在完成遗嘱书后,及时而有效地传递遗嘱,以便于遗嘱得到有效认可,使遗嘱得到有效实施。

总之,民法典遗嘱是确定继承权利、分配财产的有效文书和表示意志的方式,在订立遗嘱时,必须遵守民法典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
确保遗嘱的有效性,以便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有效实施。

五种遗嘱的形式要件分别是什么

五种遗嘱的形式要件分别是什么

Don't be a hedgehog. If you can't fight against others, you won't fight against others forever. There are some things you don't need to keep in min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五种遗嘱的形式要件分别是什么《继承法》第十七条中,就遗嘱的形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主要包括了五种,即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及录音遗嘱。

其中,对于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录音遗嘱,要求在订立的同时,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人在场进行见证。

一、五种遗嘱的形式要件分别是什么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

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

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

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

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

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

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

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

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有效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因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遗嘱发生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的遗嘱,因此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现象并不少见。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有效,以及在实际生活中,导致遗嘱失效的情形有哪些的内容。

一、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有效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二、导致遗嘱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当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并存的时候,由于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是生前法律行为与死后法律行为结合的诺成、要式法律行为,在遗赠人生前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扶养人就必须按协议履行扶养遗赠人的义务,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而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遗嘱发生效力以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单方面变更或撤销其所立的遗嘱,生前对于继承人或遗赠人一般也没有附加明确的义务,即使是附义务的遗托,其义务也不能与遗赠扶养人的义务相抗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一个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根据《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作为一种民事行为,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均不具有遗嘱能力,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以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为准。

(三)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以受胁迫或欺骗的方式所立,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多份遗嘱如果内容存在冲突,就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衡量遗嘱效力高低的原则是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遗嘱人如欲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方为有效,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即在没有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您一定能得到满意的答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