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七条规定》承诺书签订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4.18•【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4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4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服务第四章公共服务第五章监管执法第六章法治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督促机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效能目标管理考核。
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宁夏煤矿企业名单

残阳渐逝,血红冲天。
半是夕阳余光,半是狰狞血雨。
是的,血,到处都是冷腥的鲜血。
整个皇宫之内,血流成河,白玉理石全被洗涮成黑红之色,到处是断壁残肢,尸横一片,到处是厮杀后的痕迹。
“为什么?”百里冰左手紧捂着胸口,瞪大着眼睛看着对面十米敌对方处,挥手点兵之人。
那是她的未婚夫,她倾尽一生所爱之人。
亦是绝杀她百里一族,将她迫入绝境之人。
她不懂,为何倾尽所有的爱,换来的是百里一族的灭顶之灾。
台下之人仍是一身儒雅白衣,清俊的脸上,就连平日里对她宠溺的笑容都没有变过。
冷逸辰就这样含笑相对,却不肯多说只字片语。
权利?利益?她虽是寒月帝国唯一的继承人,可是她早已与身为寒月帝国帝皇的外公达成协议,她与冷逸辰成婚后,冷逸辰为帝,她为后,她会做好他的贤内助,她从来不是他成功之路上的绊脚石,他为何要如此对她?冷逸辰仍是气定神闲的坐在不远处,手中的白羽扇仍旧轻摇着,完全不惧百里冰眼中的怒意,只是仿佛没有听到她的问话般,仍一派温和之笑,却坚定的吐出一个字,“杀!”百里冰怒上心头。
手中剑气如虹,眼看便要破势而出,却听到远处传来震天动地,撕心裂肺的愤然吼声,“冷逸辰,我百里一族与你不死不休!”“噗!”百里冰同一时刻,一口鲜血狂喷而出,心脏之处传来剧痛。
她突的单腿倒下。
是皇帝外公的声音。
百里冰痛苦的闭上眼睛。
果然,冷逸辰在派人围杀她的同时,也对她的皇帝外公与其他族人动手了,看来百里一族今日恐怕难逃灭族之祸了。
她看着惜日对她呵护倍至的爱人,指甲恨得深入掌心,却感觉不到半丝痛意。
血阳残光,打在百里冰的脸上,映红了她的眼,也血洗了她的心。
“冷逸辰,你借我生辰之名,将我百里一族全部聚此,竟是为了灭我全族。
你可知欺我百里者,杀无赦。
”明明落在下风,却仍是气度非凡,那轩昂之姿,百分不输男儿。
百里冰冷面肃目,冷冷怒视着冷逸辰。
天色瞬间黯然,黑云密布,邪风四起,所有天地剑气从四面八方汇集于百里冰身上,她的剑力更胜之前。
冷逸辰前密密麻麻的高手执剑相护,可他仍然感觉到了百里冰身上所散发的凛冽剑气。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1]16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1]164号](https://img.taocdn.com/s3/m/554bb136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d0.png)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1〕16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安全、和谐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形成全社会协调联动工作格局(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从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力度,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自治区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单位组成的“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定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执行行政问责。
“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各级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每年由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代表自治区对交通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部门和市、县进行表彰奖励。
(三)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安、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农机、安监、质监、教育、卫生、工商、监察、保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把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单位和人员,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列》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以招标人的名义,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行为。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监督管理由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为依法成立的中介组织,不得与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七条在本行政区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自愿通过“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基本信息后,可承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报送基本信息如下:(一)营业执照;(二)本机构不少于2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证书、身份证(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本机构不少于5人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三)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外省进宁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一)至(三)项内容外还需提供:(一)负责人任命书;(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宁政发〔2020〕37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宁政发〔2020〕3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17号)有关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自治区组织编制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
编制成果于2020年7月14日通过了自治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审议,并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了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技术审核,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已具备发布实施条件。
现将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筑牢西部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分区管控,差别准入。
聚焦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属性制定差异化的环境管控措施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1.02•【字号】宁财(采)发〔2023〕464号•【施行日期】2023.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级预算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规范抽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及《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8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适用范围及情形(一)随机抽取使用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应当统一在自治区财政厅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使用评审专家。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优先保障我区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随机抽取使用,军队(部队)采购项目及中央驻宁预算单位采购项目可以共享抽取使用。
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单一来源采购论证、采购需求调查论证、一般性审查、重点审查及履约验收活动等需要相关专业专家参与的,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原则上不得抽取使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二)自行选定使用规定。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无法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自治区本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时,采购人可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采购人按规定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其中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时,应当包括1名法律专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4.04.02
•【字号】宁政办发〔2024〕22号
•【施行日期】2024.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有关要求,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宁环规发〔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环规发〔2024〕7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优化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4月30日进一步优化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要素保障,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强化环评源头预防(一)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精准、科学、依法治理水平。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字化管理,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功能,强化共享共用,为规划编制、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环评提供便利服务。
(二)加强规划管控引领。
规划环评应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加强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污染物减排潜力和总量控制、环保基础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的分析论证,结合产业发展任务,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准入和跟踪监测等要求,提出规划优化调整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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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
74
宁夏万和利煤炭有限公司罗花崖煤矿
张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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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
刘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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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宁夏源丰煤业有限公司湾岔沟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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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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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宁夏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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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中电投青铜峡能源铝业有限公司红一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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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青铜峡能源铝业有限公司红二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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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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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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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高闸煤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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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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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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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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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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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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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宁夏鑫力源煤业有限公司
刘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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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宁夏平塘湖煤业天似城矿井
陈天其
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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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进
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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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沙巴台煤矿二号井
刘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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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沙巴台煤矿四号井
杨忠义
矿长
40
石嘴山市国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义关煤矿
刘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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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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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羊四煤业有限公司煤矿
马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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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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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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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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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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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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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七条规定》承诺书签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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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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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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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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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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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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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晓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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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夏煤业集团金家渠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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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祥顺通煤炭有限公司煤矿
闫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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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洪林兴达煤炭有限公司煤矿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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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头鑫煤炭有限公司
吴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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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榆树沟煤炭产销有限公司
宋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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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平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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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宏宇沙巴台煤矿
武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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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天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沙巴台煤矿
施克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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