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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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文件)

投资收益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文件)
2.本企业投资管理部负责投资企业利润分配的过程管理,财务部予以配合。
3.外派董事负责按照本企业的意见在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47条 投资收益根据本企业对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股份持有比例进行计算。
58条全资子公司。
鉴于企业对全资子公司的股份持有比例为100%,全资子公司的利润须全额.上交给企业。全资子公司如 需追加投资,由企业股东会和董事会讨论决定。
69条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向企业提出企业利润分配预案,经过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同企业投资管理部、财务部讨论并 形成决策意向,上报企业总经理同意后由外派董事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710条参股公司。
1.参股企业向企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参股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
2.企业外派董事应在预案通过前将预案提交企业,企业投资管理部会同财务部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决 策意向,上报企业总经理同意后山外派董事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修改处数
修改口期
笫4条 企业应依据《公司业法》、《企业章程》行使对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权。
第5条企业通过外派董事行使股东的投资收益权。企业的外派董事,在参与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决 策中须遵循本企业的决策意向,保证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2章投资收Biblioteka 管理第6条 本企业对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管理的职责分工。
1.本企业总经理享有对投资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的最终决策权。
投资收益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投资收益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那么
第I条 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对投资收益的管理,规范投资企业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的投资企业是指企业的全资子企业、控股子企业和参股企业。

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范本

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范本

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收益分配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股东的收益分配管理,包括利润分配、公积金提取、股利支付等事项。

第三条公司收益分配应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需要、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应负责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

第二章利润分配第五条公司利润分配应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尚有盈余的,应按照税后净利润的5%至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六条公司利润分配应优先考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然后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返还投资者投资;(二)支付优先股股利;(三)提取公积金;(四)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确保公司股东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第三章公积金提取第八条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第九条公司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增加公司资本或者转为其他长期资金。

第四章股利支付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确定股利支付比例、时间和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股利支付方式可以为现金、股票或者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支付股利。

第五章信息披露第十三条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及时公告,包括利润分配比例、时间和方式等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应在支付股利前及时公告,包括股利支付比例、时间和方式等事项。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投资公司_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_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股权投资: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参与及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

(二)债权投资:包括委托贷款、债权融资、债券投资等。

(三)金融产品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

(四)其他投资:包括不动产投资、租赁投资等。

第二章投资决策程序第四条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筛选:由投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策略,筛选符合投资条件的投资项目。

(二)尽职调查:对筛选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分析、法律审查、风险评估等。

(三)投资评审:由投资评审委员会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评审,提出投资建议。

(四)投资决策: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根据投资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决定是否进行投资。

第五条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投资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风险可控原则:投资决策应充分考虑投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投资决策应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四)战略导向原则:投资决策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

第三章投资风险控制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二)制定风险应对措施,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投资项目,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建立投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报告投资风险。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投资信息披露第八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投资信息。

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制度一、前言投资收益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保障公司投资回报率,推进公司的发展以及提高公司利润水平而制定的制度标准。

二、目的该制度制订的目的是:1.保障公司的投资获得最大化的回报率,确保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规范集团公司投资收益,保管相关信息,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保证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涉及投资收益的业务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房地产投资、金融投资、产权交易等。

四、投资决策程序1.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制定公司投资规划,并建立长期的、稳定的投资计划。

2.评估投资的风险及其回报率,并确定可接受的投资风险水平。

3.确定投资金额及投资方式,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进行谈判并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

4.投资项目实施之前,必须进行经济性评估,并拟定详细的投资方案和投资预算。

5.所有关键结果和一级风险都应编制并通过公司内部评审委员会审批。

6.针对集团公司的代表,应在采用投资方案之前获得真实且充分的地规划建设情报报告(DPR)。

7.针对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融合项目,应在项目达到内部标准之前对其进行监控和数据分析,确保其顺利推进。

五、投资管理程序1.建立投资计划,包括预算、期限、风险及投资回报率等。

2.建立投资档案,记录相关的投资信息,监督投资进程。

3.建立投资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投资情况,并分析投资风险以及回报情况。

4.根据投资管理的需求和要求,建立相关策略和指引,确保投资决策及日常管理流程符合流程要求。

5.确保投资回报保持稳定,尽可能地减少投资风险。

6.监督投资流程,定期检查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

7.对不合理或有风险性的投资行为,应在第一时间收回投资并修正错误。

六、投资收益的分配1.集团公司收益分配应按照股权比例进行,不得与投资项目本身存在的财务状况挂钩。

2.投资回报率应考虑到投资期限、实际回报额以及与管理成本相关的业绩等方面。

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

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

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资产投资是指国家将其拥有的资金、资产等投入到各类企业、项目或领域,以获取经济利益和实现国家战略目标。

而投资收益分配则是对这些投资所产生的利润、股息、红利等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处置。

在进行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时,首先要明确其目标。

其主要目标包括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以及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公平原则是首要的,要确保不同的投资者在收益分配中得到公平对待,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和贡献获取相应的收益。

效益原则要求收益分配应与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相挂钩,激励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创造更多的利润。

可持续发展原则则强调在分配收益时,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留存适当的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技术创新,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为了实现有效的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

完善的产权制度是基础,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防止产权不清导致的利益纠纷。

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能够准确评估国有资产的运营效果,为收益分配提供依据。

同时,还需要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的核算和监督,确保收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收益分配的方式上,常见的有现金分配、股票分红、留存利润再投资等。

现金分配直接为国家财政提供资金,可用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股票分红则增加了国家作为股东的权益,提升了国有资产的价值。

留存利润再投资有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为未来创造更多的收益奠定基础。

在实际操作中,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投资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公司收益分配行为,确保公司收益合理、公平地分配,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公司)所有收益分配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收益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公平性原则:收益分配应公平合理,保障投资者权益;(三)透明性原则:收益分配过程公开透明,接受投资者监督;(四)激励性原则:通过收益分配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收益分配范围第四条公司收益分配范围包括:(一)公司净利润;(二)子公司、分支机构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三)其他收益。

第三章收益分配方式第五条公司收益分配方式包括:(一)现金分红: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资本公积金状况,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二)股票分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股票分红;(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可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六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减去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二)现金分红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三)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章收益分配程序第七条收益分配程序如下:(一)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收益分配方案;(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收益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益分配方案;(四)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进行收益分配。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财务部门对收益分配活动负有监督责任,确保收益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第九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收益分配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收益的管理,规范投资企业利润分配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市国资委关于规范控股参股监管企业利润分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本办法另有所指外,下列用语在本办法中具有如下含义:(一)“集团公司”指**(集团)有限公司;“产业运营主体”包括合作公司、**发展公司、**股份公司、*集团物流公司等。

(二)“投资企业''指集团公司投资的各级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包括集团公司直接投资企业和集团公司间接投资企业。

其中:“集团公司直接投资企业”指集团公司本部直接投资的企业,“集团公司间接投资企业”指集团公司直接投资企业(含产业运营主体)的各级再投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直接投资企业的再投资企业和产业运营主体直接投资企业及其再投资企业。

(三)”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是指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四)本办法所称“投资收益管理”,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以股东身份决定或参与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或股利分配决策,并依据最终的分配决策收缴利润和进行相关财务处理,以及对投资收益的统计分析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对其直投企业(含产业运营主体)投资收益管理工作,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参照本办法按照法定程序自行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办法,与本办法有效衔接。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集团公司投资收益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投资收益管理要根据《公司法》和投资企业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投资方监管及投资企业股东(大)会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依规完成分红工作。

(二)持续发展原则。

集团公司对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管理应以维护集团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要体现对股东的积极回报,同时充分考虑企业内外部环境,综合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战略规划等因素,兼顾长远发展O(三)系统性原则。

投资公司项目投后收益分配激励方案

投资公司项目投后收益分配激励方案

投资团队投资收益分配制度为了激励项目投资团队,提高投资管理团队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项目的经营和盈利能力,管理公司会给予投资团队一定比例的“项目收益分成”。

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激励机制。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将不断完善本激励机制,以达到将团队利益与公司利益相结合的目的.一、奖励范围的确定1、项目顾问奖金。

2、项目投资奖金。

二、奖励对象1、直接管理人员,凡直接参与项目的合伙人,及公司管理人员。

2、直接人员:是指项目小组人员,包括直接经办人,项目主管,项目经理。

三、奖励标准1.管理公司将该项目净收益总额之20%用于分配给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投资团队,投资团队及管理成员按《项目投资团队收益分解表》分配。

2.该项目净收益总额计算方法:公司收到的该项目的业绩报酬现金总额—所有费用(包括不仅限于项目中介顾问费用、财务费用、手续费、税收、其他分摊的费用).3.单项目基金项目退出后即可计算投后收益份额;多项目基金中单个项目退出时要分项目盈利情况,结合整个基金收益情况计算投后收益分成。

四、投资团队成员的界定:1.管理公司在职员工。

2.直接负责该项目投资与管理工作。

五、投资团队成员全额获取收益分成的前提条件:1、直接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团队成员,项目投资成功且资金到位时仍然在公司在职。

2、如离职时项目尚未完全成功,资金也未完全到位,应满足以下条件:该成员该项目有效管理大于一年,离职后仍保持与项目的有效联系直至项目退完成。

3、公司安排该成员管理其他项目的情况除外。

4、团队成员个人原因离职的情况下,也不满足本条款第2条件,则该成员的奖金份额全部归公司,由公司另行支配处理.5、如果团队员工损害公司利益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则公司有权不发放投后收益分成。

六、发放时间:1。

针对单项目基金,在该项目全部完成,现金到位之后即可计算投资收益,公司收到所有款项之后在30天内分配投资团队的投后收益。

2。

针对多项目基金,单个项目全部完成收资金到位之后可能尚未分配业绩报酬,要根据项目或基金运作实际情况并结合基金收益调整发放和结算时间,具体结算方式另外制定具体细则制度执行.七、项目投资团队收益分解表如下:项目名称:注:投资团队名单在项目投资完成时由投资委员会投决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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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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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xx对投资收益的管理,规范投资企业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投资企业是指中国xx直接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投资收益管理是指中国xx
以投资者的身份决定或参与上述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决策,
并依据最终的分配决策收缴利润和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第三条投资收益管理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中国xx必须依据<公司法>行使对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权;
2.规范性原则,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符合投资企业的决策程序;二、中国xx经过派往投资企业的董
事行使股东的投资收益权;三、中国xx的外派董事,在参与
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决策中必须遵循中国xx董事会的决策
意向,保证中国xx的合法权益。

3.中国xx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管理应以维护中国xx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并与中国xx的总体发展
战略相一致。

第四条中国xx对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管理办法,按投资企业组织形式和中国xx公司持股比例分别确定:
1.全资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全额上交。

该子公司如需追加投资,由中国xx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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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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