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正义思想及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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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意义

论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意义

论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意义马克思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他的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仍有深远的影响。

马克思主要关注的是社会正义问题,认为社会正义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同时也是社会变革的动力。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正义的实现需要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国家的积极干预。

马克思的正义观认为,社会正义应该是为了实现社会发展和公正的分配。

他认为,社会应该保证人人平等,量力而行,根据每个人的工作和贡献而分配财产和权利。

马克思认为,社会应该消除贫困和不平等,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和资源,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此外,马克思还认为,社会正义与道德、法律和政治密不可分,社会正义需要政治改革和社会变革相互促进,才能真正实现。

对于当代社会来说,马克思的正义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当今社会,不平等现象比比皆是,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密切相关。

如何实现社会正义,成为当代社会所需要重视的问题。

马克思的正义观认为,社会正义需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

因此,当代社会需要在法律、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中实现平等,消除种族、性别等歧视,使每个人都能享有公正的机会和资源。

此外,当代社会还需要重视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素质水平,从而增强人们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参与感。

马克思的正义观认为,不平等是社会变革的动力。

因此,当代社会需要关注贫富差距的问题,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特殊照顾和扶持,缩小收入差距和财富分配的不平等。

同时,当代社会需要鼓励和支持创新和创业,建设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生态,为每个人提供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

马克思的正义观认为,社会变革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必经之路。

因此,当代社会需要关注政治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国家治理的改善和完善。

同时,当代社会还需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制度,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正义观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和当代意义,对于当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仍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的一生对我的启示

马克思的一生对我的启示

马克思的一生对我的启示马克思的一生对我的启示马克思,生平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他的思想极具影响力,对于我来说,他的一生给予了很多启示。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马克思的思想都能给予我深刻的启发和指引。

首先,马克思的一生教会我要坚持自己的信念。

马克思年轻时就表现出对于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关注,他勇敢地提出了一种新的社会理论——共产主义,并为此奋斗了一生。

他在逆境和困难中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坚持自己的信念,最终为世界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这启示我,在追求自己的梦想和信念时,要坚定不移,不被外界的干扰和阻碍所动摇。

其次,马克思的一生告诉我,要注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马克思深刻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矛盾和剥削现象,他致力于揭示这些问题,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和思想。

他一直强调人与人之间应该平等对待,并主张消除剥削和不平等。

这让我认识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还要思考和关注社会的公正和正义,为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平等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外,马克思的一生也教会了我要勇于批判和质疑。

马克思是一位具有开创性思维的哲学家,他通过观察和研究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发现了资本主义的根本问题。

他勇于批判和质疑现行的社会制度,并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观点。

这让我明白,在面对复杂的问题时,我们要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善于质疑和分析,不盲从和从众,以此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最重要的是,马克思的一生给我带来了对于人类解放和幸福的追求。

他的理论认为,只有消除剥削和不平等,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制度,人们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幸福。

这让我认识到,我们不能只关注物质的追求和个人的利益,而是要以人类的整体福祉为出发点,以人为本,追求全人类的解放和幸福。

这种追求使我更加关注社会问题,更加愿意为改善社会状况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做出积极的努力。

总而言之,马克思的一生给予了我很多启示。

他的坚持、关注社会公平正义、勇于批判和质疑以及对人类解放和幸福的追求,都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在当今社会,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对社会公正的追求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内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提出以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路径等方面展开论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体现在其思想体系的内涵之中。

作为一种科学的社会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的目标应该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不合理现象,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

他主张消除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使社会财富公有化,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在其提出时就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理论框架。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了共产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主张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他们认为,社会的公正应该是按劳分配,即按照个体的劳动贡献来分配社会财富。

这一原则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一条清晰的路径。

马克思主义认为,建立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经历社会主义阶段,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在社会主义阶段,马克思主义主张通过计划经济以及无产阶级专政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将按需分配,消除贫富差距,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实践证明,要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各国的实践经验表明,建立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考虑到具体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

同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虽然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重要指导,但其本身仍然需要与时俱进、与社会实际相结合。

只有通过不断实践和改革,才能不断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理论体系对社会的公平正义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路径。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论体系,致力于探讨社会问题并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其基本原理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角度出发,探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一、社会公平的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许多国家和民族追求的目标。

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公平的实现是一种历史必然,通过消除阶级剥削和压迫,建立起一个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是阶级剥削,少数人通过剥夺大多数人的劳动成果而获得财富和权力。

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必须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公平体现为劳动者之间按照劳动贡献分配社会财富的原则。

这种分配原则使得社会资源更加合理配置,促进了社会公平的实现。

二、正义观念的指导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体现在实践中。

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建设致力于实现社会正义,为人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公平的待遇。

1. 平等的机会马克思主义坚信,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发展自己的潜力和实现自己的价值。

社会主义社会通过改革教育体制、公平就业机会的提供等措施,努力创造平等的机会环境,让每个人都有发展的机会。

2. 公平的待遇马克思主义主张每个人应该根据其贡献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社会主义社会通过建立劳动价值体系、确保工资分配公平、保障社会福利等方式来实现公平的待遇。

三、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马克思主义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和制度安排。

1. 改革经济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源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导致贫富差距巨大。

为了实现社会公平,马克思主义通过社会主义改革,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彻底改变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状况,建立起公有制经济。

2.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为了保障社会公平,马克思主义提出了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

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价值

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当代价值

VS
个人背景
马克思深受启蒙思想、黑格尔哲学以及历 史学研究的影响,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正义 观。
马克思正义观的基本内涵
经济正义
01
强调物质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和正义性,主张消除剥削和两极分
化。
政治正义
02
强调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主张人民当家作主和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
社会正义
03
强调社会成员的平等权利和尊严,主张消除社会歧视和偏见。
分配正义与制度安排
分配是指将一定的资源、成果或负担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分配给社会成员。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 义社会的分配是不公正的,因为资本家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无偿占有了工人的剩余劳动成果,工人 则只获得了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报酬。
马克思主张建立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实现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消除剥削和两极分化。他认为 ,只有当社会财富的分配符合劳动者的贡献和权益时,才能实现真正的公正和正义。
VS
重视民生福祉
马克思的正义观强调改善民生福祉是社会 发展的根本目的。在当代社会,人们更加 关注民生福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生 活水平和幸福感。
制度创新与完善成为重要议题,重视人的全面发展。
制度创新与完善
马克思的正义观认为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当代社会,人们更加关注制度创新与完善,探索更加公正、 民主、法治的制度体系,以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成功 经验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 主义制度,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为马 克思的正义观提供了成功的实践经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面临的 挑战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面临着来 自国际社会的各种压力和挑战,需要应对各种风险和问 题。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是马克思第一个系统阐述的正义思想。

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分配正义不仅是分配制度本身的正义性,而且是生产关系的一部分,因为分配制度必然反映出不同阶级的利益关系。

因此,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旨在通过废除私人所有制和建立公有制,实现社会的财富公有化,消除社会阶级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实现社会的真正公正。

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核心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是一种后工业时代的和谐分配模式。

这里,“各尽所能”是指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劳动投入,在生产中做出最大的贡献,实现社会经济最大化盈利。

在这种情况下,“按需分配”是指个人得到所需的物质和精神文化资源,以满足其最基本的需求。

这种分配模式旨在消除社会阶级差别,并建立一个不同于以往私人所有制的更加公正的生产性质。

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在实践中也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它能够有效解决社会不平等和所有制差异的问题,巩固和加强社会的平稳发展。

其次,它能够限制富人和贫穷人之间的经济和政治差距,使富人和贫穷人能够享有相同的社会资源。

最重要的是,它鼓励个人奋斗和自我成长的能力,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

然而,要实现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必须采取一系列严格的制度措施。

例如,应该废除私有制,建立社会经济的公有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一个有效的税收制度,并对富人征收更多的税收;制定公正的工资制度,以实现劳动者的自我价值。

同时,在实践中,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并维护公正,在经过顽强努力下,政府和民主机构应更好地参与到整个制度构建和完善的过程中。

总之,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是一种更加公正和和谐的分配模式,能够更好地反映社会的阶级利益差异,推动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实现全民共同繁荣。

我们必须不断学习、遵循和完善这一正义思想,在实践中推动社会向更加公正和平等的方向发展。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简谈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以及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理论,是指对于社会经济资源的分
配应当体现人们的劳动贡献和社会的公平原则,以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目标。

在马克
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中,强调了劳动的价值,认为劳动是创造财富的基础,因此,只有通
过劳动的投入和努力,才能获得合理的分配和回报。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的现实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一个为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实
现社会各阶层之间利益最大化的标准。

基于此,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指导我们设计出
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分配政策,以减轻劳动阶层的负担,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并使
各部分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在现实生活中,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的贯彻落实,涉及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社会
福利、教育、人口普查、税收等方面,这些制度的设立和实施,都应当保证劳动者和弱势
群体的权益和利益,实现合理的分配和公正的分配。

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思想强调的是参与经济建设的人员的贡献和因劳动获
得的财富之间的关系,为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提供了理论支持。

因此,在实施分配政策时,必须根据这种思想制定坚持公平正义的标准和指导原则,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共
同利益,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动力。

论马克思的正义观

论马克思的正义观

论马克思的正义观在正义思想勃兴之际,不少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不约而同地探求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及其应有之义。

而对于正义,我们其实有着各种各样的表述:“正义在于各得其所应得”“正义在于与人的基本权利相适应”“正义在于与理性相适应”“正义在于与人性相适应”,等等。

但就正义的参照来说,“各得其所应得”并不是正义的根本参照,而是依据人性进行推演后得出的一个结论。

同理,正义在于与理性相适应(黑格尔认为理性是人性的体现),正义在于与人权相适应(认为人权是基于人性的核心诉求),正义在于与人的需要相适应(认为人的需要即人性),如此等等,都可以说是从“正义在于与人性相适应”中推演而出的。

因而,最具一般性的表述是“正义在于与人性相适应”(或正义在于与人的本质相适应),因为其他各种表述都可以从这一表述推演而出,或者只是它的具体化而已。

正是由于正义在于与人性相适应,哲学史上的正义观或政治哲学才几乎都论及人性(或人的本质),并有其人性论的前提或预设。

因此,当我们试图思考一种可能的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时,我们也有必要探寻这种正义观的人性依据或人性预设,即有必要思考这样的问题:马克思是如何看待人性的,他关于人性的思考是否足以为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提供一种人性依据?以及这种正义观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正义观?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并不存在一个相对确定的关于人性的看法,并且各种表述以否定性和批判性的居多。

不过,尽管如此,在马克思的思想历程中,还是存在不少可作为正义观依据的关于人性的思考,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1)将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视为人的本质;(2)将人的生产视为人的本质;(3)将人的需要视为人的本质。

与此相对应的,人们也试图推论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可能存在的三种理论样态:(1)正义在于与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相适应;(2)正义在于与人的生产相适应,进而可以归结为正义在于与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相适应;(3)正义在于与人的需要相适应,进而可以提升为正义在于满足人们美好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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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思正义思想以人类社会为立足点。

这一独特的立足点决定了马克思正义思想与众不同的基本主张,包括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谋利益的基本立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旨归,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的分配正义原则,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路径。

这些基本主张既超越了西方传统正义思想,也启示我们在当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过程中,始终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要着眼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调整好收入分配格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和完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保障制度。

〔关键词〕马克思,正义思想,西方传统正义思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5-0022-07 受西方国家关于“马克思与正义”之争、新自由主义尤其是罗尔斯《正义论》的影响,以及近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贫富差距悬殊等民生问题的突出,马克思正义思想逐渐成为我国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研究成果呈逐年增加趋势,研究视角越来越广泛,研究内容越来越透彻。

由于马克思的理论是一种批判性理论,如果研究不与他的批判对象相联系,其科学性、真理性与革命性则难以显现。

另外,一种理论之所以有旺盛的生命力,通常是因为它与社会现实紧密相结合,马克思理论就是这样一种与现实紧密相结合的理论。

因此,研究马克思理论需要与现实相联系,否则其生命力就会大打折扣。

鉴于此,本文将理论与现实相结合,阐明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基本主张,揭示其对西方传统正义思想的超越,以及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当代启示,为促进我国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一、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基本主张马克思正义思想与西方传统正义思想不同,其中,古典正义思想强调城邦正义,个人正义服从于城邦正义,以追求个人的善或德性作为最大幸福目标,是公民社会正义思想;古典自由主义正义思想强调个人正义,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个人利益,个人以追求自由和权利为最大目标,是市民社会正义思想。

马克思在对它们进行批判解构的基础上,确立了既不同于古代以公民社会为立足点的城邦正义思想,也不同于近代以市民社会为立足点的自由主义正义思想,而是以人类社会为立足点的人类社会正义思想,这正如马克思所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1 〕502。

立足于人类社会这一制高点的马克思正义思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谋利益是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基本立场正是马克思立足于人类社会这一制高点来思考问题,决定了其整个理论,包括其中的正义思想围绕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利益这一红线而展开。

早在《莱茵报》工作期间,马克思对林木盗窃法案及造成摩泽尔河岸地区农民贫困的原因分析,就是站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利益的立场上,促使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正义思想进行批判,发现黑格尔颠倒了国家与法和市民社会的关系;提出要深刻认识国家与法等上层建筑的关系,就要深入市民社会,即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于是,马克思深入政治经济学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展开批判。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上层建筑由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归根到底由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社会物质财富由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所创造,然而在对社会物质财富进行分配时,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所得部分却是微薄的,特权者所得却是丰厚的,这是非正义的;不仅产品分配非正义,而且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资本家鞭条等非正义的生产环境下,忍受非人的劳动强度等。

可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资本主义社会遭受着无尽的剥削、压迫、奴役和蹂躏等不正义的待遇。

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消灭造成社会非正义的根源。

为实现这一目标,马克思制定改变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状况的纲领和策略,在实践中领导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进行革命,目的就是要想方设法消灭剥削制度。

可见,马克思正义思想始终是站在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谋利益的立场上进行的。

(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正义思想的价值旨归马克思正义思想是建立在对理论和现实批判的基础之上,其目的是为了消灭社会非正义的根源,实现理想的正义社会,而理想的正义社会即是共产主义社会,因为“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2 〕582。

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 〕666。

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的提出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提出原子般的个人的自由是在与“他物”“他者”的关系中的自由,这是马克思最早从社会关系角度对人类个体的自由进行抽象而思辨的思考,蕴含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的萌芽;在《莱茵报》工作时期,马克思通过社会实践,接触到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各种苦难,开始旗帜鲜明地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争取自由、民主、权利等问题进行辩护,提出“相互教育的自由人联合体”观点,这是马克思第一次提出“自由人联合体”的概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运用异化劳动理论解释“自由人联合体”的本质特征是“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4 〕119;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真正的共同体”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下的“联合体”〔3 〕666;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深入分析,再次阐明资本主义社会必将被“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所取代的观点。

这一系列的陈述表明,马克思正义思想的价值目标始终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是马克思实现正义的基本原则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者处于平等的劳动地位,不再受资本的剥削和压迫,消除了人与人之间矛盾冲突的总根源,是实现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正义社会。

在这个社会里,由于所处的阶段不同,其所实行的分配正义原则不同。

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他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1 〕304,因此,这一阶段对社会财富的分配只能依照按劳分配原则进行。

按劳分配原则的提出和实行,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根据这一原则,一方面可以有力地证明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非正义性;另一方面,可以有力地证明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消灭了阶级剥削和压迫,消除了一切不对等的权力支配关系,任何人都是按“同一尺度去计量”其贡献大小的分配原则的正义性。

当然,这一分配原则,确切来说,是形式正义和实质非正义的有机结合。

说它是形式正义,是因为任何人都是用“同一尺度去计量”其贡献大小,而无其他计量标准,这是同为人的平等权利,是正义的。

然而,正是“同一尺度去计量”的标准,仍遵循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等价交换原则,没有考虑个体之间的能力、智力、体力及家庭负担等各方面的差异,因而导致实质上的非正义。

正因为如此,所以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原则是就现有条件而言的最优分配原则,是一种过渡性原则,最终是要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按需分配原则。

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后,旧的社会分工消失,劳动不再是谋生而是生活的第一需要,生产力高度发达,且人们的精神境界也大有提高,此时,可以从按劳分配原则过渡到按需分配原则。

然而,按需分配原则却遭到了如布坎南、卢克斯等学者的批评,其理由是人类之所以需要分配正义原则是因为分配资源的适度稀缺和自私自利的人性所决定,而在共产主义社会“(分配)正义环境业已消失,或者已经减弱到在社会生活中不再发挥重要作用”〔5 〕74,因此任何正义原则,包括按需分配正义原则都不再需要。

其实,布坎南、卢克斯等学者的观点是将马克思按需分配原则所需分配的前提误解为所需分配的所得物。

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之前,学者所讨论的分配主要是基于所得物的分配而言,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马克思所设想的按需分配,主要是基于“人的自我实现”而言。

在马克思看来,每个人的需要都是有差别的,只有实行按需分配才能满足每个人特殊的需要。

如果不实行按需分配而是实行按劳分配,用“同一个尺度去计量”不同人的所得,这实际上忽略了人的个性和特殊性,因而实质上是非正义的。

按需分配由于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着眼于人的不同需求,重视人的个性和特殊性,才能真正满足人的自我实现需要,才是所追求的实质正义。

可见,马克思的分配正义原则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的设想是不同阶段不同的分配正义原则,其中,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实行按需分配原则。

(四)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是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实现路径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实现路径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自《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接触到社会的各种非正义现象,尤其是对资本主义社会非正义的哲学基础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批判之后,马克思清楚地意识到自由、平等、权利、公平、公正、正义等待遇,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可能仅仅通过批判的方式来实现的。

批判虽能唤醒民众的革命斗志,但绝不能代替革命,因为“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要与黑暗的旧社会相决裂,就必须付诸于革命,消灭阶级、消灭分工、消灭私有制。

因此,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呼吁全世界无产阶级团结起来,实行武装革命斗争,以暴力夺取政权。

为此,马克思对为何革命、革谁的命、谁来革命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较之于之前的社会,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物质产品得到巨大丰富,但是,处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无产阶级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遭受着巨大的剥削、压迫、奴役和蹂躏等非正义待遇,且这种非正义的根源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所致。

因此,要实现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解放,消除剥削、压迫、奴役和蹂躏,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进行彻底的革命,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而这只有靠受苦受难最深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彻底革命才能实现。

可见,在《共产党宣言》及之前,马克思主张进行彻底的武装革命斗争来夺取政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但是,这种思想在随后的政治经济学系列手稿、尤其是《资本论》中发生了变化。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资本家为了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不断地进行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结果导致生产资料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更多的人变得一无所有,社会出现两极分化,社会矛盾加剧。

与之同时,资本家也在现有的社会框架内进行适当的变革,以缓和社会矛盾,而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这种变革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这种根本经济制度不改变为前提的,因此,它的变革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改良措施,无法从根源上解决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当改良措施枯竭时,资本主义社会就必然会从其内部开始解体,最后不得不废除造成问题的根源――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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