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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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甘肃省发展规划

西部大开发甘肃省发展规划

西部大开发甘肃省发展规划世纪之交,党中央高瞻远瞩,从政治的高度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

为了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把党中央的决策变为甘肃人民的实际行动,实现西部大开发甘肃大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十五”甘肃开发规划由本规划及水利、公路、铁路、民航、电力、生态建设、结构调整、科技、教育、人才等专项规划组成。

规划依据国家确定的西部开发重点领域并结合甘肃实际而制定。

近期开发目标和重大项目主要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年度计划来实施。

一、甘肃在西部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甘肃与陕、宁、新、青、川和内蒙古接壤,光热、土地、生物、旅游、矿产和劳动力资源丰富。

经过50多年建设,形成了有特色的工业体系,具有一定科技实力,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科研基地。

兰州是“一五”国家重点建设城市、西北地区重要的交通通信枢纽,也是国家级西北商贸中心。

这种特殊区位,加上较好的工业、商贸、科技基础和资源条件,决定了甘肃在西北大开发中将发挥重要的依托作用和联结西北省区、促进东西部地区交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有史以来,甘肃一直是西北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的中心,是连接内地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交通要道,也是内地经济向少数民族地区辐射的主要过渡带。

加快甘肃的开发建设,将示范、带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甘肃地处黄河、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和西北沙尘暴的重灾区,其生态环境的好坏,不仅影响甘肃经济社会的发展,也直接影响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环境安全。

改善甘肃的生态环境,既有利于甘肃和西北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为黄河、长江下游竖起一道生态屏障。

甘肃自然环境较差,贫困人口较多,发展难度大,从根本上改变其相对较落后的面貌,对于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实现全国第三步战略目标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开发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富民强省为目标,依靠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巩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壮大城市经济,大力振兴科技教育,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实现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023年甘肃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投资计划

2023年甘肃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投资计划

工程
2024年 2023-12-01 2024-10-02 2025-09-01 2024-11-15 2024-07-30 2024-11-15 2025-05-01
2,496 2,911 4,343 14,410 6,607 4,224 2,670 8,504
红水河临夏市段水环境
治理河长约16.44km(其中分洪道长度3.04km)。河道湖库垃
5,751
靖远县祖厉河流域入河
河道垃圾清理10万吨,新建生态护岸11.74km,新建建设生态
3
新建
2023-03-10
口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沟渠5.2km,生态隔离带0.27平方公里。
2024-12-31
会宁县祖厉河流域南城 4 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 新建 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64公里,新建湿地5.6万㎡。
广河县广通河生态廊道
新建生态护岸19.63km,生态步道,步道长9.78km,新建生态
19 可持续发展建设项目 新建 隔离带9780㎡,人工湿地12.91万㎡,新建污水管网6.85km,
(三甲集段)
垃圾清理3850m³。
2023-04-20
工程规划治理长度7.99公里,建设生态隔离带面积0.09平方公
可持续发展工程 (16.49万吨),以及其他附属工程。
2023-03-15
2024-12-01 2024-05-30 2024-09-15
10561 13219 15875 6,914
试点 试点
甘谷县渭河散渡河交汇
拟治理河道1.23公里,新建生态步道1.5公里,生态护岸1.5公
7 处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新建 里,清理河道垃圾0.3万吨,敷设污水管网1公里。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甘政发〔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

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优化发展格局,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

强化分区管控。

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

突出分类施策。

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强化刚性约束,突出精细化管理。

实施动态管理。

坚持省级统筹、市级落实、省市联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动态更新调整“三线一单”内容。

甘肃“三屏四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介绍

甘肃“三屏四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介绍

甘肃“三屏四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介绍2010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省政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

2012年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全国第二个颁布实施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

根据甘肃生态体系的基本特征和格局,甘肃省委、省政府确定在“十二五”期间积极构建“三屏四区”生态功能区。

以下是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关于“三屏四区”资料介绍。

“三屏”是指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为主的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以“两江一水”(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为主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为主的河西内陆河上游生态屏障;“四区”是指石羊河下游生态保护治理区、敦煌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肃北北部荒漠生态保护区。

涉及37个县市区,面积26.7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62.84%。

人口883.18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3.61%。

生态功能区要以修复生态、保护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供给为主要任务,增强提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产品的能力,引导生态脆弱地区人口有序转移。

在突出生态功能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科学界定部分区域的农牧业生产规模,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林下产业、旅游业、服务业等特色产业。

1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包括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合作市、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卓尼县、临潭县,临夏回族自治州的临夏县、和政县、康乐县、积石山县,总面积33031.24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76%;2008年,区域内总人口为154.1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5.86%。

该地区位于甘肃省西南部、青藏高原东北边缘,多属高寒阴湿气候,是省内草场、林地比较集中的区域,植被茂密,传统牧业比较发达,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甘政发[2013]20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甘政发[2013]20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甘政发〔2013〕2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2013年2月24日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2013年3月26日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甘肃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二月)目录前言一、规划背景(一)区域概况(二)上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三)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二、土地整治潜力(一)土地整治潜力数量及分级(二)土地整治潜力分布状况三、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一)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原则(二)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三)土地整治远期目标四、土地整治任务(一)统筹推进土地整治(二)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三)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四)有序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五)加快土地复垦(六)努力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五、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项目(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二)重大项目六、补充耕地的区域平衡方案(一)各市(州)补充耕地任务、潜力和缺口(二)区域平衡途径和措施七、土地整治投资和效益(一)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渠道(二)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八、规划实施保证措施(一)严格规划的执行与管理(二)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四)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五)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表1:甘肃省甘肃省待整治土地规模及新增耕地潜力分析汇总表表2:甘肃省土地整治潜力分级表表3:甘肃省各市(州)耕地利用等别面积汇总表(国家级等别)表4:甘肃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任务分解表表5:甘肃省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规模指标分解表表6:甘肃省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表7:甘肃省土地整治规模及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表8:甘肃省建设用地开发指标分解表表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一览表表10: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汇总表前言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精神,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02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依据《土地管理法》、《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方案公开选聘承担单位公告

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方案公开选聘承担单位公告

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方案公开选聘承担单位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9.30•【字号】甘环公告〔2019〕16号•【施行日期】201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方案公开选聘承担单位公告为切实做好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科学民主,继续“开门编规划”,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将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编制过程中的部分重点问题,公开选聘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研究基础的优势单位,共同参与“十四五”研究编制。

现诚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环保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申报。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课题研究将于2019年9月份启动,2019年11月中旬提交中期报告,2019年12月底提交正式报告,相关成果为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与编制提供支撑。

有关公告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在附件中下载相关材料。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 日,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问题研究公开选聘”。

联系人:蔡国牛联系电话:************附件:1、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方案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2、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问题研究申请函3、申报书4、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9月30日。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则》的通知-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则》的通知-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则》的通知正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则》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为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办”要求和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关于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的意见,贯彻对接新《环保法》《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生态环境部“十三五”环评改革实施方案和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持续优化精简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的科学性和审批效率,更好地服务甘肃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则》,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则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12月11日附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办”要求和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关于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意见,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审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所称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严格、科学、便民、高效。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四条建设单位报请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当在省政府政务大厅或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3.27•【字号】甘资规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资规发〔2021〕2号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甘肃矿区自然资源局:为建立健全我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我们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2021年3月27日甘肃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我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财资环〔2020〕7号)、《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甘肃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资环〔2020〕110号)、《甘肃省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甘资发〔2020〕19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利用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实施的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包括:国土综合整治、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

利用其他资金开展的生态修复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鼓励和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本着“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省级统筹、分级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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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1999-2050年)转载日期:2012-3-23 22:54:00 来源:甘肃省是我国唯一占有三大自然区的省份,省域内黄土高原和陇南山地属东部季风区,河西走廊和阿拉善高原属西北干旱区,甘南和祁连山地属青藏高原区,这种自然地理特性使甘肃在全国的生态环境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甘肃黄土高原的大量泥沙流入黄河,陇南地区泥石流多发,加大了长江泥沙含量,河西地区的风沙危害十分严重,沙尘暴频发,毁坏农田和建筑,由河西和阿拉善高原刮起的沙尘已影响到整个华北甚至江淮地区。

甘肃在水土流失、荒漠化等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制约了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给黄河、长江的中下游地区留下了一系列生态经济隐患。

为大规模地治理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整治国土,协调人口和资源环境的关系,改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结合甘肃实际,特编制《甘肃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1999-2050年)》。

一、甘肃生态环境建设的概况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人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造林种草,治山治水,为改善自然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做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起到了重要作用。

到1997年底,全省发展农田灌溉面积115.8万公顷,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38.05%,森林总面积达到382.6万公顷,其中用材林达到80万公顷,经济林达到6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90年的7.5%提高到9.04%。

草地保留面积约85万公顷。

累计改良草地23.3万公顷。

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治理建设使得与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直接相关的一些局部条件得到了改善,但因人口的增多对食物、燃料需求的迅速增长引起了滥垦滥牧和林草植被的破坏,资源环境的负担日益加重,生态大环境趋于恶化。

--全省现有土壤侵蚀面积39.66万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87.43%。

由于侵蚀每年输入江河的泥沙6.44亿吨,其中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最为严重,有水土流失面积10.5万平方公里,年输沙5.18亿吨,占黄河输沙总量的三分之一。

甘肃境内的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19万平方公里,年输沙约0.5亿吨,占长江上游输沙总量的10%。

近些年在艰苦治理的同时,一些地区仍在陡坡地开荒,掠取燃料,抵消了部分治理成果,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还没有遏止住。

目前黄河流域水土治理率仅为39%。

还有1600多万亩坡耕地尚待治理。

--沙漠戈壁和受风沙危害的土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0%以上。

由于人为地过度开荒垦种,铲柴挖药,超载过牧,超采地下水,使荒漠植被遭受破坏,沙漠延伸,加剧了土地的荒漠化发展。

--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以下简称“三化”)面积逐年增加,超载过牧引起了草场的退化和生产能力的下降,每年退化的草场有6万公顷左右。

--城镇附近的生活垃圾、工矿附近的工业“三废”引起的污染,农药、地膜引起的农业化学污染都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很多珍贵动物的栖息环境不断恶化,有些国家级保护动物濒临灭绝。

水土流失、荒漠化等问题引起的不良后果,加剧了社会的贫困和自然灾害的发生,造成群众生活困难。

据统计,全省285万贫困人口,90%以上都生活在水土流失和荒漠化严重的地区。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环境整治与脱贫致富相结合。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法制,提高治理建设的效益。

力争通过半个世纪的努力,再造山川秀美的新甘肃,为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基础原则是:长远规划,分步实施,首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的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黄河流域及黄土高原地区和长江流域主要是防治水土流失,河西等沙漠边缘地区主要是控制荒漠化等;坚持开发性治理,把治理水土流失和控制荒漠化同扶贫开发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使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科学化;坚持依法治理,使生态环境的治理、建设和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以预防为主,治理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兴利与除害并举,实行“边建设、边保护”,使治理与建设的成果发挥长远效益。

坚持依靠广大群众,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立起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二)目标和任务根据江泽民总书记“植树造林、绿化荒漠、建设生态农业”,“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伟大号召,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再造山川秀美的甘肃新山河”的宏伟目标,全省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环境的奋斗目标按近期12年、中期20年、远期20年三个阶段共52年安排,并根据奋斗目标来安排部署各阶段的基本任务。

到下世纪中叶在全省建立起适应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以及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体系。

总体奋斗目标是: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5.1万公顷,除去自然衰减面积,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累计达到200万公顷。

水资源利用率达到84%。

新增“三田”面积287.2万公顷,全省“三田”面积累计达到427.2万公顷。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74万平方公里,全省水土流失得到综合治理,累计治理面积16.23万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到90%以上。

减少输入江河泥沙4.5亿吨,就地拦蓄降水径流54.8亿立方米,拦沙效率63%。

在全省现有森林总面积382.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9.04%的基础上,新增森林面积722.5万公顷。

使全省森林面积达到1105.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达到24%以上;风沙区农田实现林网化。

治理荒漠化面积36300平方公里,全省治理荒漠化面积达到38110平方公里。

治理“三化”草地面积累计达到878万公顷,除去自然退化面积,使全省713万公顷“三化”草地全部得到综合治理。

新增种草面积630万公顷,全省种草保留面积达到946万公顷。

新增围栏草地面积(包括更新面积)1578万公顷,全省1606万公顷可利用天然草场全部实现围栏化。

农业生态县的建设取得全面成效,形成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

分阶段奋斗目标是:近期:从现在起到2010年,用12年左右的时间,基本遏止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杜绝滥垦、过牧、乱伐等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现象。

加大开发、治理和建设的力度,使之尽快走上法制化的轨道,水土流失和荒漠化严重地区的治理初见成效。

新增森林面积362.5万公顷,使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加到16.4%左右。

黄土高原地区的水土流失面积不再增加,水土流失的治理有大的突破,治理面积3.94万平方公里,累计治理面积达到8.43万平方公里。

河西等地的沙化面积不再扩大,沙线不再向前延伸,治理沙漠化面积1.83万平方公里,累计治理沙化面积2.01万平方公里,沙产业开始起步,种草458万公顷,种草保留面积达到461万公顷,围栏草地面积312万公顷,初步治理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420万公顷。

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2.4万公顷,总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47.3万公顷;水资源的利用率达到49%;新修“三田”83.2万公顷,“三田”总面积达到223.2万公顷。

使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

从现在起到2003年是实现近期目标的关键时期,对水土保持和荒漠化的治理要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坚决制止对天然林的砍伐和毁林毁草开荒,加快治理“三化”草场,扭转草原的超载过牧问题;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逐步将25度以上的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实行精种多收,稳定解决贫困地区的脱贫问题,减轻经济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压力,有效遏止黄土高原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

到2003年,新增森林面积159.5万公顷,使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加到12%左右。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9万平方公里。

治理沙漠化面积2000平方公里,累计治理沙漠化面积7500平方公里,种草180万公顷,种草保留面积达到200万公顷,围栏草地面积140万公顷,初步治理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150公顷。

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7.7万公顷,新修“三田”31.5万公顷。

中期:2011-2030年,用20年左右的时间,在遏止生态环境恶化势头的基础上,使我省的自然资源得到休生养息,生态环境明显改观,人口和资源环境的关系趋于协调。

提高植被覆盖率,种草面积达到817万公顷以上,“三化”草地基本得到恢复,新增森林面积542.5万公顷,使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0.4%。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万多平方公里,累计治理面积达到12.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量再减少30%。

治理沙化面积2.73万平方公里,沙漠化土地得到科学的开发利用,沙产业形成较大规模。

新开发有效灌溉面积34.4万公顷,总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81.7万公顷,水资源利用率达到70%。

继续兴修“三田”,使“三田”总面积达到325.2万公顷,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提高。

25度以上的陡坡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

远期:2031-2050年,在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的基础上,再用20年左右的时间,全省建立起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有效控制多数自然灾害。

宜林地全部绿化,“三化”草地全部得到恢复,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4%以上。

坡耕地基本实现梯田化,全省有一半农田实现有效灌溉,水资源的利用率达到84%,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6.23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输入江河泥沙减少4.5亿吨,河水基本变清。

沙化土地得到较好的治理,风沙不再发生大的危害。

运用节水等先进技术使水土流失地区和沙漠化土地变为良田,全省大部分地区实现山川秀美。

三、生态环境建设布局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基本一致、治理方向和措施基本一致的原则,并与全国生态环境建设总体布局相衔接,可将甘肃生态环境建设分为四个大的类型区:黄河流域及黄土高原地区、长江流域地区、草原区和河西内陆河流域地区。

近期治理重点为黄河流域及黄土高原地区、长江流域地区和草原区。

(一)黄河流域及黄土高原地区包括庆阳、平凉、天水、定西、白银、兰州、临夏7个地(州、市)和武威的古浪、天祝,甘南的合作、卓尼、玛曲、碌曲、夏河、临潭,共58个县。

总面积15.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34.22%,区域范围较大。

黄河流域及黄土高原治理的重点是水土保持,有效阻止宝贵的降水和土壤养份流失;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片区开发;加强现有植被的保护,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在荒山荒坡地上营林种草,在沟底塬边及路旁、渠岸、田埂造林。

按不同的地貌,营造不同结构的乔、灌、草植物,使其发挥不同的作用。

通过修建“三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雨水集流、蓄水保墒耕作、发展节水灌溉以及解决农村能源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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