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及消防监理实施细则
给排水消防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给排水消防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概述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排水消防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排水消防工程的监理活动。
第三条排水消防监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法独立、公正、客观、权威地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排水消防监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理活动,并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二节职责第五条排水消防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排水消防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并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施工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排水消防监理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排水消防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监测,确保施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第八条排水消防监理应协调施工单位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一节准备工作第九条在工程开工前,排水消防监理应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职责和工作安排。
第十条排水消防监理应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一条排水消防监理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第十二条排水消防监理应编制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内容、方法和工作要点。
第二节施工监理第十三条排水消防监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质量、安全措施和进度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排水消防监理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质量检测报告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排水消防监理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后,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第三节竣工验收第十六条排水消防监理应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七条排水消防监理应根据竣工验收结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排水消防监理应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通报竣工验收结果并确认工程质量。
给排水及消防监理实施细则

给排水及消防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规范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监理实施过程,提高项目监理质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任务(一)监理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和标准,全面、深入地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现场检查、协调处理现场纠纷及质量事故,编制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监理意见等监理文书,并及时反馈监理信息。
(二)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及时向业主、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议,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以及不符合合同和协议规定的行为。
(三)监理机构应当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各方面的问题进行评估,并及时向业主提供相关意见,参与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工作,协力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
三、监理条件(一)监理人员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工作经历、能力、业绩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要求。
(二)监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才能从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监理业务,否则不得从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监理业务。
(三)监理人员要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四)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完善、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监理设备,确保监理效果。
四、监理程序(一)合同签订阶段。
监理机构应当审核合同和协议有关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的技术文件和施工文件,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编制监理计划和方案,报送业主和施工单位,与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分析研究,处理好分歧和问题。
(二)设计阶段。
监理机构应当审核设计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编制审核意见或检查表,督促设计单位落实设计变更或修改以及问题整改,并按照约定时间给出审核报告。
(三)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当在质量验收标准的约定下,根据监理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质量瑕疵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应及时告知业主和施工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竣工验收阶段。
监理机构应当对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现场监督竣工验收过程。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 背景和目的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是建筑物中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用水安全,以及提高施工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对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实施监理是必要的。
本细则的编制旨在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监理的实施,确保监理过程中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建筑、工业设施等。
第二章监理人员要求和职责2.1 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工程技术背景和相关资质证书,了解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行业实践经验。
2.2 监理人员职责(1)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2)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施工工艺的合理性等;(3)与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保持沟通,及时解决工程方面的问题;(4)编制监理报告和工程进展报告,向业主方和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工程监理实施流程3.1 前期准备(1)监理人员应与业主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工程要求和监理方案;(2)编制监理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2 施工前监理(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2)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施工人员的资质,确保符合相关要求;(3)进行现场勘察,了解施工环境和现场条件。
3.3 施工过程监理(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包括管道铺设、设备安装等;(2)监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如施工质量测试和工序验收;(3)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 施工结束监理(1)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和验收材料,确保符合相关要求;(2)检测给水排水系统的运行状况,确保正常工作;(3)编制施工质量评估报告,给予施工单位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第四章监理实施资料和报告4.1 监理日志监理人员应每天记录监理工作的要点和进展情况,包括施工单位的操作、质量问题及处理方式等。
监理细则(给水排水)

监理细则(给水排水)文档标题:监理细则——给水排水工程一、前言本监理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本细则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给水排水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内容与要求1. 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确认给水排水系统设计是否合理、科学,符合使用需求和国家相关规定。
同时,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可行性和安全性。
2. 施工阶段:(1)材料设备进场:监理人员需对进场的管材、管件、阀门等给排水设施的质量、规格、性能进行严格检查,并核实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2)施工过程控制:监督并记录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特别是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过程,如沟槽开挖、管道敷设、接口处理、回填压实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规程执行。
(3)质量检验与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监理单位应参与并指导各项质量检测工作,包括压力试验、通水试验等,只有在所有检测项目均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意见。
3. 完工后期: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功能达到设计预期。
三、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保护环境,减少扰民。
四、总结作为给水排水工程的监理方,我们将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知识,全面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构建高质量、高效率、安全环保的给水排水系统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仅为大致框架,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特点、规模以及合同约定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1.2《给水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68-2008);1.3《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1.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1.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8《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15-2007);1.9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1.10 监理单位的相关监理经验和标准。
二、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给排水及消防工程;2.2 工程地点:XXXX;2.3 工程规模:XXXX;2.4 工程内容: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2.5 工程特点:给排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城市的安全运行;消防工程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三、监理目标3.1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3.2 确保工程进度按照计划进行;3.3 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3.4 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3.5 确保工程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四、监理工作流程4.1 施工准备阶段:熟悉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文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4.2 施工阶段:材料、设备进场及施工过程监理;4.3 验收阶段:所有验收的有关资料要真实、准确、齐全,所有验收表格采用省统表及地铁专用表格。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5.1 工程进度控制: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进度情况,如果没有按计划进行,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将进度跟上,确保按时完成。
5.2 工程质量控制:在确保工程进度的同时,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控制好工程质量,100%合格,力争全优。
建筑项目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项目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体要求1.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项目管理要求,全面监督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的实施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监理单位应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代表等相关各方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监理意见报告。
二、监理组织与职责1.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给排水及消防工程进行全程监理。
2.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具备相关工程监理资格证书。
3.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履行监督、检查、报告和指导施工等职责。
三、监理过程与内容1.监理人员应对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的施工图纸、材料、施工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查与确认,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要求。
2.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勘查,并对勘查结果进行报告,确保施工的可行性和风险控制。
3.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包括工程材料的选用、施工工艺的执行、施工质量的验收等。
4.监理人员应监督并检查工程进度,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避免项目延期。
5.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6.监理人员应定期向业主代表进行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四、监理报告与意见1.监理人员应按时向业主代表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2.监理报告应真实、全面、客观,提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3.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时,及时向业主代表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4.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是否可以进行工程验收的意见。
五、监理权益与义务1.监理单位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并向业主代表提出合理的修改要求。
2.监理单位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工程材料,并向业主代表提出合理的替换要求。
3.监理单位有权随时进行工地检查和现场勘查,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
建筑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监理实施细则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监理工作的规定,旨在确保建筑给排水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1.2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给排水工程的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1.3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监理报告的编写和提交、施工图纸的审查和验证等。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2.1监理人员是建筑给排水工程监理的实施主体,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2监理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理,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3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验证,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2.4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调整,以保证质量和安全。
2.5监理人员有义务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及时汇报工程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三、监理报告的编写和提交3.1监理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监理情况、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建议改进等内容。
3.2监理报告应及时编写和提交,以便制定改进措施或解决问题。
3.3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四、施工图纸的审查和验证4.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验证,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4.2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仔细审核图纸,并对其中的关键部分进行验证。
4.3监理人员应将审查和验证结果记录在监理报告中,并及时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沟通和协调。
五、工程质量的控制5.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材料选择、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等。
5.2监理人员应对材料的品质和合格证明进行检查和验证。
5.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监测,确保施工符合规范和标准。
六、问题整改与建议改进6.1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发现,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6.2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的进展和结果。
6.3监理人员应结合监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提出改进建议,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给排水、消防、喷淋系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给排水、消防、喷淋系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给排水、消防、喷淋系统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为工程监理人员提供参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监理范围给排水、消防、喷淋系统工程监理包括以下方面: - 给水系统的供水管道、水泵、水箱等设施的安装、试运行和验收; - 排水系统的排水管道、排水泵站、污水泵浦等设施的安装、试运行和验收; - 消防系统的消火栓、喷淋系统、泡沫系统等设施的安装、试运行和验收; - 喷淋系统的喷水头、水泵、水箱等设施的安装、试运行和验收。
监理程序前期准备1.确认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利;2.根据施工合同要求,编制监理方案;3.对施工现场进行初步检查,了解工程设备材料的数量、品种和质量,确定施工计划,以及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文明施工情况。
施工过程监理1.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材料的质量,确保其达到合同规定和监理方案要求;2.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对拖延或超前的现象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作出报告;3.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4.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文明施工情况,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文明。
工程质量监理1.监理人员应通过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和试验,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反映;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质量异议、技术问题等进行评估和处理,并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反馈评估或处理结果。
竣工验收1.监理人员应对给排水、消防、喷淋系统工程进行竣工验收;2.竣工验收之前,监理人员应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已经完成的工程进行检查、试验、测量和记录;3.若检查发现任何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整改。
结论通过本文档的规定,在给排水、消防、喷淋系统工程监理中,监理人员可以按照统一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监管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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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本工程的概况和特点: (1)2.编制依据 (2)3.监理工作流程 (3)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4.1监理工作目标 (4)4.2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8)6. 安全监理措施 (9)7 旁站监理项目内容方法及要求 (10)1.本工程的概况和特点:工程名称: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1.1工程地址:1.2工程规模:1.3生活给水系统:1)、本工程基地内生活给水由锦发路市政给水网供水,经室外总水表计量后接入,每日用水量按335.8立方米/日,最大小时用水量:43.34立方米/时。
2)、别墅每户设DN32干式水表计量,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均经室外水表分别计量。
3)、住宅每户设独立热水供应,由太阳能—电辅热系统供应热水,本住宅内仅预留太阳能热水器冷水管及阀门,由专业厂商设计施工。
1.4生活排水系统:1)、本工程最高日污、废水排放量,每日244立方米。
雨水排放量每秒796升。
2)、住宅小区污、废水室内采用分流制,室外采用合流制,合流污、废水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3)、屋面雨水设计重现期为5年,屋面雨水经雨水斗收集后通过雨水立管排至小明沟13#pvc-u雨水口,阳台雨水经地漏收集后通过雨水立管排至室外明沟,雨水管道排入河道。
1.5消防给水系统:1)、由锦发路市政管网分别接入二路DN200管道,并在基地内形成环网供水,目前仅有一路供水,另一路供水采用消防车河浜取水方式,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20升/秒。
2)、每层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设置手提式MF/ABC5型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贮压式)每具3A、5公斤,每设置点设置2具。
2.编制依据2.1 监理规划。
2.2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2.3给排水及消防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施工图纸2.4 本工程执行的主要规范及技术规程:2.4.1《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2.4.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2.4.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2.4.4《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PVC-U)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J/CT504-99 2.4.5《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982.4.6《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内螺旋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94:2002 2.4.7《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2:20012.4.8《建筑排水室外埋地硬聚氯乙烯管道安装》DBJT08-93-20002.4.9《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962.4.10《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982.4.11昆山市质监站关于《昆山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3.监理工作流程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1监理工作目标在给水排水系统及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对给排水管和各种设备、阀门的安装质量进行事先预控,事中监控和事后控制,确保:4.1.1每个分项工程、子分部质量检验评定达到合格;4.1.2分部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达到合格;4.1.3工程安全性、可靠性、操作性、维修性以及使用功能和效果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1.4满足合同要求4.2监理工作控制要点4.2.1施工监理的预控工作(1)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将图纸中影响施工进行、图纸差错和工程质量等问题汇总记录形成书面文件。
及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上提出,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图纸预控校核工作。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承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行擅自改动,监理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3)对承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进行审核。
(4)在系统安装开始之前,应对土建工程的各种基面进行验收,对基面的尺寸、标高、坐标、坡度及预留洞和预埋件等对照图纸进行审核,准确无误后方可安装。
(5)工程上使用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含进口设备)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确认。
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
(6)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
包装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7)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在运输、保管和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8)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4.2.2各系统施工质量监控要点:(1) 管道安装:1)各类管道安装必须横平竖直,设坡度的管道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要求。
2)室内外直埋给排水管道(塑料管和复合管除外)应做防腐处理。
3)各种管道连接方法要符合安装要求,丝扣连接松紧适宜,没有烂牙、缺丝,旋紧后外露丝扣2-3牙,清除多余垫料,试压后外露丝扣及损坏管子表面镀锌层要作热浸锌处理;热熔粘接连接,清洁管端与管件承口,热熔加热时间要适当,粘接胶水刷涂均匀,插入承口后,待凝固后才能移动;焊接及法兰连接;焊接钢管在对口处留有一定间隙并按规范规定留有坡口,焊缝饱满均匀,高度宽度符合规定要求,无气孔夹渣及咬肉现象;法兰端口与管子中心线必须垂直、法兰连接不得强制对接且无双层或斜垫片,法兰连接螺丝不能过长过短;沟槽式机械连接;轧槽深度要符合规范要求,轧槽后被损坏镀锌层要作热浸锌处理,镀锌钢管严禁焊接。
4)室内给排水管道穿越墙面和楼板必须设套管或防水套管(管材为镀锌管),过道建筑变形缝应作补偿处理。
5)埋地的给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松土上,松土应夯实并按设计或规范要求用黄砂做垫层,黄砂坞邦覆盖后才能回土。
6)暗敷塑料给水管道埋入墙体内,应与土建配合做好留槽或开管槽,管道埋墙深度从管外壁至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管件外表面不得突出墙面,管道在槽内应固定;管道应经二次试压合格后方可采用M1O水泥砂浆补槽。
管道安装完毕,初装饰工程应在墙面上标出冷、热水管道走向标线,以免二次装修时损坏管道。
7)塑料排水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当层高(或长度)小于等于4m时,污废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设置一个伸缩节;当层高大于4m时应按立管伸缩量及伸缩节允许伸缩量经计算设置。
伸缩节的位置应靠近水流汇合管件处,当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撑且排水横支管在楼板下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如三通、四通管件)之下;当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撑且排水横支管在楼板上接入时,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上。
横管上设置伸缩节应设于水流汇合管件的上游,伸缩节插口应顺水流方向。
8)塑料排水立管管卡的间距不得大于3m,层高小于或等于4m的可设置1 个管卡。
同室给水、排水管道固定管卡高度应一致。
塑料排水横管支、吊架的间距一般不大于相应管径的10倍。
当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撑点时,管卡为非固定支撑点,管卡与管壁间应留有微隙。
9)安装在管道上的阀门其型号、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进出口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启闭灵活,朝向合理。
10)塑料给水管道的试压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聚丙烯(PP—R)冷水管道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l.OMPa;热水管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2 .0倍,但不得小于1.5MPa;交联聚乙烯(PEX)和硬聚乙烯(PVC—u)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l.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11)隐蔽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必须在管道安装后、隐蔽前进行。
12)给水系统管道交付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生活给水系统管道交付使用前必须冲冼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水标准》方可使用。
13)排水管道应进行灌水试验、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通水通球试验。
(2) 消防系统安装:1)消防系统阀门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和消防产品的要求。
消火栓箱体方正,表面平整光洁,箱内配件齐全;喷洒头外观规矩,丝扣完整,感温包无破碎和松动,易熔片无脱落松动。
2)消火栓安装栓口应朝外、阀口距地面、箱壁的尺寸应符合规范规定。
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的绑扎紧密,并卷折挂在托盘或支架上。
3)消防水管进入消防箱应“横平竖直”不得斜进箱内。
进箱的短管长度大于500mm或双管进箱的应有支架固定。
4)消火栓箱体安装在轻质隔墙上时必须有加固措施。
5)喷淋管要防止喷洒头渗漏,在吊顶封顶前喷淋管必须经试压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6)消防喷淋管道固定支架设置应合理、牢固,不应有晃动。
在管道的三通、四通等位置应有固定支架,吊架与喷淋的距离不小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
7)消防管道应冲洗干净,防止消火栓阀座存有杂物造成关闭不严渗漏或喷淋头堵塞。
8)水泵结合器加压前要注意检查阀门是否开启,单向阀是否装反,盲板是否拆除。
(3) 卫生器具安装:1)卫生器具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器具应完好无损。
2)给水配件和排水管道必须符合器具要求。
3)管道或支吊架在涂刷底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涂层应均匀,颜色应一致,漆膜应附着牢固,无剥落、皱纹、气泡、针孔等缺陷。
管道安装后不易涂漆的部位应预先涂漆,涂层应完整、无损坏、流淌等现象。
4)卫生器具的安装宜采用预埋螺栓或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必须牢固无松动,位置应正确,允许偏差:单独器具lOmm,成排器具5mm。
安装应平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3mm。
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面盆、盥洗槽等器具上边缘至地面为800mm;挂式小便器下边缘至地面为600mm。
地漏应安装在地坪最低处,其蓖子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5mm;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5)卫生器具排水口与排水管承口,安装位置应正确、平整牢固不得的倾斜,连接必须严密不漏。
6)管道保温应粘贴紧密,表面平整、圆弧均匀、无环形断裂。
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10%。
保温层与支架处按缝应严密,不应将支架包成半明半暗状态。
7)燃气水平管道安装不得有“袋水”现象。
天燃气管道接口其丝扣连接处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生料带,不得使用厚白漆。
管道装紧后不得倒回,接口的螺纹外露部位应进行防腐处理。
燃气管道在穿越楼板、墙、梁等处应设套管,套管管径比燃气管管径大二档,套管的上端高出楼板80~lOOmm,下端与平顶平齐。
燃气管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应涂刷黄色识别漆二度。
8)地漏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9)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4) 给排水系统设备安装:1)水泵就位前的基础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2)水泵必须在混凝土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安装。
3)管道或支吊架在涂刷底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涂层应均匀,颜色应一致,漆膜应附着牢固,无剥落、皱纹、气泡、针孔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