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 - 法律文书
第8-9章 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的思想或者观点,这些内容是通过文字、图形、 符号等方式表达出来的,但无论以何种方式表 达,其内容应当与案件有关联性,并且能够为 一般人所认识和理解。
3、书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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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证 (一)物证的概念 物证是以其内在属性、外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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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 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 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 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 后果。
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 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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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据的法定种类,还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就 是单一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
《证据规则》第69条: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 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 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第八-九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 据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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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据制度概述
一、证据的概念 关于证据的概念,刑诉法第42条明 确规定: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 切事实都是证据。而民事诉讼法并 没有明确规定。 在民诉理论上认为证据是指:能证 明案件情况的、依据法定程序收集 并认定的事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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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提供何种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
因此,对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对于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核心是"谁主张,谁举证"。
这意味着在民事诉讼中,原告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被告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抗辩。
这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也是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核心所在。
其次,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要求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充分性。
合法性是指证据的获取和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真实可靠,不能是伪造的或者捏造的。
充分性是指证据必须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或者抗辩,不能是不完整的或者不足以证明的。
再次,对于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也有所不同。
比如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当事人需要提供侵权行为的证据、损失的证据等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因此,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提供相应的证据,符合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最后,对于证据的认定和采信,法院会根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充分性进行认定和采信。
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符合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法院就会认定并采信这些证据;如果不符合,法院就会不予认定和采信。
因此,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需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来提供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当事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当事人需要深入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严格按照要求提供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同时,律师在代理案件时也需要充分了解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希望通过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认识和理解,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司法的实现。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应当具备的一定标准和要求。
证明标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因此在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原告有证明事实的责任,被告有证明事实的责任。
也就是说,原告需要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而被告需要证明自己的抗辩事实。
这是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基本原则。
其次,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主要包括充分性、确实性和合法性。
充分性是指证据的充分程度,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所要求的事实;确实性是指证据的真实性,证据应当是真实、可信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合法获取和合法使用,证据应当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并且在法定程序下使用的。
在实际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争议焦点来确定证明标准。
一般来说,对于明显的事实,证明标准相对较低,只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即可;而对于争议较大的事实,证明标准相对较高,需要提供更为充分和确凿的证据。
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证明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在合同纠纷中,需要证明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违约情况;在侵权责任纠纷中,需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赔偿责任等。
在法律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
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举证质证、调查取证等方式来补充证据,以满足证明标准。
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证据进行适当的推定和认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它要求当事人提供充分、确实、合法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或抗辩事实。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地确定证明标准,并且尽最大努力来收集、保全和提供证据,以确保自己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审案件审理的法律瑕疵(3篇)

第1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审案件审理是司法程序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审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法律瑕疵,这些瑕疵不仅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也可能导致案件被二审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一审案件审理中的法律瑕疵。
一、事实认定瑕疵1. 证据不足或认定错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基础。
然而,由于部分一审法官对证据的审查不够严谨,导致证据不足或认定错误的情况时有发生。
具体表现为:(1)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不严,导致证据被采信但与案件无关;(2)对证据的证明力判断失误,导致认定事实错误;(3)对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未进行充分质证,导致事实认定出现偏差。
2. 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脱节部分一审法官在认定事实时,未能充分考虑法律适用的要求,导致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脱节。
具体表现为:(1)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过于简单化,未能充分考虑案件背景、法律关系等因素;(2)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与法律适用标准不一致,导致判决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程序瑕疵1. 违反法定程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部分一审法官违反法定程序,导致案件审理出现瑕疵。
具体表现为:(1)未依法组成合议庭;(2)未依法进行回避;(3)未依法进行公开审判;(4)未依法进行庭审调查、辩论、调解等环节。
2. 违反证据规则部分一审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证据规则,导致案件审理出现瑕疵。
具体表现为:(1)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不符合法律规定;(2)未依法进行证据交换;(3)未依法进行证据质证。
三、法律适用瑕疵1. 法律适用错误部分一审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对法律理解不准确、对案件事实认定错误等原因,导致法律适用错误。
具体表现为:(1)对法律规定理解错误;(2)对案件事实认定错误;(3)适用法律条文错误。
2. 法律适用不一致部分一审法官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对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导致案件审理出现瑕疵。
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
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
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
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关联性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
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1. 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2. 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
合法性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表现形式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
书证1.书证的概念与特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
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
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
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 民事证据5.13 第十三章 民事证据

(4)我国民事证据证明力规则:
①有完全证明力的证据 ②补强证据规则 ③最佳证据规则 ④优势证据规则
– 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 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 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 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 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 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 作出裁判。”
一定的联系。
3.合法性 ①含义:是指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
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②内容 第一,证据主体合法; 第二,证据形式合法; 第三,证据取得方法合法; 第四,证据程序合法
(三)民事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1、证据能力 (1)概:证据能力,亦称证据资格,证明能力或者证据的适格
案例
76.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 实的证据?
A.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出的有 利于李某的证言
B.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 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5000元人民币 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 清楚
C.由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各类证言
D.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 但该合同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 其与原告存在有该合同文书复印件所表述的
第十三章 民事证据
主讲人:熊云辉
一、民事证据概述
(一)民事证据的概念 1.区分说:将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材料区别
开来 ①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
种事实,也是法院认定有争议的案件事实的根 据。 ②证据材料,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提 供的或法院依职权收集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 各种材料。
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学-名词解释20分(新版2011)

民事诉讼法学名词解释20分1.民事诉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是国家规定的调整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裁定方式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
3.不变期间:是指一经法律规定,非有法定情形,任何人不得予以变更的期间。
4.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过程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作为被告,向本诉的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
5.海事强制令: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
6.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裁判、确定其具有某种实体法律地位或实体法律效果的请求(声明)。
7.正当当事人:又称当事人适格,是指当事人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
/是指对争议的法律关系的解决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的当事人。
8.留置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的效力。
9.延期审理:是指在人民法院已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情形,使案件在原定的庭审日期无法进行或案件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推延开庭审理日期的制度。
10.执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依据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执行案件的管辖权从原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转移至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情形。
11.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意见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
民诉证明标准

民诉证明标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证明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需提供的证据的标准和要求。
在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了解和掌握民诉证明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民诉证明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能虚构或歪曲事实,否则将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因此,当事人在提供证据时,应当严格按照事实提供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民诉证明标准要求证据必须充分。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充分,不能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
只有充分的证据才能够支撑当事人的主张,并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此,当事人在提供证据时,应当尽可能搜集和提供充分的证据,确保自己的主张能够得到充分的证明。
再次,民诉证明标准要求证据必须合法有效。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不能存在违法或无效的证据。
只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才能够被法院采纳并对案件产生影响,因此当事人在提供证据时,应当注意证据的来源和证明的方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民诉证明标准要求证据必须具有说服力。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具有说服力,能够让法院相信并接受当事人的主张。
因此,当事人在提供证据时,应当注重证据的逻辑性和连贯性,确保证据能够对案件产生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民诉证明标准对于民事诉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严格遵守民诉证明标准的要求,确保所提供的证据具有真实性、充分性、合法性和说服力,从而为自己的权益争取更好的保障。
同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应当严格依照民诉证明标准来对证据进行审查和评判,确保案件的审理结果公正、合法。
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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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法律文书
所谓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即具有合法性。
合法性不仅指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
概括起来,合法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首先,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其次,证据形式的合法性。
第三,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
指证据材料要成为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
所谓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
所谓民事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
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