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总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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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试行)

岳阳市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试行)为了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对培训工作中的共性作出了统一规范。

一、培训对象1.医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第1年开始列入培训。

2.外院新调入的住院医师,经医院人事科、医务科考核后再确定进入相应年限培训。

3.外院新调入的主治医师,需参加第二阶段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以聘任中级职称。

4.已获得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的住院医师,未参加第二阶段培训者必须参加第二阶段的培训与考试、考核。

考研前及在读学位期间未按要求轮科的,必须补轮训。

5.获医学硕士学位的毕业生若从事临床工作,则根据考研前的情况,经考核后,按实际临床业务水平参加相应年限的住院医师培训。

二、培训目标通过5年规范培训,使住院医师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

1.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己任。

2.基本掌握有关卫生法则,熟悉有关医院规章制度。

3.能熟练掌握本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部分疑难杂症。

4.能胜任本科生的生产实现和进修医师的临床带教工作,对下级医师能进行业务指导。

5.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6.能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并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三、培训内容1.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树立强烈的民族自尊心的职业责任感。

2.熟悉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

了解国内本学科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3.具有较丰富的本学科的临床经验,能熟练掌握本学科临床操作技能,独立处理常见病及某些疑难杂症。

4.能胜任本科生的生产实习和进修医师的临床指导,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和工作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包括病例分析、综述等)。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卫教发[1993]第1号【失效依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农村助产人员管理条例(试行)》等25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发布日期】1993.02.17【实施日期】1993.02.1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卫教发[1993]第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医学院校,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本部直属医院:现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组织试行。

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临床医学人才、提高我国临床医疗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时,也是完善我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

我国幅员广大,各地区的医学教育水平和医院的医疗条件有着较大的差别,为更好地贯彻《试行办法》,保证培训质量,在培训工作开始之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1、各地应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组成由医学院校、医学会、有关医院等参加的专门机构,负责《试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根据《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如培训基地认可标准、各学科培训细则、考核方法和记分方式等。

培训基地的认可数量,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2、本办法从1993年毕业的住院医师开始实施。

1993年以前毕业的住院医师培训,可根据不同的毕业年限,组织水平考试后纳入相应的培训计划。

为保证培训质量,没有经过试点的省(市),可先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省(市)级综合医院试行,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3、已经进行试点的省(市),要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没有认可培训基地的要进行评定认可。

对县级和县级以上非培训基地医院和非本科学历的住院医师要另行制定培训要求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逐步使临床住院医师都能得到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培训大纲模板

住院医师培训大纲模板

一、总则为提高住院医师的临床诊疗能力、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精湛医术的医学人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1. 高等医学院校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在职医师;3.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在职医师。

二、培训目标1. 使住院医师掌握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 提高住院医师的临床诊疗能力,熟练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3. 培养住院医师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水平;4. 提升住院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树立正确的医德观念;5. 培养住院医师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适应临床工作需求。

三、培训内容(一)医学基础理论1.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2. 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皮肤性病学、精神病学、传染病学、神经病学、影像学等;3. 介入诊疗技术、康复医学、老年医学等。

(二)临床技能培训1. 病史采集、体格检查、临床诊断与鉴别诊断;2. 临床操作技能,如手术、穿刺、灌肠、插管等;3. 临床急救技能,如心肺复苏、电除颤、气管插管等;4. 临床护理技能,如生命体征监测、静脉输液、静脉穿刺等;5. 临床沟通技巧、医患关系处理等。

(三)科研能力培训1. 科研设计、实验技术、统计分析;2. 学术论文撰写、发表;3. 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团队协作等。

(四)职业道德与人文素养1. 医德医风教育;2. 医患沟通技巧;3. 医学伦理学;4. 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四、培训方式1. 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进行专题讲座;2. 临床轮转:在临床科室进行轮转学习,参与临床诊疗工作;3. 科研课题: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4. 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5. 继续教育:参加各类继续教育课程,提高专业水平;6.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自主学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考核评估
科室考评 外文水平
专业理论 临床能力
每一科室轮转结束,由科主任组织考评小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法对住院医师的医德医风、临床技能、教 学能力作出综合评价,记入轮转手册。医德医风的内容包括:①对工作的责任心、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劳动纪 律的评定;②医疗作风的评定;③有否差错、事故;④团结互助、顾大局、识大体的表现。评为优或良者为合格, 如医德医风不合格者,则该年该轮转中临床实践均不记学分。对临床技能如病史采集能力、全面体检能力、操作 及手术技能,采取面对面考核的办法,并须达到规定的学分。
培训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三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轮转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
两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以三级学科为主进行专业训练,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 最后一年应安排一定时间担任总住院或相应的医院管理工作。
基本做法
1.以临床实践、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为培训的主要内容,要求住院医师在二个阶段分别通过考试 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原则
培训遵循六方面的原则
住院医师培训正在从无到有走向逐渐规范的过程之中,开展此项培训的医院在管理中遵循六方面的原则,即: ①坚持:“红”、“专”结合的原则;②理论实践并以实践为主的原则;③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并以自学为主 的原则;④坚持工作与学习相结合,以工作为主的原则;⑤坚持“严谨作风、扎实基础、宽广知识”,注意能力 培养的原则;⑥坚持培训、考核,使用一体化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卫生工作需要的 医疗实用性人才和医学高级专家。
云南省于06年7月,以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为试点医院,就开始了3+2,共5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KY5: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加强我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实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结构及职责(一)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审定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审定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资格。

(二)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负责全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执行情况。

(三) 医务科负责全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1、协调全院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工作;2、负责管理住院医师培训的所有档案;3、组织和培训住院医师师资人员和管理人员。

一、培训对象(一) 医学院校本、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

(二) 所有已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住院医师均应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 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之前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毕业后将不再安排进行临床各科室的大轮转,但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的部分科室轮转一年。

(四) 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业务水平参加相应年限的住院医师培训。

二、培训时间:本科毕业生进行规范化培训5年,专科毕业生7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4年(内、外、妇、儿各轮训一年),进行二级学科培训。

完成本专科各主要专业及相关科室的轮转,并通过规定的项目考核。

第二阶段2~3年(本科毕业生2年,专科毕业生3年)为专业定向培训。

在此阶段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达到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急重症和某些疑难病症水平。

培养临床教学指导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并通过本阶段考核,在此阶段的末期安排半年以上时间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

在两个阶段培训期间安排一定时间,参加基层卫生调研、医疗、预防和保健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为全面提高本市住院医师的培养质量和专业素质,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沪卫科教[2010]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培训标准。

一、培训对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在本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

二、培训目标旨在通过全面、系统、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使受培训医师在完成培训计划以后,能够系统掌握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掌握本学科常见疾病的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能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承担疑难疾病的诊治以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了解相关科室常见病的诊断和处理,了解国内外新进展,并具有一定的临床科研和教学能力。

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核心能力:(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遵守伦理原则的能力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热爱医学事业,弘扬人道主义的职业精神,恪守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职业理念;遵守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尊重生命、平等仁爱、患者至上、真诚守信、精进审慎、廉洁公正。

(二)具有诊疗病患的临床专业能力具有疾病预防的观念,严谨的临床思维能力、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医学科普传播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三)掌握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学科的进展。

具备较强的自我学习的能力和自我完善的意识。

(四)具有临床教学与科研的能力能够参与见习/实习医生医师的临床指导带教工作;具有创新思维和进取精神,学习和初步掌握临床研究和临床应用性论文撰写能力,具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外文文献资料阅读能力。

(五)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与医疗团队协作能力具备较高的医学人文素养和沟通技巧。

三、培训年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为3年。

对于原学习或临床工作专业与现培训专业相同或部分相同的毕业研究生,可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医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问题的通知》(沪卫生科教[2010]15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01-17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要的临床医师队伍,现就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进程(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遵循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策,健全体系,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我国医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牵头、多方参与,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机制。

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稳妥推进、逐步完善,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坚持统一标准、突出实践、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医师队伍执业素质和实际诊疗能力。

(三)工作进程。

到2015年,各省(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逐步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四)制度内涵。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在完成医学院校教育之后,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02.17•【文号】卫教发[1993]第1号•【施行日期】1993.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卫教发[1993]第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医学院校,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本部直属医院:现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组织试行。

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临床医学人才、提高我国临床医疗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时,也是完善我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

我国幅员广大,各地区的医学教育水平和医院的医疗条件有着较大的差别,为更好地贯彻《试行办法》,保证培训质量,在培训工作开始之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1、各地应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组成由医学院校、医学会、有关医院等参加的专门机构,负责《试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根据《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如培训基地认可标准、各学科培训细则、考核方法和记分方式等。

培训基地的认可数量,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2、本办法从1993年毕业的住院医师开始实施。

1993年以前毕业的住院医师培训,可根据不同的毕业年限,组织水平考试后纳入相应的培训计划。

为保证培训质量,没有经过试点的省(市),可先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省(市)级综合医院试行,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3、已经进行试点的省(市),要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没有认可培训基地的要进行评定认可。

对县级和县级以上非培训基地医院和非本科学历的住院医师要另行制定培训要求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逐步使临床住院医师都能得到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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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总则》
为了完善我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一)高等医学院校医学本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

(二)医学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按其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二、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要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水平。

三、培训方法
(一)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为两年。

第一阶段(第一年至第三年)
第一阶段为二级学科基础培训。

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掌握二级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方法以二级学科的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

医学理论:巩固大学理论知识,阅读本学科经典著作,学习培训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重危病人抢救、接待病人,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等技能。

专业外语,每小时能笔译2500 个印刷符号以上。

文献综述:阅读指定的参考书刊及专题文献,完成一篇综述或论文。

完成第一阶段培训项目和内容,通过各项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第二阶段(第四年至第五年)
第二阶段根据各学科特点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培训。

进一步加强本专业的“三基”训练,主要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安排一定的门、急诊和实验室工作。

打好本专业的临床工作基础,担任总住院医师或相当的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半年以上,并安排适当时
间参加基层预防保健工作。

医学理论:巩固本学科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的相关理论,学习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通过专科培训,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完成专科病房高年住院医师工作,如承担专科院内会诊,带教实习医师晚查房等。

专业外语,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500 个印刷符号以上。

论文:结合本专业临床工作完成一篇论文。

(二)住院医师培训的第一阶段实行科室领导负责与上级医师指导的培训方法,第二阶段可实行科室领导负责与专人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方法。

培训期间要重视医德医风教育,做到理论知识、临床工作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基础培训和专科培训相结合。

四、考核
(一)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完成大纲要求的临床实践时间、病种和病例、医学理论、临床技能、病历质量、专业外语,临床科研能力、临床教学能力等。

二)考核类型:
1.轮转考核,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该科主任主持,按照大纲要求,对住院医师在本科室轮转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培训手册上记录。

2.阶段考核;住院医师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后,由医院负责组织有
关部门对其进行本阶段各项培训内容考核并在培训手册上记录。

3.综合考核:住院医师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部直属院校组织有关部门对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合格者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实施:
各学科按照培训大纲的细则实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管理
在院教学(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
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并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市继续医学教育分中心在业务上的领导和指导。

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和科教科实施与管理。

临床轮转由医务科负责安排实施。

理论学习及考试由科教科组织实施及学分登记。

(二)培训对象
新毕业来院从事临床医疗专业的在职临床住院
医师,包括内科(传染科、结核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医学影像、病理等临床学科,功能检查科、急诊科的住院医师根据专业需要,选择相应的学科。

中医师按中医局制定的培训方案实施。

(三)培训时间
每一周期培训的时间为本科毕业五年,专科毕
业七年,临床研究生毕业二年,从毕业参加工作的当年8月1 日开始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实践与理论学习两大部分,
以临床轮转和课程学习的形式进行学分登记。

1、临床实践及学分要求:
(1)临床轮转:由医务科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排出轮转表,各科住院医师按计划轮转,不得擅自改变轮转计划,如需变动轮转计划须经分管院长或医务科批准。

(2)实践学分要求:五年内应达到120学分,平均每月2学分,每年24学分。

如脱离临床工作(脱产学习或病、事假、哺乳假等)每月累计在15天以上者,按月扣减2学分(法定假除外,如探亲假、年休假、产假、婚假等)所缺学分必须补上,因为违纪扣分者,必须补足,缺0.1--1分补一个月,1.1--2分补二个月,依次类推,满120学分后方可晋升。

2、理论课及学分要求:
(1 )理论课程包括专业必修,公共必修和选修,总分要求达50学分。

其中五年学分要求专业必修课达15学分,公共必修课达
20学分,选修课达15学分。

(2)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选修课课程内容和教材,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制定。

(详见《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方案实施细则》)
(五)培训方式:坚持以实践为主,技能为主,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培训原则。

1、临床实践:由医务科负责
2、理论学习:对规定的公共必修、选修等理论课均可采取自学或组织在职业余学习的方式。

住院医师必须参加医院组织业务学习,到课率
达95%以上。

每降低1%,在平时考核中扣0.1分。

(六)考核、考试制度:
1 、临床实践的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基础理论、临床技能、临床决策能力、计算机考核等。

(2)考核方式:
a.平时考核:由医务科负责
b.阶段考核:在第一阶段轮转结束及培训结束时,由省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统一组织考核。

(由科教科负责)
2、理论考试:
包括专业理论、公共必修课、选修课、专业外语的考试。

考试由省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统一组织。

(1)专业理论课:从培训的第四年开始临床住院医师可申请参加
每年一次的专业理论考试,时间一般定于每年4月中旬。

(3)专业选修科:由各培训点或分中心组织安排考试时间及内容。

各课程成绩由科教科逐门登记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试不合格者,必须重考。

(七)证书管理:
经上述两阶段培训,并获得规定学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主治医师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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