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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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三包”管理办法》2013

《产品质量“三包”管理办法》2013

安徽建机公司产品“三包”服务管理办法为了加强产品质量“三包”服务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堵塞漏洞,特修订《产品质量“三包”服务管理办法》。

一、产品“三包”期限“三包”期限:“三包”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

在正常维护和使用的条件下,按照“三包”期限范围表执行。

(详见附件一)二、产品“三包”范围及内容凡出售的产品在三包期内,因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时,实行产品质量“三包”。

非我公司人为因素、自然腐蚀及不可抗力因素,和用户不正确操作、保养、管理以及使用非本公司提供的零部件而导致的设备损坏或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用户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不予“三包”。

但公司售后服务部门(含中兴联公司、施工升降机公司、东南公司、西北公司)要提供及时帮助和热情服务,并据实、合理收取各项费用(由营销部门会同生产、财务部门确定)。

包修: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对三包期内出现的故障实施包修。

包换:在三包期内无法修复的零部件实施包换。

包退:三包期内的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实施包退。

三、产品质量“三包”的实施1、售后服务部对日常三包、维修情况进行梳理,确定易损配件清单。

每月定期从仓库借出,更换易损配件至部门仓库备用。

2、售后服务部门接到用户的故障信息后,立即安排服务人员携带相关配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处理。

【服务承诺:本市2小时内,省内6小时内,省外不超过24小时(省外须具备必要的公共交通条件情况下),执行全天24小时售后服务(夜间值班,保持通讯畅通)。

】3、服务人员根据现场人员描述与实际勘察,初步判定故障原因和责任,确定是否符合“三包”范围:A、符合“三包”范围的,对存在故障的部件进行更换,损坏的部件带回公司处理。

B、不符合“三包”范围的,由售后服务部门与用户协商合理收取费用。

A与B 进行维修后,填写《售后服务单》一式二份。

写明产品型号、编号、使用单位、所在位置以及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及维修结果,《售后服务单》必须由用户负责人盖章或签字带回,需留下电话,便于电话回访。

服务配件三包法规制度范本

服务配件三包法规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服务配件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本法规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使用和提供服务的所有服务配件。

第三条本法规所称服务配件,是指为提供某种服务所必需的配件,包括但不限于:维修配件、替换配件、升级配件等。

第四条服务配件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制度是指,服务配件在规定期限内,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进行免费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章三包期限第五条服务配件三包期限自消费者购买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如下:(一)包修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主要部件的包修期限为一年,易损件的包修期限为三个月。

(二)包换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主要部件的包换期限为三个月,易损件的包换期限为一个月。

(三)包退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主要部件的包退期限为七日,易损件的包退期限为三日内。

第三章三包责任第六条经营者应承担以下三包责任:(一)包修责任:在包修期限内,因质量原因导致服务配件出现故障,经营者应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

(二)包换责任:在包换期限内,因质量原因导致服务配件出现故障,经营者应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服务配件。

(三)包退责任:在包退期限内,因质量原因导致服务配件出现故障,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货,经营者应无理由接受退货。

第七条经营者不得以下情形免除三包责任:(一)因消费者使用不当、自行拆装、改造等原因导致服务配件出现故障。

(二)因不可抗力、自然磨损等原因导致服务配件出现故障。

(三)因消费者未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保养等原因导致服务配件出现故障。

第四章三包程序第八条消费者在发现服务配件存在故障时,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保留购物凭证,包括发票、保修卡等。

(二)将服务配件送至经营者指定的维修点。

(三)维修点对服务配件进行检查,确认故障原因。

(四)根据故障原因,按照本法规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三包服务。

配件(三包件)管理制度

配件(三包件)管理制度

配件(三包件)管理制度一、库房管理1、库房配件应按“5S”要求管理,时刻保持库房卫生整洁干净,检查时若发现配件库脏乱,负责人应接受处罚;2、配件库房配件摆放应分车型按图序分区分位进行整齐合理摆放,保证走道通畅,标识、出入库数量应填写清楚;3、库房配件要实行挂卡管理,每次入库、出库要及时入台帐并在物资卡上逐笔登记,台帐、配件、物资卡要三者相符;4、配件订购,配件管理员应时刻留意配件销售情况,对销量大的或市场需求量大的配件应提前向省公司订购,保障配件安全库存,保证配件顺利供应,订购配件时应规范填写配件订购单;5、新订购的配件要及时、认真、准确进行清点验收,如发现少件、错件或损坏件要及时向省公司反馈,并填写反馈表;6、配件出库要严格遵守出库手续,开具出库单,便于配件盘点,查询,配件无出库手续出库,后果由库管员负责;7、配件发货时要认真、仔细,防止错发、漏发或多发,若出现以上行为而造成后果由配件库管员负责;8、库房配件应在每月月底进行盘点,并在次月5日前将配件库存报表上报到公司经理;帐目每月应定期和财务进行核对,对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总结,防止下次出现同样问题;9、库管员对库房内所有财物负有维护、保养责任,防止配件受潮、锈蚀或损坏,给公司造成损失;10、库房系财物重地,要加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来闲杂人员不得随便入内。

二、配件柜台管理配件销售柜台作为公司直接面对用户的窗口,代表着公司形象以及品牌形象。

为了顺利快速地为广大豪爵用户供应配件和提供良好的服务,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物资流失,特制订以下细则:1、配件零售员应热情有礼,认真负责地接待每一位顾客;2、配件柜台要保持整洁有序,配件要按5“S”要求摆设整齐,定位摆放;3、柜台上的配件价格、名称、图序应标识清楚,当天销售的配件应在下班前给予补充;4、柜台配件出库手续要齐全,销售配件按公司规定的价格开具“豪爵摩托配件提货单”,经出纳(或其指定人)签字后方可发件,三包件开具“三包换件清单”,经维修主管(或其指定人)签字后方可发件,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5、柜台没有用户所需的配件供应时,应把用户所需配件名称、地址、电话、用户姓名等相关资料记录下来,以便有货时通知用户;6、配件柜台专人或指其定人员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7、柜台人员每天下班时应做好当天台帐,锁好柜台,关闭电源。

企业三包三定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三包三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售后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包括售前咨询、售中服务、售后保障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质量第一、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三包政策第四条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

第四条之一包修:自购买之日起,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故障,公司将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

第四条之二包换:自购买之日起,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主要部件故障,消费者可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第四条之三包退:自购买之日起,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退货。

第三章三定服务第五条三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责任人。

第五条之一定时间:公司承诺在接到消费者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服务。

第五条之二定地点:公司设立多个维修网点,方便消费者就近维修。

第五条之三定责任人:每项服务由专人负责,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六条售前咨询6.1 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网络、门店等多种渠道进行产品咨询。

6.2 售前咨询服务人员应热情、耐心,解答消费者疑问。

第七条售中服务7.1 公司提供完善的售中服务,包括产品介绍、演示、试机等。

7.2 售中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

第八条售后保障8.1 消费者在保修期内遇到产品故障,可拨打售后服务电话进行报修。

8.2 售后服务人员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及时记录故障情况,并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责任9.1 公司对三包政策、三定服务负责。

9.2 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条奖惩10.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10.2 对违反本制度、服务质量低下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三包期限第十三条本公司产品三包期限如下:13.1 家用电子产品:自购买之日起,保修期为1年。

公司三包旧件管理办法

公司三包旧件管理办法

XX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办法GZ/LG装.03.04-2015 三包旧件管理办法XX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目录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1目的 (1)1.2适用范围 (1)2.术语 (1)3.职责 (1)3.1财务部 (1)3.2装载机服务部 (1)3.3质量部 (2)3.4采购部 (2)3.5物流部 (2)4.三包旧件的取得与保管 (2)4.1三包旧件返回的取得与保管 (2)4.2三包旧件不返回的取得与保管 (3)5.三包旧件返回的处置 (3)5.1有返修价值三包旧件处理 (3)5.2无返修价值三包旧件处理 (3)5.3向供方索赔外购件类三包旧件处理 (3)6.三包旧件管理流程简图 (3)6.1三包旧件返回处理流程 (4)7.相关及支持性文件 (4)8.附则 (4)9.附表 (4)三包旧件管理办法GZ/LG装.03.04-2015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根据公司加强三包旧件零价值物资管理要求和《LG零价值物资管理规范》,对公司三包旧件存货的进账、出账进行动态监控,促使日常管理规范化,防止三包旧件遗失及随意处置,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三包旧件实物的资产管理。

2.术语2.1三包旧件:由销售服务部门按照公司三包相关规定向客户实施赔付后,接收客户退回的旧件实物。

2.2报废:指不具有正常使用功能且无法进行修复的实物处置。

3.职责3.1财务部3.1.1负责制订三包旧件管理办法并监督各单位的执行情况;3.1.2对三包旧件物资进行不定期抽盘,监督检查各单位三包旧件的实物管理;3.1.3指导、支持各单位进行SAP系统三包旧件零价值工厂的数据维护工作。

3.2装载机服务部负责零价值工厂三包旧件收、发、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如下:3.2.1负责接收赔付后退回零价值工厂的三包旧件并记录入账;3.2.2定期梳理三包旧件清单传送相关单位,并按各单位反馈清单,将三包旧件移至对应零价值库位;3.2.3负责与各单位交接三包旧件实物,做好交接记录并留存。

三包法律规定(3篇)

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三包是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消费者要求经营者履行修理、更换、退货义务。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履行三包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四条国家鼓励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三包制度,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三包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商品的三包责任第六条经营者应当承担以下商品的三包责任:(一)实行生产者负责制的商品,生产者应当承担三包责任;(二)实行销售者负责制的商品,销售者应当承担三包责任;(三)实行生产者、销售者共同负责制的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共同承担三包责任。

第七条商品的三包期限自商品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

具体三包期限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明示。

第八条商品的三包期限不得少于以下规定:(一)一般商品,自交付之日起6个月;(二)耐用消费品,自交付之日起1年;(三)特殊商品,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根据商品特点明示。

第九条在三包期限内,商品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修理、更换、退货:(一)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二)商品存在质量缺陷,影响正常使用的;(三)商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自接到消费者要求修理、更换、退货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

确需延长答复期的,应当书面告知消费者,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经营者对消费者要求修理、更换、退货的,应当免费进行。

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一)消费者未按照商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保管、维护商品,导致商品损坏的;(二)消费者自行拆解、改装、修理商品,导致商品损坏的;(三)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损坏的。

第十二条经营者对消费者要求修理、更换、退货的,应当承担以下费用:(一)商品修理、更换、退货所需的工时费、材料费;(二)运输费;(三)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快递质量三包责任制度范本

快递质量三包责任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快递服务质量,规范快递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快递质量三包责任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我司快递服务的消费者。

三、三包责任内容1. 修理责任(1)我司对快递服务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免费修理责任。

(2)消费者在收货时发现快递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后24小时内向我司提出修理申请。

(3)修理过程中,我司应确保快递物品的安全,并尽快完成修理工作。

2. 更换责任(1)消费者在收货时发现快递物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无法通过修理解决,可向我司提出更换申请。

(2)我司应在收到更换申请后,尽快为消费者提供同品质、同型号的快递物品。

3. 退货责任(1)消费者在收货时发现快递物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无法通过修理或更换解决,可向我司提出退货申请。

(2)消费者在收货后7日内提出退货申请,我司应无条件退货,并退还消费者货款。

四、三包期限1. 修理期限:自消费者收到快递物品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 更换期限:自消费者收到快递物品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 退货期限:自消费者收到快递物品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五、三包责任履行1. 消费者提出三包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如快递单、物品损坏照片等。

2. 我司接到消费者三包申请后,应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三包责任。

3. 在三包责任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我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补充。

3. 本制度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三包服务管理制度

三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三包服务(包修、包换、包退)的范围、期限、程序和责任,确保三包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章三包服务范围第四条包修服务1. 在产品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2. 产品在包修期内,因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3. 包修期内,维修服务包括更换零部件、维修、调试等。

第五条包换服务1. 在产品购买之日起七日内,消费者可凭有效购物凭证,对我公司销售的产品提出退换货要求。

2. 产品在包换期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消费者可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3. 包换服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 产品因使用不当、保养不善导致的损坏;b. 产品外观瑕疵,不影响正常使用;c. 产品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坏。

第六条包退服务1. 在产品购买之日起七日内,消费者可凭有效购物凭证,对我公司销售的产品提出退货要求。

2. 产品在包退期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消费者可要求退货。

3. 包退服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 产品因使用不当、保养不善导致的损坏;b. 产品外观瑕疵,不影响正常使用;c. 产品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坏。

第三章三包服务期限第七条包修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一年。

第八条包换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

第九条包退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

第四章三包服务程序第十条消费者提出三包服务要求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 有效购物凭证;2. 产品说明书;3. 产品保修卡;4. 故障现象描述。

第十一条消费者将产品送至我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修点工作人员将进行初步检查。

第十二条维修点工作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判断产品是否属于三包服务范围,并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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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件”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三包件”的领用、旧件的处理,为顾客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三包服务,以使顾客满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用户来厂进行“三包”服务
2.1赔偿零件价值在300元以上,领料时应由质管部主管或盖质管部章和总工程师共同签字,库房保管员方可发放,同时,领料单和退库通知单上应注明该车厂编号和赔偿原因。

2.2赔偿零件价值在300元以下,领料时应由质管部主管签字或盖质管部章,库房保管员方可发放,同时,领料单和退库通知单上应注明该车厂编号和赔偿原因。

2.3赔偿零件价值在50元以下,领料时应由售后服务人员在领料单和退库通知单上注明该车厂编号和赔偿原因,库房保管员方可发放。

3.外出进行“三包”救急服务
3.1维修零件价值在300元以上,借料时应由质管部主管或盖质管部章和总工程师共同签字,库房保管员方可借出,同时,借料单上应注明该车厂编号和维修原因。

3.2维修零件价值在300元以下,借料时应由质管部主管签字或盖质管部章,库房保管员方可发放,同时,借料单上应注明该车厂编号和维修原因。

3.3维修零件价值在100元以下,售后服务部人员可就近购件处理,同时发票上用户签字注明该车厂编号和维修原因。

4.维修服务站进行“三包”服务
维修服务站根据所在地区“峨眉山、科威达”牌客车的拥有量,每月向我公司提供售后三包常用件的备件请示报告,由质管部根据上两月的维修三包换件情况和当月客车的服务站所在地区的销售量,对服务站提出的备件请示报告进
行审核,并提出建议,由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示后,由质管部开出领料单,并盖有质管部章,库房保管员方可发放。

5.“三包”旧件管理办法
5.1凡经“三包”换下的旧件,由质管部按要求填写“三包服务赔偿单”。

5.2公司人员去进行“三包”服务
换件后,旧件必须带回工厂。

在偏远山区服务且无铁路的,小件必须随身带回;大件或小件较多的,必须与用户协商送到就近火车站发回,特殊情况需向质管部主管汇报,请示处理意见。

5.3由维修服务站进行“三包”服务
换件后,旧件由维修服务站保管,公司质管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回收。

对重大质量问题件,换下旧件后两日内必须回收,回收方式由质管部与维修服务站约定。

5.4回收的旧件应交回各库房,库房保管员收到旧件后应在“三包服务赔偿单”上签字,并将旧件分类放置。

5.5库房保管员收到旧件后,通知质管部对其进行鉴定,并做出是清退“三包件”还是作为售后服务补偿件等的结论。

5.6对于需清退的件,配套部负责将接收的“三包件”定期向有关配套厂进行清退。

5.7售后服务补偿件作为废品定期作处理。

本管理办法由四川科威达车业有限公司质管部制订并解释。

6.记录
三包服务赔偿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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