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型信贷、信贷配给与农村小额信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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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263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为了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信贷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领导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1999年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的请示》的批示,现就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贷款五级分类的依据人民银行对《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银发〔1998〕151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随文印发给你们。
各行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修改后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二、贷款五级分类的步骤从1999年7月末开始到1999年底前,完成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3家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从1999年开始到2000年底前,完成10家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从2000年初开始到2000年底前,完成88家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三、损失贷款划分的标准(一)经商财政部并请示国务院同意,损失贷款的划分和确认,除按财政部财商字〔1988〕第277号文规定的四条标准外,下列三种情况也列入损失贷款:1.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2.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且借款人已名存实亡,复工无望,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3.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毫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且政策不予救助,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普惠性金融体系下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研究分析

收 稿 日期 :0 8— 5—2 20 0 5
基 金 项 目: 国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项 目“ 和谐 社 会 的微 观 经 济 理 论研 究 ” 7 J 07) (0 B Y 1
作者简介: 王睿 (9 2 , , 18 一) 男 重庆人 , 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博 士研 究生 , 重 主要从
金 融 机 构 的贷 款 , 果 使 得 贫 困群 体 在 资 本 市 场 上 不 断 被 边 缘 化 。在 中 国 , 直 结 一 以来都 是政 府通过 金融 机构 将大 量低 息 的政 策 性 资金 注 人农 村 , 于 中国农 村 由 经 济 不 发 达 、 业 附 加 值 低 且 受 自然 影 响 大 的 产 业 特 点 以 及 农 户 抗 风 险 能 力 弱 农 的 主 体 特 征 , 得 农 村 金 融 机 构 具 有 明 显 的 高 风 险 性 … 。 从 金 融 机 构 自身 发 展 使 来 讲 , 额 信 贷 的 高 成 本 、 风 险 使 机 构 对 相 关 业 务 的 开 展 积 极 性 并 不 突 出 。 国 小 高 家 投 入 的信 贷 资 金 的相 当一 部 分 , 际 上 并 不 能 真 正 发 挥 支 农 作 用 , 是 被 “ 实 而 规 模 巨 大 且 迅 速 膨 胀 的机 构 经 营 管 理 费 用 、 污 腐 化 和 由 于 不 当 行 政 干 部 造 成 的 贪 信 贷 损 失 ” 耗 掉 了 J 根 据 博 弈 论 , 农 户 的 投 资 收 益 率 为 , 贷 机 构 的 高 消 。 设 信
王 睿 明 悦 蒲 勇健 , ,
4 04 2 O O4;.布法罗大学 管理 系, 美国) ( .重庆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1 重庆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8.06•【文号】银监发[2007]67号•【施行日期】2007.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67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为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农村小额贷款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结合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重要意义农村小额贷款是向农户、农村工商户以及农村小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贷款。
近年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围绕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改进“三农”金融服务做了大量工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广度不断拓展,小额存单质押贷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小企业融资取得了新的进展,在缓解“三农”贷款难,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农村小额贷款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制约了其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机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深入,坐门等客思想仍比较严重。
二是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机构信贷管理能力较低,信贷电子化建设滞后,贷款手续繁琐,贷款操作不够规范,办理效率低,业务发展缓慢。
三是部分机构对政策的领会不到位、执行比较僵化,一些机构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授信额度“一刀切”、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等现象。
四是农村信用建设滞后,征信体系尚未建立,担保机制不健全,农村金融消费者金融意识薄弱,部分农村地区信用环境较差。
国际农村小额信贷经验借鉴与启示

国际农村小额信贷经验借鉴与启示发展背景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是与本国国情结合得非常好的小额信贷模式之一。
作为世界上经济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孟加拉国的农村人口比例约为%,有近一半的人口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1974年,尤努斯教授意外地发现高利贷者对穷人的盘剥后很是震惊与恼怒,便决定要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他们摆脱高利贷者的剥削,于是他拿出自己的27美元,经由他的学生借给了42个贫困农村妇女,结果农妇们都很守信用还了贷款。
尤努斯教授对此事颇有感触,想通过说服地方银行向贫穷农妇放贷,而得到的答复却是“穷人是不值得信任的”。
尤努斯教授便决心向银行的管理人员们证实向穷人发放贷款是安全可靠的。
为此,他于1976年起发起了一个行动兼研究项目去证实他的观点,项目试验获得巨大成功,同时也获得了政府的认可和支持。
终于在1983年,由政府注资占60%组建的股份制银行——格莱美银行成立了,它被政府定性为专门为农村穷人服务的专业金融机构,也成为当时最大规模且最高效的农村扶贫项目。
模式特点与传统银行经营模式相比,孟加拉乡村银行有其独特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因此一直保持着高达98%的还贷率,即使是在未接受捐赠的情况下,其盈利水平也远远高于表现最优异的传统商业银行。
机构性质。
孟加拉乡村银行实际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银行,而是一种非营利性组织。
它不设属于自己的金库,当收到来自国际慈善机构和基金会的赠款时,乡村银行将之存入国家的商业银行并获得正常利息;当有穷人需要借款时,乡村银行直接从商业银行取款最后发放到穷人手中。
经营目标。
孟加拉乡村银行的经营目标是,通过提供小额信贷,为贫困人群创造更多自我发展的机会,借此打破贫困的恶性循环,提高贫困人口的经济地位。
另一方面,为穷人提供无需担保的贷款,使穷人免受一直以来高利贷对其的剥削,改善贫困人口的社会地位。
组织结构。
GB的层级组织结构由两部分组成,除银行自身的四级组织结构即总行一分行一支行一营业所外,还有借款者组成的三级组织结构,即会员中心一联保小组一会员。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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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监管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41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贷款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等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贷款快速扩张,隐藏新的风险苗头。
各级监管机构要坚持以实体经济有效需求和审慎标准为条件,督促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科学把握资本质量、信贷质量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控制信贷非理性增长,实现信贷的合理投放。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督促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和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从全局高度,根据宏观经济发展与宏观调控要求,做好全年贷款投放规划。
保持合理的信贷增长速度,按季度合理把握投放节奏,做到有序投放,防止贷款超常增长和季度、月度间的异常波动。
二、对信贷投向做到有保有控有压,着力优化信贷结构。
对涉农贷款、小企业贷款要保,对非农贷款,特别是房地产贷款要控,对限控行业贷款要压,确保涉农贷款在总贷款中的比重只增不降。
对非农贷款增长快于涉农贷款增长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对非农贷款增长严格加以约束。
三、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依据业务特点区别对待。
对涉农贷款为主的机构要继续支持发展;对以非农业务为主的上海、北京、深圳、天津、地(市)级及城区农村银行机构,要严格考核资本充足率、存贷比、大额风险集中度、不良贷款、动态拨备等审慎监管指标;对信贷增速过快、指标反向异动的机构,要及时采取约见谈话、现场检查等措施,充分提示风险,加强风险监管,约束信贷盲目扩张;对主要指标突破监管红线的机构,要责令暂停新增贷款,立即整改。
关于中国农村信贷的配给发展及其重要性的探讨

关于中国农村信贷的配给发展及其重要性的探讨摘要:随着国家宏观政策向“三农”产业的倾斜以及我国农村信贷配给问题日渐突出的现状,信贷配给研究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日益上升。
本文从宏观背景切入,先阐述了信贷配给研究的重要性,随后论述我国农村信贷配给产生的原因及相应影响,最后提供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农村信贷配给宏观利率管制风险控制信息不对称1、宏观背景1.1国家宏观政策向三农倾斜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涉农政策频出,旨在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加大“三农”扶持力度。
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1.77万亿元,比2007年末增加5.65万亿元。
首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高峰论坛充分肯定了小额信贷机构对金融业的积极贡献,并指出小额信贷的发展,虽然时间不长,但它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这方面,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已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政府呼吁能够出台政策,成立专门为贫困农户服务的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
1.2农村金融“虹吸效应”明显在农村金融方面,“虹吸效应”表现尤为突出:它以一种抽水机的形式——农村资金通过金融机构不断的流出农村,流向城市,使农村早就存在的资金缺乏问题更加严重。
1.3我国农村信贷配给问题突出信贷配给的内涵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定义。
就宏观角度而言,它是指在确定的利率条件下,信贷市场上的贷款需求大于供给。
就微观角度而言,它又包括两个方面:一部分人的贷款申请被接受,而另一部分人既使愿意支付高利率也得不到贷款;贷款人的贷款申请只能部分被满足。
从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者的角度看,信贷资金存在很大的缺口;从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供给者的角度看,有效需求不足,存在一种存款大于贷款的局面。
2、信贷配给研究的重要性2.1农村资金“非农化”趋势愈演愈烈李锐和李超(2007)的研究发现,中国农户的借款中真正用于农业生产的只占32.5%,而用于非农经营活动的却占到了67.5%。
事实上,农村信用社的农户存贷款差额逐年扩大,农户存贷比降低,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资金“非农化”的渠道之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0.01.24•【文号】银发[2000]27号•【施行日期】2000.0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中国银监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7月3日实施日期:2007年7月3日)中宣布:银行业监管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和行使监管职权时,不再适用此文件*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5号--废止13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76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6日)废止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2000〕27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业务的管理,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户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在原《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
现将《指导意见》印发你们并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培训典型,逐步推广此项业务。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二000年一月二十四日附件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的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发挥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提供的贷款称为农户联保贷款。
第三条农户联保贷款的基本原则是“多户联保、按期存款、分期还款”。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及借款用途第四条借款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生产资金;(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遵守联保协议;(四)从事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经营活动;(五)借款人在得到贷款前,应在信用社存入不低于借款额5%的活期存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_小企业融资困境_基金支持热词逐年推荐_【万方软件创新助手】_20140808
2009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科研热词 中小企业 集合债券 银行信用配给 融资效率 融资体系 融资 羊群行为 民间资金 商业信用配给 信贷融资 信贷市场 供应链金融
推荐指数 4 1 1 1 1 1 1 1 1 1 1 1
2010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2008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科研热词 中小企业 银行竞争 银行体制 金融中介 金融 融资瓶颈 融资 知识资本化 知识型中小企业 关系型融资 信贷配给 信贷行为 信用 保险机制 介入模式
推荐指数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012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科研热词 中小企业 集合票据 软信息与硬信息 贸易融资 融资模式 经营性融资 科技型 民间金融 林业融资 机制 所有制偏爱 成长 开发性金融 市场地位 奥秘 商业信用 启示 后危机 信用平台 信用 信息不对称 供应链金融 体系 中小金融机构 p-cbo
科研热词 推荐指数 小额贷款公司 2 风险协作机制 1 解决对策 1 西部地区 1 融资机制 1 联合信用担保 1 科技型中小企业 1 政策取向 1 担保机构 1 存在问题 1 商业银行 1 可持续发展 1 农村金融 1 信贷配给 1 信用集聚效应、融资促进效应 1 信用增级效应 1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1 中小企业金融 1
推荐指数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2001]397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2001]397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断加大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特别是大力推行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受到广大农民和地方政府的欢迎。
为贯彻落实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金融纽带的作用,总行制定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新阶段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
“要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农业结构调整的信贷支持”。
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和各地信用社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加收入奔小康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信贷支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切实采取措施,改进对农户贷款的管理,为农村经济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
信用社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调整贷款投向、加大农户贷款投入,促进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创建信用村镇、改善信用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千方百计改善服务,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大力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方便农户借贷对农户一般性种植和养殖业生产的资金需求,信用社原则上应采取小额信用贷款的方式解决,不需要抵押担保。
农村金融贷款统计口径(仅参考)
农村金融贷款统计口径(仅参考)1. 引言农村金融贷款是指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向农村居民或农村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服务。
为了统计和监测农村金融贷款的情况,确定合理的统计口径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提供一份农村金融贷款统计的参考口径,希望能够为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2. 统计口径的定义农村金融贷款统计口径是指统计农村金融机构在一定时间段内向农村居民和农村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相关统计标准和范围。
通过确定统计口径,可以准确地反映农村金融贷款的规模、结构和变化趋势,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3. 农村金融贷款统计口径的要素农村金融贷款统计口径包含以下几个要素:3.1 借款主体范围农村金融贷款的借款主体包括农村居民和农村经济组织。
其中,农村居民包括农民、农业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农村经济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
3.2 贷款对象范围农村金融贷款的贷款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农业生产贷款:用于支持农民的种植、养殖、渔业等农业生产活动。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农田水利、路网、电网等。
- 农村农民生产资料购买贷款:用于支持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如农具、农药等。
- 农村居民消费贷款:用于支持农村居民的日常消费,如农村居民家庭用品购买、教育支出等。
3.3 贷款期限范围农村金融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和特种贷款。
短期贷款一般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中长期贷款一般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特种贷款指贷款期限特殊的贷款,如农村房屋贷款等。
3.4 贷款利率范围农村金融贷款的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导向确定,一般包括市场利率和政策性利率。
市场利率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形成的利率;政策性利率是由政府制定的、政策导向性的利率。
4. 统计口径的应用农村金融贷款统计口径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监测农村金融贷款的规模和结构,及时发现风险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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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组博弈论实验经济学及其他(字数:9861)关系型信贷、信贷配给与农村小额信贷(王文举韩蓓)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摘要:针对我国农村严重的信贷配给问题,本文借用古诺模型,对将关系型信贷技术引入我国农村小额信贷金融市场的效果作了简要分析,得出,引入关系型信贷技术能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数量;农村信用社是关系型信贷技术引入的最佳机构。
但是,央行对农村信用社严格的上限管制阻碍了农村信用社采用关系型信贷技术的积极性。
并进而指出放开利率上限管制是农村信用社实行关系型信贷技术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关系型信贷小额信贷农村金融AbstractThis paper uses the Cournot model to analyze the effect of introducing the relationship lending in microcredit in rural area. The conclusion is that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using relationship lending technique tends to provide more loans for farmers. China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are the most suitable institutions introducing this technique. But the interest floor regulation counteracts the China CRCC ‘s (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enthusiasm on using relationship lending technique.王文举(1965 - ) ,男,吉林东丰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弈论与经济仿真研究。
韩蓓(1978- ),女,河北石家庄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博弈论与经济仿真研究。
一、引言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
各国以往的实践和研究都表明,金融中介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减少贫困,这一点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朱喜、李子奈,2006)。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比近3/4、二元结构突出的发展中的大国来说尤为重要。
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资金或投资贷款,能够促进农户对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的采用,帮助农业企业及时利用投资机会,并且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的转移,从而对农户收入的增长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朱喜、李子奈,2006)。
然而,由于农村金融改革的相对滞后,金融服务多年来一直是中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目前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段应碧,2004)。
本文尝试将关系信贷引入农村小额信贷,并建立理论模型,分析该贷款技术能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国农村的信贷配给现象。
二、研究背景及文献回顾农村生产经营和农户家庭消费特点决定了农户的信贷需求主要以方便快捷、随用随贷、随借随还的小额信贷为主。
我国大多数农村仍以传统农业为主,这种特点就更为突出。
2.1小额信贷随着小额信贷之父尤努斯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和联合国指定2005年为国际小额信贷年,全世界对农村小额信贷问题的研究再度升温。
发展中国家依靠小额信贷在发展乡村小企业、提高农民收入、减除贫困、保障生活资料供给等方面的显着成效得到理论界的普遍认同。
从孟加拉国MF I格莱闵银行(Grameen Bank,简称GB)的经验来看,信任是贷款给穷人的关键因素,与传统的抵押贷款的观念有本质区别,抵押不是获得信贷的必要条件。
尤努斯认为就贷款偿还而言,穷人比富人更值得信赖。
很多人寄希望通过发展小额信贷来解决我国农村的信贷配给问题,事实又如何呢?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主要有以下特点。
1.从运作模式来看,主要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中国农村小额信贷主要包括:(a) NGO(Non Government Organization)运作的小额信贷业务,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社科院“扶贫社”以及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世界银行(WB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联合国人口基金、澳大利亚开发署(AusA ID) 、加拿大开发署(C IDA) 、福特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和海外NGO提供资金援助单独成立的小额信贷实施机构运作的业务。
(b) 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机构操作的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没有专门的扶贫功能,基本做法是将辖区的农户划分为不同等级,再根据其决定贷款额度(1000~20000元) ,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整贷整还”的政策,一般以中等收入以上的农户为对象,低收入农户只能获得小规模贷款,而且贷款只能用于生产,不能用于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是小额信贷的改良。
(c) 由政府部门为主导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其实质属于政策性低息贷款,在理论上,并不是具有严格意义的金融属性的小额信贷。
但是,中国的农村小额信贷运作模式有别于其他国家,主要依托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正规金融组织。
2.从定价水平来看,实行利率上限管制中国政府一般规定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利率不得高于法定利率。
监管当局认为,城乡信用社竞争机制尚不完善,经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容易出现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的情况,因此仍对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但容许利率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其贷款利率浮动上限为基准利率的2.3倍,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
以2005年为例,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5.58%,农村信用社为主的金融机构、非政府机构和政府机构提供的小额信贷的实际有效利率见表1。
即便以2007年12月21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7.47%计算,正规金融机构的实际年利率浮动范围为6.72%~17.18%表1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实际利率水平对比(2005年)单位:%正规金融机构非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利率水平 5.02~12.83 15~20 3.0有人认为小额信贷工作量大,交易成本相对大额贷款高,而赚取的利润微薄,在现有利率管制政策下,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划不划算;还有人认为农户小额信贷实质是一种政策性贷款,发放的积极性不高。
NGO等小额信贷利率高于央行规定利率,但低于农村高利贷利率,而其还款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3.从经营情况来看,情况不容乐观由于企业化经营、商业化运作和执行行政管制下的低利率政策,农村信用社主导的小额信贷业务并不瞄准真正贫困的农户,不能真正有效解决农户的信贷配给问题,也不利于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合理竞争和信贷组织的多元化发展(孔荣、Calum Turvey等,2007)。
朱喜、李子奈(2007)采用Yaron (1992) 提出的双重标准——自我持续性( self sustainability) 和覆盖面(out reach) ——对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简要评价的结论是: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比较失败。
首先,从自我持续性来看,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
截至2003 年末,我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率达到29.3%。
从覆盖面来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入不足。
正规机构对农业部门的贷款始终只占总贷款的很小比例,2003 年农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只占5.3 % (见图1) 。
其次,正规金融机构的农村分支机构不断缩减。
1998 年起,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始退出县及县以下地区,上收贷款权限、削减和撤并营业网点与机构;最后,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种类比较单调,不能满足农户的多样化金融需求。
受此有效供给不足的约束,大量农户不得不求助于非正式部门。
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统计,近年来农户家庭的年内借贷来源主体为私人性的民间借款,其份额一般占当年借款的70 %左右;来自农村金融机构的借款处于从属地位,仅占20%~30%左右。
由此可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信贷配给情况十分突出。
2.2信贷配给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在完全信息和零交易费用的前提下,利率会自动调整信贷资金的供求,使市场处于均衡状态。
信贷配给理论否定了传统经济学关于信贷市场均衡的观点,并且认为,银行行为的变化引起的信贷可获性的改变对投资和消费有着重要的影响。
关于信贷配给现象,早在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就曾在《货币论》中提及。
20 世纪70 年代末以来,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为信贷配给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Jaffee ,Russlle ,Keeton ,Stiglitz ,Weiss ,Stephen D. Williamson 等人将不完全信息理论运用到信贷市场的分析中,逐步形成了目前流行的信贷配给理论。
Jaffee 和Modigliani 认为信贷配给是银行为实现利润最大化而选择贷款利率的结果。
Stiglitz 和A. Weiss(1981)在《不完全信息市场中的信贷配给》中认为,信贷配给的出现与利率的逆向选择效应和道德风险效应有关;信贷市场上银行实际的最优利率总是小于供求相等时的均衡利率;在没有政府干预和垄断性力量的情况下,信贷配给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的现象存在。
Stephen D. Williamson (1986) 从事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对信贷配给理论作出了新的解释,认为即使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只要信息不对称,并且贷款人监控借款人需要成本,信贷配给现象就可能会出现。
Hung - Jen Wang(2002) 更进一步地认为,即使在信息对称的条件下,只要破产成本不为零,信贷配给就可能会产生。
Robert Lensink 和Elmer Sterken(2002) 将实物期权理论运用到信贷市场的分析中,由于借款者可以通过选择投资时间来实现利润最大化,提高利率会使高风险的贷款减少,银行贷款总体风险减少,银行收益会增加,此时银行会愿意提供更多的贷款,信贷市场最终会达到供求平衡,不会存在均衡的信贷配给。
Friedman (2002) 将信贷配给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a) 利率(或价格) 配给。
借款人在给定贷款利率上能得到贷款,但其规模小于意愿规模,要想得到更大规模的贷款,借款人就得支付更高的利率。
(b) 见解分歧配给。
一些经济个体无法在他们认为恰当的利率上得到贷款。
(c) 红线注销。
贷款人要求的利率由存款利率决定,当存款利率低的时候得到了贷款的企业,可能在存款利率提高时被实行定量配给。
(d) 纯粹的信贷配给。
一些经济主体得到了贷款,而明显相同的经济主体想以同样的条件申请贷款却得不到。
笔者以为,尽管上述四种类型的信贷配给在我国农村都一定程度存在,但主要以第四种为主,即纯粹的信贷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