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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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一、利得和损失概述(一)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及关系《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人。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可见,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来自非日常经营活动,与收入和费用有本质区别;一定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化;与所有者投资和分配无关。

既然利得和损失产生于非日常经营活动,那么利得和损失就是产生于边缘性或偶发性业务,不具有经常性和反复性,故利得和损失具有非主营性、随机性、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计量方式的多元性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等多个特征。

根据基本准则的规定,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两种情况。

(二)利得和损失与收入和费用的关系要想正确核算利得和损失,就必须先理清它们与收人和费用的关系。

利得和收入都是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和费用都是经济利益的流出,它们最终共同构成企业的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从定义看,两者之间确实存在明显差异。

具体表现为:一是两者的业务性质不同,收入和费用产生于日常经营活动,具有反复性,利得和损失产生于非日常经营活动,具有非常规性和偶发性。

二是两者反映的内容不同,具体的核算和列报也不同。

一般收入和费用的核算直观、直接和集中,列入利润表中;利得和损失的核算则相对含蓄、间接和分散,列报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列入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

三是收入和费用之间有因果配比关系,它们影响的是营业利润,而利得和损失之间没有因果配比关系,它们要么影响利润总额,要么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

二、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已经实现的利得和损失,符合纳税条件,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尚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暂时还不符合纳税条件,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就先计入所有者权益。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一、收入与利得(一)收入这里所讨论的是会计学意义上的收入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范畴有区别。

在我国会计准则中,收入的定义是:“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从收入要素的定义分析,具有以下特征:(1)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营业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营利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如,企业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出租资产、对外投资等,均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

所以,其他非日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则不能确认为收入,一般可将其泛称为收益。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

如,某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该借款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是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

因此,企业对于因借入款项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当确认一项负债。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

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必须要收到现金或者有权利将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

但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由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4)收入的取得应为此付出代价。

在收入的定义中,首先强调了“日常活动中形成”,最终将落脚点放在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上(区别于净流入)。

基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及市场交换原则,企业为博取收入必须为此发生某种经营性耗费,且在收入与该项耗费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即形成会计学上的配比关系。

如,为获得收入而付出商品、发生劳务成本、让渡资产使用权或其他权利等。

利得与损失关于利得和损失的相关问题思考

利得与损失关于利得和损失的相关问题思考

利得与损失关于利得和损失的相关问题思考2006年颁布的基本准则在会计要素内容中增加了利得和损失这两个概念,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而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并且将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但会计准则却并未对如何区分这两类利得和损失做出具体规定。

因此很多人仅从两者的核算内容加以区别: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权益法下被投资方企业资本公积变化引起的投资方企业资本公积的变动额、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额(有效套期部分)等。

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损失)、债务重组利得(损失)、盘盈利得(损失)等。

那么到底如何区分这两类利得和损失呢?笔者认为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其核算的一般是企业直接发生的、非日常活动导致的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特殊项目将在下文阐述),且这种流入或流出往往是一次性的,是不可逆转的,如企业发生的债务重组业务、非流动资产处置业务、财产清查业务等。

并且在确认此类利得和损失时一般考虑的是净额的概念,即经济利益的净流入或净流出,净流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净流出则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在固定资产转让的经济业务中,假设转让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0000元,转让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5000元,转让所得为60000元。

分析:固定资产的转让属于企业直接发生的偶发事项,经济利益的净流入(出)是一次性的,是不可逆转的,属于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损失)。

转让的经济利益流入(转让所得)-转让的经济利益流出(账面价值+相关税费)=60000-50000-5000=5000元,我们将5000元的净流入计入“营业外收入”,而如果转让所得只有50000元,则5000元的净流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框架下利得、损失的分析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框架下利得、损失的分析

摘要:首次引入利得和损失概念是现行会计准则的亮点之一,通过对比分析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收益、费用要素概念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收入、费用、利得、损失要素概念,进而分析我国现行准则中会计要素概念中对利得和损失的相关规定,指出现行准则中在关于利得和损失的相关界定中仍有不足之处,并进一步提出了新的改进思路。

关键词:利得损失会计要素现行会计准则不足改进思路许多研究表明,会计要素和会计要素所统驭的账户皆来源于会计对象。

会计对象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是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会计对象、基本假设和会计目标是处于同一层次(最高层次的)三个基本概念。

结合具体的经济环境,在充分考虑会计目标的前提下,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就产生了会计的要素,即把会计对象用会计特有的语言加以表达。

会计作为一个“人造的经济信息系统”,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即:会计目标,财务会计的目标可以概括为向财务报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经营和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

从会计发展的纵向历史看:不同历史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成为影响财务会计要素设置的一个重要因素。

所以随着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信息关注的着重点不同,先是产生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个资产负债表要素,后来又产生了与利润表有关的会计要素。

从同一时期横向看:不同国家的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各异,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不同,所以导致会计目标的差异,进而在目标影响下会计要素的设置也不相同。

2006年2月15日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了会计要素包括6个,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这6项会计要素的分类比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公布的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的10个会计要素、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颁布的《财务报告原则公告》中的7个会计要素的划分要粗略,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5个会计要素的分类相当。

浅析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

浅析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

浅析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摘要】随着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利得和损失的提出也成为亮点之一。

本文通过分析新准则在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会计处理以及列报方面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利得损失收入费用在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利得和损失的概念第一次被提出,也成为新会计准则的亮点之一,准则定义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同时把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这种做法虽然体现了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性,但也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利得和损失的内容我国基本准则没有对利得和损失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其具体内容分散于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

1、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项目(1)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包括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款、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生产性生物资产、商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已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其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计入当期利得。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具体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等且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3)投资收益。

包括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形成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出售损益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各期利息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4)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资产的盘盈和盘亏、接受捐赠、政府补助、非常损失、罚款等。

利润与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利润与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利润与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一、引言会计中的利润与损失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

在会计准则的指导下,企业需要合理地处理利润与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确保财务报表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本文将对利润与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

二、利润的会计处理方法利润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净额。

在会计处理中,利润一般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分类和核算:1. 营业收入的确认与核算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出租资产等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

企业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确认营业收入,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

营业收入的确认主要包括销售商品确认、提供劳务确认和出租资产确认等。

2. 营业成本的核算营业成本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出租资产等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和销售相关的成本。

企业应根据实际成本发生情况,合理地核算营业成本,并与相应的营业收入进行对应核算。

营业成本的核算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3.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确认与核算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应缴纳的税金和附加。

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确认与核算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4. 利润的分配和归集企业在确定利润后,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利润的分配和归集。

一般情况下,企业首先将利润进行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的归集,然后再根据股东权益,对利润进行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派息等。

三、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损失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正常经营无关的费用或其他损失。

在会计处理中,损失一般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分类和核算:1. 营业外损失的确认与核算营业外损失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损失。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营业外损失,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

营业外损失的确认与核算包括非经营性减值损失、非经常性损失和托管财产赔偿损失等。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我国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中首次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同,我国未将“利得”与“损失”作为会计要素,而是体现在“利润”与“所有者权益”要素中。

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引入“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其相关内容分布于收入、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等条款中。

下面分析比较有关利得与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利得”与“损失”的涵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将“利得”和“损失”作为财务报表要素,分别定义为:利得是一个主体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由于收入和业主投资所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他交易和事项(事件)导致的产权(净资产)的增加。

损失是一个主体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由于费用和分派业主款所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他交易和事项(事件)导致的产权(净资产)的减少。

我国基本准则也明确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概念与美国相近,但并非会计要素。

分别定义为:利得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并将利得与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两大类。

前者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呈报于资产负债表中;后者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呈报于利润表中。

具体利得与损失存在于各具体会计准则中。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受传统做法的影响,我国会计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列示。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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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本 文就 利得 和损 失的会 计核 算及 对财 务信 息 和 财务 分析 的影 响 进行 了探 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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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钱薇(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科研处河南郑州450012)[摘要]《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首次正式引入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并将其作为利润和所有者权益要素的子要素,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利润表中得以体现。

本文就利得和损失的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利得;损失;财务信息;财务分析一、利得和损失概述(一)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及关系《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可见,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来自非日常经营活动,跟收入和费用有本质区别;一定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化;与所有者投资和分配无关。

既然利得和损失产生于非日常经营活动,那么利得和损失就是产生于边缘性或偶发性业务,不具有经常性和反复性,故利得和损失具有非主营性、随机性,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计量方式的多元性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等多个特征。

根据基本准则的规定,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两种情况。

(二)利得和损失与收入和费用的关系要想正确核算利得和损失,就必须先理清它们与收入和费用的关系。

利得和收入都是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和费用都是经济利益的流出,它们最终共同构成企业的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从定义看,两者之间确实存在明显差异。

具体表现为:一是两者的业务性质不同:收入和费用产生于日常经营活动,具有反复性,利得和损失产生于非日常经营活动,具有非常规性和偶发性。

二是两者反映的内容不同,具体的核算和列报也不同。

一般收入和费用的核算直观、直接和集中,列入利润表中;利得和损失的核算则相对含蓄、间接和分散,列报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列入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

三是收入和费用之间有因果配比关系,它们影响的是营业利润,而利得和损失之间没有因果配比关系,它们要么影响利润总额,要么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

二、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已经实现的利得和损失,符合纳税条件,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尚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暂时还不符合纳税条件,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就先计入所有者权益。

(一)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1.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核算。

当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出现减值,造成损失时,要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并将减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应按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按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净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确定。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低于其账面价值,应按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或“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2.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核算。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如果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则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时,不提折旧,也不摊销,期末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利得或损失,贷记或借记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期末,如果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则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如果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则反方向记账。

3.计入“投资收益”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期末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应按所占份额确认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则要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金融资产期间发放利息、股利及处置转让时应确认投资收益。

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发生的金额较小的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也计入投资收益。

4.计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发生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处置、政府补助、盘盈、盘亏、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销无法偿还的债务,非常损失、罚款、接受捐赠与捐赠支出等业务时,确认营业外收支。

在实务中要特别关注的:一是债务重组及清偿中利得和损失的核算,二是非货币性交易中利得和损失的核算。

债务重组准则规定,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或转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现金或受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股份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公允价值总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享有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如果是利得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如果是损失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无论是利得还是损失,都基本产生于公允价值变动,而且只是暂时性的,最终随着资产的处置,账面收益变成实际收益时就应转销并计入当期损益。

1.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核算。

如果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将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即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冲减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的账面价值,并将两者之和即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

处置该项资产时,应将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的“其他业务收入”。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核算。

对于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借记入相应的成本或费用,同时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在行权日,借方先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乘以约定的行权价格反映银行存款增加,同时结转等待期内已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方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的面值确认股本增加,最后倒挤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可转换公司债券分拆的核算。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就按其性质不同进行分拆,将债务成份计入“应付债券”,将权益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当持券人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债权人就变成了企业股东,企业应按股票面值记作“股本”,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与股票面值之差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转销债权发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4.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期的核算。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衍生金融工具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则应按套期品种的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再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三、利得和损失的影响(一)利得和损失对财务信息的影响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中将利得和损失单列,区分了日常经营所得和非日常经营所得,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旨在提醒信息使用者区分哪些是经常性收益,哪些是偶发性利得;哪些是费用,哪些是损失;哪些是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哪些是可遇不可求的。

这种分别列报利得和损失,分类反映企业综合收益的形式,不仅有利于信息使用者识别企业全面收益的来龙去脉和评价企业管理当局经营管理责任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还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全面、清晰地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明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准确评估企业价值有很大帮助。

将利得和损失分布在不同的项目和不同的报表中,也是为了合理地反映企业非经营性损益。

但同一个原因,而导致多个不同的结果,不同的结果又反映在不同的报表中,这不仅增加了报表的理解难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的有效使用。

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列报在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而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列报在利润表中。

要想真正搞清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就要看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而且还需要正确理解表与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二)利得和损失对财务分析的影响虽然利得和损失的核算与列报较为分散,其来源和核算又各有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给财务分析带来了困难,但是利得和损失对财务信息的影响不能忽视。

针对财务分析侧重企业的财务状况、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问题,我们应在如下方面进行关注:一要借助利得和损失的单列来分析利润的稳定性,正确区分日常经营所得和非日常经营所得,因为只有日常经营所得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只有核心竞争力强,企业才可持续发展。

二要关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尤其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利得和损失喧宾夺主,以及利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操纵利润,降低利润可靠性等问题。

三是不可忽视收益的风险问题,在利润表中计算营业利润时,是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其他损益项目并列列报的,这样就不能区分已确认并实现的收益和已确认未实现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虽已确认但并未实现的收益,要等相应资产处置时才得以真正实现,才由账面收益变成实际收益,若在处置前就将其与投资收益等已确认并实现的收益一起列报于营业利润中,这样企业的净利润中就包含了这部分未实现的收益,影响了财务信息的可理解性,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做经济决策。

四要明确资本是否真的增值。

在核算时有一部分利得和损失是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增加所有者权益,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只有在处置相应资产时,才转入当期损益,形成利润,增加所有者权益,这和留存收益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是有区别的。

总之,进行财务分析时应特别关注利得和损失对企业利润、所有者权益、企业价值评估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要全面、系统、动态地看待报表信息,尽量消除人为影响,去伪存真,透过表象看本质,放眼企业长期发展,避免短视行为,为经济决策做出理性分析。

[参考文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10.[3] 张国柱,刘叶飚. 利得和损失会计相关问题的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5).[4] 唐淑文,刘学艺. 谈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和计量[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3).[5] 梁蕤. 关于计入损益的利得以及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原因[J].财经界.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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