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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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税制改革、奢侈品现状、奢侈品征收消费税范围及我国奢侈品征收税情况分析

中国消费税制改革、奢侈品现状、奢侈品征收消费税范围及我国奢侈品征收税情况分析

中国消费税制改革、奢侈品现状、奢侈品征收消费税范围及我国奢侈品征收税情况分析一、中国消费税制改革消费税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是对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一般消费税),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零售税等。

狭义是指以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特别消费税),对应于中国的消费税。

消费税主要具备三项功能:组织财政收入功能、调节收入分配功能、保护环境功能(矫正外部性功能)。

欠发达国家消费税主要为单纯财政功能,发达国家则侧重“矫正外部性功能”。

中国消费税收入快速增长,且发生过多次调整,但未发生重塑。

国内消费税收入由1994年的487.4亿元增至2018年的10,632亿元,CAGR为13.7%。

自1994年以来,我国多次对消费税进行调整,不同时期、不同经济背景下,征税范围和税率的变化反映消费税限制或促进消费的政策导向变化。

但其所涉及的税目、税率和征税环节均为局部调整,并未有根本性或整体性的重大变革。

中国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不高,且高度集中在四大类消费品。

1994-2018年,国内消费税收入占比经历了先下降后上升的过程。

1994年消费税占比为9.5%,后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消费税发挥的组织财政收入功能逐渐弱化,且部分消费品被调整出消费税征收税目,整体占比持续下降至2008年4.7%。

2009年,随着国家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税率的提升,消费税占比快速提升,基本稳定在7%-8%左右。

目前消费税主要发挥调控和引导消费功能,收入高度集中在烟、成品油、小汽车与酒等四种消费品品类,以2017年为例,这四类产品贡献的消费税收入占全部消费税收入的比重分别约为44.7%、41.8%、7.8%、2.3%,合计96.6%(含部分高档汽车和高档烟酒,但是占比非常小)。

2019年9月26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其中提出的政策措施包括:“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第06讲_消费税法(2)

第06讲_消费税法(2)

第三章消费税法【知识点四】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零售环节——金银铂钻、超豪华小汽车【例题1·单选题】某经批准具有经营金银首饰资质的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向消费者个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58950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5780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2898元,零售包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12378元,另取得首饰修理清洗收入780元。

该商业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元。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A.4191.59B.5983.16C.4081.62D.0【答案】A【解析】该商业企业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3%)×5%=4191.59(元);金银首饰的修理清洗收入不缴纳消费税;包金、镀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2020年5月,某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6000元,旧项链作价4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2000元。

该金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A.300元B.265.49元C.88.50元D.200元【答案】C【解析】该金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1+13%)×5%=88.50(元)。

【例题3·单选题】某汽车经销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3月,将一辆高档小轿车销售给某上市公司的高管,销售价格为160万元(含增值税)。

已知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40%,该经销商应纳消费税税额是()万元。

A.0B.68.97C.14.16D.16【答案】C【解析】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该经销商应纳消费税税额=160÷(1+13%)×10%=14.16(万元)。

【考点4】委托加工环节(委托加工的界定、代收代缴、外购农产品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的处理)【例题1·单选题】甲地板厂生产实木地板,2020年1月受乙地板厂的委托加工一批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给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5万元、加工费6万元,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考验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纳税环节)(★★★)(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1.生产应税消费品(1)直接对外销售,于“销售时”纳税。

(2)移送使用: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时不纳税,待生产的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纳税。

②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时”纳税,生产的最终非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再纳税。

③用于其他方面(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视同销售,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生产环节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纳税人委托加工纳税地点委托加工收回后【理解】消费税是单一环节流转税。

3. 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4. 销售应税消费品(1)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①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首饰和包金首饰。

②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再缴纳。

③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举例1】某首饰加工厂,既生产销售“金银首饰”又生产销售“珠宝玉石首饰”,未分别核算,则全部销售额按生产销售“珠宝玉石首饰”计征消费税。

【举例2】某商场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珠宝玉石首饰”,未分别核算,则全部销售额按销售“金银首饰”计征消费税。

④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⑤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 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2) 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超豪华小汽车(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

巧用临界点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

巧用临界点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

巧用临界点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摘要:巧用消费税不同税目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是降低消费税税负的重要方法之一。

该方法通过测算相关税目的定价禁区为纳税人的产品定价提供一定的指导。

从而达到降低定价处于临界点附近的企业的消费税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经营利润的经营目标。

关键词:消费税临界点纳税筹划引言:临界点法是针对消费税中有纳税门槛的税目,结合产品实际情况与相关税目税法上的差异性规定,合法、合理且适当的规划应税产品的价格、特定成本或费用,避免涉税企业走入产品定价禁区,来降低企业的消费税纳税负担。

下面简要谈一下临界点法在超豪华小汽车、高档手表和高档化妆品三种消费税税目中的纳税筹划应用。

一、超豪华小汽车的临界点筹划法根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不含增值税单价≥130万元)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

纳税人可通过适当降低或提高小汽车的价格,避免满足超豪华小汽车的门槛要求,降低消费税负担。

下面测算定价位于130万上下的小汽车零售环节无差异定价临界点(即每辆小汽车价格高于130万元时的小汽车零售商的税后利润与每辆小汽车价格等于129.9999万元时的税后利润相等时的价格),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城建税税率为7%时,设临界点的价格为X万元/辆(X≥130),则:当小汽车单价为129.9999万元时,零售环节应纳增值税=129.9999×13%—进项税额=16.9-进项税额(万元),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0(万元)零售环节税后利润=[129.9999-成本-(16.9—进项税额)×(7%+3%)]×(1-所得税税率)—①式当小汽车单价为X万元时,零售环节应纳增值税=13%X-进项税额(万元),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10%X(万元)零售环节税后利润=[X-成本-10%X-(13%X—进项税额+10%X)×(7%+3%)]×(1-所得税税率)—②式令①式与②式相等,则有:X=146.3055(万元/辆),即:当销售价格为146.3055万元时,两者的税后利润相同。

2022年5.15上午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

2022年5.15上午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

2022年5.15上午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2022年5.15上午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单选题(共28题,共28分)1.甲公司录用许某并订立5年期劳动合同。

该劳动合同中双方依法可约定的最长试用期期限为()A.1个月B.2个月C.12个月D.6个月2.甲汽车经销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2年10月零售超豪华小汽车10辆,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034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

计算甲经销商当月零售超豪华小汽车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

正确的是()A.2034/(1+13%)x10%=180万元B.2034/(1-10%)x10%=226万元C.2034x10%=203.4万元D.2034/(1+13%)/(1-10%)x 10%=200万元3.甲公司2022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已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甲公司2022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A.5万元B.10万元C.25万元D.20万元4.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当自取得资格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B.用人单位不得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的依据C.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取得不少于120学分D.参加继续教育当年度取得的学分可以结转当年度以后年度取得的学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6月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60000元,消费税30000元,预缴企业所得税75000元。

已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为()。

A.3000元B.6750元C.4500元D.8250元6.2022年3月5日,方某入职甲公司。

2022年12月1日,甲公司提出并与方某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

已知方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0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

关于征收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效果的研究

关于征收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效果的研究

572020.12(下)总第248期关于征收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效果的研究周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摘 要] 自2016年12月1日起,国家对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目的是引导合理需求、促进节能减排。

然而,该税开征后并未真正实现其征税目的,超豪华小客车的销售数量不降反增。

同时,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不合理的税制设计易引发串谋避税行为出现,影响其他税种的收入。

因此,现行的超豪华小客车消费税存在诸多不足,需要从税制设计和征管思路上入手,进行改革,以真正实现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税目的。

[关键词]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收制度;税制改革中图分类号: F253 文献标识码:A我国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作为一道在销售环节额外征收的消费税,本意是为了引导合理需求,促进节能减排。

然而由于超豪华小汽车市场的特殊性,即价格形成机制的垄断性和购买行为的非理性,导致该税很难从根本上抑制需求。

同时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设置的130万元零售价格起征点,让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都有动力降低开票价格以实现避税,这会导致增值税和车辆购置税收入的减少。

上述实践结果表明,现行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调整。

一、现行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存在的问题(一)征税对象特殊,难抑需求超豪华小汽车车消费税设置的一大初衷便是利用税收手段,通过增税迫使经销商向消费者转嫁税收,提高价格,从而抑制社会上对超豪华车的超量需求。

然而开征后,超豪华小汽车的销量仅在开征后数月内有所下滑,随后便重新开始进入上升通道,并未实现抑制需求的作用。

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超豪华小汽车的消费主体以高收入群体为主,其对价格的敏感度非常低,且他们购车需求通常属于非理性消费并具有一定的刚性。

例如品牌忠实度和群体行为影响,导致他们购车需求很难因为增税而改变。

同时,开征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的同时,国家同时实施了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对小客车的增值税税率由17%逐步降至13%,二者此消彼长,导致绝大多数超豪华小汽车的价格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难以形成价格压力以抑制需求。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非水滴定法选用指示剂A.结晶紫B.二甲酚橙C.淀粉溶液D.甲基红E.邻二氮菲亚铁【答案】 A2、(2019年真题)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征收消费税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征税对象是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小汽车B.纳税环节是生产环节和零售环节C.纳税人是消费者D.计税价格是不含消费税的计税销售价格【答案】 B3、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应税车辆的赠与者B.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者C.自产车辆的销售者D.应税车辆的出口者【答案】 B4、(2016年)某酒类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A.151500.00B.50000.00C.0D.50500.00【答案】 D5、(2020年真题)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 A 牌卷烟,2020 年 1 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A.36.00B.72.00C.79.20D.43.20【答案】 C6、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主要经营内销和出口业务,2020年4月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税额4万元。

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万元,缴纳消费税30万元。

该企业2020年4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万元。

A.3.00B.4.40C.3.62D.7.01【答案】 B7、(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A.43.20B.37.38C.35.73D.30.40【答案】 D8、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A.1.99B.3.50C.2.09D.1.80【答案】 B9、下列关于减征环境保护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单选题(共60题)1、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征收消费税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征税对象是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小汽车B.纳税环节是生产环节和零售环节C.纳税人是消费者D.计税价格是不含消费税的计税销售价格【答案】 B2、某贸易公司2019年5月以邮运方式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经海关审定的货物价格为30万元、邮费1万元。

当月将该批高档化妆品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55万元。

该批高档化妆品关税税率为15%、消费税税率为15%。

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A.9B.12.86C.14.79D.6.29【答案】 D3、某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8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A.11.51B.9.6C.10.5D.11.7【答案】 C4、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不能作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是()。

A.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的当天B.收到部分货款的当天C.收到全部货款的当天D.发出代销货物满 360 天的当天【答案】 D5、甲公司2020年9月1日转让其位于市区的一栋办公大楼,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24000万元。

2011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60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8000万元。

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16000万元,成新度折旧率为60%,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1356万元。

A.0B.1987.2C.2113.2D.28176【答案】 C6、(根据2015年政策,此题目政策过时)某有线电视台2013年3月份取得下列收入:有线电视节目收费120万元,有线电视初装费20万元,广告播映收费600万元,向其他电视台出售某专题片播映权收入100万元。

该电视台当月应纳营业税()万元。

A.25.2B.27.2C.39.2D.42.0【答案】 C7、下列关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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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减(免)税额:
期初未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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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预缴税额:
授权声明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为 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章:
本期应补(退)税额:
期末未缴税额:
填表说明
一、本表限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摩托车(排量>250毫升)、摩托车 (排量=250毫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超豪华小汽 车等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 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和“适用税率”按照以下内容填写: 高档化妆品:1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5%; 鞭炮焰火:15%;摩托车(排量>250毫升):10%;摩托车(排量=250毫升):3%;高尔夫球及球 具:10%;高档手表:20%;游艇:10%;木制一次性筷子:5%;实木地板:5%;超豪华小汽车:10%。 六、本表“销售数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 数量。计量单位是:摩托车为辆;超豪华小汽车为辆;高档手表为只;游艇为艘;实木地板为平方 米;木制一次性筷子为万双;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含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 钻石饰品)、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按照纳税人实际使用的计量单位填写并在本栏中注明。 七、本表“销售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 入。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பைடு நூலகம்填表日期: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目 应税 消费品名称 适用税率 销售数量 销售额 应纳税额
合计
——
——
——
声明
本期准予抵减税额: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经办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管理税收
——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
把知识传播出去
2017年1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 税〔2016〕129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 10%的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事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的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未办理 消费税税种登记的,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 及时办理税种登记。 二、2016年1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超豪华小汽车,应按月填报《其他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2016年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 汽车,纳税人自2016年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应持已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对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内容核对无 误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纳税人。 对2016年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备案以及未按规定时限 备案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 四、备案的汽车销售合同中的“购车人、厂牌型号”等内容,应与纳税人交付 实物时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 码、厂牌型号”栏目内容对应一致。不一致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 五、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 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附件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 通知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 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 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 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二、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三、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 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四、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对于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 但未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汽车,自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纳税人持已签订的汽 车销售合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按规定备案的不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未备案 以及未按规定期限备案的,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
九、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 费品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的消费税应纳税额。其准予扣除的消费税应纳税额 情况,需填报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数值与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准予扣除 税款合计”栏数值一致。 十、本表“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十一、本表“期初未缴税额”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 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 十二、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 额。 十三、本表“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 十四、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 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减(免) 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十五、本表“期末未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 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六、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 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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