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申请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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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商事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商事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请人于年月日向XX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申请(商事主体名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证照管理)业务。

申请人根据《XX市商事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承诺本次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及电子文档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申请设立登记时,公司的申请人为全体股东;非公司企业法人的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的申请人分别为公司、隶属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的申请人为合伙人。

2.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证照管理时,申请人为本商事主体。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原登记事项按登记情况填写完整,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附表――股东出资信息;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商事主体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

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实收资本和公司秘书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实收资本信息表》、《公司秘书信息表》;5、经营场所备案时,应另附《经营场所信息表》;经营场所不属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应当向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 办理(商事主体名称)□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 □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 □同意□不同意修改商事主体自备文件的错误;4.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 □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

《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已知晓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如与本市在先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构成近似,导致有可能发生争议的,或者不适宜等其他有明显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情形的,同意不予登记或予以更正。

同时,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名称争议纠纷的,愿意按照名称登记机关的依法处理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03月16日
备注:1、设立登记由全体出资人签署本承诺书,名称变更登记由本企业签署本承诺书。

2、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时需提交或上传本承诺书。

营业执照住所申请承诺书

营业执照住所申请承诺书

营业执照住所申请承诺书
尊敬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或本单位)[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现向贵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住所变更登记。

为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本人(或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 本人(或本单位)所提交的营业执照住所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住所变更后,本人(或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3. 本人(或本单位)承诺住所变更后,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税务、社保等后续手续,确保企业运营合法合规。

4. 如因住所变更导致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本人(或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5. 本人(或本单位)承诺,如有变更住所后的实际经营地址与申请材料不符,将立即向贵局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6. 本人(或本单位)理解并接受,如因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承诺导致营业执照被撤销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本人(或本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

有关工商承诺书范文5篇

有关工商承诺书范文5篇

本⼈(XXX,⾝份证:XXXXXXXXXXXXXXX)持有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现经双⽅协商本⼈欲将所持的10%股权转让给XXX,现郑重承诺如下: 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起,本⼈所持有的10%股权及相应的股东权利全部由受让⼈XXX实际享有,与本⼈⽆任何关系,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前仅系本⼈代为持有; 2、在双⽅⾃愿的前提下,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本承诺书约定的价格为准,任何其他书⾯以及⼝头约定的价格均⽆效,经双⽅协商本次10%股权转让价格为伍拾万元⼈民币; 3、在公司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应事项时,应予以⽆条件的积极配合及协助。

承诺⼈: XXX 年⽉⽇有关⼯商承诺书范⽂2 申请⼈郑重承诺如下: ⼀、向⼯商登记部门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申请⼈承担法律责任。

⼆、登记(备案)事项发⽣变化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向⼯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使权利、履⾏缴纳出资等义务。

五、严格⾃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盖章(签字): ⽇期: 注:申请设⽴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负责⼈)签字;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时,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负责⼈)签字。

其中: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法定代表⼈签字,合伙企业由执⾏事务合伙⼈(或委派代表)签字,个⼈独资企业由投资⼈签字,分公司由⾪属公司法定代表⼈签字,营业单位、⾮法⼈分⽀机构由⾪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产经营活动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签字,个体⼯商户由经营者签字。

有关⼯商承诺书范⽂3中⼭市⼯商⾏政管理局: 本⼈/本企业于/变更/备案登记申请。

本⼈/本企业已知悉《⼴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案》、《⼴东省⼯商⾏政管理局关于⼯商登记制度改⾰的实施办法(暂⾏)》、《⼴东省⼯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录》和《⼴东省⼯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录》的所有内容,现申请本次登记采取上述⽂件所述的商事登记⽅式,在取得本次商事登记营业执照后,会⽴即办理相关⾏政许可⽂件,并承诺在取得相关⾏政许可⽂件后才从事⽣产经营活动,否则,愿承担⼀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用承诺书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113号)、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富民的意见(试行》(泰发2017〕6号)等有关规定,在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身份郑重承诺:1、本企业已经具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设立开业)、住所变更登记条件,本人已认真阅读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内容。

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2、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3、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无污染、无安全隐患、不扰民的行业,并已取得有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对办理“住改商”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不作为已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凭证。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承诺在取得有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经营活动。

5、本企业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

若违背以上承诺,相关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本企业或企业相关人员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承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手机号码:年月日备注: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申请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3、市场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4、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

常州市企业住所申报承诺书

常州市企业住所申报承诺书

常州市企业住所申报承诺书
本人/本企业兹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所申报的企业住所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企业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信息的
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本企业住所的选址符合常州市城乡规划和土地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及任何违法建筑或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

三、本企业住所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不从事任何违
反环保法规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四、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常州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住
所变更登记手续,并保证住所信息的更新与实际运营情况一致。

五、本企业承诺遵守国家有关税务、工商、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各项税费,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六、本企业将积极配合常州市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
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企业住所的合法合规使用。

七、本企业承诺,如因住所信息不实或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一切法
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企业承担。

八、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企业住所信息变更
或企业注销之日止。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承诺书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

)。

公司变更登记承诺书

公司变更登记承诺书

公司变更登记承诺书
为了确保公司变更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公司名称)承诺遵守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在此,特提交以下承诺书:
1. 变更登记事项
我们(公司名称)申请变更登记的事项是(具体变更事项)。

我们保证所变更
的事项真实、准确、合法,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营业执照相关变更
在变更登记事项中如果涉及到营业执照的变更,我们(公司名称)承诺将及时
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3. 企业名称的使用
我们(公司名称)承诺:企业名称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违法、违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名称和标识,并确保使用的名称符合国家商标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4. 股东权益的保护
我们(公司名称)承诺保护股东权益。

在公司变更登记过程中,我们遵守公司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尊重股东决策权和知情权,确保股东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5. 严格保密
我们(公司名称)承诺,在公司变更登记过程中,保守所涉及的商业机密和个
人隐私,不泄露和传播任何公司机密、商业秘密以及股东个人隐私。

6. 合规操作
我们(公司名称)承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规操作,不采取
违法、违规的方式,不参与非法买卖、内幕交易等行为。

7. 承担责任
我们(公司名称)承诺,若因我们的原因导致公司变更登记工作无法及时进行,我们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在此,我们(公司名称)郑重声明以上承诺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信一切承
诺和保证和我们的决策者的意志一致。

承诺人:(公司名称)日期:YYYY/MM/DD。

企业登记承诺书

企业登记承诺书

企业登记承诺书尊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本企业(以下简称“承诺人”)在申请企业登记注册过程中,为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特此向贵部门作出如下承诺:一、基本信息承诺1. 承诺人所提供的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均真实、准确,无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2. 承诺人保证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证件、资料等均真实有效,未进行任何伪造、变造或篡改。

二、股东及出资承诺1. 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股东信息、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等均真实无误,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代持或隐名出资情况。

2. 承诺人承诺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违反任何出资义务。

三、经营范围承诺1. 承诺人保证所申请的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

2. 承诺人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如需变更,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税务登记承诺1. 承诺人承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2. 承诺人保证依法纳税,不逃税、不漏税,不进行任何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劳动用工承诺1. 承诺人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不违反劳动用工规定。

2. 承诺人保证不雇佣童工,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或歧视性用工。

六、环境保护承诺1. 承诺人承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进行任何破坏环境的行为。

2. 承诺人保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七、诚信经营承诺1. 承诺人承诺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进行任何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 承诺人保证在经营活动中,尊重消费者权益,不损害消费者利益。

八、法律责任承诺1. 承诺人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承诺人保证在企业登记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或错误,将立即向贵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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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申请人承诺书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不属于下列人员之一(具体法律依据见《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规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以及依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4)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五种人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八种人;(6)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出资设立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其他人员。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遵守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所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从事泄漏商业秘密等损害所在单位利益的行为;
3、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企业登记申请人(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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