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平视角下加拿大医疗卫生政策剖析
国外的医疗制度

国外的医疗制度国外医疗制度是指不同国家用于协调、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的一系列规定和政策。
在国外,大多数国家都有各自独特的医疗制度,旨在确保公民能够获得高质量、合理价格的医疗服务。
以下是对国外医疗制度的一些简要概述。
首先,许多国家采取了全民医保制度,这意味着每个公民都有权利获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例如,加拿大的医疗制度是公立制度,由政府提供和资助。
其义务性健康保险计划是由各个省份管理的。
澳大利亚则实行全民公立医疗保健制度,政府向公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通过税收进行资助。
其次,一些国家采用混合医疗制度,既包括公立医疗机构,也包括私立医疗机构。
例如,英国的国民健康服务(NHS)提供免费基本医疗服务,但也允许私立医院提供额外的医疗服务。
德国的医疗制度则是公私合营的,公共医疗保险计划覆盖大部分人口,同时私人医疗保险计划提供更高水平的额外保障。
其次,一些国家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制度通过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合作来为工人提供医疗保险。
法国的医疗制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法国雇主和工人通过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医疗保险费用,并根据工作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报销比例。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的医疗制度侧重于提供私人医疗保险。
例如,美国的医疗制度基本上是基于私人医疗保险的,个人和雇主需要购买医疗保险来获得医疗服务。
然而,这种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高医疗费用和不公平的医疗资源分配。
总体来说,国外医疗制度的目标是提供高质量、可负担的医疗服务,并确保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健。
不同国家的医疗制度有其优点和缺点,需要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改进。
医疗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公民共同参与。
通过不断探索和改进医疗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并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5574108_加拿大:全民免费下的医疗弊端

传说中的“看病不要钱” 在加拿大,医疗在很大程度上是“去商业化”的,
所有加拿大省份都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不仅公民,甚至 拥有居留权的外国移民、留学生也可以享受公费医疗。 在一些省份,参保人需要每年缴纳不多的医保工本费, 而在魁北克、阿尔伯特等省,就连这些费用也被免除。
因为全民医保的存在,加拿大的主流医院
封面 COVER STORY
Apr16 - Apr30,2014 WORLD VISION 2014.NO.08
病人在天堂 就是摸不着
加拿大:全民免费下的医疗弊端
免费往往也意味着不得不忍受低质量的医疗 服务。在许多人看来,加拿大医学水平很 高,医疗服务条件也应该是顶尖的,这话只 说对了一半——因为受制于经费,加拿大的 医院设备却并不很先进。国内朋友也许会 说,为什么不花钱买效率?问题是,在加拿 大有钱也没处花。
完成本篇文章前一个月,作者一位朋友的父亲(数 年前团聚移民至多伦多)因一次小小的肺叶手术失败不 幸去世。据朋友介绍,那位老人早在8年前在国内体检 时就被告知应做此手术,但几次走到专科医生这一环 节,都被告知“不是急需”而未安排手术,等最终认定 “需要手术”时,老人身体条件已大不如前,轮候到上 手术台时更是不堪负荷,最终酿成悲剧。据加拿大安大 略省卫生厅的统计数据,2011年安省省民从家庭医生转 专科医生,平均要等7.2周,由专科医生转医院动手术, 平均要等7.1周,也就是说走“正常医保渠道”,动个 手术要等14.3周(也就是3个半月),更要命的是,安 省是全加拿大轮候时间最短的省(全国平均等候时间为 19.0周),而且这一问题还在不断恶化中。作者长子两 岁半时尚不会说话,走正常流程申请语言矫正,等轮候 到自己时,孩子已快4岁,早已成了一个话痨。
国外各国医疗制度总结及医改经验借鉴

国外各国医疗制度总结及医改经验借鉴国外的社会改革,领导人都是尽力减轻公民负担、讨好选民,这样才能赢得选票。
现代政府不是朝廷,现代政府第一位的任务是提供公共服务。
而中国的医改、教改、税改等重大改革,无不大大加重了公民的负担。
即便如此,中国选民一致认为XXX是一位好总理。
有人认为这是善良,有人认为这是愚昧,我不知道。
下文转载一些国外的医疗制度介绍,包括英美这样的发达国家,也包括印度、巴西这样的不发达的人口大国。
一、加拿大全民免费医保制度一瞥加拿大的全民免费医疗保健体制,可谓世界上最好的医疗保健体制之一。
加入医疗保险后的公民和永久居民持“健康卡”(一张带有照片的医疗磁卡),看病、诊疗、化验、透视、手术、住院都可享受免费服务。
加拿大联邦政府1984年颁布了“加拿大卫生法案”,首次从法律上对医疗保健制度的内容、功能以及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权利,作出了明确的定义。
法案规定,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医疗保健的立法、政策制订和监督以及提供宏观性指导,而医疗保健的日常服务则由各省自行负责,费用则由联邦和各省分担,联邦政府每年从国家税收中直接向各省划拨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医院的基本支出。
更重要的是,法案制订了加全民医疗的5大指导性原则。
除了全民享有、方便享有之外,还包括服务广泛的原则,即涵盖常规医疗服务、急救、公共卫生、怀孕、艾滋病和其他性传染病、精神疾病、死亡等;不分界域的原则,即健康卡可在加拿大全国使用;公家管理,即联邦政府负责拨款,监督各地方的服务,务求维持全国有统一的标准。
无论哪一个省,若违反以上5项原则中的任何一条,都将受到联邦政府削减拨款的惩罚。
在受保范围、受保人资格和手续等方面,加拿大各省医疗保险的范围略有差异。
在有些省加入医疗健康计划完全免费,有些则要交一定的保费,费用多少视申请人(家庭)的经济情况而定,经济困难可申请保费补助。
尽管具体规定略有差别,各省医疗保健制度保障每个公民都能享受最基本的医疗保险,包括看医生、住院、化验检查等服务。
医疗资源分配问题与解决方案

医疗资源分配问题与解决方案医疗资源分配问题是指在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公平地分配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服务对社会公众的平等提供。
医疗资源包括医疗设备、医疗人力、医疗药品等。
解决医疗资源分配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包括政策制定、医疗机构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医疗资源分配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医疗资源分配问题的现状1.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
在一些地区,医疗资源严重不足,医疗设备陈旧,医疗人力匮乏,医疗药品短缺,导致患者难以获得有效的治疗。
2.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一些医疗机构存在资源浪费的现象,医疗设备闲置,医疗人力分配不合理,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
3.医疗资源分配不公平。
由于地域、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一些人群很难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导致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公平。
二、医疗资源分配问题的原因分析1.制度缺陷。
一些地区缺乏健全的医疗资源分配制度,导致医疗资源过度集中或过度分散。
2.医疗机构管理不善。
一些医疗机构存在资源浪费、人力不足、设备老化等管理问题,导致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合理。
3.医疗需求不平衡。
一些地区医疗需求集中,而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合理。
4.经济、社会因素。
一些地区由于经济条件落后或社会问题严重,导致医疗资源分配不公平。
三、解决医疗资源分配问题的对策和措施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建立医疗资源配置评估体系,科学评估医疗需求,根据需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加强医疗机构管理。
建立健全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加强资源管理和利用效率监督,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3.建立公平的医疗资源分配制度。
建立健全的医疗资源分配规则和机制,确保医疗资源分配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4.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建设,实现医疗卫生数据共享,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5.加强跨部门合作。
医疗资源分配问题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包括卫生部门、财政部门、规划部门等,加强跨部门合作,共同推动医疗资源分配问题的解决。
外国的医疗制度

外国的医疗制度一、引言外国医疗制度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其显著特点。
不同国家根据自身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医疗体系。
本文将概述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医疗制度,以便更好地理解国际医疗体系的运作。
二、美国医疗制度1. 私人保险主导2. 政府医疗保险(如Medicare和Medicaid)3. 高昂的医疗费用4. 医疗质量与效率三、英国国家卫生服务(NHS)1. 全民免费医疗服务2. 政府资助和运营3. 长期资金和资源分配问题4. 等待时间较长四、加拿大医疗制度1. 公共医疗保险体系2. 政府主导,私人补充3. 医疗服务的普遍性和平等性4. 医疗资源分配与等待时间五、德国医疗制度1. 社会保险制度2. 强制性健康保险3. 私人健康保险选项4. 高质量医疗服务与成本控制六、日本医疗制度1. 国民健康保险2. 政府与私人部门合作3. 高度发达的医疗技术4. 长寿社会的医疗需求七、新加坡医疗制度1. 综合医疗保险计划2. 政府主导的医疗储蓄计划3. 私人医疗服务的补充4. 医疗资源的高效利用八、比较与分析1. 医疗制度的覆盖范围2. 医疗费用的承担与分配3. 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质量4. 医疗制度的可持续性和改革九、结论不同国家的医疗制度反映了各自的社会价值观、经济实力和政策选择。
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的挑战和成功的经验,为改进和优化本国医疗制度提供参考。
十、建议1. 强化基本医疗保障2. 鼓励医疗创新与技术发展3.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4. 促进医疗体系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模板,具体分析和建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详细数据进行调整。
世界各国医疗保险制度对比

世界各国医疗保险制度对比世界各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下面将对几个主要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对比:1.北欧国家:北欧国家如瑞典、挪威和丹麦等都实行了全面的国民医疗保险制度。
这些国家的医疗保险由政府全额负担,所有居民都享有免费的医疗服务。
在这些国家,医生和医院接受政府支付的费用,居民只需出示健康卡即可享受医疗服务。
由于国家负担较重,北欧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被认为是相对公平且覆盖广泛的。
2.加拿大:加拿大实行的是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也称之为单一支付者制度。
在该制度下,加拿大政府为每个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医院治疗、诊断和初级医疗服务等。
政府通过税收和公共医疗保险基金来筹集资金,医生和医院直接向政府提出支付申请。
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公共医疗服务免费或低价,但缺点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均。
3.美国:美国是少数几个没有全面国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发达国家之一、在美国,医疗保险主要是通过私人保险公司提供的。
雇主提供医疗保险作为员工福利的情况很常见,但并非所有人都有医疗保险。
如果没有医疗保险,个人需要自行支付医疗费用。
为了弥补这一制度的不足,美国政府设立了一些公共医疗保险计划,如老年人的医疗补助和低收入家庭的医疗补助。
然而,美国的医疗保险系统因其高费用和覆盖面的不足而备受争议。
4.德国:德国实行的是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也称为社会健康保险。
在德国,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所有的雇员和自雇人士都必须参加社会健康保险计划。
在社会健康保险制度下,参保人员需支付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另一部分由雇主支付。
政府负责监管这些保险公司,以确保保险金得到合理分配。
德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相对较为公平发达,但也存在着保费随年龄增长及医疗资源不均衡等问题。
总的来说,世界各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各有其特点。
北欧国家实行全面国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广泛且公平;加拿大的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提供免费医疗服务,但资源分配不均;美国的医疗保险主要由私人保险公司提供,覆盖面较窄;德国的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相对发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加拿大低成本高效益卫生保障体系的感悟及思考

Value Engineering0引言加拿大是世界上医疗保险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改革的关键时期,引荐学习加拿大的医疗保险制度,对中国来说具有极为积极重要的意义。
了解和学习其他国家的卫生保健制度状况,可以帮助我国更好的设计和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卫生保健制度。
本文就是提出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它是通过对加拿大卫生保健制度介绍及利弊分析,研究和分析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1加拿大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加拿大是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加拿大最主要的一项社会福利为该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末,加拿大出现通货膨胀、经济衰退、财政赤字居高不下、公共预算也不断消减。
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加拿大的卫生保健支出受到明显限制,甚至连续出现负增长的情况,[2]卫生改革面临的压力巨大。
社会对健康更加重视,并日益认识到卫生系统外部诸多因素对人群健康的影响,这些都成为政府卫生改革的主要动力。
[3]早在1972年,加拿大就建立了完整的国家医疗保险系统,该国医疗保险实现了全社会化。
[4]加拿大医疗保障采取全民医疗保险的制度在《加拿大医疗法》被明确确立。
加拿大联邦政府在这部法律中还规定:加拿大居民全部可享有公费医疗保险计划;参加全民医疗保险计划后,居民可以得到免费医疗服务,自己只需承担药费,低收入人员还可申请药费补贴或全免;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医疗保障的立法、政策制定和监督以及提供宏观性指导,各地方政府自行负责医疗保障的日常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医院的基本医疗支出,由联邦和各省共同分担。
在增加卫生经费的同时,加拿大大力推进卫生服务改革,进一步构建具有良好成本效益的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和质量效率。
从卫生系统内部走向外部,从医疗机构走向社区、家庭,强调初级卫生保健,重视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加强医学科研创新和服务质量是这次改革的趋势。
加拿大医疗保障制度分析

1、初级卫生保健医生
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方式导致卫生服务的过 度提供。除按人头标准进行补偿,另一种 更有效的降低成本的方法,是通过个体医 生或医生团体引入竞争价格,通过鼓励在 医生之间或在医生团体之间的竞争来提高 经济效率。
2 、医院
对医院改革的重点主要在 对医院支付制度方面。为消除占床、 排队和服务质量下降等低效率的现象 ,以病种支付替代总额预算是较为可 行的方法。
卫生费用支出持续增长 医疗保险制度缺乏竞争和利益约束 卫生资源分配不当 单一支付者系统缺乏灵活性 医生供给量过多,地区分布不均 对医院的总额预算控制,促使医院在努力 降低成本的同时,也会出现医院为减少成 本而降低服务水平的现象。
三、现期改革重点
1
2
3
初级卫 生保健 医生
医院
政府
政府对医院 设备实施评 价与审批程 序,控制医 院规模与成 本。
对医生服 务价格与 处方的限 制。
(六)补充医疗
加拿大鼓励发展覆盖非政府保险项目 的商业性补充保险,凡非政府保险项 目如门诊药品、牙科、美容、配眼镜 等,均可由雇主自由保. 其所属雇 员均可免费享受补充保险的投保项目
。
二、运行中的问题
3、政府 政策研究机构建议取消政府
对医院购买设备的批准过程,以改善 医疗技术在加拿大的应用,并促进医 院问的竞争。
四、发展趋势
(1)筹资系统
随着控制费用压力的不断增加, 扩大私立保险范围的动力也在增加 ,这一趋势的主要优点是可以增加 病人对服务的选择性,居民可以有 更多的权利根据偏好选择理想的卫 生服务,并能提高效率。
对于全民医疗保障系统中的医疗服务项 目, 使用者不需分摊费用, 也没有最低免收 医疗费用的限制。对于全民医疗保健系统 之外的医疗服务项目, 使用者要自行付缴 费用或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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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加拿大以实现了全民医疗而著称,本文以公平为视角,首先界定什么是公平以及医疗卫生领域的公平,进而考察加拿大医疗卫生政策的早期状况、全民医疗的建立过程,并具体介绍了《加拿大健康法案》的颁布以及该法案确立的加拿大医疗卫生政策的目标、五项准则等内容。
在此基础上,分析、研究加拿大医疗卫生政策的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公平为理念;二是责任政府保障公平;三是适当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
【关键词】公平/医疗卫生政策/《加拿大健康法案》/责任政府尽管艾斯平—安德森在《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一书中,将美国、加拿大都归为自由主义的福利模式,但是在医疗卫生领域,加拿大和美国可以说是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模式。
在加拿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了全民医疗保险,加拿大人以此为自豪。
可以说,加拿大的全民医疗政策不仅仅是一种医疗保险,它已经变成了一种国家象征,成为体现加拿大社会平等、公正的重要标志。
医疗卫生政策是世界公认的难题,加拿大到底是如何在医疗卫生领域实现公平的呢?一、公平的概念以及医疗卫生领域的公平什么是公平?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就备受关注且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科有不同解释的概念。
如在我国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公平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
①著名的《布莱克法律词典》中认为:“公平是指法律的合理、正当适用。
”②西方政治学理论的奠基者——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对“公平”都有过专门论述。
著名的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在其代表著作《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提出了公正的两个基本原则:(1)每一个人对于一种平等的基本自由之完全适当体制(Scheme)都拥有相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这种体制与适于所有人的同样自由体制是相容的;(2)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它们所从属的公职和职位应该在公平的机会平等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第二,它们应该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
③简言之,一是平等原则,二是差异原则。
世界银行在《世界发展报告2006:公平与发展》中把“公平”定义为两项基本原则:第一项是“机会公平”(Equal Opportunity),即一个人一生中的成就应主要取决于其本人的努力和才能,而不是他或她的背景。
一些与生俱来的先决条件如性别、种族、出生地及家庭背景等和社会群体等因素不应该成为一个人在经济上、社会上、政治上成功的决定因素。
第二项是“避免绝对剥夺”(Avoidance of Absolute Deprivation),如享受健康、教育等的权利。
④因此,为保证公平,一方面要求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由于先决条件的不平等而可能产生的不公平,要创造机会,保障公平;另一方面,社会贫富差距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避免两极分化,杜绝绝对贫困,保证人人享有健康、教育等的基本权利。
不难看出,这一定义与罗尔斯的公正的两个基本原则具有一致性。
具体到医疗卫生领域里,什么是公平呢?为了更好地理解,本文首先对医疗卫生领域的产品属性进行分析。
根据1954年萨缪尔森给出的公共物品的定义,“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
”⑤在医疗卫生领域,预防免疫、传染病监测、基本医疗保障、健康教育等,这些属于公共卫生领域的产品,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属于纯公共卫生产品;而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其他一些基本的医疗服务属于基本医疗服务。
因此,这两类产品的特点决定了一方面全体社会成员必须人人都能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另一方面,必须由政府来承担主要责任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地共同享有。
鉴于医疗卫生产品的属性,在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和瑞典国际发展合作机构发表了基于“差异公平观”的《健康与卫生服务公平性》一文,文中指出,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公平性意味着生存机会的分配应以需求为导向,而不是取决于社会特权或收入差异,医疗卫生公平性就是要努力降低社会各类人群在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利用上的不公正和不应有的社会差距,力求使每个社会成员均能达到基本生存标准。
⑥社会各界普遍认同这一“差异公平观”。
换言之,如何做到医疗公平?至少应该保证任何个人不应该看不起病或者因为生病就医而倾家荡产,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定医疗卫生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和照顾到社会的低收入者,在基本医疗卫生资源的提供上要做到以需求为导向,保证人人都能享有。
依据对公平的定义和医疗公平的分析和理解,接下来通过历史地考察加拿大医疗卫生制度的建立过程来分析加拿大是如何在医疗卫生领域实现公平的。
二、加拿大全民医疗的历史进程早在19世纪以前,加拿大带有福利性的医疗保障政策就有迹可循。
历史上,加拿大曾是法国、英国的殖民地,加拿大的社会福利政策可以追溯到殖民地时期。
如1601年英国颁布著名的《伊丽莎白济贫法》(The Elizabethan Poor Laws)中规定,为贫困人口设立的医院和济贫院需在当地用地方的和慈善的经费建立。
《济贫法》虽然不是经过官方传到上加拿大(Upper Canada,现在的安大略省)的,但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这也足以说明,早在17世纪加拿大地方上就已经有了一些针对特定贫困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
1867年颁布的《英属北美法案》(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1867),对联邦和省政府的权力有了初步的划分。
如法案的第92条规定:医院、收容所、慈善机构和救济机构由省级政府负责,而联邦政府负责国际卫生检疫,照顾生病的海员、土著居民和军队人员以及麻醉药品的控制等。
⑦自1867年《英属北美法案》颁布之后,加拿大医疗卫生事业有了一些新的发展。
据统计,在1914年,加拿大已经有8所医学专科学院,共有1792名学生,这一年,有321名医生毕业,绝大多数成为全科医生。
此后,省级卫生部门开始建立。
“社会最低健康的观念是从政府进入公共卫生领域开始的,最初是处在市级政府的层面上,其特别起因是防止霍乱、天花和伤寒的爆发,接着是省级政府卫生部门得到发展,尽管遭到有纳税意识的公民以及那些认为死亡率是上帝决定的人们的反对。
第一个省级卫生部门于1882年在安大略省成立,新斯科舍省在继承了早期中央卫生部门的基础上,于1904年成立了卫生部门。
新不伦瑞克省在1918年设立了内阁卫生部长的职位,并成为其他一些省份效仿的范例。
在省级政府的压力下,1919年,加拿大成立了联邦卫生部。
”⑧1914年,加拿大首个医疗保险制度——“都市医生计划”(Municipal Doctor Plan)在萨斯喀斯川省(Saskatchewan)成立。
但是到此为止,加拿大还远远没有建立起全民覆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直到20世纪40年代以前,加拿大的医院和医疗服务大部分都是由私人出资的,并且许多医院都是宗教或者志愿组织经营的,病人自己支付医生费用,这样个人的支付能力就直接影响了就诊的可能性。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对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产生了深远影响,加拿大也不例外。
“最重要的是,二战对联邦政府的角色和加拿大人接受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的深层干预产生了深远影响”。
⑨联邦政府的作用开始得到加强。
这期间对加拿大的医疗卫生政策产生直接影响的是《希格蒂报告》(Heagerty Report)。
1943年,关于医疗保险和公共卫生的《希格蒂报告》(Heagerty Report)公布于世,是1942年早期在联邦政府要求下关于战后重建的一部分。
这一报告的具体建议是呼吁实施一个联邦——省联合医疗保险计划,这一保险包括由省级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公共卫生条款以及联邦政府提供资金援助和制定标准和技术咨询方面的帮助。
⑩在1944年和1949年曾分别进行过两次民意调查,被调查者中有80%的人说,他们愿意为建立全国性医院保险计划支付费用。
(11)可以说,到此为止,建立全国性的医疗保险计划已经成为民意。
1947年,萨斯喀斯川省(Saskatchewan)建立了加拿大首个省级住院保险计划。
之后,大约过了十年,加拿大联邦政府筹资的全民医疗保险计划才真正建立起来,主要是通过两项立法:1957年的《医院保险和诊断服务法案》(The Hospital Insurance and Diagnostic Services Act)和1966年的《医疗保健法案》(the Medical Care Act)。
这两项立法不仅确立了联邦政府与省政府的费用分担机制,而且确立了加拿大医疗卫生服务的普遍性、便携性、综合性、公共管理性四个准则。
这样,联邦政府首次通过立法的形式强行介入了医疗卫生领域。
在1979年,应加拿大联邦政府的请求,法官埃米特·豪尔(Emmett Hall)着手评估加拿大全国的医疗服务状况。
在报告中,他认为加拿大的医疗服务处在世界最佳之列,但是他也警告医生的额外收费(Extrabilling)和医院强索的用者付费(User Fees)正导致形成一个威胁医疗保健全民可及性(Universal Accessibility)的双层制度(Two-tiered System)。
根据这一报告,为克服上述弊端,1984年《加拿大健康法案》(Canada Health Act)最终出台。
《加拿大健康法案》在巩固1957年的《医院保险和诊断服务行动》和1966年的《医疗保健法案》的基础上,确立了加拿大医疗卫生政策的基本目标:“保护、促进和恢复加拿大居民的身体和精神健康,很容易地享有合理的健康服务,没有财政或其他方面的任何障碍”。
(12)并在原有的四个准则基础上增加了可及性准则(Accessibility),这样现行加拿大医疗卫生政策的五个准则就形成了。
法案中第8条至第12条分别介绍了这五个准则及其内涵,“第一,公共管理(Public Administration)。
该准则适用于省级和地方医疗保险计划,其目的是省和地方医疗保险计划必须由一个公共权威机构在非盈利基础上进行管理和经营。
第二,综合性(Comprehensiveness)。
该准则要求省或地方的医疗保险计划必须包括由医院和医生提供的所有受保的医疗服务。
第三,普遍性(Universality)。
根据这一准则,所有受保的省或地方居民都必须拥有在同一标准和条件下享有由省或地方医疗保险计划所提供的受保医疗服务。
第四,便携性(Portability)。
该准则要求省或地方的受保人在全国各地(如迁居、国内旅行等)都能享有医疗服务;在国外同样享有医疗保险服务,当然这对医疗保险项目和条件有具体要求和限制。
第五,可及性(Accessibility)。
该准则的目的是确保所有省或地方的受保人以同样条件下享有合理、同等的受保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