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员工管理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问答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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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手续办事指南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手续办事指南

一、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的基本条件:(一)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下同)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均为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

(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满80分可申请入户本市(其中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者,必须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的条件,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其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随迁人员必须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和实际需要,调整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基准分值,并向社会公布。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珠海市的计划指标数,由市发改局根据省当年下达本市计划指标情况,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

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须提供的材料,(一)、(二)项必须全部提供,(三)、(四)项根据个人情况提供,对相关辅证材料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一)《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请表》原件(申请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在用人单位意见处写明“同意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并加盖公章);(二)申请入户人员的个人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符合随迁条件且已办理身份证的提供随迁人员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2、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及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主页及个人页,符合随迁条件的提供随迁人员户口薄主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4、计生的证明材料:①已复审的《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原件(《审核表》可在镇(街)、村(居)办事窗口免费索取,或上珠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众网站: →网上办事指南→表格下载);②已婚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符合随迁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无严重犯罪记录,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五年内,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证明材料:①本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严重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符合随迁条件的人员提供随迁人员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严重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本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其中需证明是否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③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有无受过治安处罚的证明原件;6、在本省其他地市参保的人员,提供本人本省其他地市社保经办机构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帐、单原件(重复参保的,不累积计分);7、珠海市三甲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招工体检);(三)个人素质方面提供的辅证:(按就高不就地的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无需提供;2、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省委省政府、本省其他地级以上市市委市政府、珠海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的荣誉证书(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原件及复印件;(四)奖励加分方面提供的辅证:1、未婚者提供户籍地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2、申请人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个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服务方面(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①参加献血的提供本人捐献证明原件;②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提供志愿者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③慈善捐赠的提供捐赠证明原件,接收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4、卫生防疫方面:①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合格证的提供健康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②子女自觉参加计划免疫的,提供本市卫生部门出具的防疫证明原件;③自觉参加妇幼保健(具体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的,提供《珠海市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及《珠海市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若手册丢失的,前往初次建卡的医院,通过回查分娩病历及“珠海市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监测电子信息系统”,找到原始资料后由该医院出具相应证明;④婚前按有关规定参加婚检的,提供由婚检单位加盖公章及医生手写签名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证明遗失的,前往原婚检的医院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三、申请积分入户手续的程序:1、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申请人达到积分入户基准分值以上的,携带入户申请表连同相关辅证材料向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辅证材料交至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时间以经办机构打印受理回执时间为准;2、每年8月31日后将确定积分排名的名单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珠府[2008]107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珠府〔2008〕107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改革开放以来,外来务工人员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吸引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来珠海就业、创业。

为充分发挥外来务工人员在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的服务工作。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职介行为。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求职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综合性就业服务。

二、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继续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就业计划,安排配套资金,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培训补助。

根据《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办法》的规定,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范围。

三、依法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

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维权意识。

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权益的行为。

四、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积极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

五、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制度。

认真落实《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关于珠海市实施医疗救助的意见》,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面。

珠海户口迁入政策条件有什么?

珠海户口迁入政策条件有什么?

珠海户⼝迁⼊政策条件有什么?被珠海市认定为⼈才引进政策的招聘⼈员,通过⼈才引进的⽅式可以落户;与拥有珠海市户籍⼈员共同⽣活,办理结婚登记⼿续,其户⼝可以通过挂靠的⽅式迁⼊珠海。

在本市居住满五年,有合法的⼯作和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保五年以上可以取得珠海户⼝。

⼀、珠海户⼝迁⼊政策条件有什么?符合以下⼏种情况可以⼊户珠海:1、与本市户籍⼈员共住⽣活的配偶、未成年⼦⼥、⽗母,准予迁⼊;2、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满五年、合法稳定住所;3、被珠海市⼈才引进核定的⼈员。

法律依据《珠海市管理规定》第五条本市常住户⼝⼈员的配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准予迁⼊户⼝:(⼀)满五年的配偶。

(⼆)户⼝在外地且未满⼗⼋周岁的⼦⼥,要求随具有本市户⼝的⽗亲或母亲落户的。

(三)男性60周岁、⼥性55周岁以上且⾝边⽆⼦⼥照顾⽣活的⽗母亲,要求随具有本市户⼝的⼦⼥落户的。

⼆、珠海户⼝迁⼊登记⽅法有什么?1.出⽣登记(1)新⽣⼉出⽣⼀个⽉以内,新⽣⼉⽗母或凭《出⽣医学证明》、持《居民户⼝簿》到新⽣⼉常住地户⼝登记机关申报出⽣登记。

(2)超计划⽣育出⽣的婴⼉户⼝申报对超计划⽣育的婴⼉户⼝,由当地计划⽣育部门对其⽗母按有关规定进⾏处罚后,婴⼉可在其母常住户⼝所在地申报户⼝。

(3)⾮婚⽣婴⼉户⼝申报⾮婚⽣婴⼉可以在其母常住户⼝所在地申报户⼝。

⼀些外省妇⼥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迁⼊和⼿续,但已成,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的婴⼉,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亲户⼝所在地农村申报户⼝。

2.登记符合计划⽣育规定,或夫妇双⽅结婚多年,没有⼦⼥,⼥⽅年龄在35岁以上,经市、地属以上医院证明确⽆⽣育能⼒的公民,收养被遗弃的婴⼉,可持市地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司法机关签发的公证书及单位证明,向⼥⽅常住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

3.死亡登记公民死亡后,由其家属或亲友、邻居持医院《死亡报告单》,或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户⼝簿、居民,到死亡者常住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登记。

怎么珠海积分入户

怎么珠海积分入户

怎么珠海积分⼊户
积分落户在很多地⽅都有相应的政策,那么在珠海关于积分落户的规定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家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其中的规定,⼤家要知道珠海怎么积分⼊户的,从本⽂的内容介绍中就能知道。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怎么珠海积分⼊户
(⼀)提出申请
申请⼈达到积分⼊户基准分值80分的,可登录珠海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局”)⽹上服务平台申报后,打印申请表(详见⽹上申报流程图)。

申请⼈携带《申请表》及所需材料向⽤⼈单位所属的市或区⼈⼒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现场提出申请。

(⼆)查询积分排名
8⽉31⽇后,申请⼈登录市⼈社局⽹站查询全市积分制⼊户⼈员分值排名公⽰名单;公⽰期内有异议的,于公⽰期间向经办机构提出。

(三)查看⼊户名单
待积分⼊户指标确定后,登录市⼈社局⽹站查看全市积分制⼊户⼈员名单。

(四)领取⼊户指标卡
申请⼈应当⾃市⼈社局公布积分制⼊户⼈员名单之⽇起,30天内凭受理回执和本⼈⾝份证到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户指标卡》。

(五)办理落户
申请⼈应在2016年12⽉31⽇前持《珠海市⼊户指标卡》及相关⼊户材料到本市拟迁⼊地派出所办理⼊户⼿续(⼊户所需材料以迁⼊地派出所要求为准)。

看完本⽂之后⼤家就要做好了解,当我们在办理积分⼊户的时候就要知道具体的规定。

珠海作为⼤城市有相关的政策规定我们就要弄清楚具体是怎么办理的,作为外地⼈就要仔细看看本⽂的内容介绍。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

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

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结合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随迁子女,是指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满6至18周岁的非珠海市户籍随迁儿童少年。

在我市工作、居住的港澳台侨外人员子女以及其他政策性照顾生,不适用本办法。

三、有正常学习生活能力的随迁子女,可向其父母一方工作、居住或者自有全权房产所在行政区(功能区),按积分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公办学位(含公办学校学位和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简称“公办学位”,下同)。

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

四、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设置居住年限(或房产年限)、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计划生育四项指标和一项加分指标。

具体积分指标及分值详见《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表》。

五、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加减得分之和,满分为170分(不含加分指标)。

可任选父母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

积分总值达100分及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获得公办学位资格。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年辖区学位和申请人数,适当调低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分值,并于公示积分入学名单时一并向社会公布。

六、各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具体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稳步提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比例。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0日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结合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务工人员,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年满6至15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服务所在行政区(功能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第三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助审核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采取统一管理、统筹兼顾、集中受理的模式。

第五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总分值为160分,凡积分满100分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其政策内生育的随迁子女可获得申请入读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资格。

第六条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加减得分。

具体积分项目指标见附件《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以下简称为《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第七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由其父或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入学申请表,连同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其居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出入学申请。

第八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初一年级,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在其原毕业小学统一登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不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向各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各区经办机构应当设立办事窗口受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申请。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Yet you don't know thatI love you.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Yet you can't see my loveBut when undoubtedly knowing the love from both Yet cannot be together.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being apart while being in loveBut when I plainly cannot resist the yearningYet pretending you have never been in my heart.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struggling against the tidesBut using one's indifferent heartTo dig an uncrossable riverFor the one who loves you.。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精神,确保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工作有序规范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下同)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列入本办法适用对象。

第三条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改局)、市公安局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采取统一管理、总量控制、个人申请的模式。

第五条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如何珠海市的计划指标数,由市发改局根据省当年下达本市计划指标情况,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由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等构成;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

一级指标中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

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加减得分(具体内容见附件《珠海市外来务工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基准满80分可申请入户本市(其中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者,必须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的条件,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其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随迁人员必须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第七条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达到入户基准分值和条件的,由本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各项积分指标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内容见附件《珠海市外来务工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实施说明)、珠海市三甲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以及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111(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市属用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区属用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向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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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问答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30问答
1、积分入户对象是哪些人员?
答:凡和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

2、何时受理积分入户申请?
答:珠海受理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

3、积分入户排名于何时确定?
答:珠海积分入户排名时间于当年8月31日前。

4、申请积分入户的基准分值是多少分?
答:符合条件人员基准分值满80分可申请积分入户。

5、女性40周岁之上,男性50周岁之上人员申请积分入户,除满足基本条件外,仍有哪些要求?
答:必须同时具备于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之上才可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6、哪些人员不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答:有三类人员不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壹)有严重犯罪记录人员;(二)有违法生育记录人员;(三)男性和女性分别年满60周岁和50周岁(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的外来务工人员。

7、积分入户怎样排名?
答: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于总积分相同、排名且列的情况下,按照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的依次所得分数和入户的申请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名名单。

8、如何通过网上申报?
答: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且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满80分的,可通过网上申报,但必须于当年5月31日前携带申请表和关联辅证材料送交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申请时间以受理回执时间为准。

(网址:http://)
9、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壹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壹级指标由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等构成;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壹级指标的具体细化。

10、壹级指标中基本要求有哪些规定?
答:壹级指标中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包括年龄情况、身体情况、劳动合同、参保情况、计划生育、居住情况、守法情况)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

11、申请积分入户到哪里递交申请材料?
答:申请人应于受理期限内携带申请表和关联辅证材料到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递送申请材料。

(具体地点可向12333电话咨询热线了解)
12、申请积分入户本人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表、各项积分指标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珠海市三甲医院体检方案(体检有效时间计算至申请之日前六个月)、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申请积分入户如有随迁人员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积分入户珠海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地关联部门出具的无严重犯罪、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

14、积分入户哪些人员能够随迁?
答:积分入户珠海的外来务工人员,其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能够随迁。

15、对积分入户随迁人员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随迁人员需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16、申请积分入户的落户顺序如何确定?
答:申请积分入户按固定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次序申请落户。

如无固定住所或用人单位不能解决落户的,申请人可申请落户到本市就业地劳动保障所集体户口。

17、落户固定住所有什么要求?
答:落户的固定住所是指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配套住宅,必须是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拥有该房产产权,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

房产产权和非直系亲属共有的,只允许其中壹户入户;属购买二手房的,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后,申请人才能将户口迁入。

18、未婚申请人应提供哪些辅证材料证明其未婚?
答:未婚的申请人应提供原户籍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以及户籍地和本市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19、参保情况积分包括哪些险种?
答:参保情况积分包括于本市和本省其他地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0、《分值表》中“文化程度”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俩项指标于积分时如何计分?
答:不累积计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

由本人提供最高学历证书或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

21、《分值表》中技能竞赛、表彰荣誉、社会服务三项指标有效时间如何计算?
答:均为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

22、申请人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显示多条劳动合同记录,如何计分?
答:信息系统显示同壹用人单位或俩个之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记录的,则按每条记录显示的劳动合同签订且实际履行时间计算,每满壹年积2分;信息系统显示同壹用人单位签订且履行劳动合同记录是连续的,则每满壹年积2分,三年之上每满壹年加1分。

总分值最高不超过45分。

23、申请人劳动合同书中有劳动部门的合同鉴证章,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无显示劳动合同记录,劳动合同信息是否能够补录?是否能够计算劳动合同积分?
答:不能够补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没有劳动合同信息记录的,不能计算劳动合同积分。

24、外来务工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当下应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关联管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且履行劳动合同时间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记录为准。

25、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确定后,申请人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申请人于公布积分入户名单之日起30天内,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办理关联入户手续。

申请人当年未能入户或自动放弃入户指标的,于公布积分入户名单之日起60天内,凭受理回执取回申请材料。

申请人逾期未取回的申请资料由经办机构自行处理。

26、申请人可通过哪些方式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答:申请人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12333咨询热线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27、目前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是80分,以后会调整吗?
答:珠海积分入户实施办法规定,基准分值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和实际需要作出调整。

如果当年基准分值调整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向社会公布。

28、于失业期间或不于珠海务工,可否申请积分入户?
答: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积分入户时,于失业期间或不于珠海务工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

29、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运营者是否能够申请积分入户?
答:珠海积分入户办法的适用对象是和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此类人员如果不具备《分值表》中壹级指标的基本要求,不能够申请积分入户。

30、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永久取消其积分入户资格;已迁入本市的,户口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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