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保障工人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事办、生活区、料场、办公区等。
三、管理要求1.设施应合理布局: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需求,合理布置临时设施,保证其满足施工人员的需求。
3.设施应保持整洁: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堆放,定期清理卫生。
4.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临时设施应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使用环保材料,并做好废弃物的分类处理。
5.设施应维护完好:定期检查维护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四、具体管理措施1.设施布置管理:(1)设施布置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合理安排设施的位置。
(2)设施的区域应显著标识,并根据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3)施工区域临时设施与行车道应有足够的距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2.安全管理:(1)设施应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和规定,保证其使用安全可靠。
(2)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卫生管理:(1)设施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堆放,设施外部应定期清洗。
(2)定期对设施内部进行清理消毒,保证施工人员的生活环境卫生。
(3)定期检测水质,保证饮水安全。
4.环保管理:(1)设施应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使用环保材料,杜绝使用禁止使用的材料。
(2)设施应设置垃圾分类桶,在施工现场内对废弃物进行准确分类。
(3)定期清理废弃物,送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5.维护管理:(1)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施。
(2)设施管理人员应组织人员定期进行设施维护保养。
(3)设施管理人员应制定设施维护计划和记录设施的维护情况。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罚款,甚至终止劳动合同等。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由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和管理,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人和施工过程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内容1.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分类:(1)施工临时办公室;(2)施工临时工棚;(3)施工现场用电设施;(4)施工现场用水设施;(5)其他临时设施。
2.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选址:(1)施工临时办公室和施工临时工棚应选址在安全区域,远离施工机械和材料堆放区;(2)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应选址在防雨防水的区域,同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3)施工现场用水设施应选址在通风、排水良好的位置;(4)其他临时设施的选址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3.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1)施工临时办公室和施工临时工棚应按照风险评估结果和图纸要求进行搭建;(2)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和施工现场用水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搭建;(3)其他临时设施的搭建应按照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进行搭建。
4.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1)施工临时办公室应用于施工管理人员办公使用;(2)施工临时工棚应用于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物品使用;(3)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和施工现场用水设施应按照设施使用说明使用;(4)其他临时设施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进行使用。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1)施工临时办公室和施工临时工棚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2)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和施工现场用水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3)其他临时设施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维护和管理。
6.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拆除:(1)施工临时办公室和施工临时工棚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2)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和施工现场用水设施在用完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拆除;(3)其他临时设施在用完后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拆除。
7.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使用、维护和拆除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程序;(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设施的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中的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宿舍、食堂、厕所、办公室、材料堆放区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进行安全管理,加强对临时设施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和损坏的设施,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设施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改善设施管理水平。
第六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熟悉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要求,做到熟悉操作、安全过关。
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当设置专人负责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设施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遵守设施使用规定,禁止私自拆卸、改装和擅自使用没有经过验收的设施。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当具备足够的防火、防水、防雷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灭火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当布置合理、通风良好,确保工人的生活环境良好,杜绝因环境原因引发的事故。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处置流程,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通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符合标准、节约开支的原则,杜绝私建、乱建、超标建设现象,以达到临时设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XX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或以集团名义承揽由我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
包括:①施工用地范围内施工、生活用各种道路、围墙。
②项目行政管理用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或用房,包括临时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医疗室、宿舍、食堂、厕所、化粪池、生活垃圾站、料具库、门卫室等。
③临时施工区内的水泥库、简易料库、作业棚、试验室、拌合站、吸烟室、厕所、化粪池、生产垃圾站、门卫室塔吊基础等。
④各种材料加工厂及机械操作棚等。
⑤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设备堆场、取土弃土位置。
⑥施工或生活用水源、电源、变压器,临时给排水、供电、动力、供暖、通风管线等设施。
⑦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所建设的必要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经营部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监督、审核、审批机构。
第六条凡参与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应自签署分包协议之日起,视为同意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临时设施管理流程第七条内部审批(一)新开工程临时设施建设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在施工程确需增加临时设施建设必须提前一周,由项目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其报告内容包括:1、文字说明。
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确保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程的临时设施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房、设备、材料搁置场所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与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签订临时设施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一的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秩序。
第五条临时设施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临时设施管理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确保施工工程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临时设施管理中应当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质量。
第八条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临时设施的设置与调整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临时设施的设置列入施工方案,并报工程监理审核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需求设置合适的临时设施,包括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放场地等。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将临时设施的设置情况及时报告给工程监理,如有需要调整,应当重新编制方案并报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临时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制度,规定使用范围、管理责任人员等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临时设施清单,包括各类设施的名称、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信息。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临时设施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进行临时设施的调整,调整时需重新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废弃的临时设施进行处理,不能随意拆除或撤销,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处理。
第三章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临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的稳固和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四篇)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保障施工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建筑施工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包括施工工地办公室、施工工地生活区、设备仓库、报废物料仓库等临时设施的规划、布局、使用及维护等方面。
第三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加强对临时设施的监管和管理。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使用、维护和拆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做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工作,为施工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临时设施的准备和建设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方案,明确临时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布置等内容。
第七条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应当提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备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手续。
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进行,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施工,确保临时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应当满足办公、生活和施工需求,合理分布、统筹协调,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临时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第十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得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且必须符合施工工作的实际需要。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进行统一管理,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临时设施使用登记制度,对每个临时设施进行编号,并详细记录临时设施的使用情况,包括设施的启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方式等。
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制定安全使用规程,并进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设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建设施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障项目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临时搭设的各类设施,包括桥梁、脚手架、井架、封闭围挡等。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临建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第四条临建设施的责任单位为本单位,负责设施的选用、搭设、维护和拆除等工作;各参建方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的修订需要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及时通知各参建方执行。
第二章设施的选用和搭设第一条设施选用时应优先选择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和规范的设施,并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条设施的搭设应依据设计方案制定搭设方案,并进行合理合法的施工,不得对施工现场造成安全隐患。
第三条设施搭设前,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第四条设施搭设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第五条设施搭设时,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第三章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第一条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条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三条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将维护和保养情况做好记录。
第四条设施出现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拆除。
第四章设施的拆除和整改第一条设施的拆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条设施拆除前,必须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篇)

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临时设施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员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包括临时建筑物、活动场所、施工现场等各类临时设施。
2. 职责和权限2.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2 临时设施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临时设施的安全使用;2.3 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正确使用临时设施,并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
3. 安全管理要求3.1 设施选址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划和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其他设施的安全;3.2 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3.3 设施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并制定详细的使用规范;3.4 设施使用期间,必须保持设施清洁、整齐,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3.5 设施内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急救设备,并进行培训和演练;3.6 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3.7 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3.8 发生事故时,设施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 处罚和奖励4.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2 对于临时设施使用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5. 监督和检查相关主管部门将定期对临时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整改,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临时设施可以采取关闭或暂停使用的措施。
6. 其他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可以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
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作场所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临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规范、科学管理;3. 综合施策、全员参与;4. 风险识别、隐患排查;5. 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6. 事故调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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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为全面提升我公司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树立建设工地的良好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1、职能1.1工程项目部:负责提出“临建设施需求计划”、“办公设施需求计划”申请,并上报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审批后由公司机械设备部进行采购。
负责临建、办公设施的搭设、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1.2质安科:负责建立项目“临建设施”、“办公设施”在公司各项目间合理调配使用。
负责自然报废设施的确认,负责现场临建、办公设施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2、临建设施的相关管理规定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能满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的要求,不得占压城市规划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
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建设应在经批准的项目规划区域内进行。
需要临时另外占用其它场所的,依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是为项目建设施工搭建的临时设施,不得转让、抵押、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2.4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要求建设完成并具备使用条件。
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自行拆除,并清理场地。
在使用期内,因城乡规划建设需要拆除时,项目部必须服从规划予以拆除。
3、临建、办公设施的管理3.1 临建、办公设施计划3.1.1 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项目部副经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临建设施总平面图和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临建设施需求计划,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1.2 临建设施需求计划包括临建房屋、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时道路、临时力口工场地、临时供水、临时供电设施等详细需求计划。
3.1.3 临建房屋(临建宿舍、办公用房、临建仓库)采用装配式活动房屋。
现场临建房屋一般不采用砖房。
3.1.4 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时道路、临时加工场地(钢筋加工场地、木工加工场地、钢结构制作场地)、临时供水设施尽量采用现场施工材料。
3.1.5 临时供电设施(临时电缆、临时配电箱)按照《施工用电安全控制程序》和《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提出需求计划。
3.2 临建设施调配3.2.1 项目部将“临建设施需求计划”、“办公设施需求计划”上报质安科备案,由质安科进行调配。
3.2.2 质安科建立各项目部临建设施台帐、办公设施台帐。
根据项目部上报的需求计划,结合公司办公设施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3.2.3 调配原则是:对其他项目部闲置的临建、办公设施,就近调配、降低运输成本。
当远途运输成本超过临建设施成本,或公司无可调配的闲置设施时,经工程部核对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部可自行购买。
两个项目部之间临建设施、办公设施调配实物转移通过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
费用转帐通过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3.2.4 装配式活动房屋异地调配仍由调出项目部组织原厂家拆卸、运输、安装。
费用由调入项目部负担。
3.2.5 临时供电设施(临时电缆、临时配电箱)、办公设施由调出项目部组织拆卸、运输到接收项目部,经接收项目部验收合格,双方签定交接手续及设施台帐。
费用由调入项目部负担。
3.2.6 经质安科调配不能满足项目部临建及办公设施需求计划时,项目部确认临建房屋采购计划、临时供电设施采购计划及办公设施采购计划报质安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购买。
3.3 临建设施采购、租赁3.3.1 项目部对质安科审核、总经理批准的可采购临建材料或办公设施安排专人统一购买,统一核销。
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对进场的临建材料、办公设施质量进行进货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3.2 材料员负责对施工项目部所需的材料价格进行调查,并将了解到的价格信息及时反馈给材料部经理。
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将材料价格信息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采购。
3.3.3在采购装配式活动房屋时,严禁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地方临建标准或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书的装配式活动房屋。
生产厂家制造生产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必须有设计构造图、计算书、安装拆卸使用说明书等并符合有关节能、安全技术标准。
3.3.4 项目部管理人员临时住房可斟情租用现场附近的居民楼或其它住房,租住原则为:租赁价格合理,方便工作,租房距离现场尽量在3公里以内;租房数量根据项目部管理人员数量合理确定,不得造成有的房屋长期闲置;在项目收尾阶段根据管理人员逐渐减少的实际情况及时调解租房数量,避免造成空置浪费;与房主签订租赁协议;项目竣工后,及时退出租用房屋。
3.3.5 在选择装配式活动房屋的供应商时,必须明确该供应商对产品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保修责任。
3.4 临建设施布置3.4.1 临建设施布置必须由项目部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统一规划、统一布置。
各专业项目部按照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布置本单位的临建设施。
3.4.2 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临建宿舍、办公用房、食堂、厕所应按《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搭设,并设置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其他设施,如淋浴室、娱乐室、医务室、宣传栏等,以保证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的基本需要。
3,4.3 临建设施布置时既要考虑施工的需要,又要靠近交通线路方便运输、方便职工的生活,但首先要考虑安全,不得设置在油库、煤气管道等化学、易燃易爆品周围;注意防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
3.4.4 项目部对现场临时道路布置充分考虑施工运输的需要,特别是大型设备、大件材料的运输需要。
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施工平面图和业主沟通,尽可能利用永久性道路或先建好永久性道路的路基,临时道路布置要保证车辆等行驶畅通,有回转余地,一般设计成环行道路。
3.4.5 临时排水管应尽可能利用原有的排水管道,必要时通过疏通或加长等措施,使工地的地下水和地表水及时排入城市下水系统。
3.4.6临时供电设施按照《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布置。
配电箱设置在安全、干燥、相对固定场所。
3.5 临建设施搭建与拆除3.5.1 项目部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及业主的其他要求搭建临时房屋。
临建设施搭建要符合标准化要求。
3.5.2 新搭建的装配式活动房屋作为现场宿舍、办公室时不得超过两层,各种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公司的要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
3.5.3 临建宿舍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6m,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严禁睡通铺。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5.4 临建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不得小于30m。
3.5.5 现场作业蓬搭建必须满足安全的需要,同时也要给职工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体现人性化施工。
3.5.6 临建仓库要采取防盗措施。
化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必须远离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的生活办公场所,且必须符合国家对化学危险品的控制要求。
3.5.7 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建施工标识牌、临时供水设施、临时供电设施的搭建要符合现场文明施工和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
3.6 临建设施验收、检查3.6.1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项目部副经理组织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对临建设施进行自检,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未经过验收的临建设施,不得使用。
验收的主要内容(可分项验收):(1)临建宿舍、临建办公室的结构稳定性、安全要求是否符合产品标准。
(2)临建宿舍的走梯、二楼围栏、内部床位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施工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建仓库、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建施工标识牌、临时供水设施是否符合施工现场标准化和识别系统要求。
3.6.2 质安科每季度对项目部现场临建设施、办公设施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临建设施、办公设施台帐与实物是否相符、办公设施需求计划是否上报质安科、自采设施是否经过审批、日常维护管理情况等。
不符合本办法要求,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
3.6.3质安科每季度对项目部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及其他临建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不符合要求,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
3.7 临建设施日常使用管理3.7.1 项目部对本项目占用的临建、办公设施进行建档登记,如果为该项目购买的,需标明购买日期,如果为由其它项目调入的,也标明来源及调入日期。
3.7.2 项目部对现场每个临建设施、每台办公设施要设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并加强对使用人员的科学使用及自觉爱护办公设施教育,保证设施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
3.7.3 项目部每月对现场办公设施、临建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设施使用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确保设施的安全使用。
3.7.4 发现现场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施满足正常施工、生活、办公需要。
3.7.5 临建房屋使用维护。
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维护原则。
(3)施工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建仓库、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建施工标识牌、临时供水设施是否符合施工现场标准化和识别系统要求。
3.6.2 质安科每季度对项目部现场临建设施、办公设施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临建设施、办公设施台帐与实物是否相符、办公设施需求计划是否上报质安科、自采设施是否经过审批、日常维护管理情况等。
不符合本办法要求,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
3.6.3质安科每季度对项目部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及其他临建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不符合要求,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
3.7 临建设施日常使用管理3.7.1 项目部对本项目占用的临建、办公设施进行建档登记,如果为该项目购买的,需标明购买日期,如果为由其它项目调入的,也标明来源及调入日期。
3.7.2 项目部对现场每个临建设施、每台办公设施要设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并加强对使用人员的科学使用及自觉爱护办公设施教育,保证设施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
3.7.3 项目部每月对现场办公设施、临建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设施使用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确保设施的安全使用。
3.7.4 发现现场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施满足正常施工、生活、办公需要。
3.7.5 临建房屋使用维护。
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维护原则。
认真统计、核对各种设施情况,对可重复利用的临建设施,必须保护性拆除。
连同临建设施台帐、办公设施台帐一同上交质安科。
质安科经验证、核对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单双方各持一份,各项设施入库待调配。
3.8.2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处理临建、办公设施。
3.8.3 装配式活动房屋尽量由原安装单位保护性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