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培训

合集下载

质量监督法律培训计划

质量监督法律培训计划

质量监督法律培训计划1. 培训目标本次培训旨在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能力,使其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法律风险意识,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培训时间本次培训计划为期5天,每天8小时,共计40小时。

3. 培训内容第一天: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概述-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基本理论- 法律责任和法律行为的规范第二天:质量监督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解读第三天: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 合同法基本原则和内容要点- 知识产权的种类和保护范围-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第四天:劳动法与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解读-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责任第五天:应急管理法与食品安全法-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 食品安全监管和法律责任4. 培训方法- 专家讲授:邀请资深法律专家授课讲解- 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角色扮演:模拟真实工作场景进行角色扮演演练- 互动讨论:搭建互动平台,鼓励学员参与讨论5. 考核与评估- 期末考核:进行书面考试,测试学员对各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 日常评估:培训期间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并予以反馈和指导6. 培训资料- 课件资料:提供专业的课件资料,供学员学习和备考使用- 电子书籍:提供相关领域的电子书籍,供学员自主学习7. 培训师资- 邀请专业法律培训师执教,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8. 培训后续- 建立法律学习交流平台,促进学员间的交流互动和学习合作- 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活动,持续提升学员的法律素养和能力9. 培训成果- 通过本次培训,学员将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实际操作能力,为公司的质量监督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产品质量法培训讲义

产品质量法培训讲义
5、军工产品不适用该法的规定。
6、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
•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
– 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 和设备,适用本法。
• 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 军委另行规定。
思考
• 依照《产品质量法》,下列何种产品属于 该法所称的产品?
芝麻油、冰毒、自来水、 水稻、袋装大米、苹 果、血液、教材、文学作品、电子游戏、体育 馆
• 假冒产品
– 假冒是指该产品根本未含法律规定的标 准的内容,以及非法生产、已经变质的 而根本不能作为某产品使用的产品。
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产品质量的监管体制
• 统一管理与分工管理相结合 • 层次管理与地域管理相结合
– 专职机构
• 国家质检总局 •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 有关机构
• 行业主管部门 • 综合管理部门(如工商)
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CCC+F 消防认证标志
农产品质量认证
绿色食品商标
农产品质量认证
有机食品认证
• GB/T19630.1-.4《有机产品》 • 中国农业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农产品质量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 任和义务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产品质量担保义务 (二)产品质量标识义务 (三)特殊产品的包装义务 (四)其他禁止性义务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作为义务 1、进货检验义务(第33条) 2、保证产品质量义务(第34条) 3、产品质量标识义务(第36条) (二)不作为义务(第35、37-39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题库及答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题库及答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区域是()。

A、广东省B、全国范围C、沿海省份D、浙江、山东等6省参考答案:B2,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O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A、限用药使用规定B、追溯规定C、抽样检测规定D、违禁药使用规定参考答案:B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状况信息。

A、农产品质量安全B、食品质量安全C、农业生产环境质量安全D、农、兽药质量安全参考答案:A4.以下关于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品种描述有误的是()。

A、三颗菜:豆豆、韭菜、葱B、一枚蛋:鸡蛋C、两盘肉:肉牛、肉羊D、四条鱼:大口黑妒、乌鳗、编鱼、大黄鱼参考答案:A5,《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不包括()0A、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B、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C、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D、采摘、销售记录参考答案:D6.新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了O农产品这一提法,鼓励选用优质品种,采取绿色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农产品精品品牌。

同时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有关标准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

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申请农产品质量标志,明确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为促进优质优价提供支撑。

A、绿色优质B、品牌优质C、无公害优质D、品种优质参考答案:A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的()并组织考核。

不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不得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A、专业技术培训B、理论知识培训C、实操技能培训D、实操演练参考答案:A8.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应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

产品质量法—企业培训讲座.pptx

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一)、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1、质量体系:企业为了实施质量管理所需要的组织结构、程序、 过程、资源。
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或由他授权的部 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 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通过颁发企业 质量体系认证书,证明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的 要求的制度。
1、定义:依据具有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 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 应标准和技术要求。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主要内容 (1)认证标准:
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程序
(1)企业根据自愿原则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2)认证机构接收企业申请; (3)经认证合格,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 认证体系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采用的ISO9000质量管理和 质量保证系列国际标准。
(二)产品质量认证:
一般标准:除适用强制性标准外,可实行一般性的、非强制性标准。
三、生产许可证制度
• 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
如:乳制品、食用油
• 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如:电热毯、压力锅
• 关系到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 如:验钞机、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 保障劳动安全的
如:安全帽、 建筑扣件
• 影响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
如: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
三、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一) 统一标准与约定标准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标准,无法明确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符合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 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产品质量法培训

产品质量法培训

产品质量法培训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产品质量法基础知识•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的实践应用•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产品质量法的发展趋势•产品质量法问答01产品质量法基础知识产品在规定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对其使用价值需求的能力。

产品质量的定义产品质量产品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可靠性、安全性等综合体现。

核心具有客观性、时代性、相对性、综合性。

特点企业角度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消费者角度产品质量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国家角度产品质量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产品质量的重要性产品质量法的历史与发展1982年产品质量法颁布2013年产品质量法第二次修订2000年产品质量法第一次修订现行产品质量法于2018年1月1日生效02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生产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义务。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应当在产品上或者在产品包装上标明实际质量内容的义务。

依照法律规定标识产品标准的义务。

生产并销售合格的产品的义务。

销售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义务。

销售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并不得销售实际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的义务。

销售者依照法律规定标识产品标准的义务。

销售合格的产品的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的义务。

监督者应当依法行政,不得违法要求生产经营者承担非法费用和责任的义务。

监督者的义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销售者能够证明产品缺陷是由生产者造成的,应当由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的规定03产品质量法的实践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定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对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

产品质量法培训课件

产品质量法培训课件
企业应加强质量诚信管理
企业应秉持诚信原则,对产品质量的承诺要真实、可信,不得欺骗消费者。
01
02
03
社会公众的质量安全意识
社会公众对质量安全问题的关注度和认知程度,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社会公众参与到质量安全问题中来,可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监督,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提高社会公众的质量安全意识
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法培训课件
目录
contents
产品质量法的基本概念与重要性产品质量的法律规定与标准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与赔偿产品质量监管制度与机构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与创新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与参与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01
产品质量法的基本概念与重要性
产品质量法的定义与内涵
产品质量法涵盖产品责任、质量监督、质量标准、质量认证、质量信息等方面。
用户需求为导向
对创新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为产品质量创新提供保障。
知识产权保护
企业质量文化建设
06
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与参与
消费者组织监督
消费者组织代表消费者利益,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媒体监督
媒体是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报道质量问题,曝光不良企业,促使企业改正不当行为。
行业协会监督
政府、媒体、社会组织等应加强对质量安全问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质量安全意识。
社会公众的质量安全意识与参与度
07
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某品牌手机电池爆炸事件
案例一
某品牌汽车刹车失灵事件
案例二
某电商平台售卖假货事件
案例三
典型产品质量案例分析
分享二
如何建立有效的产品质量控制流程

产品质量法培训内容

2
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和体系
- 立法宗旨: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产品质量法律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为基本法,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产品质量的规定等。
3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6
产品质量法的实践和应用
- 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产品质量法的实际应用和执法过程。- 企业如何遵守产品质量法: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加强质量控制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企业如何应对产品质量问题: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产品质量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4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 生产者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产品具有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产品的表面或包装上注明产品标准。-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等。
5产品质量ຫໍສະໝຸດ 律责任- 产品质量民事责任:包括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残疾、死亡等。- 产品质量行政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因违反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产品质量刑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产品质量监督体制:包括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 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实施产品质量标准及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标准。- 产品质量认证:依据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某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

产品安全性培训教材

产品安全性培训教材为了提高企业员工对产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确保产品在设计、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我们制定了产品安全性培训教材。

本教材旨在全面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产品安全的重要性,以促进产品安全意识的提升和相关知识的掌握。

一、前言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产品的种类越来越多样化,人们对产品的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教材旨在帮助企业员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产品安全性方面的知识,提高产品的安全性能和质量,保障用户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声誉。

二、产品安全法律法规1.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我国针对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法规,是企业和生产者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法律依据。

员工应当全面了解该法律法规的内容,确保在工作中遵守相关要求,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产品质量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实施条例》对《产品质量法》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规定,包括产品的质量监督、责任追究、产品召回等。

员工需要了解该条例的要求,确保在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符合相关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三、产品安全标准要求1.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是保证产品安全的重要要求,它对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员工应当熟悉相关标准,确保在工作中遵守标准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和质量。

2. 企业内部产品安全标准除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外,企业还可以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企业自身的需求制定内部产品安全标准。

员工应当了解并遵守企业内部产品安全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和质量达到企业内部的要求。

四、产品安全培训知识点1. 产品安全意识产品安全意识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对产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和安全意识的培养。

通过产品安全培训,员工应当了解产品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并能够将产品安全意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产品的安全性能和质量。

2. 产品设计与安全产品设计是产品安全的基础,良好的产品设计能够减少产品安全隐患和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培训考核试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培训考核试卷(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00分)姓名:成绩:一、选择题:(选出正确的答案每题4分共40分)1、本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产品的( ) ,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A、创新开发B、监督管理C、生产销售D、宣传发布2、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 )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A、抽查B、全面检查C、现场监督D、定期检查3、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A、企业B、行政机关C、消费者D、其他认证机构4、产品或包装上的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选项为()A、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B、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C、未标明生产日期D、标明产品的主要成分、规格、等级5、生产者生产产品需要遵守的责任和义务不包括()A、不得掺假、掺杂B、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C、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D、不得拒绝客户要求6、售出的产品有以下哪种情况,销售者不需要负责( )A、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未事先说明B、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C、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D、产品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损害7、对违规企业的惩罚不包括哪一项()A、责令停止生产、销售B、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C、召回生产、销售的产品D、罚款8、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惩罚方式,错误的一项为( )A、撤回并重新出具检验结果或证明B、责令改正C、没收违法所得D、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9、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产品包括()A、金属制品B、易碎、易燃、易爆物品C、塑料制品D、一次性医疗用品10、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 )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产品质量法》培训

学员成绩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成 绩
序号
姓 名
成 绩
1
陈榜文
100
23
李艺宛
96
2
吴贵八
96
24
李江
100

汪加青
100
25
张振武
90
4
张征骥
91
26
张冬梅
93
5
梅跃雷
98
27
李何兵
100

张小军
100
28
王海波
98

袁 斌
100
29
高丽锋
100
8
吴启强
96
30
田志业
96
9
孙 鑫
94
31
姬家星
86
10
赵卫帅
序号
姓 名
性别
签 名
备注
1
陈榜文

2
吴贵八

3
汪加青

4
张征骥

5
梅跃雷

6
张小军

7
袁 斌

8
吴启强

9
孙 鑫

10
赵卫帅

11
杨振国

12
白松林

13
孙超飞

14
李伟

15
雷有豪

16
管 超

17
杨元芳

18
姚名庆

19
张立伟

20
吴龙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巢湖北制梁场《产品质量法》培训资料编制部门:安质部编制人:审核人:批准领导: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巢湖北制梁场2016年6月《产品质量法》培训资料登记表关于举办《产品质量法》培训班的通知场属各部门、班组:根据2016年梁场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我场定于2016年6月8日举办《产品质量法》培训班,希望下列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具体安排如下:一、培训时间:6月8日晚上19:00-21:00二、培训地点:会议室三、授课教师:杨彬彬四、培训人员名单(附后)本期培训班利用工作时间进行培训,如有变化以当天通知为准。

2016年6月7日职工培训《产品质量法》培训班教学计划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巢湖北制梁场2016年6月8日一、培训目标:通过对梁场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对产品质量知识的学习,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

二、培训对象:梁场班子成员、工程部、安质部、试验室、物机部、各班组工班长三、学制及办班形式:共计2学时,6月8日晚上19:00-21:00业余培训。

四、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职工培训《产品质量法》培训学员签到表职工培训《产品质量法》培训学员签到表职工培训《产品质量法》培训学员签到表职工培训《产品质量法》培训学员签到表职工培训《产品质量法培训》学员点名册职工培训《产品质量法培训》学员点名册职工培训《产品质量法培训》学员成绩汇总表《产品质量法》讲义第一章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与产品质量(一)产品中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根据这一规定,《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

所谓加工、制作是指改变原材料、毛坯或半成品的形状、性质或表面状态,使之达到规定要求的各种工作的统称。

2、初级农产品(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等,例如小麦、鱼等)及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石油、原煤、天然气等)不适用该法的规定。

但不包括经过加工的这类产品。

3、虽然经过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纯为科学研究或为自己使用而加工、制作的产品,不属于该法调整的范围。

4、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

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该法的规定。

5、军工产品不适用该法的规定。

(二)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为满足合理的使用要求所必须具备的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征的总和。

产品质量一般应包括以下性能:功能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

二、中国的产品质量法(一)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因产品质量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调整两大类社会关系:1、在国家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产品质量管理关系;2、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产品的用户和消费者之间因产品缺陷而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二)中国产品质量法体系中国产品质量法体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有关产品质量的其它法律规范组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基本法;2、其他法律规范,如《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专门法;3、其他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

(三)中国产品质量法的特点中国产品质量法是一部综合性的法律规范。

他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当广泛,不同于国际上仅仅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产品责任关系的产品责任法,他把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产品责任合二而一,他的立法宗旨是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体现了国家干预市场的经济法精神。

中国的产品质量法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一个社会问题,涉及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只有多部门集中协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尽管法律本身的完善并不代表这一问题的解决,但这至少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产品质量责任的分类:1、民事责任,这是最基本的责任,不仅不依赖于其他责任而存在,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会排除其他以金钱为内容的责任,如行为人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赔偿金和罚款或罚金时,优先支付赔偿金。

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

2、行政法上的责任,如对非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所处的没收,罚款等。

3、刑事责任,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一、产品质量的监督体制(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据法定权限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二)我国产品质量监督体制国家产品质量监督体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产品质量监督: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县级以上政府各有关部门、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垂直领导1、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1)国家产品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2)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2、地方产品质量监督(1)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3)全国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领导。

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产品质量标准制度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其主要内容是:1、产品质量应符合一定的标准;2、产品均应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3、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或由他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通过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书,证明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的制度。

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目的:(1)在合同的条件下,是为了提高供方的质量信誉,向需方提供质量担保,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2)在非合同的条件下,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实现质量目标。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标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GB/TI9000—ISO9000系列国家标准。

该标准等同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采用的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际标准。

(三)产品质量认证制度1、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是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

2、产品质量认证的法律依据:国家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国家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1)认证标准:第一,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第二,我国名、特产品,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第三,对于我国和国外认证机构签订了双边、多边认证合作协议的产品,依据协议中规定的标准。

(2)认证机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由其授权的部门。

(3)认证原则:我国实行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相结合的制度(4)认证形式:①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的认证,实行强制性认证。

②对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和达到某一水平的认证,实行自愿认证。

(5)认证标志: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发布后,将原来的“CCIB”(中国商检)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

(6)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前者认证的对象是某种特定的产品;后者认证的对象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综合能力。

(四)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国家监督。

国家监督是指国家对产品质量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2、社会监督:(1)社会监督的形式1)消费者监督2)社会团体监督(2)社会监督的权利1)建议处理权2)支持起诉权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一)保证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标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1、产品标识: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或其特征、特性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标记、数字、图案等表示。

根据不同的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产品标识可以标注在产品上,也可以标注在产品包装上。

2、产品质量法对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的规定:(1)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应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6)、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有关标识的具体标注方法,应当按照《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执行。

(三)生产者对某些特殊产品的包装应当履行的义务1、产品包装:产品包装是指为在产品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并在包装上附加有关标识的总称。

2、产品质量法对某些特殊产品包装的规定:对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警示标识或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四)法律禁止生产者从事的行为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其行政职能,对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疗效不确、毒副作用大、技术明显落后的产品,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措施,通过发布行政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某日起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

2、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