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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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

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

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稿)根据《江苏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装备条件建设标准》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的有关要求,为提高我省中小学校教育条件装备水平,树立典型,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及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一、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内部设施的基本要求: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用房面积根据《江苏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装备条件建设标准》和《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应根据其功能的要求设置给排水、通风系统、各种电源插座和总电源控制开关,并安装触电保护器。

中小学实验室演示台均要求水、电到位,设有220V的二孔、三孔插座各二个以上。

实验室内应设置黑板、窗帘杆、银幕挂钩、“科技园地”和科学家画像等。

实验室附属用房中的模型室、挂图室、标本室、维修室、实验教师办公室可兼设在仪器室或准备室内,实验教师的办公室不得设在化学准备室内。

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准备室(含物理)应设地漏、供水、排水到位。

各科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应有相应的防盗、防火安全设施、有独立的危险品存放处,有防护用品和急救箱。

1、物理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应供电到桌,且加触电保安器保护。

教师演示台有总控制电路,原则上要设置三相四线的380V电源插座,并配有独立的保险丝;学生实验桌固定且外观整洁。

室内电源线和电源插座安装科学规范,不走明线,电源插座固定(或嵌)在实验桌上。

光学实验室应设遮光窗帘,并有局部照明。

物理准备室应配备台钻、台虎钳、工作台及必备工具1套。

2、化学实验室化学实验室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通风换气装置的中心距地面不小于300mm,室内通风口一面应设防护罩,室外一面应有挡风设施。

普通高中化学实验室、准备室、药品室(橱)均应安装自动(强制)通风、排气系统。

化学实验室应供水到桌、桌体外观整洁,桌面以下水管不外露。

化学实验室演示台应设置鹅颈管水龙头。

普通高(完)中化学实验室学生用水须用鹅颈管水龙头,至少有一个化学实验室要求电源安装到桌安装要求与物理实验室相同,并设有自动(强制)通风橱。

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标准

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标准

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为了适应苏南地区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创造一个适合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普通小学的设计建设水平,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人〔1984〕354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苏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提高校舍利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3.本标准适用于普通小学新建、改建和扩建。

在现阶段,不宜作为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及验收的统一标准。

4. 普通小学的规划、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规范。

5.教职工住宅未列入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18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住宅由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统筹解决。

6.校办工厂、农场用户、用地未列入本标准,这部分用房、用地,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另行增加。

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7.学校布局(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的原则确定。

应避免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

8.校址选择(l)新建(含迁建)普通小学,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较完整、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地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及崖底、河湾地及泥石流和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9•【字号】苏政发[2011]130号•【施行日期】201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30号2011年9月9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发展“六个注重”最新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整体部署,现就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把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教育是培养人才、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着力深化教育改革,不断增加教育投入,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水平大幅度提高,为民生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

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建成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提高全民整体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必然选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保证。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提升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水平,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推动教育事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技术规范标准)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技术规范标准)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初级中学分册(试行)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二○○六年三月目录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的通知 (1)江苏省初级中学实验室装备标准 (3)江苏省初级中学图书馆装备标准 (17)江苏省初级中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 (24)江苏省初级中学地理教室装备标准 (35)江苏省初中《劳动与技术》课程实践室(场所)装备标准 (37)江苏省初级中学艺术装备标准 (51)江苏省初级中学体育装备标准 (60)编制说明一、本标准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精神,到2010年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战略目标;满足新课程改革对教育装备的要求;以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近几年来装备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本标准参考或直接引用以下标准文件:1、GBJ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年)2、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2005年)3、《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2002年)4、《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2002年)5、《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03年)6、《建设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2年)7、《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1995年)8、《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装备条件建设标准(试行)》(1995年)9、《江苏省中学理科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试行)》(2003年)本标准包括实验室、图书馆、信息技术、劳技、地理、艺术和体育装备七大类。

编制原则:1、本标准每个学科分为建设、配备、管理和应用四个部分。

2、每个学科根据学校的装备水平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高水平、示范性的;第二类为中高水平、先进性的;第三类为最基本的、是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

江苏省普通高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

江苏省普通高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

江苏省普通高中根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江苏省普通高中根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一、总那么1.为了适应苏南地区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创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普通中学的设计建设水平,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加强学校根本建设工作的标准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标准》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人?1984?354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苏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教学与生活的根本需要,又提高校舍利用率的原那么制定的。

3.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新建、改建和扩建。

在现阶段,不宜作为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及验收的统一标准。

4.普通中学的规划、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标准。

5.教职工住宅未列入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18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住宅由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统筹解决。

6.校办工厂〔农场〕用房、用地未列入本标准,这局部用房、用地,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另行增加。

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 7.学校布局(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的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新建住宅区、经济开发区要按生源规划建设适宜规模的普通中学。

(2)学校效劳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的原那么确定。

应防止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

18.校址选择:(l)新建〔含迁建〕的普通中学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拟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地、泥石流及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2•【字号】苏政办发[2007]59号•【施行日期】2007.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省教育厅2007年5月)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要求,到2010年,全省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要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为此,特制定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

一、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在园人数与4-6岁年龄组人口数之比)达90%以上。

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

三、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

四、19周岁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19周岁人口进入各类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比例)达50%以上。

五、每个乡镇(街道)具有适应需要的社区教育资源并得到充分利用,基本满足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

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0%以上。

六、困难群体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资助体系健全;盲聋哑及智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外来务工农民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

七、幼儿园均建成省标准幼儿园,其中60%建成“江苏省优质幼儿园”。

八、小学初中(含民办)的办学条件均达到省标准化建设要求,初步建立教育思想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办学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体系。

九、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省优标准。

(整理)江苏省普通中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

(整理)江苏省普通中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

江苏省普通中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略)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7.学校布局(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的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新建住宅区、经济开发区要按生源规划建设合适规模的普通中学。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的原则确定。

应避免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

8.校址选择:(l)新建(含迁建)的普通中学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地、泥石流及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9.校园规划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l)新建、扩建、改建的普通中学都必须进行规划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建设。

(2)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预留适当发展余地。

教工住宅应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宜建在校园内。

(3)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劳动技术教育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各区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教学楼应布置在总平面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

主要教学用房不宜沿城镇主要干道建筑红线布置,距铁路至少300M ,公路干线至少80 M ,并设置绿化隔离屏障。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临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镇规划日照、防火、卫生防护等有关规定。

(4)建筑组群宜布局合理,并与校园绿化、美化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建筑造型和建筑风格力求体现中学建筑特色,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江苏省普通高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

江苏省普通高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

江苏省普通高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为了适应苏南地区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创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普通中学的设计建设水平,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人〔1984〕354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苏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提高校舍利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3.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新建、改建和扩建。

在现阶段,不宜作为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及验收的统一标准。

4.普通中学的规划、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规范。

5.教职工住宅未列入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18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住宅由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统筹解决。

6.校办工厂(农场)用房、用地未列入本标准,这部分用房、用地,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另行增加。

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7.学校布局(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的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新建住宅区、经济开发区要按生源规划建设合适规模的普通中学。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的原则确定。

应避免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

8.校址选择:(l)新建(含迁建)的普通中学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地、泥石流及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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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为了适应苏南地区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创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普通中学的设计建设水平,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人〔1984〕354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苏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提高校舍利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3.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新建、改建和扩建。

在现阶段,不宜作为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及验收的统一标准。

4.普通中学的规划、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规范。

5.教职工住宅未列入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18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住宅由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统筹解决。

6.校办工厂(农场)用房、用地未列入本标准,这部分用房、用地,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另行增加。

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7.学校布局(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的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新建住宅区、经济开发区要按生源规划建设合适规模的普通中学。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的原则确定。

应避免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

8.校址选择:(l)新建(含迁建)的普通中学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地、泥石流及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9.校园规划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l)新建、扩建、改建的普通中学都必须进行规划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建设。

(2)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预留适当发展余地。

教工住宅应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宜建在校园内。

(3)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劳动技术教育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各区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教学楼应布置在总平面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

主要教学用房不宜沿城镇主要干道建筑红线布置,距铁路至少300M ,公路干线至少80 M ,并设置绿化隔离屏障。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临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镇规划日照、防火、卫生防护等有关规定。

(4)建筑组群宜布局合理,并与校园绿化、美化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建筑造型和建筑风格力求体现中学建筑特色,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5)教学楼与体育活动场地既要有一定分隔,也要便于联系。

要保证体育活动场地有充足的日照。

带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其长轴宜取南北向,并与主要教学用房纵轴垂直布置。

(6)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

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

路面范围的地下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学校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

(7)室外上下水、煤气、电缆等地下管线,应按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

(8)学校主要出入口对内宜接近行政办公楼和教学楼,对外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醒目标志。

三、建设规模与校舍建筑项目构成10.建设规模:普通中学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校规模、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11.学校规模和班级定员:普通中学学校规模分别为18 班、24班、30 班、36 班,班级定员近期为50 人/班。

12.校舍建筑项目构成:普通中学校舍建筑项目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l)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及演示实验室、实验仪器及准备室、生物标本室、书库、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图书电脑管理室、视听阅览室、微机室、微机室附房、语言室及附房、史地教室、阶梯兼电化室、电教器材室、劳技教室、科技活动室、美术教室及教具室、音乐室及乐器室、舞蹈房、风雨操场。

(2)办公用房: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会议接待室、演播及控制室、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电木工修理间、值班室、传达室。

(3)生活服务用房单身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厨房、浴室、锅炉房、杂物贮藏室、室外厕所。

13.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l)普通教室:一个班级进行学习和各种活动的场所,室内应设置:不产生眩光的黑板、讲台、单人课桌椅、清洁用具柜、存物柜、电视机、投影仪、录放音机等电教器材。

每班设1 间,每个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6 平方米。

(2)实验室: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示范和操作空间,内设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管道和各种电源插座、黑板、讲台、银幕挂钩、地漏、事故急救冲洗嘴、实验桌局部照明设施。

种类:物理、化学、生物。

数量:18班设4间:2 间物理、1 间化学、1 间生物24班设5间:2 间物理、2 间化学、1 间生物30班设7间:3 间物理、2 间化学、2 间生物36班设8间:3 间物理、3 间化学、2 间生物每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另每间设仪器、准备室一间46平方米。

此外,均设置一间生物标本室,使用面积46平方米。

(3)演示实验室:教师边讲、边试的实验室,学生主要以看为主。

各设一间,使用面积73平方米,辅房35平方米。

(4)书库:存放图书的地方,内部设多层书架、窗帘。

按45 册/生、400册/平方米计。

18 班、24 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10l平方米、135 平方米、l69平方米、203平方米。

(5)学生阅览室:内设书报架、阅览桌、窗帘。

按学生人数l / 12 设座,每座1.5 平方米,使用面积18 班、24 班、30 班、36 班分别为112平方米, l50平方米、188平方米、255平方米。

(6)教师阅览室:按教师人数1/3设座,每座2 .1平方米,使用面积18 班、24 班、30 班、36 班分别为38平方米、50平方米、60平方米、72平方米。

(7)编目室:均设置一间,使用面积25平方米。

(8)图书电脑管理室:用于管理图书,复制资料等。

均设一间使用面积25平方米,内设电脑一台、复印机一台、油印机一台。

(9)视听阅览室:用于阅读音像制品的地方,设25 座,每座二人,5平方米/座,均设一间,使用面积125平方米。

(10)微机室:是学习计算机基本知识的场所,应设控制室、换鞋处,地面应预埋各种线路,内有窗帘、吸尘器等设备。

18 班1 间、24 班2 间、30 班、36 班设3 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18 班、24 班、30 班、36 班辅房分别设1 间、2 间、3 间、3 间,每间使用面积25平方米。

(11)语言室:是语言教学的专用教室,均设一间,每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另设控制室一间25平方米。

(12)阶梯兼电化教室:三个班以上上合班课的大教室,可兼作电化教育、开会之用,地面做成阶梯形,墙面和顶棚需作吸音处理,内设黑板、银幕、彩电、录放音机、音响等电化教育设备。

18 班、24 班三班合用,使用面积165平方米。

30 班、36 班四班合用,使用面积240平方米。

(13)电教器材室:存放电教器材之用,均设置一间,使用面积25平方米。

(14)史地教室:利用专用教具和电教手段进行历史地理直观教育的专用教室,室内布置推拉磁性黑板、银幕、投影仪等电教设备。

均设一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辅房25平方米。

(15)劳技教室:是学生掌握简单劳动工具的操作技能,增强学生动手能力的专用教室。

18班、24班设2间,30班、36班设3间,每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另设工具室18班、24班、30班、36班分别设1间、1间、2间、2间,每间使用面积25平方米。

(16)美术教室: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和艺术爱好,掌握表现造型艺术的初步技巧和劳动能力的专用教室,并可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

18班、24班设1间,30班、36班设2间,每间使用面积92平方米,另每间设辅房25平方米。

(17)科技活动室:是学生课外开展科技活动的场所,如航模、无线电制作等。

均设数间,18班、24班使用面积50平方米,30班、36班使用面积75平方米。

(18)音乐教室:讲授音乐课的专用教室,内设立式钢琴等乐器,组合音响等。

18、24班设一间,30、36班设2间,使用面积70平方米,另设乐器间,使用面积30平方米。

(19)舞蹈房:18 班、24 班、30 班、36 班均设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辅房20平方米。

(20)风雨操场(含乒乓室、健身房、体育器材室)用于雨天进行体育课教学。

室内考虑安放多种体育设施,如乒乓室、单、双杠设施。

并考虑数间体育器材室、更衣室、体育教师办公室。

18班、24班使用面积960平方米,30班、36班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

14.办公用房:(l)行政办公室:包括校长室、支部室、教务总务办公室、档案文印室。

18 班、24 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220平方米、280平方米、300平方米、320平方米。

(2) 教师办公室:18 班、24 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208平方米、272平方米、343平方米、415平方米。

(3)会议接待室:考虑大小会议室各一间。

18 班、24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

(4)演播控制室:此室用于控制整个学校闭路电视、小型演播之用。

均设一间,使用面积40平方米。

(5)社团办公室:18 班、24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40平方米、60平方米、60平方米、80平方米。

(6)卫生保健室:均设二间,每间使用面积20平方米。

(7)总务仓库18 班、24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60平方米、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

(8)电木工修理间18 班、对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48平方米、56平方米、56平方米、64平方米。

(9)传达值班室均为使用面积40平方米。

15.生活用房:(l)教工单身宿舍按教工总数的15 %安排,每人使用面积7.2平方米。

18 班、24 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97平方米、130平方米、162平方米、194平方米。

(2)食堂厨房18 班、24班、30 班、36 班使用面积分别为623平方米、829平方米、1035平方米、124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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