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程序

合集下载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参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参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参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引言概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是保障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

消防设计审核是指对建筑物消防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验收是指建筑物建成后进行的消防设施和系统的实际检查,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正常运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的相关内容。

一、消防设计审核1.1 火灾风险评估:对建筑物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火灾风险等级,为消防设计提供依据。

1.2 消防设施配置:审核建筑物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包括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报警系统等。

1.3 防火分隔与防烟控制:审核建筑物的防火分隔措施和防烟控制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消防验收2.1 消防设施检查:对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报警系统等。

2.2 消防设备运行测试:对消防设备进行运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3 疏散演练:组织疏散演练,检查建筑物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逃生是否有序。

三、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流程3.1 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向消防部门提交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申请。

3.2 审核评估:消防部门对消防设计方案进行审核评估,提出修改意见。

3.3 验收合格:建筑物建成后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消防验收合格证。

四、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的重要性4.1 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4.2 防止火灾蔓延: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和扩大。

4.3 提高灭火效率:合格的消防设计和设施能够提高灭火效率,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五、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的规范要求5.1 遵守相关法规: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需遵守国家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

5.2 专业人员参与: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

5.3 定期检查维护:建筑物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参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参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参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参考)引言概述: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是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火灾,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的相关内容。

一、消防设计审核1.1 消防设计方案的合规性审核消防设计方案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基础,审核时应确保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具体包括建筑物的消防分区、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的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人员疏散要求等。

1.2 消防设施的选择和布置审核消防设施的选择和布置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的防控能力。

审核时应确保消防设施的种类、数量和布置满足建筑物的消防要求,如灭火器、消防水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

1.3 消防通道和疏散设施的审核消防通道和疏散设施是建筑物内部人员疏散的重要通道,审核时应确保通道的宽度、通畅度、防火分隔等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同时,还要审核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等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消防验收2.1 消防设施的功能性验收消防设施的功能性验收是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

验收时应检查消防设施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正常运转,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楼梯的喷头、疏散门的开启情况等。

2.2 灭火器材的验收灭火器材是建筑物内部火灾初期扑救的重要手段,验收时应检查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和布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能够满足灭火的需要,如灭火器的有效期、压力是否正常等。

2.3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验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人员疏散的重要通道,验收时应检查通道的宽度、通畅度、标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明显、易于识别等。

三、消防验收的程序和要求3.1 提交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在消防设计完成后,应及时向相关消防部门提交消防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和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1. 引言消防设计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乎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建设工程施工图阶段,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是确保建筑物达到消防要求的关键环节。

本文档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的目的、流程和要点。

2. 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能够提供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对消防设计的审核,可以发现和解决施工图中存在的消防风险和问题,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 流程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提交施工图项目施工图完成后,消防设计人员需要将施工图和相关的消防设计文件提交给消防审核部门。

3.2 审核申请消防审核部门会对施工图审核进行登记,并向消防设计人员提供审核申请表格和相关要求。

3.3 专业审核消防审核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包括消防设施配置、疏散通道布置、防火材料选用等方面的要求。

审核人员需要仔细研究施工图,与设计图纸和相关法规进行对照,确保符合消防要求。

3.4 反馈审核意见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存在的风险时,需要向消防设计人员提出审核意见。

这些意见可能包括修改建议、补充材料要求等。

消防设计人员需要及时响应并进行修改。

3.5 审核结果反馈审核部门会根据消防设计人员的响应和修改情况,最终给出审核结果。

如果通过审核,则可以继续进行后续工作;如果不通过,则需要重新修改并重新提交施工图进行审核。

4. 要点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需要关注以下要点:4.1 消防设施配置施工图中的消防设施配置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的位置、数量和规格。

4.2 疏散通道布置施工图中的疏散通道布置要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

包括疏散通道的宽度、出口位置和标识等。

4.3 防火材料选用施工图中使用的建筑材料需要满足防火要求,能够减少火灾蔓延的速度和范围。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疑难问题解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疑难问题解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一、概述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消防安全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是确保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疑难问题。

本文将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常见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确保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

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基本流程1. 提交申请材料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前,需递交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相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2. 审查申请材料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验证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3. 现场勘查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对工程现场进行勘查,确认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实施情况。

4. 出具审查意见消防设计审查单位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勘查结果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包括通过、不通过等。

5. 验收完成工程后,进行消防设计验收,确认工程消防设施的安装情况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以上即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基本流程,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如下疑难问题。

三、常见疑难问题及解答1. 设计图纸不合规范问题描述:申请材料中提交的设计图纸存在不符合规范的情况,如消防设施设置不完善、逃生通道设计不合理等。

解答:对于设计图纸不合规范的情况,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应当及时指出问题并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

申请人也应积极配合,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 现场勘查发现问题问题描述: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工程实际情况与设计方案存在差异,导致审查意见无法通过。

解答:在实施现场勘查时,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应当认真核实工程现场和设计方案的一致性,如发现有差异,应当要求申请人进行合理调整,并在现场勘查报告中予以详细说明。

3. 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不通过问题描述: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未通过,申请人对此存在异议。

解答:对于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不通过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就相关问题提出异议申诉,由审查单位进行再次核查。

建设工程改建(内部装修工程及变更用途)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工程改建(内部装修工程及变更用途)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一、许可程序:窗口受理——现场检查——出文审批——文书送达二、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装修改造工程所在平面的原始竣工平面图复印件,标出装修位置4、提供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建筑主体的建筑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或规划意见书,房产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等证明该建筑合法性的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消防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

其中,设计图纸需提供全套正式蓝图,加盖本年度的报审专用章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1)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2)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3)拟采用国建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7、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如果是外省市的设计单位,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8、物业或产权单位与装修改造施工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书。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

9、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盒,正、侧面打印工程名称,字体为宋体二号字。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是指在建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时,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进行审查和验收的规定和程序。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是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基础保证。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

一、消防设计审查规则1. 提交资料规范建设单位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包括建筑结构和平面图、消防水源、疏散通道、防火防烟分区等设计图纸,以及建筑物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

2. 消防设计专家审查建设单位应聘请专业的消防设计专家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并报送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消防设计专家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对建筑消防设计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消防设计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审查和终审审查三个阶段。

初步审查主要是对建筑消防设计的整体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资料齐全审查是针对图纸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终审审查是对建筑消防设计的最终确认和批准。

1. 施工前验收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邀请消防设计专家对消防设计方案进行验收,确认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以及施工可行性。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定期邀请专业的消防设计专家对消防设施的设施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建设单位在建筑竣工时应向消防监管部门申请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详细的验收资料,包括建筑物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情况、设施性能测试报告等。

4. 消防设施运行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建筑物投入使用前,对消防设施进行最终运行验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安全可靠。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则,确保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单位还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切实维护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为规范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工作,提升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监督审核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消防要求的建筑工程。

二、监督审核机构(一)消防监督审核工作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成立消防审核专家组。

(二)消防审核专家组由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审核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验收等文件。

三、审核程序(一)建设单位完成消防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后,向消防审核专家组递交申请,审核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初审。

(二)审核专家组派遣专家组成小组,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审核。

(三)审核专家组对审核结果进行评估,并出具审核报告。

(四)审核报告递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递交申请。

(五)审核专家组重新审查调整后的材料,并出具定稿审核报告。

(六)定稿审核报告及工程文件一并递交建设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

四、审核内容(一)审核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是否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二)审核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方案等要求。

(三)审核工程验收文件是否齐全,验收记录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五、审核依据(一)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行业经验和实践。

六、审核结果(一)审核通过:建设单位可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二)审核不通过:建设单位需根据审核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递交申请。

七、监督检查(一)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主要针对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消防设施验收等内容。

(三)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

八、处罚措施对违反审核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九、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替代之前相关管理规定。

本规定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的基本框架,具体操作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建设部门、建设单位、消防审核专家组等相关方应共同遵守本规定,开展好消防监督审核工作,确保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一、前言消防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一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是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合理有效、技术标准符合要求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审查程序1. 消防设计审查应在建设工程初步设想和概预算编报完成后进行,并于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前完成。

2. 消防设计审查分为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三个阶段,施工图审查必须在项目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全部审查合格后进行。

3. 消防设计审查的基本步骤包括:收到申请文件→初审→修改→综合评审→决策→审核→公告。

三、审查内容1. 消防设计审查内容应包括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消防设施设计、疏散通道布置、灭火器材配置、消防给排水系统设计等。

2. 消防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疏散试验指南》等。

3. 消防综合设计方案应当科学合理,确保消防设施在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响应和有效控制火势,保证人员疏散安全。

四、验收标准1. 消防验收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验收标准应按照《建筑消防设施工程验收规范》执行。

2. 消防验收应包括工程建设方提交的验收申请文件的审核、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性能检测、验收验收现场检查等内容。

3. 消防验收最终结果应当是“达到验收标准”或者“不达到验收标准”,并标明具体不达标的内容。

五、审查验收机构1. 消防设计审查机构应为经消防执法机构主管部门认定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2. 消防验收机构应为具备相应消防设备验收资质的单位。

六、审查验收责任1. 建设单位负责提交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申请文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

2. 消防设计审查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 建设单位负责对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文件。

4. 消防验收机构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 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和验收进行监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该帖被浏览了1350次 | 回复了14次哈尔滨消防支队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2008-11-7 15:01:00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一款,《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第四条。

二、条件(一)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建筑构造的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安全疏散、消防电梯、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四)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建筑灭火器配置的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六)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八)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要求。

三、范围(一)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二)辖区内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三)辖区内建筑用途变更工程。

四、程序(一)申请人按照示范文本,视申请内容填写并向本机关报送《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本机关审查申报材料,依法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根据审核情况,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制作审核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四)依法送达《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审核不合格的,依法说明理由并告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五)符合听证条件的,由本机关依法组织听证。

五、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当在10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20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到30日。

六、提交材料目录(一)申报建筑消防设计审核: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包括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平立剖面图、暖通空调、电气、防雷防静电、工艺流程设计图和消防给水、固定灭火装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位置平面图等设计图)。

3. 重点项目和具有自动消防设施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

(二)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1.《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 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相关消防系统设计图纸。

3. 消防产品的生产认可证、型式检验报告、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三)申报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室内装修设计图及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系统图。

3.装修防火材料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审批程序:一、受理(一)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小区;(依据同上)(三)基建投资1亿元以下的工业建筑(含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储罐、技改项目和化工装置);(依据同上)(四)城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总体消防规划设计;(依据同上)(五)其他有必要由防火监督处审核的工程。

报审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依据同上)1、图纸和资料由建设单位(甲方)报审,报审时需持建设单位介绍信,并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等表格,表中的联系人须填本单位能及时联系上的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总工)名单,建设单位应在申报表上盖章。

2、工程设计图纸按统一规格(20厘米×30厘米)装订成册,并装入城乡建设档案馆规定的标准图盒内。

3、报审的图纸应为全套正式蓝图,具体包括:(1)、总平面图(包括工程周围现状、工程位置、总平面布置及室外消防设施、储存方式等);(2)、建筑平、立、剖面图;(3)、室内、室外有关消防的设计图,具体包括:A、防火分区设计、防烟分区设计等;B、室内、室外消防供水设计、消火栓平面设计、消防水箱、水池、水泵房设计等;C、消防供电设计、火灾自动报警设计、火灾联动控制设计等;D、暖通空调设计、防排烟设计等;E、可燃气体系统及其保护措施设计;F、自动灭火系统设计;G、移动式灭火器材配置设计;H、其他须报送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

4、必要的设计任务书、说明书、计算书、消防设计专篇、水、电、使用原料和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送审的图纸需盖设计单位图纸报审专用章。

内装修设计图纸除满足以上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设计图纸必须是有设计资格单位设计的正式蓝图,并盖设计单位图纸报审专用章;(2)建设单位应提供有关装修材料、品种、数量、使用部位及防火装修材料的检测报告等材料;内装修设计图纸可由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报(3)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交下列材料:A、申请报告;B、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工程概况、消防设计说明等)C、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D、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敷设及照明灯具安装图;E、改变或新增设的消防部分设计图(包括消防用水、通风、空调、煤气供应、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设施及移动灭火器材配置图)。

F、提交装修所用材料的名称、品种、数量、使用部位(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及各部位使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检测证明;G、工业、科研建筑内部装修改造还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生产、科研工艺、使用原料、研制生产产品的理化性质等。

(六)工业项目、有易燃易爆危险性项目以及其他有消防选址要求的项目,应在项目选址前报审。

民用建筑应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规划部门办理开工证前报审。

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现场施工未开始前报审。

建筑内装修设计防火审核应在内装修设计完成后,内装修施工未开始前报审。

(依据同上)标准:申报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消防处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给与申办人受理回执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

不予受理,但必须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负责对符合要求的图纸、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图纸、资料,有权要求报审单位补充,对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设计,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建设单位负责图纸、资料报审和办理各种手续,负责督促设计、施工单位落实审核意见。

设计单位负责按照有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标准和消防安全设计原则进行设计。

设计单位对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审核时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议,复议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一级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复议。

设计单位不得向公安消防机构咨询设计整改方案。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法规或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消防处审核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单,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第1条的,中止审核,在审批单上签署本项申请“中止审核”的意见和理由后,退受理人员。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第2条的,终结审批,但必须在审批单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时限:5个工作日。

三、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消防处主管处长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单。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消防处处长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单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五、告知本岗位责任人:消防处受理人员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员办事结果;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并归档。

对通过审定的,通知申办人领取。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时限:1个工作日。

六、审核监督措施严格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从检查形式、内容、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当前位置:企业频道_ >>> 企业办事>>> 安全防护>>> 办事指南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程序--------------------------------------------------------------------------------发布时间:2008-07-21办理机构: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办理程序:一、提供以下资料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计委立项批文及工程设计预算造价;4、规划红线图(航测图);5、全套施工图纸;6、消防设计专篇或消防设计说明书;7、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8、土地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二、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窗口受理三、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四、审核图纸五、发放《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办结时限:申报材料齐全并由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窗口受理后,5日内查看现场,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内、重点工程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2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办结时限:申报材料齐全并由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窗口受理后,5日内查看现场,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内、重点工程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2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材料明细: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计委立项批文及工程设计预算造价;4、规划红线图(航测图);5、全套施工图纸;6、消防设计专篇或消防设计说明书;7、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8、土地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