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精品
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南宁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第二节规划原则第三节规划内容第四节规划范围第五节规划期限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目标第二节农用地保护目标第三节建设用地保障目标第四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第五节土地利用效率目标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一、生态用地布局二、农用地布局三、建设用地布局第四章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第一节城镇发展区第二节基本农田集中区第三节农业综合发展区第四节自然与生态保护区第五节水源保护区第六节生态恢复区第五章市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安排第一节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第二节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第三节市中心城区用地主要拓展方向第四节市中心城区内部用地结构优化引导第五节市中心城区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布局第六节市中心城区土地生态屏障建设第六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附件:一、附表:二、附图: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公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需求与供给、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规划原则本规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三)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和各时期用地,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五)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不断完善和创新土地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第三节规划内容本规划在全面分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的基础上,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提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措施,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促进全市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南宁市水利局关于西乡塘产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南宁市水利局关于西乡塘产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南宁市西乡塘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西乡塘产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的函》收悉。
经组织对《西乡塘产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审查,认为《报告》总体可信,基本同意《报告书》。
具体意见如下:一、南宁西乡塘产业园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规划面积726.36公顷,园区定位为农产品储运物流、农副产品精加工、工业制造、商贸、物流为主导的工贸物流片区,切实注重发展循环经济,体现园区设计的节约型产业园。
二、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规划水平年、水资源论证范围,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分析符合当地实际。
三、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规划水平年用水效率指标和需水总量。
产业园区2020年及2030年规划水平年万元工业用水增加值用水量为40立方米~26立方米之间,符合国家及地区控制指标,采用指标符合地区的用水定额指标,预测园区2030水平年用水量为812.5万立方米,符合规划水平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园区2020年、2030年规划水平年水资源的配置方案。
园区水源主要为右江及再生水厂。
园区供水方案与南宁市建成区的供水方案、供水规模相匹配,水资源配置方案总体可行。
五、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园区退水方案,园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右江南宁金陵饮用农业用水区,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退水影响分析基本可行。
六、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规划水资源实施影响分析结论及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
七、总体上,园区的规划布局、规模与区域水资源条件基本相适应,《报告》提出的水资源配置、节约与保护方案基本合理,符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控制要求,可作为园区规划审批和规划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依据。
八、园区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要求,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根据园区功能定位与水资源承载力,落实以水定产,以水定域,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循环经济,严格企业准入标准,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加快建设节约型用水,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
2011-2015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土地整治规划附表

4216
199
3615
表5:南宁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表
重大工程名称
实施规模(公顷)
可增加耕地面积(公顷)
投资规模(万元)
建设期限
涉及县(市、区)
涉及乡镇
河流冲积平原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工程
23520
860
110000
2011-2015年
横县、南宁市市区
横县横州镇、校椅镇、云表镇、马岭镇、镇龙乡、邕宁区那马镇、那陈镇、大塘镇、南晓镇、新江镇、百济乡
4498.86
——
6848.97
135.24
1198.44
8396.87
6635.15
538
209.82
附表2:南宁市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
指标
单位
目标
指标属性
一、数量指标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公顷
118010
约束性
万亩以上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片数
片
12
预期性
土地整治总规模
公顷
118791
预期性
2013-2015年
37
西乡塘区
农用地整治
广西农垦国有金光农场创业分场土地整治项目
坛洛镇广西农垦国有金光农场创业分场
2013-2015年
41.86
318.39
236.32
19
7.41
江南区
39948.62
353.09
1
451.58
9.02
68.88
360.69
278.15
24
9.36
良庆区
29532.68
303.58
1
247.02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伶俐镇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规划范围 (1)第二条规划期限 (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1)第三条土地利用规模、结构 (1)第四条土地利用形势 (2)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4)第五条耕地保护目标 (4)第六条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4)第七条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4)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5)第一节总体结构 (5)第八条农用地调整 (5)第九条建设用地调整 (5)第十条其他土地调整 (6)第二节农用地结构 (6)第十一条耕地调整 (6)第十二条园地调整 (6)第十三条林地调整 (6)第十四条牧草地调整 (7)第十五条其他农用地调整 (7)第三节建设用地结构 (7)第十六条城镇用地调整 (7)第十七条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 (7)第十八条采矿和独立用地调整 (8)第十九条交通用地调整 (8)第二十条水利设施用地调整 (8)第二十一条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调整 (8)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9)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9)第二十条城镇建设用地区 (9)第二十一条村镇建设用地区 (9)第二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9)第二十三条一般农地区 (9)第二十四条林业用地区 (9)第二十五条独立工矿用地区 (10)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第二十六条允许建设区 (10)第二十七条有条件建设区 (10)第二十八条限制建设区 (10)第七章土地整治 (10)第二十九条土地整治潜力 (10)第三十条农用地整理 (11)第三十条农村居民点整理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伶俐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240.93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
第二条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三条土地利用规模、结构2009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24092.81公顷。
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吴圩镇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一条规划范围 (3)第二条规划期限 (3)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3)第三条土地利用规模、结构 (3)第四条土地利用形势 (4)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5)第五条耕地保护目标 (5)第六条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6)第七条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6)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第一节总体结构 (7)第八条农用地调整 (7)第九条建设用地调整 (7)第十条其他土地调整 (8)第二节农用地结构 (8)第十一条耕地调整 (8)第十二条园地调整 (8)第十三条林地调整 (8)第十四条牧草地调整 (9)第十五条其他农用地调整 (9)第三节建设用地结构 (9)第十六条城镇用地调整 (9)第十七条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 (9)第十八条采矿和独立用地调整 (10)第十九条交通用地调整 (10)第二十条水利用地调整 (10)第二十一条能源用地调整 (11)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1)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11)第二十二条城镇建设用地区 (11)第二十三条村镇建设用地区 (11)第二十四条独立工矿用地区 (11)第二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11)第二十六条一般农地区 (12)第二十七条林业用地区 (12)第二十八条风景旅游用地区 (12)第二十九条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2)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2)第三十条允许建设区 (12)第三十一条有条件建设区 (13)第三十二条限制建设区 (13)第三十三条禁止建设区 (13)第六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13)第三十四条土地整理 (13)第三十五条土地复垦 (13)第三十六条土地开发 (14)第三十七条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吴圩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351.64平方公里,辖2个社区、10个行政村。
关于城市生产用地的转型与利用——南宁市安吉花卉公园总体规划设计

f ) 构 筑 物 四 建
具有 的社会价值也越来越受到 人们的关注和 重视 : 一方面 , 另 森 各 城 镇 建 立 、 贴 永 久 性 警 示 牌 及 宣 传 品 , 通 过 广 播 、 张 并 电视 等 使 保 林 是 陆 地 生 态 系 统 的 主 体 , 有 调 节 气 候 、 风 固 沙 、 养 水 源 、 新 闻媒 体 对 群 众 进 行 宣 传 教 育 . 人 们 懂 得 保 护 自然 、 护 森林 具 防 涵 保 持 水 土 流失 和 防灾 减 灾 . 进农 业 稳 产 高 产 等 功 能 因 此 保 护 促 林 业 的植 物 可 以很 好 的发 挥 其 多 功 能 性 二 、加 强 林 业 植 物保 护 的方 法
13 3
÷
场 地 原 有 温 室 大 棚 、 时 办 公 楼 、 工 宿 舍 楼 、 所 废 弃 的 临 职 一 学 校 、 人 临 时住 所 、 水 房 、 电 房 、 库 。温 室 大 棚 可 以满 足 工 抽 配 仓
规 划 后 的生 产 需 要 . 以保 留 。保 留临 时 办 公 楼 由 于市 政路 规 可 划 经 过 职 工 生 活 区 . 能 保 留 3幢 6层 、 只 1幢 4层 、 1幢 1 职 工 层
路 用 地 面 积 约 14 33 15 .3平 方 米 . 内河 控 制 用 地 面 积 5 165 4 5. 5平 方米 . 住宅 建筑 用 地 面 积 3 3 6 5平 方 米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为 2 6 8 . 04 . 0 9 7 63 5平
方米 。 二 、 状概 述 现 ( ) 程范 围 一 工
图纸目录A4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图集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11年7月
图纸目录
1.规划区界定图
2.市域城镇发展现状图
3.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图
4.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图
5.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
6.市域综合交通系统规划图
7.市域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8.市域电力工程规划图
9.市域燃气环卫工程规划图
10.市域旅游空间规划图
11.市域空间管制规划图
12.规划区空间管制图
13.中心城用地评定图
14.中心城用地现状图(2008)
15.中心城用地规划图
16.中心城空间结构分析图
17.中心城组团结构分析图
18.中心城对外交通系统规划图
19.中心城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
20.中心城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图
21.中心城绿地系统规划图
22.中心城景观系统分析图
23.旧城更新与文物保护规划图
24.中心城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25.中心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26.中心城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图
27.中心城给水工程规划图
28.中心城污水工程规划图
29.中心城雨水工程规划图
30.中心城电力工程规划图
31.中心城通信工程规划图
32.中心城燃气工程规划图
33.中心城环卫工程规划图
34.中心城人防工程规划图
35.中心城消防工程规划图
36.中心城防洪工程规划图
37.中心城避难疏散场所及疏散通道规划图
38.中心城近期建设规划图。
南宁市规划图

南宁市规划图南宁市规划图能够详细展示南宁市的发展方向和规划布局。
下面是一份南宁市规划图的简单描述:南宁市规划图分为市中心区和外围发展区两部分。
市中心区主要集中了南宁市的政府机构、商业中心、文化娱乐场所和住宅区。
市政府所在地位于规划图的中央,周边是一片繁华的商业区,各类商业建筑林立。
商业区的边缘逐渐过渡为住宅区,这里有各类公寓和住宅小区。
市中心还设有公共文化娱乐设施,如博物馆、剧院和图书馆,提供丰富的文化活动和娱乐选择。
市中心区与外围发展区之间有一条宽阔的环城高速路,便于市民的出行。
环城高速路旁边规划了城市公园和绿化带,为市中心区提供了一个宜人的环境。
外围发展区主要用作南宁市的产业发展和人口聚集地。
规划图中展示了各类工业区、科技园区和物流园区,吸引各类产业和企业来南宁投资和发展。
同时,外围发展区还规划了大型商业中心和购物中心,为周边居民提供方便的生活购物设施。
除了工业区和商业中心,外围发展区还看到了大量的住宅区和学校。
这些住宅区规划了各类公寓楼和住宅小区,提供高品质的居住环境。
学校和教育设施分布在不同的区域,为孩子们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南宁市规划图还规划了交通网络的发展。
除了环城高速路,还规划了多条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以及连接外围发展区和市中心区的交通枢纽。
公共交通设施也有相应的规划,包括地铁线路、公交站点和自行车道。
总体来说,南宁市规划图以市中心区和外围发展区为核心,兼顾了商业、住宅、文化和教育等不同功能的需求。
交通网络的规划和公共设施的设置也能够满足市民的出行和生活需求。
这份规划图显示了南宁市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美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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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金陵镇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规划范围 (1)第二条规划期限 (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1)第三条土地利用规模、结构 (1)第四条土地利用形势 (2)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3)第五条耕地保护目标 (3)第六条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4)第七条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4)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5)第一节总体结构 (5)第八条农用地调整 (5)第九条建设用地调整 (5)第十条其他土地调整 (6)第二节农用地结构 (6)第十一条耕地调整 (6)第十二条园地调整 (6)第十三条林地调整 (7)第十四条牧草地调整 (7)第十五条其他农用地调整 (7)第三节建设用地结构 (7)第十六条城镇用地调整 (7)第十七条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 (8)第十八条采矿和独立用地调整 (8)第十九条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调整 (8)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9)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9)第二十条城镇建设用地区 (9)第二十一条村镇建设用地区 (9)第二十二条独立工矿用地区 (9)第二十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9)第二十四条一般农地区 (9)第二十五条林业用地区 (10)第二十六条风景旅游用地区 (10)第二十七条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0)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第二十八条允许建设区 (10)第二十九条有条件建设区 (10)第三十条限制建设区 (11)第三十一条禁止建设区 (11)第六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11)第三十二条土地整理 (11)第三十三条土地复垦 (11)第三十四条土地开发 (11)第三十五条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金陵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96.41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
第二条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三条土地利用规模、结构2009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19640.81公顷。
其中:(一)农用地:面积为17091.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02%。
其中:耕地面积为11126.0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5.10%;林地面积为2735.3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6.00%;园地面积为1241.1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26%;牧草地面积为19.5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11%;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969.1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1.52%。
(二)建设用地:面积为1316.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0%。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80.9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1.33%;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719.9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4.67%;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15.9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3.99%。
(三)其他土地:面积为1232.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8%。
其中:水域面积966.37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78.39%;自然保留地面积266.39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20.55%。
第四条土地利用形势(一)城镇发展定位近年来,金陵镇已逐步发展成为南宁市西部的一个地方性中心城镇,较大发挥了其农副产品集散、加工、贸易以及工业产品的集散和流通功能。
规划期内,全镇将围绕“建设广西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培育金坛工业卫星城,发展低污染工业;提升商贸业,促进市场流通;建设现代化农业生产模式,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战略;依托右江沿岸较好的地理和资源优势,加快推进金陵新城建设。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1.80亿元,农业总产值达到9.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6.3亿元,财政收入达到1.9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8600元;城镇化水平达到50.97%。
到2020年,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形成良好的产业布局,将金陵镇建设成南宁市以职业教育基地为主、工贸业发达的地方性中心城镇。
全镇工业总产值达到23.90亿元,农业总产值达到15.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4.6亿元,财政收入达到4.8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3万元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60.23%。
(三)土地利用形势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双重要求下,土地利用面临新的形势:1、协调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扩展难度逐步加大一方面,新的发展机遇使全镇的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将进一步提速,对建设用地尤其是职业教育基地和金陵新城等项目对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也日益加大;另一方面,农业是全镇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保护耕地是发展农业的基本要求,而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展将不可避免占用大量耕地,协调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扩展的难度将逐步加大。
2、城乡统筹发展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金陵镇作为城乡统筹的重点乡镇,规划期内将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农村居住方式和生活习惯将发生明显变化,农村配套和基础设施也将加快建设,农村土地利用将呈现新的格局;另一方面,随着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城镇规模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将随之完善,内部用地结构也会相应调整。
如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优化城乡用地,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3、统筹各业发展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围绕建设广西职业教育基地的目标,规划期内全镇将推进与教育产业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依托现有中心城镇的经济和产业基础,全镇将进一步加快工业和商贸物流业的发展;另外,金陵新城的建设也将大力推进房地产业和旅游休闲业的发展。
在以上几个方面的共同作用下,统筹各业协调发展要求在土地利用中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五条耕地保护目标到2015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808.0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19.27公顷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36.77公顷。
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616.4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32.11公顷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81.70公顷。
规划期内,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134.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2.10%,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
第六条建设用地保障目标2010-2015年期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497.84公顷,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686.89公顷。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36.46公顷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708.3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628.07公顷。
2010-2020年期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829.74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899.33公顷。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25.92公顷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966.2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536.19公顷。
全镇单位建设用地工业总产值由2009年的39.02万元/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125.83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2009年的57.05万元/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708.67万元/公顷。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9年的153.26平方米降低到2020年的125.92平方米。
规划期内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缩并183.7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09年的135.30平方米降低到2020年的103.31平方米。
第七条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到201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3%,退化土地治理率达到85%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0%以上,土地复垦率达到80%以上,具有改善生态环境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基础性生态和景观用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在82%左右。
到2020年,全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3%,退化土地治理率达到85%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5%以上,土地复垦率达到85%以上,具有改善生态环境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基础性生态和景观用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在83%左右,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城镇公共绿地面积为8平方米/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总体结构第八条农用地调整到2015年,农用地面积为16723.05公顷,比2009年减少368.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87.02%调整为85.14%。
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16536.53公顷,比2009年减少55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87.02%调整为84.19%。
第九条建设用地调整到2015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686.89公顷,比2009年增加370.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6.70%调整为8.71%。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336.46公顷,比2009年增加335.58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从2009年的280.93公顷增加到708.3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从2009年的719.95公顷减少到628.07公顷。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899.33公顷,比2009年增加582.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6.70%调整为9.67%。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525.92公顷,比2009年增加525.04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从2009年的280.93公顷增加到989.7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从2009年的719.95公顷减少到536.19公顷。
第十条其他土地调整到2015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206.51公顷,比2009年减少26.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6.28%调整为6.14%。
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204.95公顷,比2009年减少27.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6.28%调整为6.13%。
第二节农用地结构第十一条耕地调整到2015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0808.08公顷,比2009年减少318.0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65.10%调整为64.67%;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0616.49公顷,比2009年减少509.6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65.10%调整为64.45%;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134.30公顷,比2009年调减59.54公顷,保护率为82.10%。
第十二条园地调整到2015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242.26公顷,比2009年增加1.1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7.26%调整为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