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经营性停车场的审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事指南

一、行政许可内容

开办、变更及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二、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数量:无数量限制。

(二)申请许可方式: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三、行政许可条件

(一)开办经营性停车场: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当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经济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

1、一定的财产或者经费;(请明确数量)

2、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场所;

3、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设施和经营管理设施;(明确规定的要求)

(二)变更经营性停车场:

1、变更申请;

2、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

3、停车场许可证原件。

(三)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1、注销申请;

2、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

3、停车场许可证原件。

四、申请材料

(一)开办经营性停车场

1、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停车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设施清单和与停车场相关的图则;(复印件,盖章)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经营性停车场

1、变更停车场管理单位

(1)双方单位变更申请;

(2)停车场变更土地使用双方协议书;

(3)管理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

(4)许可证原件。

2、变更责任人

(1)变更申请;

(2)法定人的授权证明;

(3)责任人的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

(4)责任人一寸彩照二张;

(5)许可证原件。

3、变更车位数

(1)变更申请;

(2)红线图复印件;

(3)车场设施简图;(原件及复印件)

(4)许可证原件;

(5)峻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停车场地址门牌号码

(1)变更申请;

(2)有关部门更改门牌通告;(复印件)

(3)许可证原件。

5、变更停车场名称

(1)变更申请;

(2)许可证原件。

6、停车场申请改变功能

(1)变更申请;

(2)有关部门批示;(原件及复印件)

(3)许可证原件。

(三)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1)注销申请。

(2)有关部门批示;(原件及复印件)

(3)许可证原件。

六、行政许可程序

(一)开办经营性停车场

按照申请《许可证》的要求提供材料,由停车场地管理科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材料齐全、交通安全设施合格,颁发《许可证》。

(二)变更经营性停车场

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由受理机关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材料齐全无误的,做出许可。

(三)注销经营性停车场

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由受理机关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材料齐全无误的,做出许可。

七、行政许可时限

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八、行政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不需年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