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合集下载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篇)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篇)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为了提高员工对建筑施工安全的意识和知识,保障施工场所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以下是一个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参考内容:1. 建立培训计划:制定建筑施工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具体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和培训方式等。

2. 培训课程设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关培训课程,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等。

3. 培训材料准备:准备相关培训材料,包括教材、PPT、视频等,以便于培训的教学和学习。

4. 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训师资队伍的选择和培养,确保能够提供专业的安全知识和培训。

5. 培训方式选择: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可以选择集中培训、分组培训或现场培训等方式进行。

6. 培训评估与考核: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采取测试、操作演示等方式,确保培训的效果。

7. 测试与证书颁发: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员工参与施工的资格凭证。

8. 培训记录与档案管理: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培训的全程可追溯。

9. 安全教育宣传: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施工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10. 追踪与持续改进:对培训效果进行追踪与评估,并不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制定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公司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一、培训目标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是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降低施工事故的发生率。

二、培训内容1. 法律法规知识(1)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安全生产理论(1)安全生产的意义与重要性;(2)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3. 安全生产技术知识(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2)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方法;(3)施工现场的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估;(4)施工现场常见事故案例分析和处理方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说明下在国内外现状、未来发展、如何落实等。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DGJ32/J73-200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规范2、什么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④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④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⑥有关事故案例;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金属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企业应定期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以提醒员工关注安全生产,增强安全意识,优化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证培训的全面、规范、及时。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建筑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学习;(二)企业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解读;(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警示教育;(四)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五)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包括使用人身防护装备、安全用电、安全作业等;(六)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七)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包括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保护;(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第五条建筑企业根据员工所属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章培训对象第六条建筑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一)企业员工;(二)新员工及临时工;(三)分包单位人员;(四)外来人员,包括访客单位人员、供应商和监管人员等;(五)各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根据员工所属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风险,确定不同对象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

第四章培训方式第八条建筑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面对面培训,即集中组织培训班进行培训;(二)网络培训,即通过企业内部网络进行培训;(三)自学培训,即由员工自主学习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四)岗位培训,即通过现场指导和实际操作进行培训;(五)定期考核,即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考试。

第九条建筑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注重培训效果的监督与评估。

第五章培训组织第十条建筑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统筹安排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年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了提高施工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企业工作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安全教育培训体系1.组织机构: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培训部门:设立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活动、评估培训效果等。

3.培训师资:建立内部培训师队伍,选拔具有丰富安全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培训师,同时可以外聘专家进行专业培训。

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学习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企业安全文化:宣传企业安全理念,培养员工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3.安全管理制度:培训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4.安全操作技能:针对不同岗位,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

5.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包括事故报告、现场急救、消防知识等。

6.心理健康:关注员工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减少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四、安全教育培训形式1.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集中式安全培训。

2.现场培训: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演示和指导。

3.网络培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在线安全培训课程。

4.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

5.实战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安全教育培训管理1.培训计划:根据企业年度施工计划和员工安全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2.培训记录: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

3.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法。

4.培训考核: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目录一、制度概述 (1)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定义和重要性 (1)2.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原则及适用范围 (3)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4)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5)2. 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6)三、教育培训的对象及职责分工 (7)1. 施工单位领导层的安全生产职责 (8)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及工作流程 (10)3. 各部门、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划分 (11)四、教育培训内容与形式 (12)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13)2. 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与操作规范培训 (14)3. 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 (15)4. 安全文化宣传与意识培养形式 (16)一、制度概述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旨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本施工单位所有从事生产、施工、管理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本制度要求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操作技能等。

培训形式包括线上培训、线下培训、实操演练等多种方式,确保员工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本制度还规定了培训考核与奖惩制度,对于通过培训考核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未通过培训考核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本制度将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和新形势。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将纳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定义和重要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指施工单位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所制定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和准则。

该制度旨在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够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从而有效预防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最新】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最新】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基本规定1.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从业人员应按规定持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2. 安全教育培训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并有计划地分层次、分岗位、分工种实施,所有安全教育要有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3.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原则安全教育培训应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教育培训涉及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三类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进场安全教育、班前(岗前)安全教育等形式。

四、安全教育培训对象、种类和培训时间要求(一)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及种类1. 岗前教育培训(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在新工人上岗前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以项目的安全规定,如何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的安全事项等,还要针对其所担任的工作按工种进行教育。

(5)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 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篇)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篇)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以及临时工等。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1. 主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门设立的安全管理部门)。

2. 责任部门:施工企业各部门。

第四条法律依据本制度的制定、执行以及违反本制度的处理,均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安全教育的目标1.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其能够正确应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风险。

2. 预防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3. 加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员工对安全的重视和遵守。

第二章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第六条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1. 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

2. 工作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教育。

3. 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4.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总结。

第七条安全教育的方法1. 班前教育:施工前将相关安全知识通过班前教育的形式传达给全体员工,确保员工在施工前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定期培训:企业按照计划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技术培训、技能鉴定等,确保员工能够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生产讲座:定期组织安全专家进行生产讲座,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

4. 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处理能力。

5. 安全活动:组织安全文化活动,增强员工对安全的关注和重视。

第三章安全教育的计划和执行第八条安全教育计划的制定1. 每年初,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施工任务和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安全教育计划。

2. 安全教育计划包括安全培训的内容、方式、时间、对象等。

3. 安全教育计划应经企业领导审批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九条安全教育的执行1. 各部门按照安全教育计划组织安排相关的教育培训活动。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公司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内所属各区分部,包括与项目合作的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

第三条在项目范围内从事生产施工管理与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四条项目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问,不得少于30学时;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熟知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重大安全信息和安全发展方向,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有关规定。

(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安全员和分包队伍安全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培训主要内容:熟知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明确管理责任,掌握管理制度,了解管理体制,并熟悉安全技术、安全检查及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培训主要内容:熟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熟知本岗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项目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项目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六)项目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现场操作工人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培训主要内容: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了解本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知工程施工的特点及本岗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紧急自救、互救知识和现场劳动纪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搞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安全技术水平及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最终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培训教育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如下: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并作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培训组织机构培训管理机构为公司安全部。

第三条培训主办机构由公司安全部、项目经理部及相关安全部门分别主办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培训形式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人员等通过地方政府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进行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管理和协调。

公司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组织主办。

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新工人上岗、转岗、劳务队伍、民工等安全教育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主办。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人员1.企业主要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3.安全管理人员;4.特种操作人员;5.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6.待岗、转岗、换岗人员;7.新工人进场;8.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类别1.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2.企业在职年度培训;3.岗前培训;4.岗中培训;5.整改过程培训。

第六条安全教育目标(1)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其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方针政策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政策水平,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法守法,实现安全生产。

二是劳动纪律教育,通过教育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2)安全知识教育施工企业所有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每年应有规定时间进行安全培训。

主要内容为: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生产)流程、方法,企业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厂(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等。

(3)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程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要求。

每个施工人员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知识,㝊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应该结合先进经验和事故教训进行培训,通过先进经验的学习,认识自己的差距,通过事故教训的吸取,规范自己的行为,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基本要求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定期不定期进行,应根据教育对象的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1)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领导应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言传身教,在群众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企业主管理部门应经常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考核。

建立健全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2)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

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一般由安全、教育和劳资部门配合组织进行。

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如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如下:①国家及省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②和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③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④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在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2)工程项目处、工区、车间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①本单位施工(生产)基本知识;②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场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③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④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⑤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级安全员及指定的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

让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内容包括: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③爱护和正确使用一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是指:①电工作业;②锅炉司炉;③压力容器操作;④起重机械操作;⑤爆破作业;⑥金属焊接;⑦煤矿井下瓦斯检验;⑧机动车辆驾驶、轮机操作;⑨机动船舶驾驶;⑩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专门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以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才能独立作业,同时,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复审、考核制度。

第九条经常性教育与培训(1)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遵章守纪。

4)安全技术先进经验、技术革新成果。

5)事故案例及教训。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换岗操作。

(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其内容是:1)学习国家省市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

2)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

3)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提出需要吸取的教训。

(4)进行适时安全教育,应根据建筑施工的生产特点针对下述情况强化安全教育:1)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应抓紧安全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应抓紧安全教育。

3)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应抓紧安全教育。

4)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应抓紧安全教育。

5)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应抓紧安全教育。

(5)纠正违章教育。

企业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致重大险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及时进行教育。

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及其危害性,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身的过失并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加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1.参加国家主办各类培训教育活动;2.参加上级部门主办各类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3.公司主办各级、各类安全教育;4.项目主办各类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对外来施工队以及对民工的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1)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级(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或项目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②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必须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①介绍项目施工现场的概况;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互不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5)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具体内容是:①有关“危险预知训练”的知识;②有关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③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a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级只顾干活,不顾安全;b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c必须熟悉施工要求、偢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d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e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f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勤务移动式电动工具时,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g熟悉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不在运转中维护修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使用;h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拦、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i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得随意拆动,报告机电专业人员处理;j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事故情况。

6)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

经考试一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7)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本地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