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造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0.1 为加强建造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投标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合用于民用建造工程设计投标。
普通工业建造工程的设计投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 投标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造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1.0.4 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采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0.5 投标设计文件的容及深度。
(1) .投标设计文件应根据招标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份组成,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1) 封面:要求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2) 扉页: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和相应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3) 设计文件目录;(4) 设计说明书;(5) 设计图纸;(6) 投资估算。
上述规定合用投标文件正本。
投标文件的副本不得显示或者隐示投标人名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2、如无特殊约定,投标文件普通为A3 缩印本,效果图普通为1 号彩图。
3、一些大型或者重要的城市建造根据工程需要加做建造模型(费用另收)。
2.0.1 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1、设计说明书;2、设计图纸。
必要时还应附有总平面鸟瞰图或者总体模型。
2.0.2 设计说明书应对总体设计构思意图作详尽的文字阐述,并应列出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造面积;建造占地面积;各主要建造物的名称、层数、高度;以及建造容积;复盖率;道路广场铺砌面积;绿化面积;绿地率;必要时及有条件情况下计算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等。
2.0.3 设计图纸1、用地围的区域位置;2、用地红线围 (各角点测量座标值、场地现状标高、地形地貌及其它现状情况反映);3、用地与周围环境情况反映(如用地外围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道设计;原有建造物、构筑物;四邻拟建建造及原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等)。
2024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24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4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要求及深度进行规范及明确。
其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促进建筑工程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从而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下面将从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深度规定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预算文件、招标文件、勘察报告等。
其中,建筑规划方案主要包括用地条件、设计原则、总平面布置等。
建筑设计方案则包括建筑物各部分的结构、布置和尺度等。
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应包含建筑物主要结构、设备、管线系统、空调通风、消防等方面的内容。
预算文件是对设计方案的成本估计与拟定。
招标文件则是用于招标投标时使用,包含设计文件招标范围、投标条件、投标报价等内容。
勘察报告是主要针对场地的地质地质结构、建筑物地基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估。
其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主要包括建筑设计方案、结构设计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建筑设计方案的深度规定包括建筑物的布置、风格、造型、空间划分等内容。
结构设计的深度规定主要包括结构的类型、尺寸、材料的选择与使用等。
施工图纸的深度规定则包括对各种构件、设备、管线等的详细设计和标注。
具体来说,建筑设计方案的深度规定要求对建筑物的总体规划和概念设计进行详细阐述,并充分考虑到功能布局、空间划分、交通流线等因素。
结构设计的深度规定要求结构设计人员对结构形式、构件尺寸、材料选用等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设计,确保结构的安全可靠。
施工图纸的深度规定要求绘制人员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详细设计,并对细部构造、尺寸、材料、工程质量等进行准确标注,以便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操作。
此外,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质量,应加强设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确保设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设计文件编制的监督和审核工作,确保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 11 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 号令) , 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 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 2008 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 (2)2.2 设计说明书 . (2)2.3 设计图纸 .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 (8)3.2 设计总说明 .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 (17)3.7 给水排水 .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24)3.9 热能动力 .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 (30)4.1 一般要求 .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 (43)4.6 给水排水 .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50)4.8 热能动力 . (53)4.9 预算 (57)5 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 (58)5.2 基坑工程 . (61)5.3 建筑智能化 .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设部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3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3.04.21
•【文号】建质[2003]84号
•【施行日期】2003.06.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废止
建设部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
版)的通知
(2003年4月21日建质[2003]84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
止。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略)。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建设部文件建质[2003]84号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竟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 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前言本规定依据国家建设部[2001]建设技函字051号文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1992年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将原规定中“电气”、“弱电”两个专业合为“建筑电气”一个专业。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杨允立教锦章党春红管式勤茅红年杨云祥周经文李霆刘迪先熊江崔长起涂正纯陈孝华王传荣马友才叶志青聂钢目录1. 总则2. 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2 设计说明书2.3 设计图纸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2 设计总说明3.3 总平面3.4 建筑3.5 结构3.6 建筑电气3.7 给水排水3.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3.9 热能动力3.10 概算4. 施工图设计4.1 一般要求4.2 总平面4.3 建筑4.4 结构4.5 建筑电气4.6 给水排水4.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8 热能动力4.9 预算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总则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总则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总则一、总则1.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总则(以下简称本规定)以建筑设计文件编制为核心,确立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各级文件深度的标准,为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提供指导。
2.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划的基础性文件。
本规定中的深度规划原则,坚持以深度规划为基本原则,结合实际需求,在尊重设计创新、注重方案优化、提高设计品质、提升设计水平的基础上进行制定。
3. 本规定同时适用于国有及非国有单位的建筑设计工作及其他涉及到建筑工程设计的工作。
4.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应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投资额、施工条件、职业卫生和安全等有关规定加以具体规定。
二、编制深度和文件级别1. 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分为总体设计、概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总图)、施工图等大类。
2. 根据各设计阶段对设计的要求,编制出不同级别的设计文件,分别是:总体规划报告、概念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3. 对于综合性工程和其它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和工程特点等因素,进行特殊的设计文件分级规定。
4. 编制深度是指设计文件中包含的深度,不同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中包含的内容和深度是不同的,但是按照本规定的原则,不同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基本要素和设计思路是相同的。
三、编制深度规划原则1. 总体深度规划:总体设计文件应该突出主题,将建筑工程的全部设计要素呈现,强调整合、协同,实现科学规划。
2. 概念深度规划:概念设计文件应该表现建筑工程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突出设计的创新性和野心,表现出建筑风格和特色。
3. 初步深度规划:初步设计方案应该塑造出基本的建筑形态、布局,注重功能实际,强调合理性、布局性和经济性。
4. 施工图深度规划: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该突出表现施工图、制图标准和技术交底及其他需要表示的要素。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背景和目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建筑项目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基础,其编制深度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质量和进展。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提高设计文件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本文将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进行详细规定。
2. 文件类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 方案设计文件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设计变更文件 - 技术交底文件 - 设计说明文件 - 工程量清单文件 - 专业构造图文件3. 文件编制要求3.1 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总体方案、结构设计方案、机电设计方案等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 - 建筑总体方案: 提供建筑布局图、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清晰呈现建筑的基本形态和空间布局。
- 结构设计方案: 提供结构整体布置原则、主体结构的平面布置和立面配置图,详细描述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参数。
- 机电设计方案: 提供机电系统的总体布置图、设备选型和配置图,说明机电系统的配套要求和技术参数。
3.2 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基于方案设计文件的详细细化,并提供了具体的施工标准和规范。
具体要求如下: - 建筑施工图: 提供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标明墙体、结构、门窗、设备等具体尺寸和构造要求。
- 结构施工图: 提供结构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标明结构构件的位置、型号、材料、尺寸和施工工艺等细节。
- 机电施工图: 提供机电系统的平面布置图、配管、设备安装、电气接线等细节图,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3.3 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是对原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优化的记录。
具体要求如下: - 清晰明确: 对设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施工方能准确理解并按照变更后的设计进行施工。
- 图纸修改: 根据设计变更的内容,对相关图纸进行修改,标注变更部分,并提供详细的说明和理由。
3.4 技术交底文件技术交底文件是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解读和说明,确保施工方理解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引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是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至关重要。
本规定旨在明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提高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确保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
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2.1 规范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特别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程》(GB 50009)等。
2.2 设计文件的结构和内容设计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结构和内容编制,以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设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对工程的位置、规模、用途等进行描述,包括工程的背景和目的。
2.技术经济分析:对工程技术经济性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成本估算、投资回收期等内容。
3.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的总体布局、建筑形式、建筑材料、建筑构造等。
4.地基与基础设计:包括土壤工程资料、地基基础类型、基础设计参数等。
5.结构设计:包括结构形式、结构材料、结构荷载分析等。
6.给排水与供暖设计:包括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消防系统等。
7.电气与智能化设计:包括电源系统、照明系统、电力设备等。
8.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9.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部署、安全预防措施等。
10.建筑材料与构配件清单:包括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2.3 设计文件编制的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具备以下质量要求,以保证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1.准确性:设计文件应准确表达设计意图,确保设计的可行性。
2.完整性:设计文件应完整反映建筑工程的所有技术要求。
3.专业性:设计文件应符合相关专业标准和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科学性。
4.适用性:设计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满足工程的实际使用需求。
5.统一性:设计文件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确保设计文件的规范一致性。
6.可读性:设计文件应清晰易读,便于工程人员理解和实施。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一、编制原则1.法规合规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需求导向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和功能要求,实现项目的经济、实用和安全。
3.规范规程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的规范和规程,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编制要求1.编制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包括建筑结构、建筑设备、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方面的详细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2.编制深度:设计文件的编制应达到设计交底深度,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多个深度,根据项目阶段的不同,逐步完善和深化设计。
3.编制方法:设计文件的编制可以采用手工编制和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设计过程的准确性和效率性。
4.编制标准: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等,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
三、编制阶段1.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的首个阶段,包括项目分析、规划布局、功能定位和选址论证等工作,设计文件应包括项目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等内容。
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是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完善的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初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是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设计和图纸编制的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结构施工图、设备布置图、给排水布置图、电气布置图等内容。
四、编制程序1.设计任务书: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求,起草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任务和要求。
2.设计概念方案:设计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概念方案的编制,并进行专业技术交底。
3.设计评审:设计方案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评审会议,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4.深化设计:根据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形成初步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范本一:1. 编制目的及依据1.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的编制,确保设计方案文件的准确性、可读性和完整性。
1.2 依据1.2.1《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规范》(GB 50087-2014)1.2.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2. 编制内容及要求2.1 编制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方案文件编制。
2.2 编制要求2.2.1 编制人员应熟悉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并按照其要求编制设计方案文件。
2.2.2 设计方案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建筑工程基本情况介绍- 建筑设计思想和原则- 建筑布局方案- 建筑结构设计方案- 建筑构造方案- 建筑给排水方案- 建筑电气方案- 建筑装饰方案- 建筑设备方案- 建筑节能方案- 建筑环境保护方案- 建筑工程预算-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 编制流程及要求3.1 编制流程设计方案文件的编制流程应包括方案策划、方案设计、方案评审、方案修改和方案定稿等环节。
3.2 编制要求3.2.1 方案策划阶段,应明确设计目标、设计原则和设计重点,并编制方案策划报告。
3.2.2 方案设计阶段,应根据方案策划报告,进行建筑设计,并编制相应的方案设计书和图纸。
3.2.3 方案评审阶段,应将方案设计文件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及时修改和完善设计方案。
3.2.4 方案修改阶段,应根据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编制设计方案文件。
3.2.5 方案定稿阶段,应对设计方案文件进行最终确认,并编制设计方案定稿书。
4.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4.1 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规范:指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规范》(GB 50087-2014)。
4.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3 设计方案:指建筑工程设计的初步方案,是建筑设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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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一节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投标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投标。
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投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 投标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1.0.4 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0.5 投标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
(1).投标设计文件应根据招标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
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
封面:要求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
(1
)
(2)扉页: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和相应注册建筑
师及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
(4
设计说明书;
)
(5
设计图纸;
)
(6
投资估算。
)
上述规定适用投标文件正本。
投标文件的副本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
不需任何人称,签字盖章。
2、如无特殊约定,投标文件一般为A3 缩印本,效果图一般为1 号彩图。
3、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城市建筑根据工程需要加做建筑模型(费用另收)。
第二节总平面
2.0.1 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必要时还应附有总平面鸟瞰图或总体模型。
2.0.2 设计说明书
应对总体设计构思意图作详尽的文字阐述,并应列出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各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以及建筑容积;复盖率;道路广场铺砌面积;绿化面积;绿地率;必要时及有条件情况下计算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等。
2.0.3 设计图纸
1、用地范围的区域位置;
2、用地红线范围(各角点测量座标值、场地现状标高、地形地貌及其它现状情况反映)
3、用地与周围环境情况反映(如用地外围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道设计;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四邻拟建建筑及原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等)。
4、总平面布局,其功能分区、总体布置及空间组合的考虑;道路广场布置;场地主要出入口车流、人流的交通组织分析(并应说明按规定计算的停车泊位数和实际布置的停车泊数量);以及其它反映方案特性的有关分析;消防、人防、绿化等全面考虑。
第三节建筑
3.0.1 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透视图或鸟瞰图。
必要时还应有建筑模型。
3.0.2 设计说明书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批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合资协议书批文等;
2)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人防等部门对建筑提供的设计要求;
4)建设单位签发的设计委托书及使用要求;
5)可作为设计依据的其它有关文件。
2、建筑设计的内容和范围:简述建筑地点及其周围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建筑用地的有关情况,如用地大小、形状及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供水、供电、供气、绿化、朝向等情况。
3、设计所依据的技术准则,如建筑类别、防火等级、抗震烈度、人防等级的确定和建筑及装修标准等。
4、设计构思和方案特点。
包括功能分区,交通组织,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自然环境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利用,日照、自然通风、采光,建筑空间的处理,立面造型,结构选型和柱网选择等。
5、垂直交通设施。
包括自动扶梯和电梯的选型、数量及功能划分。
6、关于节能措施方面的必要说明。
特殊情况下还要对音响、温、湿度等作专门说明。
7、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及参数,如建筑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的面积,层高和建筑总高度。
其它如住宅中的户型、户室比、每户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不同标准的客房间数、床位数等。
3.0.3 设计图纸
1、平面图(主要使用层平面) :
1)底层平面及其它主要使用层平面的总尺寸、柱网尺寸或开间、进深尺寸(可用比例
尺表示);
2)功能分区和主要房间的名称(少数房间,如卫生间、厨房等可以用室内布置代替房间名称) 。
必要时要画标准间或功能特殊建筑中的主要功能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
3)要反映各种出入口及水平和垂直交通的关系。
室内车库还要画出停车位和行车路线;
4)要反映结构受力体系中承重墙、柱网、剪力墙等
位置关系;
5)注明主要楼层、地面、屋面的标高关系;
6)剖面位置及编号。
2、立面图:根据立面造型特点,选绘有代表性的和主要的立面,并表明立面的方位、
主要标高以及与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原有)建筑和部分立面。
3、剖面图: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比较复杂的主体建筑的纵向及横向相应部位。
一般应剖到楼梯,并注明各层的标高。
建筑层数多、功能关系复杂时,还要注明层次及各层的主要功能关系。
3.0.4 透视图或鸟瞰图视需要而定。
设计文件一般应有一个外立面透视图或鸟瞰图。
3.0.5 建筑模型可根据建筑单位的要求或设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制作。
一般用于大型或复杂工程的设计。
第四节结构
4.0.1 结构专业设计文件主要为设计说明书。
4.0.2 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
主要阐述建筑物所在地与结构专业设计有关的自然条件,包括风荷截、雪荷截、地震基本烈度及有条件时概述工程地质简况等。
2、结构设计主要阐述以下内容:
1)结构抗震设防内容;
2)上部结构选型概述;
3)新结构采用情况;
4)条件许可下阐述基本选型;
5)人防地下室的结构做法。
3、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简要说明相邻建筑物的影响关系;深基坑的围护措施及其他事
项。
第五节给水排水
5.0.1 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主要为设计说明书。
5.0.2 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简述本工程所列批准文件和依据性资料中与本专业有关的内容及其它专业提供的有关资料;
2、给水设计;
1)设计范围;
2)水源情况简述;
3)用水量统计;
4)给水系统;
5)消防系统;
6)热水系统;
7)重复用水、循环冷却水、中水系统及采取节水节能措施。
3、排水设计:
1)污、废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
2)排水系统说明;
3)污、废水的处理设施;
4)中水系统的处理设施;
4、卫生洁具等涉及到建筑标准的设备器材的选用。
5、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第六节电气6.0.1 电气专业设计文件主要为设计说明书。
60.2 设计说明书
1、负荷估算;
2、电源;
3、高压配电系统;
4、变电气;
5、应急电源;
6、低压配电干线;
7、主要自动控制系统简介;
8、
主要用房照度标准、光源类型、照明器型式;
9、防雷等级、接地方式;
10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第七节弱电
7.0.1 弱电专业设计文件主要为设计说明书。
7.0.2 设计说明书。
1、电话、宽带网等通讯、通信设备预留预设;
2、电缆电视系统规模,接收天线和卫星信号、前端及网络模式;
3、闭路应用电视功能及系统组成;
4、有线广播及扩声的功能及系统组成;
5、呼叫信号及公共显示装置的功能及组成;
6、专业性电脑经营管理功能及软硬件系统;
7、楼宇自动化管理的服务功能及网络结构;
8、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功能及系统;
9、安全保卫设施及功能要求。
第八节采暖通风空气调节
8.0.1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主要为设计说明书8.0.2 设计说明书。
1、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设计范围;
2、采暖、空气调节的室内设计参数及标准;
3、冷、热负荷的估算数据;
4、采暖热源的选择及其参数;
5、空气调节冷热源的选择及其参数;
6、采暖、空气调节的系统形式及其措施;
7、通风系统简述;
8、防烟、排烟系统简述;
9、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第九节动力
9.0.1 动力专业设计文件主要为设计说明书。
9.0.2 设计说明书
1、供热
1)热源及燃料;
2)供热范围;
3)耗热量估算;
4)锅炉房、热交换站面积、位置及层高要求;
5)环保、消防安全措施。
2、供煤气
1)煤气气源;
2)煤气供应范围;
3)煤气计算流量;
4)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节投资估算
10.0.1 投资估算文件包括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
10.0.2 投资估算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
1、编制依据;
2、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3、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
10.0.3 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表是反映一个建设项目所需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总文件。
它是由各单位工程为基本组成基数的投资估算(如土建、水卫、暖通、空调、电气等)综合成单项工程的投资估算和室外工程(如土方、道路、围墙大门、室外管线等)投资估算,并考虑预备费后,汇总成建设项目的总投资。
编制内容参照建筑工程概、预算文件,但不包括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