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
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减少浪费,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区备用药品是指供病区临时使用的药品,包括急救药品、常用药品、特殊用药等。
第四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
第五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类管理、精细管理、有效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医院药事部门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主要负责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二)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和规范使用指南;(三)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和验收;(五)开展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六)对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病区护士长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接收、分发、使用、记录等工作;(二)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情况,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三)根据患者情况和临床需要合理使用备用药品;(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报告药事部门;(五)组织病区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病区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当按照药事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指南合理用药,做到科学、安全、有效。
第三章药品的采购与接收第九条医院药事部门根据病区的需求和临床指南,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
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药事部门的采购计划,进行备用药品的招标、比价和谈判,选择供应商。
第十一条药事部门对备用药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药事部门负责药品的接收工作,应当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药事部门接收的备用药品应当进行入库登记,并及时通知病区护士长和病区医生。
第四章药品的存放与使用第十四条病区备用药品应当专门设立药品储藏室或专用柜,保证药品干燥、通风、无尘、无异味等环境条件。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篇1: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病区药品管理制度1.普通药品根据科室用药种类,固定基数,放于固定位置,用后当日或次日及时领取补上,长期医嘱所有药品由药疗护士当日到摆药室摆药。
2.一般药品和剧毒药品要分开放置,贵重药、特种药固定放置,每日登记、交班。
用后按规定领取、补充。
3.腐蚀性外用药应放于规定位置,严禁与一般外用药混放。
4.所有药品的存放应做到"四无":无变质、无过期、无积压、无混放。
并保持清洁、标识清楚。
每周由药疗班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过期失效、变质、沉淀、无标签、标签不轻或放置不当的药品及时处理或纠正,多于药品退回药房。
5.急救药品固定基数,定位放置,专人管理,定时检查,用后及时补充。
6.病房药品仅供病人使用,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临时工、护工一律不许取药。
7.所有药品的使用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篇2:病区护士长工作标准病区护士长工作标准1、工作有月计划、周安排。
2、有护理质控小组,组织护理质控成员进行护理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
认真分析质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每日参加交班,进行晨会提问,向护士阐明当日危重患者的护理要点及要求,重患者床头交接班。
4、病区环境安静、整洁,布局合理,便民设施放置于醒目位置,各种安全温馨标识粘贴符合规范。
5、每日检查常规护理工作,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7、及时上报本病区的差错事故、医疗纠纷,并有改进工作的办法及防范措施。
8、定期检查抢救药品物品、及各种抢救监护仪器,各类物品齐全,设备完好。
9、被服、仪器、药品有专人负责,定时清点,有记录。
10、每月及时完成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
11、每周至少查对医嘱1次,确保护理人员及时、准确执行医嘱。
12、科室护理人员有培训计划及考核安排,实施率100%,考核合格率100%,有记录。
13、每季度组织1次护理查房。
14、及时、准确书写护士长手册及各种记录本。
15、各项护理质控指标达标率符合二级医院标准。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药品管理的目的和原则病区药品管理是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利益,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准。
病区药品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 患者利益至上,护理人员服务至上。
病区药品管理一切从患者和护理人员的利益出发,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
2. 病区药品管理要科学规范、严格执行。
病区药品管理工作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3. 病区药品管理要心怀责任,人人有责。
病区药品管理工作是每个护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操守,是每个人的责任,要树立责任感,做到严谨细致、尽职尽责。
4. 病区药品管理要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护理人员在药品管理方面要不断提高从业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病区药品管理的组织管理1. 病区药品管理委员会病区药品管理委员会是病区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病区药品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具体职责包括:确定病区药品管理工作的总体任务和目标;研究和制定药品管理制度和规范;监督、检查药品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病区药品的供应、存储、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合理有效、安全可靠;组织开展药品管理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用药知识和技能。
2. 病区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病区药品管理领导小组是病区药品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具体的药品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病区负责人、护理人员、药剂科、医疗设备科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具体的药品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药品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收集和分析药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及时向病区药品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
三、病区药品管理的基本流程和措施1. 药品采购药品采购是病区药品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药品质量、供应和价格是合理合法的基本保证。
病区药品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理合法程序,做到合理采购、合理使用、合理管理。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区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区药品指的是病区内使用的所有药品,包括西药、中药、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病区。
第四条病区药品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高效、规范有序、便捷快速的原则。
第五条病区药品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病区护士长,具体的执行为由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负责。
第六条病区药品管理应与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相衔接,遵循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药品入库管理第七条病区药品的入库工作应由病区护士长或其指定的人员负责。
第八条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第九条药品入库后,应立即进行验收登记,并将药品存放在指定的药品柜或柜子中。
第十条药品入库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一条病区药品入库后,应及时进行账目核对,确保药品数量和账目一致。
第三章药品发放管理第十二条病区药品发放由病区护士长或其指定的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病区药品发放前,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药品发放应按照患者医嘱进行,严禁随意更改或调换药品。
第十五条药品发放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六条病区药品发放时,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保证药品的质量合格。
第四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七条病区药品使用应遵守医疗规范,按医嘱合理用药。
第十八条病区药品使用时,应按照药品的规格和使用剂量进行配药。
第十九条病区药品使用前,应检查药品的外观、颜色、气味等,确保药品无异常。
第二十条病区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患者用药情况,包括用药时间、剂量、疗效等。
第二十一条病区药品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药品余量,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二十二条病区药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或效果不佳,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药品存储管理第二十三条病区药品存储应按照不同药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的储存条件。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药品应根据需要确定品种及基数,适量领取,防止积压。
2、根据药品的种类和性质将口服、注射、外用消毒药品及特殊管理药品分开放置,分类保管。
所有针剂和口服药应存放在原包装盒内。
药品标签规范、完整、清晰且不得有涂改。
3、急救药品必须按基数及医院统一规定的顺序分区保存保存于抢救车内,做到“四定”(定人、定位、定数量、定种类),用后及时补充,每周定期清理并登记贴封条。
不同批号药品的补充,整合更换,遵循“近期先用”原则。
4、高危药品应专柜(专区)单独存放,并有醒目标识。
高危药物使用前严格执行双人查对制度。
5、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放置专用柜,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固定基数,做到“五专”(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人管理和专柜枷锁)管理。
设麻醉药品及第
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交接本,班班交接,帐物相符,如有误差及时核查。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保留安瓶或废贴,核对批品和数量,并作记录,与处方一同交接。
(3)麻醉药柜钥匙双人双锁管理:由当班护士管外抽屉钥匙和护士长管内抽屉钥匙,分别保管,并随身携带。
晚夜班,放基数于外抽屉,班班交接。
6、每月定期清查和整理药品,按要求登记在药品的清查登记本上,如发现沉淀、变色、性状改变时,登记在药品清查本后退还到药房集中销毁。
7、第二类精神药品专柜保存,专人管理。
8、药品类易制毒药品,毒性药品应设专柜(屉、箱)存放并加双层锁。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方便临床科室诊疗、抢救而设立的小药柜应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业务熟练的护士管理,负责药品的领取和保管,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二、病区药品的配备应以专科常用和抢救药物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具体品规目录和基数设置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按照确定结果到药房领取。
急救使用后凭医师处方及时补充基数。
三、病区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四、定期清查药品,做到“先入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五、特殊药品设专柜存放,加锁保管,高危药品应应设置专柜存放,严格交接班,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
六、病区药品应按急救药品、高危药品、特殊药品(毒、麻、精神药品)、专科常规治疗药品实行分区管理和色标管理。
七、药剂科会同护理部对病区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重点核对病区药品的品种、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特殊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
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5篇)

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第一条一般制度1.护士长全面负责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账目,分类报告,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各类物资,护士长应指定专人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与有关部门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找原因。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害医疗器械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分别保管,注意保养维修,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有手续,经手人要签字。
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械不外借。
6.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第二条被服管理制度1.各病房根据床位,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每班交接清点。
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2.患者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患者的配合。
3.患者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当面点清收回。
4.脏衣单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房或被服站管理人员当面清点,以脏换净。
第三条器械管理制度1.医疗器械由治疗护士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
2.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3.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须经保管者检查性能是否完好。
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第四条药品管理制度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____药等)分别定位存放(毒麻药按照毒麻药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一律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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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药品一般管理1.护士长为所在病区药品管理的第一负责人,督促科室药品管理。
病区治疗护士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和清洁工作,全面检查病区药品。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注射类、口服药、外用药等有明显标识,标签应完整、规范、清晰,并分区存放。
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静脉与胃肠药品分区放置;外观相似(看似)、药名相近(听似)的药品分开放置,有特殊提示标识;同类药品但不同规格的分开放置。
3.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拿取的地方,性质不稳定的药品,如需避光及低温保存的按药品说明书合理存放和使用。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存放,药瓶或药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品。
4.药柜每周清理一次,包括清洁药柜、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发现过期药品及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并做好清点记录。
对在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避免过期。
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
5.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作私用。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
(二)病区药品基数管理1.病区应根据专科病种的需要,经护士长、临床药师、专科主任或医疗副主任审核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以便于临床应急使用。
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四份,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病区各保存一份。
2.建立《药品管理登记本》,每周清理基数药品的种类、数量及质量,做好记录并签名。
3.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分类摆放。
4.治疗护士每日及时清理领取的药品,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使用。
(三)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管理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保险柜存放,做到专柜.双人双锁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专人专柜加锁管理,且口服药品与注射射类药品分拒放置。
药柜外要有明显的标示;“麻醉药品管理专柜”、“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药专柜”、“第二类精神药品口服药专柜”。
2.建立《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清点使用登记本》,做好清点使用记录。
3.病区根据需要合理贮存基数,并制定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每班两名护士清点、交接并双人签名,确保账务相符。
及时凭麻醉药品专用处方补充基数。
4.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时,医生应开具医嘱及麻醉药品处方后方可使用;使用时登记使用时间、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药名、剂量、用法、批号等情况,护士两人核对签名。
如有剩余药液,须经两人核实后方可销毁,登记并双人签名。
用后保留空安剖,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使用后,按照《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注射空安剖回收流程》回收空安剖。
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贴剂时,应当要求病人将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回收的数量。
(四)急救车内药品管理1.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确保满足专科急救需要。
2.急救药品必须按基数保存于急救车内,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定数量、定期消毒检查),保证随时取用。
3.急救车应在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方便使用,标识醒目,治疗护士每周清理1次,清理完后加封条管理,封条上注明日期、时间及责任人。
4.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种类、规格、数量、质量及有效期等,确保急救药品的数量和质量。
5.急救车使用后,当班责任护土及时清理和补充物品,由治疗护士或责任组长核对后贴上封条。
保证急救车的内药品和物品处于应急、备用状态。
(五)高危药品管理危害药品:是指能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危害的药品。
即具有遗传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对生育有损害作用及在低剂量下可生产严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药品,包括肿瘤化疗药品和细胞毒药品。
高危药品:包括危害药品及血管活性药品及刺激性、高渗性(PH>9)、低渗性(PH<4.1)药品、阳离子药品肌肉松弛剂等。
1.高危药品按照给病人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分为A、B、C三级,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B级次之,C级危险度相对较低,均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2.A、B、C三级高危药品应分区管理,禁止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有明显的红底白字的“高危药品”标识,有高危药品警示图标,并用红色、黄色、蓝三种不同的颜色区别A、B、C 三级高危药品存放区域。
高浓度电解质10%氯化钾专柜加锁管理。
3.各科室应组织学习A、B、C三级高危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护士对高危药品的认识和使用安全性。
4.凡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发现HIS系统中显示斜体、加粗的字体药品时,均为高危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病人姓名、住院号、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药品浓度、给药时间及给药途径等内容,确保双人核对,提高高危药品的使用安全性。
5.加强巡视,根据病人年龄、病情及药物的性质要求调整滴速,静滴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立即暂停使用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进行处理。
6.使用高危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应按照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24h内上报至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科室医护人员讨论高危药品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
(六)其他药品管理1.贵重药品及专用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存,因出院、死亡或其他原因停用药品时,及时清退。
2.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冻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应放置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冰箱实施温度监测,做好每天登记管理。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1.遵医嘱及时准确用药,护士应掌握常用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对不规范的医嘱,需请开具医嘱的医生重新开具并签名,核对无误后护士方可执行。
2.护士禁止执行电话医嘱。
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只有在病人抢救、手术过程中方能执行口头医嘱,并严格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与流程》。
3.在摆药与配药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经2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4.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粘帖二维条码信息标签,包括病人的姓名、床号、药品名称、剂量,配药者需签名及配药时间。
5.配置输液时,注意药品的配伍禁忌,并做到现配现用。
6.药品包装内配有专用溶媒、加药器或输液器等,都必须使用该药品包装内的专用产品。
7.执行给药时,确认病人的身份,核对姓名、床号、药品名称、给药的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者在执行单上签名。
8.根据病情有计划进行药物治疗,多种药品同时使用时,注意相邻两组液体间的配伍禁忌,若已知相邻两组液体间会发生药品反应,应避免连续输入,可用生理盐水冲管或更换输液器后再输入。
9.根据病人年龄、病情和药品的性质调整输液滴速,定时巡视病房,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师并配合处理。
10.易发生过敏的药品使用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按要求进行药品过敏试验,皮试结果为阴性方能使用,并严密观察药物反应及疗效。
11.口服药单剂量调配,每餐发放,做到看服到口。
病人自备口服药必须有医嘱,按医嘱督促、指导病人服用。
12.发生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应按照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24h内上报至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分析原因,以保证用药安全。
病人自备口服药管理制度1.慢性病人长期服用口服药,自带口服药入院,应向管床医生沟通、告知。
2.医生根据病情开具自备口服药医嘱。
3.责住护士根据口服药执行单.核对病人的自备口服药对于病人暂时不需服用的药物,帮助病人及家属清理并另行储存,与需要服用的药物分开存放。
4.责任护士根据执行单上自备药医嘱督促病人服用,做到“看服到口”,病人因故未能及时服药者,需要进行交班,避免药物漏服。
5.加强药物知识宣教.告知病人按时按量服药,确保药物疗效;指导病人观察药物作与及不良反应,宣教药物的正确储存方法等。
6.指导病人住院期间不要随意服用自备的口服药,以免影响或加重病情。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健全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保樟病人用药安全,防止药物贮存条件不当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1卫医政发(2011〕11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审核、检查管理工作,包括麻醉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急救药品及科室治疗常规药品。
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处、药学部和护理部共同备案。
各科根据专科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制定“备用药品基数管理登记本”,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负责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治疗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每周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评价表》,药学部每月或不定期派专人到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检查情况如实记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
对于有效期小于6个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三)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杜绝因药品更换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隐患。
(四)备用药品的交接: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
(六)麻醉药品、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1.专人定位定数,有明确标识。
麻醉药品专柜双锁双人管理,二类精神药品专人专柜加锁管理。
2.建立“病区麻醉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麻醉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药品的名称、用法、用量、批号等基本情况。
3.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务时间恢复供电,应5分钟后再接电源。
如事先通知停电,可在停电前1-2小时,把温控器旋至“强冷”位置,也可取冰块放在冷藏室的容器内。
若长时间停电,将药品暂移至药学部储存。
⑵若发现冰箱温度超出药品保存所需的温度范围,应通知药学部门现场检验和确定药品能否继续使用。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而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
为促进该类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参考ISMP的分类,结合我院实际用药情况,由药学部、医务处及护理部等部门共同制定本院高危药品目录,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药品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分为A、B、C三级。
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B级和C级高危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
3、A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3.1应设置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区域标识为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