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社保关系的变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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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停办破产企业退休

山西大同停办破产企业退休

山西大同停办破产企业退休近日,山西大同市决定停办破产企业的退休事宜引发了广泛关注。

这一决定的实施步骤将会对相关企业员工的退休待遇和社保权益产生一定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分步骤地阐述这一问题。

第一步,政策背景。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停工停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转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职工在破产、清算、解散等情形下,其个人账户下的养老保险费用应当全部返还,并按月转到新的参保单位,与新单位原有职工一起缴纳养老金。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保障职工的养老保障权益。

第二步,执行情况。

山西大同市对于采取破产清算措施的企业,会从企业的破产清算款中划拨养老金和其他社保费用。

随后,停办破产企业的职工原先在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账户内的钱将由市社保局统一负责接管,其余社保款项将归纳入破产清算款进行结算。

职工可按照政策规定自行选择参加新单位养老保险或与当地社保管理机构签署养老金养老金个人账户协议。

第三步,问题解析。

对于停办破产企业的职工而言,他们原先的退休待遇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但是根据政策规定,破产企业职工的社保缴纳款项将会得到比较好的补偿,而个人养老账户款项也会进行返还和转移。

因此,职工的退休待遇并不会因企业的破产而彻底失去,而且还有可能获得比原来更好的养老待遇。

综上所述,山西大同市停办破产企业退休的举措虽然会对职工的退休待遇产生一定影响,但政策背景和执行情况都会保障其养老保险权益,职工的退休待遇并不会因此彻底丧失。

我们相信,政府部门将会妥善处理职工的社保问题,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养老保障环境。

破产企业职工医保规定

破产企业职工医保规定

破产企业职⼯医保规定个⼈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的⼀种保险。

职⼯因疾病、负伤、⽣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个⼈医疗保险资料。

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企业破产退休职⼯医疗保险相关法律规定1、国务院令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条例》第3条第2款之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事业单位及其职⼯,民办⾮企业单位及其职⼯,社会团体及其专职⼈员。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

2、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关于建⽴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6条之规定,退休⼈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但是,退休职⼯原来所在的企业应当继续为退休⼈员缴纳医疗保险费。

如果缴纳了医疗保险费,退休⼈员患病时,可以根据规定报销医疗费。

3、《破产法》第37条第2款之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后,应当先偿付企业所⽋职⼯⼯资和劳动保险费⽤。

⼆、企业破产退休职⼯医疗保险的解决办法1、企业破产后,与原企业职⼯即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保险由个⼈⾃⾏缴纳2、个⼈可以选择在户⼝所在街道社保所缴纳居民医保,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份证、户⼝本3、或者选择在存放档案职介所或者⼈才中⼼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份证、存档证4、医保⼀般累计缴纳满20-30年(具体年限各地医保部门规定)后,办理退休后不需缴费即可享受医疗报销。

如果到达退休年限未累计满规定年限,可以办理退休后在户⼝所在街道社保所继续缴纳居民医保累计剩余医保年限三、企业破产退休职⼯医疗保险只要交满了医保年限,破产企业退休后医保卡每个⽉会有打钱的。

个⼈账户划⼊标准:1、职⼯个⼈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本⼈个⼈账户(即社保卡上);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例划⼊职⼯和退休⼈员个⼈账户:(1)35岁以下的职⼯,按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2)35岁⾄44岁的职⼯,按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3)45岁以上的职⼯,按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4)退休⼈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均缴费基数的4%划⼊。

破产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破产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破产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对养老保险政策也有了一些新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国家发布了一项有关破产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旨在帮助职工失业后补缴养老保险,保障其养老权益。

一是从企业根据破产法程序下岗或被遣返的职工角度来看,破产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规定:职工从企业下岗或被遣返时,企业应当补缴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欠款部分,以及企业和职工合计缴纳养老保险款项。

另外,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要求,企业可通过银行进行补缴,给职工缴足养老保险。

其次,在非破产情况下职工失业的朋友们也可以从此新政策中受益,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让他们有合理的时间补缴养老保险款项。

此外,当职工发生失业状态时,主管部门应及时协调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款项,为解决职工失业补缴养老保险款项的问题提供积极协助。

此外,二级社会保障部门还可以把补缴和滞纳金归入名下,把滞纳金归入名下,解决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款项的问题,同时也提供了职工失业补缴养老保险的保障。

最后,职工失业补缴养老保险款项的新政策有助于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让每一位职工都有充分的权利来把握自己的养老保障。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关于破产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职工失业补缴养老保险款项的情况,旨在帮助职工失业
补缴养老保险款项,保障职工养老权益。

它对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有着重要意义,值得我们欢迎和肯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民营企业注销登记后社保账户和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民营企业注销登记后社保账户和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民营企业注销登记后社保账户和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4.03•【字号】津人社办发〔2018〕89号•【施行日期】2018.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民营企业注销登记后社保账户和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8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破除民营企业退出障碍,解决民营企业注销登记后,其退休人员社保账户和人事档案管理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社保账户管理民营企业注销登记后可以注销社保账户。

社保经办机构按区设立公共社保专户,承接民营企业注销登记后其退休人员的社保关系。

(一)注销社保账户流程民营企业注销登记后,按以下流程办理社保账户注销手续:1.准备注销。

民营企业在申请注销社保账户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以及已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但尚未到账的待遇支付费用。

民营企业需要继续为退休人员保留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应在社保账户注销前,一次性缴纳5年个人账户所需医疗保险费。

2.提出申请。

民营企业持《私营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民营企业注销登记后退休人员转移信息表》(详见附件)等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社保账户注销手续。

3.注销审核。

社保分中心对民营企业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民营企业退休人员社保关系转至本中心公共社保专户,注销民营企业社保账户,并现场向其反馈。

4.告知结果。

民营企业应在社保账户注销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退休人员本人及其人事档案存档机构。

(二)公共社保专户社保业务办理社保关系转入公共社保专户的退休人员,其原在民营企业按规定享受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待遇均保持不变。

国企破产失业人员退休新政策

国企破产失业人员退休新政策

国企破产失业人员退休新政策如下:对于破产企业的职工,如果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仍然可以向其他企业职工一样按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国家的退休政策规定中,并没有单独对破产企业的职工作出规定。

按照相关地方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如果破产企业有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的,优先在清算资金中缴纳养老保险;没有清算资金的,可由当地酌情予以核销;由清算组织生产自救,或继续留守并继续发工资的职工,应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破产企业职工在企业破产之前,国家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缴费年限,与后来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企业破产之前已经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与破产后新就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或是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

1996年个人账户建立之前,破产企业的职工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工龄或是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按照各地的规定是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但在1996年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无论是否属于破产企业,缴费年限最低必须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

对于破产企业职工提前办理退休的规定分为哪种情形?一是符合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的规定,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

二是在国有企业破产前具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人员。

按照四川的规定,国有破产企业的职工,在企业破产之前,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从事国家工种规定的工作年限的,原始档案记载清楚,企业破产以后,不管是到其他企业就业还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都可以申请按照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

三是在破产企业工作的女性职工,如果在国有破产企业之前是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在其他单位就业时仍然是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按照55岁办理退休;如果新单位就业是工人岗位,只要在新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新岗位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北京市关于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布日期】2002.04.15•【字号】•【施行日期】200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关于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办、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为了保障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一次性补足应缴费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因企业破产而提前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补缴费用时提前退休年限对应的企业缴费部分,由破产企业补缴。

三、为了减轻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按以下办法为其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一)预提补充医疗保险资金。

以企业破产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为基数,按破产企业实有退休人员数以及全部退休人员实际年龄距本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的年限进行预提。

企业预提的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到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县按照规定时间上缴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并纳入市社保财政专户管理。

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从企业破产财产变现收入或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预提。

国有破产企业,预提资金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足。

(二)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使用。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含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50%;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不含门诊1500元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60%。

谈谈公司合并分立后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保障问题

谈谈公司合并分立后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保障问题
公司合并分立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具体来说,下面是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 保险缴纳问题:公司合并分立会导致原来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变化,需要重新办理社保手续。

此时需要注意是否会出现社保缴纳时间断档,以及有无劳动者社保缴纳的漏缴或补缴问题。

2. 养老保险问题:合并分立后,原来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可能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调整养老保险账户。

同时要注意,如果劳动者在新企业工作时间不足一年,可能存在“一年内两个单位
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3. 医疗保险问题:医疗保险的社保账户会根据劳动者所在单位的变化而发生变化,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 单位缴纳问题:公司合并分立之后,原来的缴纳单位可能会发生变化,雇主需要清楚自己的缴纳责任,确保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总之,劳动者在公司合并分立之后,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社保权益,避免因为单位变更而导致社保账户出现问题。

可以及时向雇主或者社保机构咨询相关政策和制度,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热荐】未参保企业破产清算社保怎么处理

【热荐】未参保企业破产清算社保怎么处理企业破产, 虽然听上去只是一句简单的无法继续经营。

但是破产之后, 相关清算以及后续处理则是更为复杂的过程。

这些需要处理的事情不仅包括公司之前存续期间的相关债权债务, 还包括公司原有职工的薪酬社保等。

那么, 未参保企业破产清算社保怎么处理呢?365律师小编为您解答。

一、未参保企业破产清算社保的相关处理1、需要先确认一下员工的社保状态, 是属于欠费状态, 还是停缴状态。

公司在倒闭清算前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按规定办理停缴手续, 在职员工的社保处于停缴状态, 才可以日后办理转移。

如果企业在倒闭前没有办理停缴手续, 那么这种情况就比较棘手, 那就处于欠缴状态, 需要由单位名义办理补缴, 才能办理再转出或接着缴纳。

遇到这种情况, 只能走当地社保局的特殊处理流程, 办理转移手续。

2、对于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发生终止的法律效力后,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应该缴纳到何时, 由谁缴纳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

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按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清偿欠费确有困难的企业, 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包括长期挂帐的欠费, 除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帐户部分外,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财政部门复核, 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

职工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比例补足个人帐户资金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记录, 职工的缴费年限予以承认。

二、未参保企业破产清算社保缴纳方式在单位破产倒闭后, 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

1、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 或由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 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及时缴费, 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

公司破产拖欠职工社保怎么办

公司破产拖欠职工社保怎么办所谓的公司破产,也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企业行为,指的是企业是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经营不善,又或者是管理不善等等情况,而导致公司资不抵债,继而需要通过破产来解决债务问题,那么,公司破产拖欠职工社保怎么办?我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一、公司破产拖欠职工社保怎么办对于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发生终止的法律效力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

从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获得清偿,同时包括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终止而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二、什么是公司破产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三、公司破产的概念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

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

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一)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二)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三)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四)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五)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公司破产拖欠职工社保怎么办”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公司破产拖欠职工社保怎么办,从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操作。

除此以外,对于公司破产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必要时,请找一下律师!。

单位破产断交了社保怎么办

单位破产断交了社保怎么办出门在外打工真的是十分的不容易,我们打工人出来打工除了赚钱,也需要有一份保障。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我们在职的公司必须每月足额替我们缴纳社保,但是很多人在一些公司就职的时候,由于公司经营不善,突然倒闭了的情况也是鲜为人知的。

单位破产断交了社保怎么办,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单位破产断交了社保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较为正规的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清算程序。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财产应当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其中涉及到员工利益的,分别为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这些钱款员工可以通过诉讼向清算组进行追偿。

公司破产合同依法终止。

公司破产先行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等,没有额外赔偿。

你可以要求清算组考虑支付你到哺乳期结束前的生育保险。

二、单位破产断交了社保的三个处理办法1、公司倒闭以后,公司职员就变成了失业人员,那么大家肯定知道,我们的社保是属于五险,这五险当中有一险是失业保险,单位倒闭以后,我们个人中断就业并非是我们所愿的,而我们社保缴纳满1年的画,那么是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给予80%来发放失业金。

假如某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是2000元,那么该失业的员工每个月就可以领取到1600元的失业金。

当然了,想要领取到失业金那么我们每个月的社保是需要正常缴纳的,即便是我们失业了,社保也是需要按时缴纳的,所以真正到我们手的失业金可能也就几百块钱。

在失业以后,每个月都能正常缴纳社保,并且还有一些失业金能够保障我们的生活,缴纳社保还是十分有好处的。

2、单位倒闭以后,假如不能领取失业金,那么我们就需要正确的方法来处理社保的关系了。

在社保断缴以后,我们的医保是不能够报销医疗费用的,所以我们如果患病住院的话,全部的医疗住院费用都是需要我们自己全款缴纳的。

而医保断缴3个月以上的话,那么下次再次缴纳医保费用,是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的,并且本年度的医保缴费年限是不会计算在医保缴费累计年限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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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社保关系的变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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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职工在工作生涯中或有或无会遇到所在的公司、企业破产倒闭的,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职工最为关心的还是企业所欠的工资问题和社保问题,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讲解一下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社保关系问题以及谁应该为职工缴纳此期间的社保费用。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社保关系的变化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破产是指企业法人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照《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宣告其破产.将其所有的财产按法定清偿顺序公平地偿还给所有的债权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这里所谓的其所有的财产,是指破产财产,具体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所有财产;
2、破产人破产程序开始时至终结止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超过担保债务数额的担保财产。

自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破产企业停止生产经营,由法院组织有关单位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清算组负责对企业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工作完成后,破产企业注销登记不复存在,原有的与破产企业之间的全部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破产财产的拨付清偿是破产程序终结前的一个重要步骤,《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和《民法通则》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

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可见,法律对破产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是优先保障的,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与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破产企业,包括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

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按照规定应当由其向本企业工伤职工及其
直系亲属、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包括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按期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等费用,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除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之外,条例规定的其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都应当由破产企业按照第一顺序优先清偿。

但在企业破产期间,企业与职工的社保关系已然终止,只是企业还应该为职工在应缴纳的范围内缴纳完毕,但是并不负责以后的缴纳义务,因此我们可以说,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其与职工的社保关系已经终止,应该由职工后来上班的企业继续为职工缴纳。

从以上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在欠职工工资和应缴社保费用上是采用优先补偿的,但是如果企业如果已经缴完了对职工在职期间应缴的社保费用时,那企业就不会在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此时的社保费用就应该由职工后来所在的企业来继续缴纳或者职工自己缴纳,相信大家通过本文已经了解了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社保关系的问题,以及在此期间社保费用该由谁来缴纳的问题,希望以上文章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伴镇江律师。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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