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新形势下我国《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
对我国《会计法》修订的几点探讨

对我国《会计法》修订的几点探讨我国《会计法》自1985年颁布实施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际会计标准的要求。
2017年颁布的《会计法》修订案,是对原有法律框架进行了全面调整和修订,以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会计制度改革的需要。
本文将对我国《会计法》修订的几个重要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修订后的会计法。
第一,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修订后的《会计法》增加了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可比性、时效性和完整性的要求,明确了会计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在当前国际会计准则的推动下,我国会计法修订强调了会计信息的国际接轨和标准化,使得我国企业的财务信息更具可比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提升企业的信用度和国际竞争力。
第二,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
修订后的《会计法》着重加强了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的监督和管理,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并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也规定了对财务报告造假和不真实的处罚措施,加大了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这一方面有利于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增强对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的信任。
对会计职业的规范和监管。
修订后的《会计法》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教育培训、职业操守和责任义务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强化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特别是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入、执业资格、责任规范等做了具体规定,以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养和行业声誉,增强其参与国内外经济活动的信用和可靠性。
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升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四,对会计监管的加强和完善。
修订后的《会计法》加强了对会计监管部门的设立和职责,规定了会计监管部门的职能范围和工作程序,强调了对会计违法行为和会计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也对会计行业的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做了规定,强化了行业协会的职责和监督作用,以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浅论我国会计的法律制度

外 由于企 业 会 计 制 度 建设 过 程 中会 计 信 息 的 因 素 导致 了投 资 主体 在 进行 财 务 监 督 过 程 中存 在 一 定 的 困难 。这 种 情况 下 的企 业 财 务 管 理体 系建 设 已经 不 能满 足现 代 企 业 的 需 求 .需要 企 业 根 据 自身
度 的构 建 为 基 础 指 导 和规 范企 业 会 计 业 务 。 同 时 注重 我 国会 计 规 范 的 国际 化 进 程 ,以 会计 国际 化 进 程 的 深 化 作 为 我 国会 计 改 革 的
- 二、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 与对策
目前 我 国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存 在 的 问 题 主 要 集 中 在 具 体 行 为 规 范 、 能 适应 企 业 改革 的 需 求 、 计 制 度 缺 乏 完 整 性 与 系 统 性 、 不 会 国 际化 进 程相 对 缓 慢 等 几个 方 面 。其 存 在 问 题 严 重 制 约 了我 国会 计 行 业 的 发展 。 响 了 我 国企 业 会 计 工 作 的开 展 。 下 详 细 的分 析 了 影 以 存 在 的 主要 问题 , 对 其 解 决 措 施 进行 了论 述 。 并 21我 国 会计 法律 制 度 存 在 的 问 题 分 析 .
业 会 计 工作 的开 展 、 进 我 国会 计 研 究 人 员 培 养 、 进 我 国法 律 制 促 促
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 立 伟 . 于 我 国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现 状 的分 析 【. l 刘 关 J 当代 财 经 , 】
2 0 ,. 0 91
特 点结 合 新 会计 准则 的规 范 要 求 , 行 科 学 分 析 与论 证 , 进 以此 构 建 会计 体 系 。另 外 围绕 企 业 常 规 会 计 事 项进 行 的会 计 制 度 建 设 使 得 企 业会 计 法 律 构 成 中缺 乏 完 整 性 和 系 统性 。导 致 统 一 层 次 的 会 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已经修订与修正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已经修订与修正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和修正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效力:修订和修正都属于对法律的修改,但修订具有较大幅度的修改,并且经过审议、通过和公布后具有法律效力;修正则是对法律的一些细微修改,可以通过颁布修正案等方式实施。
2. 修改内容:修订通常会对会计法的一些主要条款进行修改,包括修改原有条款的内容、增加新的条款等,以使法律更加完善和适应实际需要;修正则主要是对一些具体规定、术语、表述等进行纠正或调整,以消除理解上的模糊或不准确。
3. 程度和影响范围:修订一般意味着对会计法的一系列重要修改,其对于整个会计体系及相关方面的影响较为显著;修正则是对细节的修改,主要对会计法的个别规定进行精确或适应性的调整,对整个会计体系影响相对较小。
4. 执行时间和过渡期:修订的会计法通常会规定具体的实施日期,并给予充分的过渡期使相关单位和个人有足够的时间来适应和调整;修正一般即刻生效,不需要过渡期。
总体而言,修订是对会计法的全面修改和完善,具有较大的法律效力和广泛的影响范围;修正则是对会计法的局部调整和修改,主要针对细节问题,影响相对较小。
新修订的会计法的感受与体会

新修订的会计法的感受与体会稿子一嘿,亲!咱们来聊聊新修订的会计法哈。
我刚接触到这新修订的会计法时,心里那叫一个惊喜。
就好像在迷茫中突然找到了一盏明灯。
以前吧,总觉得有些规定模模糊糊的,做起事儿来心里没底。
可现在不一样啦,新修订的内容那叫一个清晰明了,每一条都好像在跟我说:“别担心,照我来,准没错!”比如说那些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更加严格啦。
这可太好了,意味着咱们能得到更准确、更可靠的财务信息。
这对于企业做决策,那可是太重要了。
以前可能还会有点小担心数据不准确,现在完全没这顾虑啦。
还有哦,对会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也规定得更明确了。
这让咱做会计的心里更有谱了,知道自己该干啥,不该干啥。
就像是有了一把尺子,时刻衡量着自己的工作。
而且呀,新会计法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也更严厉了。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谁还敢随便乱来呀。
感觉就像给会计行业立了一道坚实的屏障,保护着咱们的职业操守和行业的公正。
呢,新修订的会计法让我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了信心,也更有动力去把工作做得漂漂亮亮的!稿子二亲爱的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唠唠新修订的会计法。
哇塞,当我第一次看到新修订的会计法时,我眼睛都亮啦!这简直就是给咱们会计人的一份大惊喜。
你看哈,以前总觉得有些地方规定得不够细致,工作中偶尔会有点小纠结。
现在可好了,新修订的内容把各种细节都考虑到了,就像是给咱们铺了一条平坦的大道,只管放心大胆地往前走。
比如说在内部控制方面,新规定让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和有序。
这可太棒啦,能有效地避免各种财务漏洞和风险。
感觉自己就像个财务小卫士,守护着企业的钱袋子。
还有呢,对于会计核算的方法和要求也有了新的优化。
这让咱们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不再为一些繁琐的程序烦恼。
另外呀,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也更加重视了。
这真的很贴心,让咱们能不断学习新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不被淘汰。
新修订的会计法就像一阵春风,吹走了我工作中的一些烦恼,带来了更多的希望和机遇。
我可得好好抓住这个机会,努力提升自己,为企业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浅论新形势下我国《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

浅论新形势下我国《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变革,我国的《会计法》也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本文将从新形势下我国《会计法》的现状出发,探讨其修订和完善的必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促进会计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一、新形势下我国《会计法》的现状我国的《会计法》于1985年颁布,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目前已经有着相对完善的体系和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原有的《会计法》在许多方面都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需要进行及时的修订和完善。
现行《会计法》的制度体系相对落后。
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步市场化和国际化,原有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需要针对新的经济形势和国际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包括会计信息披露、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现行《会计法》对于新兴经济形式的规范不足。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新兴经济形式如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行的《会计法》对于这些新兴经济形式的规范相对滞后,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
现行《会计法》在风险防范和会计监管方面存在不足。
随着我国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会计风险和会计造假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需要通过修订和完善《会计法》,加强对于会计风险的防范和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稳定。
现行的《会计法》在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方面存在不足,需要进行及时的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国际规则,促进我国会计法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2. 符合国际规则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国的会计法也需要逐步与国际规则接轨,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以提高我国会计法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3. 保护投资者利益。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成为一个重要问题,而会计信息披露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新《会计法》修订对财务人员的影响

新《会计法》修订对财务人员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变革,我国的会计法也在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
新《会计法》的修订对财务人员来说,将会带来重大的影响。
本文将就新《会计法》修订对财务人员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一、会计法修订背景新《会计法》的修订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现行会计法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而进行的一次重要修订。
新《会计法》的修订在于规范和加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促进会计信息的标准化和国际化,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和比较性,增强对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披露,全面提升我国的会计制度和会计职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财务人员需改变的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1. 加强财务信息真实性和透明度的要求:新《会计法》的修订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财务人员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必须严格遵守会计准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不得夸大或隐瞒财务信息,不得操纵财务数据,确保财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更加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自身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
2. 强化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标准化:新《会计法》的修订加强了对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和其他特定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必须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提高了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财务人员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学习和理解,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确保财务信息的规范化和国际化,提升我国财务信息的国际竞争力。
3. 强调对财务风险和内控的监管和管理:新《会计法》的修订增加了对财务风险和内控管理的监管和管理要求,要求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企业风险的预警和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种财务风险。
财务人员需要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建设和实施,提高对财务风险的认识和预警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健和持续发展。
4. 注重会计信息的科技化和数字化:新《会计法》的修订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科技化和数字化,要求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采用电子会计凭证和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确保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浅论新形势下我国《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

浅论新形势下我国《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会计法是我国财经领域的重要法律,它的健全和完善对于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障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以及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拟对新形势下我国《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进行浅论,以期能够引起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一、修订和完善会计法的必要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这个阶段,会计法的制定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类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业务范围日益扩大,现行的会计法已经难以适应这种发展趋势,因此需要对会计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需要。
会计是企业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是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因此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对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是规范企业行为的需要。
现行的会计法对于企业的财务活动往往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不足,很容易导致企业的财务不规范,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因此需要对会计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以规范企业的行为。
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已经成为一个当务之急。
1. 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能够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需要对会计法中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2. 健全会计监管制度。
会计监管是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的重要手段,需要对会计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增强监管的力度和有效性,保障会计监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 完善会计准则体系。
会计准则是会计信息记录和报告的规范,直接影响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需要对会计法中的会计准则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会计准则的科学性和适应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浅论新形势下我国《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

浅论新形势下我国《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1. 引言1.1 背景介绍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会计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会计法》作为我国会计制度的基本法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原有的《会计法》已经难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对《会计法》进行修订和完善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交流合作的日益频繁,要求对会计法律体系进行持续优化和完善。
新兴领域的涌现和科技的发展也对会计法的规范提出了新的挑战。
加强对《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不仅有利于规范会计行为,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还有利于提升我国会计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只有通过不断地优化完善会计法律体系,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需求,推动我国会计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
1.2 修订和完善的必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原有的《会计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新型经济活动的形式不断涌现,传统的会计准则和监管模式已经显得有些滞后。
及时修订和完善《会计法》,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财务安全。
修订和完善《会计法》可以更好地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大背景下,会计信息对于企业的经营决策、社会投资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只有加强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市场信心。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会计信息系统的应用日益广泛。
原有的《会计法》已经无法完全覆盖新的信息化会计需求,需要对其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和应用。
只有不断完善会计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推动会计信息化的进程,真正发挥会计信息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 正文2.1 当前《会计法》存在的问题现行《会计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会计领域的行为,但是在面对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下已经显现出一些滞后和不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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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新形势下我国《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作者:赵志林
来源:《时代金融》2019年第18期
摘要:《会计法》的核心作用之一在于构建我国的会计法律框架体系。
我国现行《会计法》自1985年颁布以来先后进行了三次修订,在指导和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和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会计行业的发展面临着一些新形势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化建设、管理会计的规范问题和法律责任主体界定问题等方面。
本文基于出现的这些新形势,立足当前《会计法》出现的主要问题,从建立统一的会计标准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经济环境发展的客观现实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会计法》修订会计本质会计标准会计法律责任
一、引言
2018年6月8日,为推动我国会计法制建设,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修订重点问题征询社会意见的通知,该通知征询内容总共包括10条,涵盖《会计法》规范的边界问题、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执行问题、政府会计核算问题、会计信息化问题、会计年度问题、境外机构在华开展经营活动涉及的会计问题、跨境会计服务及其监管问题、会计法律责任问题、会计违法处罚问题以及《会计法》修订中需要重点关注研究的其他问题。
《会计法》作为国家会计行为规范的基本法,其修订和完善,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本文立足当前经济形势,根据《关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重点问题征询社会意见的通知》提出的有关征询内容,在顺应会计学科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会计法》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以期促进会计实践的发展,不断推进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建设。
二、会计本质视角下对《会计法》立法宗旨的探讨
在大智移云、财务共享中心、区块链以及人工智能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会计信息化对《会计法》实施的现实路径和相关内容提出了新要求,《会计法》的修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那么,《会计法》实施的初衷是什么呢?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本文首先对会计本质的界定进行了讨论。
已有研究表明,有关会计本质的研究众说纷纭,我国当前主流观点包括“会计信息系统论”和“管理活动论”。
“会计信息系统论”认为财务会计是一门历史科学,作为一项实务是一个信息系统,它的任务是为企业提供历史的财务信息;而“管理活动论”主要核心观点是会计从产生之初的简单计量,发展到现在的预测、计划、决策、控制、分析,都体现了管理本质,会计是人
们管理生产过程的一种社会活动。
在现代市场经济建设中,“二论合并”的观点逐渐得到了相关专家学者的认可,本文通过梳理有关会计本质近年来的文献,参考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基础会计》一书的观点:“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提供经济信息、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
它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一系列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
综上所述,会计既是一个信息系统,同时也是一项管理活动。
引入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井尻雄治和耶鲁大学夏恩·桑德教授的观点,前者认为会计是便于协调各利益集团之间财产经管责任的系统。
由此可见,会计是组织设计和履行契约的基本保障,这里的组织是指个人和团体之间契约的组合;后者认为组织构成了整个社会,由于不同的主体之间构成契约,使得组织在运转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必然会产生冲突,而这种冲突必然会影响组织运行效率、进而造成资源的浪费甚至可能使得组织解体或消失。
因此,解决组织内部的冲突就成为组织赖以存在并健康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共享信息”是解决组织冲突的有效途径。
结合会计发展的宏观环境,要使不同主体行为达到社会层面进行决策的标准,我国需形成共享会计信息,然而共享会计信息的形成基础在于建立统一的会计标准。
基于此,本文提出《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在于确保我国会计标准的统一规范化管理。
三、《会计法》修订的方向及建议
众所周知,《会计法》立法目的在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因此,要想对会计标准在宏观层面进行统一管理,必须统一规范会计标准涵盖的具体内容。
结合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切实、可操作的修订和完善。
(一)加强立法工作,完善会计立法程序
如前所述,《会计法》的修订和完善旨在对我国会计制度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进而为经营决策提供共享会计信息。
因此,《会计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根本法,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立法工作,对部分条款规定过于细致的问题予以调整。
如现行《会计法》第八条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我国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从制定部门来看,我国会计制度的制定均为政府职能部门,同时并未对会计制度的制定程序或流程予以规范,使得财政部制定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公认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上不尽如人意。
因此,建议参考国际先进的会计法,通过引入民间非营利组织,设立独立于财政部门的会计准则委员会,由政府职能部门人员和非政府人士组成,综合考虑社会各界的的意见,对现行《会计法》不明确的地方进行进一步完善。
其次,明确我国会计制度制定的流程或程序,通过“立项——相关授权部门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准则委员会表决通过——部门首长签署发布”的流程,严格按照立法程序,以此形成科学、严格的工作程序,加强会计制度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二)界定执法主体权责,完善会计执法机制
《会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前款所列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
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檢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帐”,尽管本条是对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规定,体现了政府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外部监督。
但是,过多的监管部门介入,容易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出现交替管理、权责模糊、相互推责等诟病。
同时,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职能时,彼此之间的权利界限并不明晰,对会计行为产生的不当“经济后果”造成多部门都去管或者均不愿去管的现象,全责不明确使得执法力度不严。
会计标准作为一项技术标准,其本身不会产生“经济后果”,只有当单位的会计行为进行某些经济活动时才可能产生某种经济后果。
会计信息失真等不当会计行为只是违法违规的手段,上述六大监管部门可以从自身实际需要出发,通过会计信息等途径实现各自的业务监管职能,比如,财政部门是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部门、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及其成果所实行的监督;税务机关是对各单位的纳税情况所实行的监督。
反之,从立法的公平性出发,当会计行为并未产生任何实际的经济后果时,不应对其实施法律制裁。
(三)进一步明确会计法律责任主体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在第五十条中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界定,即“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所谓法定代表人,是指由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负责人。
而随着大型集团公司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其终端深入到单位各部门,甚至分布在子公司,会计核算职能集中于财务共享中心,各终端的财务负责人职能弱化,对会计的干预和影响微乎其微,在这种情况下,各单位有必要就谁为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承担法律责任在公司章程或类似制度中进行明确规定,未作出規定的,可由单位负责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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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