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二次装饰装修管理规定(1)
二次装修管理规程

1装修程序简介1.客户向管理中心提前5~7天提出室内装修申请,填写并提交以下表格;➢装修申请表➢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由施工方提供](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装修承诺书➢装修期间临时电力供应申请表2.客户亦要向管理中心提交以下资料;➢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各专业装修图一式三份➢已办理之装修保险文件3.管理中心工程部审批装修图纸 (建筑面积200m2以上的单元需朝阳防火监督处审批)。
4.施工方交图纸及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予消防局审批。
5.再将所有批文交市建委工程处办理开工证(建筑面积单元在200m2以上者)。
6.所有政府批文及物业部文件发放后,向财务部门交付;(管理中心将向业户提交二次装修收费通知书)➢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工人出入证押金➢工人出入证工本费➢临时供电安装费(如需要)➢租用/购置灭火器费用(装修公司可自行购置)7.管理中心物业部发放(行政部审核后)➢装修许可证(开工证)➢工人出入证8、施工期间,由物业部、工程部、共同监督及检查整个工程;另消防局及质量监督总站会定期到场检查,业户/装修单位可按需要向管理中心递交:➢货物出入放行申请表➢大件货物出入放行/使用电梯申请表➢装修期间加班申请表9、施工完毕,装修单位申报完工:➢物业部、工程部、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消防局盖章批核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11、行政部:➢退还工人出入证押金(待施工单位交回许可证及出入证)➢退还装修押金(视施工情况及有否损坏公物)建筑装修工程消防送审所需资料程序建筑装修工程消防审核程序1、建筑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到所管辖的消防监督机关领取并填写北京市消防局制发《北京市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
2、填写"申报表"后,由所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报送管辖的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3、随“申报表”附送以下材料:➢送审报告和装修改造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总体施工进度安排,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品种、数量,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质量和标准等)。
物业部对二次装修的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物业部对二次装修的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二次装修是指业主在购买房产后,为了满足个人需求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的行为。
为了保障小区的整体环境以及业主的利益,物业部制定了对二次装修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业主的装修行为,维护小区的整体形象,促进居民和谐相处。
二、装修申请1. 业主在进行二次装修之前,必须书面向物业部提出装修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装修方案以及相关证件。
物业部将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批并给出回复。
2. 装修申请中需包括装修的施工时间、材料使用规范、安全措施等详细内容。
同时,业主需承诺在装修过程中不会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楼道通行。
3. 物业部有权对装修方案进行调整或要求业主进行修改,以保证装修方案的合理性和对小区环境的无害化。
三、装修施工1. 业主在装修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施工要求。
2. 搬运材料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公共区域的影响,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噪音、污染或其他不良影响。
3. 施工过程中严禁乱堆乱放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严禁将垃圾随意丢弃在公共区域。
5. 施工过程中需遵循环保原则,尽量选择环保材料和方法,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四、装修质量监督1. 物业部有权对装修施工进行质量监督,并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如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物业部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立即整改。
2. 施工完成后,业主需邀请物业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或使用装修后的房屋,否则将无法享受正常的物业服务和小区设施。
五、装修后的维护1. 业主在装修完成后,应加强对装修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外观无损。
2. 如装修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需要维修的地方,业主应及时报告物业部,并与物业部协商解决办法。
3. 如果装修工程造成了公共设施的损坏或影响了他人的正常使用,业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物业工程二次装修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二次装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物业工程二次装修管理,维护物业权益,提高住户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各类物业工程二次装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楼宇、公共设施等的二次装修。
三、装修管理流程1. 申请阶段住户或业主需提出二次装修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物业管理部门审批。
物业管理部门接收到申请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并作出批准或拒绝的决定。
若装修申请被批准,物业管理部门将签订装修管理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施工阶段施工单位需遵守《建筑装修管理规范》,确保装修工程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物业管理部门需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不影响邻近住户生活。
施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程,并经过物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3. 完工阶段物业管理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对装修工程进行最终验收,如符合标准则颁发装修竣工证书。
住户需按时缴纳二次装修管理费,并严格遵守小区或楼宇的相关规定,保持环境整洁。
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违规行为,物业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并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四、责任分工1.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批准装修申请,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最终验收工程质量。
2. 住户或业主需配合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遵守相关规定,保持环境卫生,共同维护小区或楼宇的良好秩序。
3. 施工单位需遵守相关法规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做到安全施工,提供优质的服务。
4. 如有纠纷或争议,物业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双方,维护双方利益,保证事情圆满解决。
五、违规处理1. 若住户或业主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未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将按规定处以罚款并要求恢复原状。
2. 如施工单位严重违反相关法规或标准,导致事故发生,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资质并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不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停止相关权利并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任何修改或调整,将提前通知相关方。
住宅物业二装管理制度

住宅物业二装管理制度1.引言2.装修准备2.1业主在进行装修前,需提前向物业管理处提交装修意向书,附上装修方案和施工时间计划。
2.2物业管理处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并给予批准或建议修改的意见。
2.3业主承诺在装修期间按照物业管理处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超过批准的时间计划。
3.装修要求3.1业主在进行装修时,必须按照相关国家和地方的建筑规范进行,确保装修质量和安全。
3.2业主应选择正规和合法的装修公司,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和证书。
3.3装修过程中,业主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并减少对其他业主的影响。
4.施工管理4.1施工期间,业主应按照物业管理处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悬挂警示标志、封闭毛坯门窗等,确保安全。
4.2施工过程中,业主应配合物业管理处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
4.3施工完成后,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处申请验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单据。
5.装修材料和设备5.1业主在装修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建材和设备,以确保安全和环保。
5.2对于需要使用特殊材料和设备的装修,业主应提供相关的认证和检测报告。
5.3业主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或有害物质进行装修。
6.装修损伤赔偿6.1若因业主的装修行为导致物业设施的损坏,业主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6.2物业管理处有权要求业主缴纳装修押金,作为潜在的损坏赔偿金。
6.3在经过物业管理处的验收合格后,装修押金将予以退还。
7.处罚措施7.1对于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业主,物业管理处有权进行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罚措施。
7.2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拒不改正的业主,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处罚,并保护其他业主的权益。
8.其他规定8.1物业管理处有权对装修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和抽查,确保装修规范和质量。
8.2业主在装修期间应保持良好的与邻居的沟通和合作关系,避免产生纠纷和不良影响。
8.3物业管理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该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9.结语住宅物业二装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保障住宅小区内装修的安全和质量,以及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二次装修管理规定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住宅使用公约》》等规定,结合伯爵居物业管理处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伯爵居装修规定一、装修申报:(见装修流程图)1. 在图纸未获得管理中心书面认可前,切勿动工。
2.装修核准后,应将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姓名、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物业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并按实际情况随时补充或更改以保证准确无误。
特种作业人员还需交持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3.物业管理处的相关审批,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性能及效果。
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管理处概不负责。
二、装修设计业主有权对其住宅单元进行装修、维修,但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原设计使用功能,也不得改变房屋上下水管道,电气线路及煤气管道如改变,管理中心或住宅保修单位将不承担由此改变而影响日后正常生活及房屋维修保养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在设计装修时,应确定改装工程不影响建筑结构、例如:柱、梁、承重墙、天花板或载重超越楼面负载,以免危害建筑结构安全。
若因设计不当而引致任何损毁,一切责任由业主及装修单位负责。
三、装修范围及装修禁止行为1. 业主或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性。
2.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3.不得改变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凡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扩建、拆除等,管理公司将根据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及立刻恢复原状,并申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执法处理,乃至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所属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4对室内地面、内墙面进行装修,选择地面装修材料时应充分考虑房屋结构的承重负荷。
管理处存有物业工程建筑图、给排水图和电气图,业主装修时如需改变单元内的原管线,可向物业管理处借阅相关图纸参考,避免装修时损坏暗埋管线或无法与原管线驳接。
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二次装修管理规定(一)、施工管理1、进场装修须将装修申请书贴于入户门外侧。
2、严禁擅自改变、破坏房屋内的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电路、上下管线等,严禁拆改煤气管道、排气管道及其它公共设施。
3、不可擅自选用红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大面积间隔装修。
4、不得擅自改变原有门窗规格及外墙面装饰。
5、装修时应维护好地漏、座厕排污管等下水设施通畅,严禁将装修余泥或其它杂物投入管道造成堵塞,一定要用地漏封盖好管口。
6、严禁电源线直接插在漏电开关上,使用电动工具时总负荷不能超过5KW,对多次超载造成跳闸,管理处有权停止该施工队用电。
7、注意防火安全,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与管理处签订防火责任书。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乱拉电线,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远离火种电源,施工现场按50平方必须配备一个4KG灭火器。
8、为保证园区的安全,凡进入园区进行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办理装修出入证,佩带在胸前,并服从管理处的管理。
装修出入证不得伪造、涂改,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如有上述违章行为,取消本人进入院区的资格。
9、装修施工单位超时施工影响业主休息时,经护管员劝阻两次仍继续施工,管理处将采取停电措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0、注意控制工程的噪音、安全及卫生,严禁将废弃物品堆放于公共走廊及走火通道,不得影响业主正常工作。
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二)、施工要求1、周一至周五施工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燥音施工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4:30。
周六周日施工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燥音施工时间为上午9:30,下午15:00。
如需加班需到管理处申请。
(加班时不能使用电动工具,不能发出较大的噪音。
)2、施工队如需运载材料与余泥时,散装材料必须袋装。
不得在业主上、下班繁忙时间占用电梯,并注意用硬质纸皮垫好电梯及地面。
3、施工期间要求保持施工现场干净、美观,不乱写乱画。
房屋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房屋二次装修管理规定一、住宅装修管理规定:1、根据《北京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小区的“装修管理规定”; 在内容上应强调以下几项内容,尽量附简图说明:A.拆墙、移墙和重新分隔墙体;B.改、封管道;C.重新敷设线路;D.改移卫生间、厨房内设施;E.阳台封闭;F.防盗网、窗花的式样和颜色;G.空调架的规格、材料、安装位置和空调水的排放等;H.入户门装饰;3、管理服务中心应将《住户装修指南》给住户每户一份,并按《住户二次装修管理流程》为住户办理装修手续。
二、商业网点(裙房)装修管理规定:1、50平方米以上的商店装修,装修图必须经市消防公安局的批准后,送管理服务中心审批;设计图纸应包括以下内容:* 室内平面布置设计图* 立面布置图* 商铺之招牌设计图* 天花吊顶安装设计图* 空调安装设计图* 消防设施安装设计图* 电器线路设计图及用电量* 管道安装设计图2、招牌设计方案:安装位置、霓红灯等不影响住户正常生活,安装方式无安全隐患;3、饮食类行业:油烟之排放、车辆停放、音乐噪音和垃圾排污等应有明确规定;4、安装中央空调系统,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住户正常生活;5、装修范围必须在商场店铺内进行;6、按消防公安局的规定配备灭火器;7、增加电力负荷,由装修者向市供电局申请;三、装修施工管理:1、住户施工管理:(1)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进行,节假日应安排在上午10:00—下午14:00—20:00进行。
未经管理服务中心批准不得在夜间施工,未经批准施工人员不得留宿;(2)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好及时清运或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管理处统一清运,其中废弃材料应用绳全部扎成捆。
A.不得封堵消防通道;B.大厦装修户搬运材料或装修垃圾以不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作业为前提;2、商业网点施工管理:(1)装修户必须委派一名负责人,负责监督施工及管理工人,并与管理处合作,确保地盘管理适当及装修工人行为良好。
小区房屋二次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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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房屋二次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1、禁止对房屋结构和外观进行任何改建及加建,不得拆改房屋的承重墙、横梁、支柱及地坪楼板等,或扩建及拆除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
2、不得改变房屋内外任何部分原有的外貌、色彩和装修,包括安装防盗栏、更换/改变窗框及玻璃颜色、更换/改变分户门及门框、在户门及走廊加设任何灯饰、灯箱或招牌等。
3、不得在楼宇外墙安装任何晒衣架、雨蓬、花架、灯箱、招牌、广告牌、天线、旗杆、悬挂旗帜或其它任何探出物。
4、禁止改动室内的共用设施如:厨房烟道、卫生间排气道、卫生间及厨房的主下水管等。
5、厨房脱排油烟机排烟管道必须接入预留的厨房烟道。
6、装修时不得用实芯粘土砖墙分割房屋空间,单位面积荷重不得超过每平方米150公斤。
7、禁止改变原卫生间的设计位置,不得损坏防水工程。
8、不得在地面随意挖槽沟、凿薄楼板,钉钉子必须注意水、电管线的标识,至少离开15公分以上。
钻孔直径不得大于1公分,深度不得超过6公分。
9、在室内装设吊顶时,应在每个水管、闸阀、电源箱及其它重要设备下加装检查口。
10、在空调安装时,空调外机应安装在预留的空调外机位置上,如遇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等特殊原因而造成无法安放在预留位置时,请与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严禁将空调外机随意悬挂,一经发现,管理处有权要求停止对外立面破坏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业主、安装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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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二次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住区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主、住户的生活秩序,使住户安居乐业,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号令)、《市建法[2001]61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凡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均需遵守。
一、申报1、房屋装修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到物业公司申报。
2、装修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入伙会签单、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申请人及装修负责人身份证件、装修申请表、装饰装修方案、施工平面图(包括建筑施工平面图和水、电线路施工平面图等)、装修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专用管线和设施的须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非业主装修的还须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3、自行装修须签订《自行装修承诺书》。
二、审核1、物业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需经开发商批准的除外)对装修申报予以回复。
2、装修申请、装修方案经过审核同意后,施工单位确定施工负责人及防火责任人,填写《装修登记表》,与业主及装修队三方共同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3、由业主持《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预交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及相关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签署《装修垃圾清运委托书》或《自行清运承诺书》。
收费内容及收费标准如下: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30元可退,工本费5元不退,施工许可证工本费10元不退,装修押金可退。
4、由装修公司负责持装修作业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的复印件及免冠照片1张,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手续。
5、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持装修缴费通知单和财务收据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人员出入证》。
三、开工1、物业公司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户和装修户委托的装饰装修队;装修户应在装修前将自家装修事宜告知邻里。
2、开工前,由施工单位通知物业公司对卫生间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由业主、装修负责人、物业公司人员共同查看闭水结果,由业主签字认可后方可开始施工。
3、改动、更换水、暖、气管线的业主,须与物业公司签订《改动承诺书》并在物业公司认可其改动方案后方可施工,如因改动后出现渗、漏、跑水等给其及其他住户造成损失,由造成损失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严格按照经审核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装修期间,装修户应将物业公司核发的《装修施工许可证》贴在户门外侧,以示邻里。
5、施工中变更装饰装修方案须事前报物业公司重新审核。
6、装修人员凭《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进行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将《装修人员出入证》佩带在左上胸并接受物业管理人员的检查。
7、业主和施工单位自行承担防火和安全责任。
四、查验1、施工结束后,物业公司依据施工方案和小区管理规定配合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查验,由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确认验收结果,并由业主在《房屋装修初验单》上签字认可,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至合格止。
2、业主初验合格,满3个月后物业公司协助业主或委托人和施工单位进行复查并征询邻里意见。
3、业主复验合格,由业主在《房屋装修复验单》上签字认可后,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凭押金缴纳收据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还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物业公司不对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向业主及施工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有违反《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小区管理规定行为的,应该责令其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违约责任,按《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约定,从押金中扣除赔偿或修复等费用,多退少补。
五、装修注意事项1、为保证小区的整体形象,空调应安装在规定的位置,空调机冷凝水应按原设计给定的冷凝水管排放;业主不得随意安装空调外挂机及走线,否则物业有权要求业主恢复,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业主承担。
2、房屋装修不得私自改变或损坏房屋原有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柱、梁、板、承重墙);若需改动,必须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交的方案。
3、不得改变或损坏共用部位的设备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严禁私自改变楼宇原有外观、外窗、户门。
封闭的阳台允许在户内安装防盗网,开放的阳台不允许封闭,以保持小区或整栋楼宇的统一风格、统一色调。
5、允许对房屋楼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
如需对室内进行更改,须到物业进行申请,新墙墙体材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空心砌块、防火夹板、轻钢石膏板等),如用石材装修,石材厚度不能超过1厘米。
6、室内地面顶板严禁任意打凿,开沟铺设管线。
7、卫生间地面装修时,先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装修前建议做防水加固处理。
8、卫生间内所有金属物品和用电设备(特别是按摩浴缸)均应与等电位端子连接,并做好接地处理,各项设备的安装均要按设计排水口对号入位。
9、楼宇内所有电气线路均已暗埋并配齐合适的管线,如需增设布置电气线路,必须考虑每个配电箱用电容量并按规范要求聘请相关专业人士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业主或施工人员承担。
10、所有弱电系统已调试到最佳状态,对电话、电视线、局域网络线、对讲系统等装修时不得擅自移位、修改。
11、严禁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燃气管表,燃气阀门表具应明露, 严禁封包;若要改动,须报燃气公司审批并请燃气公司专业人员进行施工。
12、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开窗,应当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事前须报供暖或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上下水管线装修时不得做成永久封闭式;由于业主封包暖气,导致冬天暖气不热(或达不到政府规定要求)由业主自己承担责任。
13、装修时应注意对供水管的保护并按照管线图来施工。
14、拥有私家花园的住户,花园内不允许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高度超过2米的植物,不得将地面硬化处理,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15、私家阳台装修,地面铺砖总厚度不得高于3cm (含粘接层和地砖,标高不要高于室内地面,以免倒流水),以免负荷过重。
16、厨房、卫生间的吊顶,须做易拆卸(即活动)吊顶,不得封死,便于日后维修。
17、严禁施工时将卫生间、厨房、暖气井、水井的管线检查口封死。
18、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
19、严禁增加楼层地面净荷载,集中堆放材料每平米不得超过300公斤,不准铺设Ienl以上原石材,不准超负荷吊顶等。
20、严禁墙面横向剔凿和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21、严禁破坏屋面的防水隔热层。
22、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23、为保证良好的供暖效果,严禁将暖气封包过严。
阀门、暖气片留出足够的维修空间。
24、进场装修施工前在卫生间必须加装临时简易马桶。
六、小区统一外观管理1、严禁改变整个建筑的外观及造型,开放阳台和顶层平台不允许封闭,严禁改变外墙颜色、窗户的形式和颜色(禁止更换窗玻璃颜色,在其上喷漆或张贴广告标志等)。
2、外墙、楼内公共走廊及墙面均属公共用地,严禁擅自占用或者堆放杂物,严禁在公共走廊等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
例如:遮阳棚、卫星天线、附加建筑及标志等。
4、房屋附属的铁栅栏、阳台栏杆等不准改动。
5、安装分体空调需到物业办理审批手续,按小区的规定安装。
(1)空调支架必须使用厂家原配支架或不生锈材质,固定螺栓须经防锈处理,螺栓孔须做好防水处理。
(2)必须安装在设计指定的位置,以确保建筑美观整齐。
七、施工管理1、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施工期限为60天,较大工程的为90天。
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
2、日常施工时间: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8: 00节假日及周末禁止施工。
3、施工垃圾清运必须“袋装化”且袋口封扎,垃圾按物业公司规定的时间、方式、路线清运。
自愿委托物业公司外运垃圾的签订《装修垃圾委托外运协议》,由装修单位运至物业公司设置的专用装修垃圾中转站;自行外运的签署《装修垃圾自行清运承诺书》,按规定时间运走。
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
装修垃圾清运时间: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6: 004、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违者将照章予以处罚。
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5、装修期间,需关闭户门,以免影响他人,各装饰单位应在户门口铺设地面保护,必备清洁工具。
6、为确保小区安全及公用设施的完好,小区内装修人员每晚18: 00时必须离开,不得留宿(经业主申请担保,物业公司批准除外), 不得使用灶具做饭。
(1)装修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条例,施工现场必须自备有效灭火器2个(5公斤/个)。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在入户门上张贴由物业公司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以便物业管理人员检查。
(3)装修单位与业主必须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着装整齐、统一,不得在非工作区长时逗留,严禁串栋串户及其他违规行为。
八、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装修施工单位进场装修前必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有效证件及联系方式),对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同时业主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
2、装修施工主管负责人要切实抓好本项工作,对本项目进场的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3、加强宣传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各项操作规程,生产组织者对文明施工要有具体要求,工人操作须做到工完场清。
4、施工操作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执行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5、装修施工单位应加强岗位培训I,特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非机电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
安全防护措施一定要达标。
6、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先抢救伤员,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并及时上报。
7、装修时如需要动火等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有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如发现违章动火、吸烟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时,物业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业主和施工单位承担。
8、严禁使用电炉子、碘鸨灯、电褥子、热得快。
9、严禁私自拆卸配电箱、消防器材、报警设备、信号传输设备,违者处罚。
1()、装修施工单位严禁在高处施工现场投掷物料,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严禁乱写乱画。
11、装修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不能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吸烟、随地吐痰,禁止践踏草坪,采折花树,禁止在小区坐卧、酗酒、闹事、聚众赌博、随地大小便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12、装修施工单位应爱护公共区域设施,对于施工人员损坏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