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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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

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

离婚使不自由的婚姻得以解除,为缔结自由的婚姻创造条件。

没有离婚自由就根本不可能有完全的结婚自由。

2、一夫一妻制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就必须反对重婚。

3、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指妇女、儿童和老人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国家给予特殊的重视和保护。

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都有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规定这项基本原则主要是考虑到儿童、老人在身体、经济上处于弱势,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以及我国男尊女卑封建思想大量残存等诸多原因。

5、计划生育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第49条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婚姻法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其编制方法也不尽相同。

古代法律多采取诸法合体的形式,不论中国、外国,都没有独立的婚姻法。

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一般都包括在内容庞杂的统一法典内。

长时期中,婚姻立法不够完备,因此,伦理规范和宗教教义在调整婚姻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婚姻家庭关系摆脱了私有财产的支配,它主要是一种存在于特定成员间的人身关系,其中的财产关系只不过是上述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

因而婚姻法不再附属于民法,而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

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然条文不多,内容也较简要,但都是全面规定婚姻家庭制度的独立法律。

婚姻法的伦理审视主要内容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并于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婚姻法名词解释

婚姻法名词解释

婚姻法名词解释婚姻法是规范和保障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主要涉及婚姻的成立、修正以及离婚等方面的内容。

在婚姻法中,有一些重要的名词需要解释,下面将对其中的几个名词进行解释。

1. 婚姻:婚姻是指男女两人自愿结合、互相成为夫妻、建立家庭、共同生活的法律关系。

婚姻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男女达到法定的婚龄,并且双方必须是自愿的、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或婚姻障碍。

2. 户籍登记:户籍登记是指夫妻双方将婚姻关系登记在户籍簿上,成为法定夫妻的过程。

户籍登记是婚姻关系的一个法律程序,具有法律效力。

只有进行了户籍登记的婚姻才能被认可为法律上有效的婚姻。

3. 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是指承担婚姻登记职责的政府机构。

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部门。

夫妻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户籍登记时,需要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证明材料,并接受相关调查和审核。

4. 离婚:离婚是指婚姻关系终止的一种方式。

当夫妻双方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时,可以自行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离婚是一种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手续,离婚后夫妻拥有了单身身份,可以自由再婚。

5.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离婚方式。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并签署离婚协议,约定对财产、子女抚养、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

协议离婚需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核,经过审核后方可生效。

6.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诉讼离婚通常是在夫妻关系发生严重矛盾和纠纷时采取的方式。

离婚诉讼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并根据双方的请求、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判决。

以上是婚姻法中一些重要的名词解释。

通过了解这些名词的含义,可以更好地理解婚姻法的内容,为婚姻关系的维系和终止提供法律依据。

婚姻法的目的是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幸福。

什么是婚姻法

什么是婚姻法

什么是婚姻法婚姻法是指国家法律对婚姻与家庭关系的设立、维护和解除等方面所作的规定,旨在保障婚姻和家庭成员的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和谐。

婚姻法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法律,对于婚姻家庭的权益保护、婚姻治理、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婚姻法的核心原则是平等、自愿和忠诚。

平等原则意味着婚姻是建立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任何一方都不得胁迫他人或受到胁迫。

自愿原则则要求双方应充分自主地意愿结婚,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强迫和勉强。

忠诚原则则要求夫妻双方要保持对婚姻和家庭的忠诚,不得有外遇或其他对不义。

在婚姻法的适用范围上,中国的婚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婚姻行为和婚姻关系。

无论是同一国家的公民还是外国人,只要在中国领土内结婚,都需要遵守中国的婚姻法。

婚姻法包含了婚姻的设立、夫妻的权利与义务、离婚和家庭暴力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婚姻的设立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年满婚龄、非近亲、无婚姻无效情形等都是设立婚姻的基本要求。

另外,在婚姻的权利与义务方面,婚姻法规定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制度、配偶赡养义务、抚养子女和教育义务等,以确保夫妻双方在婚姻中享有平等的权益。

而在离婚方面,婚姻法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此外,婚姻法还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打击和制裁,旨在保护婚姻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和尊严。

为了更好地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和谐,婚姻法也提出了夫妻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夫妻双方应尊重彼此的权益和尊严,平等协商解决问题,共同承担起抚养子女、传承家庭传统和社会责任等责任。

此外,夫妻还应该加强沟通和理解,减少矛盾与纠纷的发生,并努力创造和谐的婚姻家庭环境。

总之,婚姻法对于维护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的作用。

它保障了婚姻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夫妻双方的行为和责任,打击了家庭暴力等恶劣现象。

只有在婚姻法的保障下,婚姻家庭才能得到合理的治理和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因此,我们每一个个人都有责任遵守婚姻法的规定,维护婚姻和家庭的美好。

婚姻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婚姻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婚姻法必考知识点总结婚姻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婚姻法作为对婚姻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对于每一个法律从业者来说都是必须要掌握的知识点之一。

下面将就婚姻法必考知识点进行总结,以便于在备考过程中能更好地进行复习和提升。

一、婚姻的基本原则1. 自愿结婚原则自愿结婚是指婚姻需要男女双方自愿决定,不得强迫、买卖、包办婚姻。

2. 禁止一夫多妻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严禁一夫多妻。

3. 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男女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4. 保护妇女和家庭的特殊地位原则婚姻法强调保护妇女和家庭的特殊地位,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 家庭成员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家庭成员在婚姻关系中应该平等相待。

二、婚姻的形式1. 婚姻登记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要求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成立婚姻关系。

2. 自愿原则婚姻登记应当是男女双方自愿决定,不得有强迫、欺骗的情形。

3. 同等地位原则男女双方参加婚姻登记时,应当是平等地位,没有一方受到歧视。

三、夫妻关系的权利义务1. 夫妻协议夫妻双方可以依法订立夫妻协议,约定夫妻财产的处理、家庭生活等事项。

2. 家庭暴力婚姻法规定家庭成员不得进行家庭暴力,并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3. 财产的处理夫妻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所有,但也可以依法约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4. 抚养子女夫妻一方离婚后,应当确定抚养子女的具体事项,包括抚养费、监护权等。

四、离婚1. 离婚的原因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七种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感情丧失、分居两年等情形。

2. 离婚程序离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提起离婚诉讼、审理、判决等程序。

3. 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可以依法协商离婚后,签订离婚协议。

但离婚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五、再婚1. 离婚后再婚离婚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再婚,但必须符合再婚的条件和程序。

2. 丧偶再婚丧偶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再婚,但必须符合再婚的条件和程序。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其次,从情感来看,白发人送黑发人,乃人生至悲之事。小 明夫妻意外死亡,其父母“失独”之痛,非常人所能体味。而小 明夫妻留下来的胚胎,则成为双方家族血脉的唯一载体,承载着 哀思寄托、精神慰藉、情感抚慰等人格利益。涉案胚胎由双方父 母监管和处臵,既合乎人伦,亦可适度减轻其丧子失女之痛。 再次,胚胎是介于人与物之间的过渡存在,具有孕育成生 命的潜质,比非生命体具有更高的道德地位,应受到特殊尊重与 保护。在小明夫妻意外死亡后,其父母不但是世界上唯一关心胚 胎命运的主体,而且亦应当是胚胎之最近、最大和最密切倾向性 利益的享有者。 复次,南京鼓楼医院在诉讼中提出,根据原卫生部的相关规 定,胚胎不能买卖、赠送和禁止实施代孕,但并未否定权利人对 胚胎享有的相关权利,且这些规定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关医 疗机构和人员在从事人工生殖辅助技术时的管理规定,南京鼓楼 医院不得基于部门规章的行政管理规定对抗当事人基于私法所享 有的正当权利。

生育资格的限制与剥夺——“生育权”的主体
1.独身女性可否行使生育权? 2002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 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 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2.死刑犯可否行使生育权? 国内“罗锋案” 国外“精子走私案”、“通过联邦快递生育案” 3.可否死后取精实现生育权? 台湾“死后取精”案 以色列阵亡士兵死后取精生育案
【案件审理】一审法院(宜兴法院)认为,施行体外受精—胚胎 移植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受精胚胎为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含有 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之物一样任意转让或继承, 故其不能成为继承的标的。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诉求,原告不服, 上诉至无锡中院。 二审法院(无锡中院)认为,在我国现行法律对胚胎的法律 属性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上诉人的诉求合情、合理,且不违 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予支持。撤销一审法院判决。 理由如下: 首先,从伦理上说,施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手术过程中产 生的受精胚胎,具有潜在的生命特质,不仅含有小明夫妻的DNA 等遗传物质,而且含有双方父母两个家族的遗传信息,双方父母 与涉案胚胎亦具有生命伦理上的密切关联性。

婚姻法及其三个司法解释

婚姻法及其三个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的其他违法】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复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年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决定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实行计划生育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家庭暴力互相尊重和睦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二取得结婚证应当补办登记根据男女双方约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自始无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工作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二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由兄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准予离婚发给离婚证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 二三四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准予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哺乳期后的子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合理要求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时间由当事人协议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一方因抚育子女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协议不成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协议不成时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调解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调解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导致离婚的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一方隐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隐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抚养费遗产继承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依照其规定制定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日起施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家庭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结婚第五条【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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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 . 血缘群婚B . 对偶婚C . 乱婚D . 普那路亚群婚参考答案:DA . 自然属性B . 人口的再生产C . 社会属性D . 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参考答案:CA . 婚姻家庭法领域中的人身权是基于特定的亲属身份而享有的,在性质上不同于民法中的其他人身权B . 特定亲属之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关系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同C . 婚姻家庭法领域中的财产权性质与民法中的其他财产权相同D . 民法总则中的一般规定应优先于婚姻家庭法中的特别规定适用参考答案:AA . 两性生理差别B . 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C . 种的繁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D . 社会属性参考答案:DA . 婚姻家庭法领域中的人身权是基于特定的亲属身份而享有的,在性质上不同于民法中的其他人身权B . 特定亲属之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关系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同C . 婚姻家庭法领域中的财产权性质与民法中的其他财产权相同D . 民法总则中的一般规定应优先于婚姻家庭法中的特别规定适用参考答案:AA .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 .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C . 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D . 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参考答案:BA .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B . 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义务C . 祖孙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义务D . 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义务参考答案:BA . 血缘群婚B . 对偶婚C . 乱婚D . 普那路亚群婚参考答案:DA . 社会团体B . 自然人组合C . 亲属团体D . 法人团体参考答案:CA . 两性生理差别B . 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C . 种的繁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D . 社会属性参考答案:DA . 社会团体B . 自然人组合C . 亲属团体D . 法人团体参考答案:CA . 实现人口再生产B . 组织经济生活C . 维护社会治安D . 文化教育参考答案:CA . 自然属性B . 人口的再生产C . 社会属性D . 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参考答案:CA . 婚姻关系B . 财产关系C . 家庭关系D . 利益关系参考答案:BA . 实现人口再生产B . 组织经济生活C . 维护社会治安D . 文化教育参考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共6 题,完成0 题1、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有()。

A . 人口再生产功能B . 组织经济生活功能C . 教育功能D . 消费功能参考答案:ABCA . 宪法和其他法律B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C .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D .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参考答案:ABCDA .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不属于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B . 夫妻间的扶养权利和义务,是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C . 这种扶养权利和义务始于婚姻缔结之日,消灭于婚姻终止之时D . 夫妻问的扶养义务只包括互为对方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参考答案:ADA . 调整婚姻关系B . 调整家庭关系C . 调整邻里关系D . 调整同事关系参考答案:ABA . 人口再生产功能B . 组织经济生活功能C . 教育功能D . 消费功能参考答案:ABCA . 适用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B . 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C . 规定多为任意性规范D . 规定多为强行性规范参考答案:ABD三、名词解释题共4 题,完成0 题1、救助措施参考答案:救助措施,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负有救助义务的机构应婚姻家庭违法行为受害人的请求为其提供的救援和帮助措施。

参考答案:群婚制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婚姻家庭形态,它是指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内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也被称为集团婚。

参考答案:监护的设立,又称监护人的确定,是指依照法定或者指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定监护人的程序。

参考答案:群婚制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婚姻家庭形态,它是指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内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也被称为集团婚。

四、简答题共4 题,完成0 题1、婚姻家庭制度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参考答案:(1)经济基础有着决定性作用:任何社会制度都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有机统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了包括婚姻家庭制度在内的所有上层建筑的性质。

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婚姻家庭制度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同样,婚姻家庭制度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2)上层建筑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制约和影响:影响婚姻家庭的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体制、法律、道德观念与规范,宗教、文学艺术、风俗习惯等,上层建筑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是多方面、多途径、各不相同的。

参考答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救助措施,是狭义的。

仅指在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发生的对一些婚姻家庭成员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实施的公力救济手段。

具体含义如下:救助措施是指发生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情况,经受害人提出请求,有关组织帮助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中的受害者,及时制止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的进行,保障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维护其人身权不再受到侵害。

参考答案:(1)经济基础有着决定性作用:任何社会制度都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有机统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了包括婚姻家庭制度在内的所有上层建筑的性质。

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婚姻家庭制度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同样,婚姻家庭制度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2)上层建筑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制约和影响:影响婚姻家庭的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体制、法律、道德观念与规范,宗教、文学艺术、风俗习惯等,上层建筑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是多方面、多途径、各不相同的。

参考答案:(1)调整对象的范围:调整婚姻关系,调整家庭关系,包括调整的全过程,包括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其中收养法是较为独立的系统。

(2)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性质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还有财产关系。

1、外甥与姨妈之间为()。

A . 三代以内直系血亲B . 三代以内直系姻亲C .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D . 三代以内旁系姻亲参考答案:CA . 宗教婚B . 掠夺婚C . 交换婚D . 聘娶婚参考答案:DA . 买卖婚姻B . 包办婚姻C . 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D . 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参考答案:AA . 包办婚姻一定是买卖婚姻B .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C . 题干三种情形中,男女双方结婚都不是其自愿行为D . 父母强行为大龄男青年介绍女友,是包办婚姻的表现形式之一参考答案:BA . 血亲的配偶B . 配偶的血亲C . 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 . 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参考答案:DA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B . 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C . 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D . 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参考答案:BA . 二亲等B . 三亲等C . 四亲等D . 一等亲参考答案:BA . 直系姻亲B . 旁系姻亲C . 旁系血亲D . 直系血亲参考答案:BA .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B . 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义务C . 祖孙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义务D . 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义务参考答案:BA . 三代以内直系血亲B . 三代以内直系姻亲C .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D . 三代以内旁系姻亲参考答案:CA . 二亲等B . 三亲等C . 四亲等D . 五等亲参考答案:AA . 经刘某的单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B . 经刘某的父母同意,可以继承刘某遗产C . 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D . 能以共同居住人的身份继承刘某遗产参考答案:CA . 二亲等B . 三亲等C . 四亲等D . 五等亲参考答案:AA . 1950B . 1980C . 2000D . 2001参考答案:AA . 法国B . 德国C . 日本D . 瑞士参考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共2 题,完成0 题1、封建的包办强迫婚姻有下列哪些形式()。

A . 婚姻的成立在父母尊长等第三人之手,而非男女双方本意B . 门当户对和婚姻论财是封建婚姻的实际内容C . 娶嫁程序沿用封建“六礼”,程序繁冗D . 自由恋爱参考答案:ABCA . 配偶B . 血亲的配偶C . 配偶的血亲D . 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参考答案:BCD三、名词解释题共1 题,完成0 题1、借婚姻索取财物参考答案: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当事人自愿结婚但以索取一定财物作为结婚必要条件的行为。

四、简答题共3 题,完成0 题1、亲属的概念与特征?参考答案:概念:狭义的亲属:仅仅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人们之间因血缘而形成的关系。

广义的亲属:是指因血缘、婚姻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有的国家的学者对亲属的理解介乎于广义与狭义之间。

特征:(1)亲属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包括自然形成的和法律设定的亲属身份和称谓。

亲属关系只能基于血缘、婚姻或法律拟制而产生。

(3)法律所确定的亲属之间具有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答案:(1)亲权是基本的身份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依法律规定而当然发生的;(2)亲权以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3)亲权具有权利义务双重性;(4)亲权作为民事权利,是一种利他的民事权利;(5)亲权具有绝对权、支配权和专属权性质。

参考答案:扶养顺序,指当扶养人与被扶养人均为数人时,法律规定的享有扶养权利和履行扶养义务的先后顺序。

我国《婚姻法》对扶养顺序未作明文规定。

从相关法律条文来看,首先由配偶,父母子女承担扶养义务。

当这些扶养人无抚养能力时,才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成年兄弟姐妹承担扶养义务。

当抚养义务人同时存在且均具扶养能力时往往由配偶,父母子女共同承担。

而当被抚养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无抚养能力时,且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成年的兄弟姐妹具有扶养能力时,可由他们共同承担扶养义务。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

A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B . 外国人国籍地法律C . 法院地法D . 婚姻缔结地法参考答案:DA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B . 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C . 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D . 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参考答案:BA . 批准并备案后生效B . 备案后生效C . 委员长批准后生效D . 批准后生效参考答案:BA . 子女B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C .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D . 子女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参考答案:AA . 婚姻关系B . 财产关系C . 家庭关系D . 利益关系参考答案:BA . 法国B . 德国C . 日本D . 瑞士参考答案:AA . 从举行结婚仪式时起算B . 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时起算C . 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起算D . 从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参考答案:DA . 外国人国籍国法律B . 婚姻缔结地法律C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 . 法院地法律参考答案:BA . 宗教婚B . 掠夺婚C . 交换婚D . 聘娶婚参考答案:DA . 批准并备案后生效B . 备案后生效C . 委员长批准后生效D . 批准后生效参考答案:BA . 1950B . 1980C . 2000D . 2001参考答案:AA . 恋爱自由B . 订婚自由C . 离婚自由D . 解除婚约自由参考答案:CA . 恋爱自由B . 订婚自由C . 离婚自由D . 解除婚约自由参考答案:CA . 互相爱护B . 互敬互爱C . 互相尊重D . 互相敬重参考答案:CA . 包办婚姻一定是买卖婚姻B .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C . 题干三种情形中,男女双方结婚都不是其自愿行为D . 父母强行为大龄男青年介绍女友,是包办婚姻的表现形式之一参考答案:BA . 买卖婚姻B . 包办婚姻C . 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D . 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参考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共15 题,完成0 题1、早期型婚约具有较强的效力和作用,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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