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5.06•【字号】豫人社办〔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29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和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对《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6日目录总则分则附则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医疗类)总则一、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卫生系列医疗类副高级职称的名称为副主任医师,正高级职称的名称为主任医师。
三、卫生系列医疗类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业务水平考试成绩、临床工作量、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业绩成果等评价要素相结合的量化评价办法。
妇产科医学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妇产科医学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即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工作和研究方向;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技术,使用独到的学术见解,解决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深,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水平。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水平)条件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能够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组织展开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水平,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群众公认水准较高;具有组织与管理本专业技术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水平;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很多于三十五周。
六、业绩成果条件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业绩突出;(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前三名);3、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前二名);4、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第一名)。
新疆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晋升政策及评审要求

评定标准: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疾病诊疗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疾病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临床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登记注册,从事内科、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妇幼保健、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康复医学等临床医疗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或发生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二、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三、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四、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未满3年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8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精)

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2010年4月12日开始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国人发[2005]4号和国人发[2005]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卫生行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在本评审条件中,将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辅助技术、护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和药学(中药学)六个大的专业学科。
其资格名称分别为:(一)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其中卫生检验等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1 —(三)医学辅助技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四)护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五)中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六)药学(中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第四条适用范围:(一)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西医临床诊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专业设置情况,包括以下专业:1、按二级学科分类设置的医疗机构分为:全科/社区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科、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等专业。
2、按三级学科分类设置医疗机构分为: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等专业。
2024卫生高级职称 条件 sci

2024卫生高级职称条件 sci
2024年卫生高级职称的条件具体还需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然而,一般来说,卫生高级职称的评定标准会涉及以下方面: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2. 科研成果: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如SCI 论文的发表、科研项目的承担等。
3. 专业知识和技能:申请人需要在相关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从事高级职称所要求的工作。
4. 职业经验:通常要求申请人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且在职业发展中有一定的成绩和贡献。
5. 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申请人在学术界和行业中的声誉和影响力也会作为评定条件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定标准可能因国家政策和相关领域的要求而有所差异,所以在具体申请时,还需参考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
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年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作者:浏览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国人发[]号和国人发[]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卫生行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在本评审条件中,将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辅助技术、护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学科学研究和药学(中药学)七个大的专业学科。
其资格名称分别为:(一)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其中卫生检验等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三)医学辅助技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四)护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五)中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六)医学科学研究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研究员、研究员;(七)药学(中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第四条适用范围:(一)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西医临床诊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专业设置情况,包括以下专业:、按二级学科分类设置的医疗机构分为:全科社区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科、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等专业。
、按三级学科分类设置医疗机构分为: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等专业。
北京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北京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急救中心(站)、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医务室等)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医学技术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适用专业包括: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妇女保健、儿科学、儿童保健、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精神病学、重症医学、急救医学、康复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病理学、临床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类)、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药学等。
适用专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基层医学学科发展适时调整。
二、申报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按要求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且合格;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科目,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一)副高级职称担任主治(管)医(护、药、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治(管)医(护、药、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2.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治(管)医(护、药、技)师岗位工作满7年;3.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在主治(管)医(护、药、技)师岗位工作满9年且业绩突出、成果显著;4.在主治(管)医(护、药、技)师岗位工作满2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编写已实施的专业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研究已实施的卫生标准(国家标准)或中医药国际标准。
卫生类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卫生类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卫生类副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如下:
1. 学历和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职称职务满5年。
如果只有大专学历,需要受聘中级职称职务满7年(申报副主任医师须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2. 工作数量或工时:在中级职称职务期间,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数量或工时要求。
3. 有关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
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4. 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除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为在城镇社区或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者应为从事临床医学(含中医)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局获取准确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妇产科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副主任医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基本理论知识
掌握妇产科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包括:女性生殖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临床妇产科学、生殖生理、生殖内分泌、妇科
肿瘤、计划生育);熟悉与妇产科相关的药理学、组织胚胎学、病理
生理学、微生物学;掌握妊娠、分娩期并发症处理、难产的诊断处理、妇产科与计划生育各种手术的技能;了解妇产科特殊手术,如显微外科、内窥镜手术等相关理论知识。
(二)相关理论知识
1、基本掌握内科、外科、内分泌、麻醉等临床学科中与本专业密
切相关的基础理论与知识。
2、掌握与妇产科专业相关的各项临床生化检验、影像诊断(超声、放射)、细胞学诊断、放射免疫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知识。
3、熟悉与妇产科专业密切相关学科,如遗传学、免疫学、医学统
计学等的理论知识。
(三)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持续吸
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水平
(一)医疗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妇产科临床工作(包括门诊、病房)很多于40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水平:
独立抢救妇产科危重病患者(如:大出血、重症感染、宫外孕、DIC、子痫、产科合并症与并发症、新生窒息、妇科肿瘤、子宫穿孔等),独立解决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与鉴别诊断;能指导下级医师
解决较复杂疑难的妇产科疾病诊治或手术。
担任妇产科主治医师期间,至少在病房工作3年,承担妇产科二
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等工作,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组织管
理水平。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作为术者或第一助手完成妇产科较大手术,如子宫全切术、阴道手术、剖宫产术(包括腹膜外)、臀位牵引、产钳、引产及困难的计划生育手术等至少250台次。
根据条件可分别
掌握腹腔镜或宫腔镜、关膜腔穿刺、绒毛取样等。
技术操作熟练,手
术并发症发生率低,效果好,医疗技术达到当地先进水平。
(二)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水平;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
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的经历。
医学教育|网搜索整理
(三)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展开科研工作,并实行课题总结。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
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
会上报告。
相关推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