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细则 - 计划财务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实验室评估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制定本评估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估工作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
第三条评估工作本着鼓励科技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引导实验室出大成果的宗旨,强调对实验室进行整体评估,突出对实验室成果质量和学术水平的评估。
第四条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以下简称计划局)委托主管业务局,按照不同的学科领域,每年组织对实验室的评估。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计划局:一、制订评估办法、评估申请书格式、评估指标体系和专家打分表,于每年3月15日前商主管业务局提出当年实验室评估计划。
二、向业务局提供有关评估的文件,协调有关评估工作。
三、根据主管业务局评估总结报告,提出评估结果和建议,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向研究所、实验室下发评估结果。
第六条主管业务局:一、确定参评实验室名单。
主管业务局商计划局后,于每年3月31日前下达当年参评的实验室名单。
所级重点实验室可通过自愿报名、业务局核定后参加评估,参评的所级实验室数量一般不超过本次参评院重点实验室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组织实施现场评估和综合评估。
于每年4月10日前部署当年实验室评估工作,对参评实验室提出评估要求和具体评估安排。
主管业务局商计划局确定评估专家名单。
主管业务局工作人员在现场评估期间审核实验室报送的材料。
在现场评估前20天将详细的评估工作方案通报计划局。
评估工作方案包括实验室分组名单、各专家组成员名单、评估程序、做法和日程安排等。
三、完成评估总结报告。
包括:评估的组织,评估的过程,实验室的整体状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对评估工作的建议。
并附现场评估和综合评估的专家组名单、实验室分组名单、现场评估意见、现场评估及综合评估打分。
并于当年7月15日前,向计划局提交当年度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第七条依托单位:一、负责审核《实验室评估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签署意见,于实验室评估清单下达之日后的一个月内,向计划局和主管业务局正式提交。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录第⼀章总则第⼆章评估组织第三章评估程序第四章现场评估第五章复评第六章评估结果第七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作,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办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条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的是:全⾯检查和了解实验室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实验室更好地实⾏“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机制,促进实验室的改⾰和发展;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评估⼯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评估主要对实验室五年的整体运⾏状况进⾏评价,主要指标为:研究⽔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管理。
第五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定期组织对实验室的评估。
每五年对实验室评估⼀次,每年评估⼀⾄两个学科(领域)的实验室。
所有实验室原则上都应参加评估。
第六条具体评估⼯作由科技部委托评估机构实施。
第⼆章评估组织第七条科技部是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管实验室评估⼯作,主要职责是:制定评估规则和指标体系,确定评估机构和评估任务,审核评估⽅案和评估报告,审定并公布评估结果。
第⼋条评估机构根据科技部的委托承担评估⼯作,主要职责是:受理评估申请,拟定评估⽅案和评估细则,组织专家评估,提交评估报告。
第九条实验室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本部门实验室的评估⼯作,组织依托单位和实验室做好评估⼯作,审核和汇总评估申请材料。
第⼗条实验室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配合科技部、主管部门和评估机构做好评估准备⼯作;审核评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材料失实的连带责任;为实验室评估提供⽀持和保障。
第⼗⼀条参评实验室应认真准备和接受评估,准确真实地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式影响评估的公正性。
第三章评估程序第⼗⼆条每年11⽉1⽇前,科技部确定次年计划评估的实验室名单,并通知主管部门和评估机构。
教育部重点试验室评价指标体系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说明:本指标体系以鼓励科技创新、促进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为宗旨,淡化成果数量统计,营造宽松环境。
评估指标包括: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
一、研究水平与贡献1.实验室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含竞争前高技术研究)或基础性工作为主,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
2.有较强的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有较高的科研效率。
3.代表性成果实验室择优提供不多于5项代表性成果。
代表性成果指评估期限内以实验室为基地、实验室聘任人员为主产生的重大研究成果以及重大的国内外合作研究成果。
成果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分类,不同类型成果按不同标准评价。
提交时注明成果类型、是否需要保密等。
代表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发明专利、技术或咨询报告、工程或产品设计、软件或新药、基础性数据库等。
各类获奖不得作为代表性成果申报,但可以作为研究水平和贡献的佐证。
(1)基础研究成果在科学前沿的探索研究中取得系统性原创成果,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
在国际公认的优秀期刊上发表高水平文章、出版学术专著、在国际主流学术会议做邀请报告,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并被广泛引用。
(2)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在解决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中具有创新思想与方法,实现关键技术创新或系统集成,提供科学基础和技术储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实验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3)基础性工作成果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信息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并提供公共服务,为国家宏观决策和维护国家权益提供科学依据。
二、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验室吸引和稳定高水平人才的措施得力、业绩突出。
研究队伍知识、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合作,学术气氛浓厚。
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实验室工作,在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学术带头人应为本领域的杰出科学家,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成果显著,在国际、国家级学术机构中担任职务,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比例在全国同行中有明显优势。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细则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细则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实验室评估工作,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制定本评估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估工作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
第三条评估工作本着鼓励科技创新、引导实验室出重大成果的宗旨,强调对实验室进行整体评估,突出对实验室成果质量和学术水平的评估。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会)接受科技部的委托,按照不同的学科领域,每年组织对实验室的评估。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科技部于每年11月1日前下达次年参评的实验室清单。
第六条自然科学基金会负责组织和实施评估的具体工作,在评估前一个月将详细的评估工作方案报送科技部。
评估工作方案包括实验室分组名单、各专家组成员名单、评估程序、做法和日程安排等。
第七条自然科学基金会计划局于每年11月10日部署下一年实验室评估工作,对参评实验室提出评估要求和具体评估安排。
第八条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科学部负责遴选评估专家并参与组织评估。
评估专家应为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一线科学家及少数科研管理专家。
第九条参评实验室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实验室评估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并签署意见,于实验室评估清单下达之日后的三个月内,向自然科学基金会计划局正式提交。
第三章现场评估第十条自然科学基金会计划局负责审查《申请书》,于评估当年3月1日前将《申请书》及评估工作所需各种文件、表格一并送达相关科学部。
现场评估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份进行。
第十一条科学部应按实验室研究方向相近的原则提出参评实验室划分小组的意见,商计划局后确定分组名单。
根据分组情况和回避原则,科学部为每组选择10名左右专家(包括大同行和小同行)组成现场评估专家小组,确定专家组长。
专家组中应含管理专家1名(管理专家可由具有管理经验的同行专家或自然科学基金会科学部负责人兼任),专家组名单确定前应商计划局,实验室分组和评估专家名单上报科技部审核并备案。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说明1. 引言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对于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综合实力和运行情况,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说明,包括指标的设计原则、各类指标的选择与定义、指标的权重分配等。
2. 指标体系设计原则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需要遵循科学性、全面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科学性:指标要具有科学性,即通过合理的理论依据和实证数据选取。
指标应基于科学研究的规律和实验室建设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客观地反映实验室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
•全面性:指标要全面覆盖实验室的各个方面,包括科研能力、人才队伍、科研设施、学术影响力等。
评估指标应综合考虑实验室的硬实力和软实力,全面了解实验室的整体状况。
•公正性:指标体系要公正合理,避免主观随意性和片面性。
评估指标的选择应通过广泛的调研和专家讨论,确保指标反映了实验室的真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实验室之间的差异。
•可操作性:指标体系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评估工作。
评估指标的定义应明确、具体,并能通过实际数据获取。
评估过程要简化流程,减少繁琐的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3. 指标选择与定义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多个类别的指标,每个类别包含若干具体指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指标类别和指标定义的示例:3.1. 科研能力类指标•SCI论文数量: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反映实验室的科研成果产出能力。
•国际合作论文比例:与国外科研机构合作发表的SCI论文占总SCI论文数量的比例,反映实验室的国际科研交流水平。
•科研项目承接量:实验室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规模,反映实验室的科研项目承接能力。
3.2. 人才队伍类指标•高级职称人数占比:拥有高级职称(正高级及以上)人员数量占实验室总人数的比例,反映了实验室的人才结构和专业技术水平。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的思考与实践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的思考与实践1. 引言1.1 背景介绍背景介绍: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实验室,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前沿科学研究。
为了更好地评价这些实验室的综合实力和科研水平,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应运而生。
在当前科技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于提高实验室的整体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旨在客观评估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团队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并为实验室管理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实践应用,可以更好地推动实验室的科研工作,帮助实验室在全球科技创新中立于不败之地。
对于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的思考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当前科技管理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这里可以适当加入具体的实验室案例或数据支撑】。
1.2 研究意义在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时,探索其研究意义是至关重要的。
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科研实力的重要窗口和支撑点,其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直接关系到国家在国际科技舞台上的地位和声誉。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客观全面地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综合实力,有助于推动国家科研水平的提升和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
研究意义还表现在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内在管理和运行机制的优化。
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激励实验室主管单位和科研团队不断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推动科研人员的潜力开发和科研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在于提升国家科研实力和整体创新水平,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2. 正文2.1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是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的重要工具。
其设计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推动科技创新和国家经济发展。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是科学性、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的思考与实践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的思考与实践作者:何家兴来源:《科技创新导报》2019年第13期摘; ;要:绩效考核对我国的科研机构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的组织科研团队,明确研究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内容,从而更好的配置各种科技资源,而评价指标体系就是评判科研工作的绩效的主要参考。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才可以更好的体现科研的本质规律,还可以充分的反应上级管理部门的直接需求。
所以,就有必要研究分析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采取数据以及分析措施。
本文首先将概述建立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作用,探讨建立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详细阐述如何构建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使用的注意事项,希望可以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用的参考。
关键词:国家重点实验室; 评价指标体系; 策略中图分类号:G311;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文章编号:1674-098X(2019)05(a)-0253-03在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就要注重所制定的评价指标,可以有效的激发相关工作人员的创新潜力,从而更好的建立创新科技的氛围,同时还要科学合理地进行日常管理,更好的配置各种物质资源,这样就可以保证科研活动与国家的发展目标相匹配,保证科研结果能够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1; 建立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能够更好的引导实验室的未来研究方向,有效的确定重点研究内容,从而可以集中力量进行突破。
同时,还可以为管理实验室、制定实验室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更好的促使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发展和建立。
1.1 评价指标体系是保证实验室自身发展的重要根据想要保证实验室的研究水平和研究的内容可以一直处于世界的前列,就需要依靠有意识的自主检查,有效的发现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调整未来的发展方向,更好地找到研究的重点部分。
2023年度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五年评估

2023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五年评估2023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五年评估引言作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五年评估是对实验室科研工作及学术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验和评价。
本文将对2023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五年评估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评估目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五年评估的目的是评价实验室在过去五年内的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团队合作以及资源利用情况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的结果将用于确定实验室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提供科研经费的依据,同时也是实验室申报更高级别实验室的重要参考。
二、评估指标1. 科研成果:评估实验室过去五年内的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包括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请数量和获批情况、科研项目获得经费等。
2. 学术影响力:评估实验室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包括论文被引用情况、学术会议组织情况、学术奖项获得情况等。
3. 团队合作:评估实验室内部的团队合作情况,包括研究团队的规模和结构、国际合作项目开展情况、学术交流活动等。
4. 资源利用情况:评估实验室在过去五年内的研究经费使用情况、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场地的利用情况等。
三、评估流程1. 自评报告:实验室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撰写自评报告,介绍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团队合作和资源利用情况等。
自评报告需要客观、真实、详细地反映实验室的情况。
2. 专家评审:教育部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实验室进行评审,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
评审将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团队合作和资源利用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考察。
3. 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将由教育部进行公示,实验室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以提升实验室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四、评估意义1. 指导发展:评估结果将为实验室的发展提供重要指导,实验室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研究方向和发展策略,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 资源分配:评估结果将作为教育部科研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科研经费的多少和分配的公正性将与评估结果密切相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总体要求
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依托一级法人单位建设、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 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面向国际竞争,为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 含竞争前高技术研究) 和基础性工作。
或在科学前沿的探索中具有创新
思想;或满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需求,在重大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方面成果突出;或积累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信息,并提供共享服务,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实验室应具有一支高素质的固定人员队伍,包括若干优秀的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高水平技术人员及精干的管理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团结合作,能够满足实验室参与国际竞争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要求。
鼓励实验室以外具有独立科研能力的科研人员在实验室进行短期合作研究。
实验室能够凝聚、吸引和稳定优秀中青年人才。
具有良好的培养学术接班人和优秀中青年的条件和业绩,能够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质和科研能力的研究生。
实验室具备宽松民主、探索求真的学术环境,注重学风建设,营造有利于原始性创新的氛围。
积极开展高水平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实验室应拥有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完善的配套设施, 仪器设备统一管理,共享共用,成为本领域国家公共研究平台。
鼓励实验室自行研制和开发仪器设备。
实验室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
实验室发展方向是依托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依托单位重视和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二、具体指标说明
( 一) 研究水平与贡献
1 、实验室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 含竞争前高技术研究) 或基础性工作为主, 研究方向明确, 重点突出。
有较强的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有较高的科研效率。
2 、代表性成果
代表性成果指评估期限内以实验室为基地、以实验室固定人员为主产生的、符合实验室发展方向的重大科研成果, 并以适当权重考虑国内外合作研究的成果。
成果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分类, 不同类型成果按不同标准评价。
实验室择优提供不多于5 项代表性成果。
(1) 基础研究成果
在科学前沿的探索研究中取得系统性原创成果, 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
在国际公认的优秀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或出版学术专著, 或在国际主流学术会议做邀请报告。
(2) 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在解决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中具有创新思想与方法,实现关键技术创新或系统集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科学基础和技术储备;或在实验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3) 基础性工作成果
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信息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 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 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二) 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实验室吸引和稳定高水平人才的措施得力、业绩突出。
研究队伍知识、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合作,学术气氛浓厚。
实验室主任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实验室工作,在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学术带头人为本领域有影响的学者,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成果显著。
鼓励实验室人员在国际、国家级学术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鼓励实验室引进国际顶尖学者来室工作。
固定人员中多数参加了所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研究工作。
实验室是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科研人才的培养基地,培养较多数量的国内外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合理数量的博士后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得到同行的公认。
( 三) 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
实验室是本领域国内的公共研究平台,仪器设备使用率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和共享程度高。
鼓励自行研制、改造仪器设备。
实验室坚持开展高水平、高层次和实质性的室内外、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实验室保持一定数量的流动科研人员,并具有高质量的开放研究成果。
实验室围绕主要研究方向定期发布开放课题,开放课题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国内外同行承担。
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鼓励承办国际性、地区性、全国性学术会议。
实验室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科学有序。
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研究资料完整,环境整洁。
实验室具有良好的科研氛围和学术风气,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
实验室是依托单位内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仪器设备和科研用房相对集中,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人员、经费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