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容积率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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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容积率(Floor Area Ratio,FAR)是指一个地块上建筑总面积与该地块面积的比值,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本文将介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及其常见的应用场景。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简易计算法和细致计算法。

简易计算法简易计算法是指通过建筑的总体积来计算容积率的方法。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容积率 = 建筑总体积 ÷ 地块面积其中,建筑总体积包括所有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乘以总层数。

例如,一栋建筑的面积为1000平方米,有5层,那么这栋建筑的总体积为1000 * 5 = 5000立方米。

细致计算法细致计算法是指通过分别计算每个楼层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容积率的方法。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容积率= ∑第n层建筑面积 ÷ 地块面积其中,第n层建筑面积是指该层建筑的实际面积。

在实际计算中,可能需要剔除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等,只计算纯住宅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计算规则也会因地区或者建筑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容积率的应用场景容积率是评价城市规划合理性和建筑设计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具有广泛的应用场景,以下列举几个常见的场景。

建筑设计与规划容积率是建筑设计与规划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通过对容积率的精准计算和控制,可以实现对建筑密度、楼层高度、开发强度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是合理布局和城市形态的重要指标,能够帮助规划师合理布局城市的公共设施、交通路网等。

不动产估价在不动产估价中,容积率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不动产估价师在进行估价时需要根据地块的容积率来确定其价值,容积率越高,不动产价值也会相应提高。

房地产投资对于房地产投资者来说,容积率也是决定投资回报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容积率越高,房屋单位面积的开发成本就越低,从而也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率。

容积率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一个重要的指标,通过对容积率的控制,可以实现对城市形态、建筑密度、不动产价值等多个方面的影响。

《容积率计算规则暂行规定》

《容积率计算规则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容积率计算规则暂行规定》的通知沪规法〔2004〕306号各区(县)规划管理局、各派出机构、规划设计单位:现将《容积率计算规则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反馈我局。

二○○四年四月二日容积率计算规则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明确规划编制阶段和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有关容积率计算的规则,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现作出如下规定:一、有关概念(一)住宅规划容积率住宅规划容积率——又称“住宅毛容积率”“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是指每公顷居住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二)住宅建筑容积率住宅建筑容积率——又称“住宅净容积率”“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是指每公顷住宅建筑基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三)商办建筑容积率商办建筑容积率——又称“商办净容积率”,是指每公顷商办建筑基地上拥有的商办建筑面积。

(四)核定建筑面积核定建筑面积——是指建设项目中,根据净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

(五)可建建筑面积可建建筑面积——是指建设项目中,根据净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根据有关奖励条款规定计算可增加的建筑面积,以及不计入容积率计算的其它各类建筑面积的总和。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容积率计算规则(一)中心城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依据单元规划确定的可开发建筑面积,分别核定毛容积率和净容积率。

单元规划未制定前需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市规划局《关于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规法[2004]162号)规定的程序,核定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容积率等规划编制条件。

(二)中心城以外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依据郊区区县域总体规划、新城总体规划、国家级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可开发建筑面积,分别核定毛容积率和净容积率。

上述总体规划未制定前需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参照《技术规定》表二核定净容积率。

(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根据用地性质细分建筑基地,分别核定净容积率。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定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的水平投影面积,可以分为建筑总面积和建筑净面积。

1.建筑总面积: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建筑结构、外墙、阳台、走廊、楼梯等。

2.建筑净面积: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建筑结构、外墙、阳台、走廊、楼梯等。

3.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下部分的总面积,包括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

二、容积率计算规定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体积与规定用地面积的比值,用于衡量建筑物的容量利用程度。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建筑总面积/规定用地面积1.规定用地面积:规定用地面积是指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土地用途规划确定的建筑用地面积。

2.容积率分类:根据具体规划要求,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具有不同的容积率要求。

通常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3.住宅用地容积率标准:在住宅用地规划中,一般根据居住人口密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的容积率标准。

例如,高密度住宅用地容积率要求为1.0-2.5,低密度住宅用地容积率要求为0.6-1.0。

4.商业用地容积率标准:商业用地容积率要求一般较高,以保证商业活动的发展。

例如,商业建筑容积率要求一般在1.5-3.0之间。

5.工业用地容积率标准:工业用地容积率要求一般较低,以保证工业生产的需要。

例如,工业建筑容积率要求一般在0.5-1.5之间。

三、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控制原则1.合理规划: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用地规划,合理规划建筑物的用途、面积和容积率。

2.经济适度:保证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合理经济适度,既满足建筑功能和需要,又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

3.环境友好:考虑建筑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控制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四、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计算的重要性1.指导建筑规模控制: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计算可以为建筑规模的控制提供指导,确保建筑物的大小适度。

2.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合理控制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可以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直接影响居民的居住环境。

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前,不仅要了解容积率的含义,还要了解容积率的计算方法,避免造成容积率的原因,但购房者并不满意。

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块土地,容积率是指房屋总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的强度和效率,以及地价水平的差异。

当建筑物超过8米时,在计算容积率时,建筑面积将增加一倍。

总容积率=住宅总建筑面积/规划用地面积。

住宅总容积率=住宅总建筑面积/规划建设用地。

综合容积率=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规划建设用地。

工业建筑面积比=(厂房面积+结构面积)×厂房面积。

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配套公共建筑面积。

不含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不含商业用途)+高架建筑面积。

低容积率对生活有什么影响?1生活舒适度高。

低容积率表明,在同一地块面积的情况下,建筑面积相对较小,实际人口也较少。

也就是说,会有更多的绿地和相对较大的楼间距,可以大大提高购房者的舒适度。

2房价很高。

低建筑面积比的房子也更贵。

这就是为什么在同一地区,小高层建筑的价格远高于超高层建筑的价格。

三。

非普通住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一般来说,如果容积率低于1,房子就是非普通住宅。

如果在某些城市购买这类房子,首付比例会高于普通住宅。

同时,公积金贷款也不允许。

建筑面积比是大还是小?容积率的大小与开发商和购房者有很大关系。

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的大小会影响房屋的土地成本比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容积率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居住的舒适度。

如果容积率相对较小,则该小区的建筑密度相对较低,居住舒适度会有所提高;反之则舒适度较低。

好的住宅区,高层住宅的容积率不宜超过5,多层住宅的容积率不宜超过3。

但现在征地成本也很高,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住宅项目都能完成。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商。

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地下空间等建筑面积纳入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规定执行,涉及以下内容的,按照下列条款执行:(1)对高度在米以下(含米)的设备层及储藏室,不计算容积率;(2)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米的半地下室纳入不计容积率和建筑面积;(3)住宅层高超过米的、办公建筑层高超过米的部分按其层高折算计入容积率,但建筑面积仍按一层计算。

住宅局部共享空间及办公共享空间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4)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米的半地下室,其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按下式计算:A'=K×A式中:A'--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K—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A—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5)市政公用设施(如为地区服务的变电站等)因选址困难,设置在其它拟建项目建筑基地内的,可纳入拟建项目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高、多层民用建筑底层设架空层(无围护结构)用作通道、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设施等共用空间的,其建筑面积可纳入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架空层不应围合封闭挪作他用或出售、出租;(7)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在计算容积率时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但房产发证面积仍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执行。

阳台是指供使用者进行半室外活动和晾晒衣服的建筑空间,封闭阳台应有围护结构与建筑室内空间分隔,阳台面积和进深不宜过大;(8)落地且窗洞高度达到米的飘窗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9)居住类建筑物的入户花园和空中花园应至少有一整面为开敞面,并参照阳台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是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基地‎总面积的比‎值。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二、‎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时,建筑‎面积按该水‎平投影按1‎.5倍计算‎;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三、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8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四、‎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米时,建筑‎面积按1.‎5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1‎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五、‎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5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六、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七‎、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阁楼、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颁布日期:2007/01/01实施日期:2007/01/01一、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容积率(以下简称容积率)计算方法,统一容积率计算规则,明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数值和计入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二、一般情况下,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下列情况,按照本规则规定执行。

三、标准层层高超出常规指标的建筑(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0米 (2.8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8米(3.6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9.4米(3.6米×2+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0倍计入容积率。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三)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1米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建筑(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6.1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 (3.9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10米(3.9米×2+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0倍计入容积率。

容积率计算规范

容积率计算规范

计算容积率时,法律、法规或技术标准未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参考以下要求计算。

(一)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等于8.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二)当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等于8.8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三)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6.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1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四)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人防、停车、设备用房、门卫室、储藏室或其他非经营性功能使用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

(五)除上述情形外,建筑面积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规定计算。

(六)住宅、办公、普通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公共部分及屋顶,独立式住宅建筑和特殊用途的大型商业用房,工业建筑、体育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类建筑暂不按本规则计算容积率,其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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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容积率计算规则
各建设单位、各设计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印发的《容积率计算规则》(闽建规[2008]14号),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办法,我局结合福州市实际,对现行的容积率计算办法进行调整和补充,具体意见明确如下:
一、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1、下列功能用房建筑面积单列,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仅作为人防、设备用房和车库用途的,且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0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2)住宅建筑底层架空作为休闲绿化公共用途,且层高不低于2.8米、不高于5.1米的建筑面积。

2、下列功能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
(1)住宅阳台、入户花园、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阳台、入户花园和挑廊的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应大于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15%。

(2)建筑物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的建筑面积。

(4)除作为设备用房、停车外的其他用途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5)露出相邻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0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按其相邻室外标高最低点一侧的地面作为室外地坪,核定建筑层数及计容建筑面积。

二、住宅建设项目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设计单位应在建设工程总平面图上注明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详细清单。

三、本《通知》适用于福州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工程项目。

四、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此前已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的招、拍、挂项目,或已批准总平面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住宅项目按原计容办法执行,但必须于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工作,超过此期限报批的按本通知要求计容。

其他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项目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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