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发(2013) 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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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和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应用技术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和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应用技术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和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应用技术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24•【字号】渝建发[2013]101号•【施行日期】2013.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和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应用技术要点》的通知(渝建发〔2013〕101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和双桥经开区建管局,有关单位:为了丰富完善建筑保温隔热技术体系,规范建筑保温隔热工程应用技术要求,确保建筑保温隔热工程实施质量,针对部分新型保温隔热材料用于民用建筑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和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暂无应用技术标准依据问题,我委研究制定了《民用建筑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和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应用技术要点》(内容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充分认识推广应用保温隔热板材的重要意义,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应用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3〕44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板材使用管理,规范建筑保温隔热板材应用行为,保障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质量。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报初步设计审批的民用建筑,其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用保温隔热板材以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泡沫混凝土的材料性能、基本构造和施工验收符合《民用建筑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和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应用技术要点》的,可不组织新型建筑节能技术工程应用专项论证。

三、为确保建筑保温隔热工程用难燃型膨胀聚苯板的技术性能符合《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 10801.1)、《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49)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结合本市难燃型膨胀聚苯板生产实际,将《难燃型膨胀聚苯板建筑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60-2013)中外墙外保温工程用难燃型膨胀聚苯板的压缩强度由150kPa调整为100kPa,其他技术性能指标仍按照《难燃型膨胀聚苯板建筑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60-2013)规定执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计算参数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计算参数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计算参数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9.02•【字号】渝建发[2013]90号•【施行日期】2013.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计算参数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渝建发〔2013〕90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和双桥经开区建管局,有关单位:为规范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进一步增强建筑节能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我委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计算参数目录(2013年版)》(以下简称“参数目录”),现予以发布,内容详见附件。

近期,我委将根据《管理办法》及《参数目录》规定,组织修订完善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建筑节能设计分析软件。

自2013年10月1日起,报初步设计审批的民用建筑项目应严格按照《参数目录》规定进行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不再按照《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和《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原附录(以下简称“设计标准原附录”)规定进行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

2013年10月1日前,报初步设计审批的民用建筑项目仍按照设计标准原附录规定进行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

对尚未纳入《参数目录》的建筑材料,其热物理性能指标应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取值。

附件:1、常用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取值2、常用建筑材料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取值3、典型玻璃的光学、热工性能参数取值4、典型玻璃配合不同窗框的整窗传热系数取值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9月2日附件1附件2附件3注:5mm玻璃的遮阳系数取值参照6mm玻璃的遮阳系数选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渝建发[2013]108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渝建发[2013]108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渝建发〔2013〕108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掌握各区县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和实施进展情况,推动高强钢筋示范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根据我市《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全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委于2013年9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专项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专项检查共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市城乡建委在区县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了对万州区、涪陵区、江北区、北部新区等10个区县20个建设工程项目实地检查。

从整体检查情况来看,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建委和市经信委《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本地区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高强钢筋应用量显著上升,新建建筑高强钢筋在全市建筑钢筋用量中的比例已经达到73%,其中高强钢筋在梁柱受力主筋应用率达到100%,在楼板与剪力墙分布筋、梁柱箍筋中的应用比例也分别达到了60%、80%,且呈现出逐渐普及应用的趋势。

建设各方质量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不断增强,高强钢筋设计应用、工程监管、市场供应、示范带动、氛围营造等工作逐步得到落实。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重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重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备案号:JXXXXX-2014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DBJ50/T-XXX-2014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2014-XX-XX发布 2014-XX-XX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前言本规程是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发〔2012〕119号)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程结合了对我市建设监理市场的调研和相关科研成果,增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指导、检查要求,并在项目监理机构建设、监理人员管理、造价控制、监理资料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

本规程编制了大量的实用参考表格,对提高我市建设监理的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工作有较大作用。

本执行本规程过程中,希望各单位通过监理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补充和修改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反馈至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本规程由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本规程主要审查人: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5)4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6)4.1一般规定 (6)4.2项目监理机构 (6)4.3各级监理人员职责 (7)4.4项目监理机构工地办公场所及监理设施 (8)4.5监理人员形象管理 (9)5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旁站监理方案 (10)5.1一般规定 (10)5.2监理规划 (10)5.3监理实施细则 (11)5.4旁站监理方案 (11)6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3)6.1一般规定 (13)6.2工程质量控制 (14)6.3工程造价控制 (18)6.4工程进度控制 (19)6.5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9)7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21)7.1一般规定 (21)7.2工程暂停及复工 (21)7.3工程变更的处理 (22)7.4费用索赔的处理 (23)7.5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的处理 (24)7.6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24)7.7施工合同的解除 (25)8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26)8.1一般规定 (26)8.2监理文件资料内容 (26)8.3施工阶段监理归档资料主要内容 (27)9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29)9.1一般规定 (29)9.2设备采购 (29)9.3设备监造 (30)10相关服务 (33)10.1一般规定 (33)10.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33)10.3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34)附录A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35)附录B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填写说明 (62)附录C 建设工程监理推荐用表格 (67)本规程用词说明 (104)引用标准名录 (105)附:条文说明 (106)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Regulations (5)4 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and Facilities (6)4.1 General Requirement (6)4.2 Project Consulting Organization (6)4.3 Responsibility For Supervision of Personnel of All Levels (7)4.4 Project Supervision Agency Site Offices and Supervision of Facilities (8)4.5 Image Management Supervision of Staff (9)5 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 Detailed Rules andStation Supervision Scheme (10)5.1 General Requirement (10)5.2 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 (10)5.3 Detailed Rules for Project Management (11)5.4 Station Supervision Scheme (11)6 Controlling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Cost, Schedule andSite Safety Management (13)6.1 General Requirement (13)6.2 Controlling for Consulting Quality (14)6.3 Controlling for Construction Cost (18)6.4 Controlling for Construction Schedule (19)6.5 Site Safety Management (19)7 Settlement of Construction Changes, Claims andConstruction Contract Disputes (21)7.1 General Requirement (21)7.2 Construction Stoppages and Resumptions (21)7.3 The Processing of Construction Changes (22)7.4 The Processing of Cost Claims (23)7.5 The Processing of Construction Duration Extension and Period Delay (24)7.6 The Processing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Disputes (24)7.7 Construction Contract Termination (25)8 Project Document&data Management (26)8.1 General Requirement (26)8.2 Project Document&data Contents (26)8.3 The Main Content of Project Document&data Fillingin Construction Stage (27)9 Procurement and Manufacturing Supervision for Equipments (29)9.1 General Requirements (29)9.2 Equipments Procurement (29)9.3 Equipments Manufacturing Supervision (30)10 Related Services (33)10.1 General Requirement (33)10.2 Survey&design Services (33)10.3 Mantainance Services (34)Appendix A The Base Table Types Used by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35)Appendix B The Filling Explanation of The Base Table Types Used by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67)Appendix C Recommended Forms Used by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67)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04)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05)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6)1总则1.0.1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及规范相关活动行为,制定本规程。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第一批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第一批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第一批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1.30
•【字号】渝建[2013]51号
•【施行日期】2013.0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第一批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渝建〔2013〕51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建发〔2006〕159号)以及《关于重庆市监理从业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建发〔2007〕218号)的规定,市城乡建委组织了2013年第一批新申请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的考核,考核结果经2013年1月16日集中会审通过,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了公示,无异议。

现将谭华明等59名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3年第一批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月30日附件:
2013年第一批重庆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概算书模板.docx

概算书模板.docx

重报•万州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书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二O —五年三月人人人人责责负负制核位目单项编审重报•万州中心初步设计概算书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二O—五年三月1、编制说明2、表一:总(综合)概算表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表4、表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表5、表四:建筑工程直接工程费计算表6、表八:建筑(安装)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数量及价差表7、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8、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10、单位工程三材汇总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书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重报•万州中心(二)建设单位: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三)工程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四)工程规模:本次概算为重报•万州中心(1〜6号楼)、一号车库和二号车库。

本次总建筑面积 125839.94平方米(其中1号楼为7层创意办公,总面积为12545.52平方米,首层层高5.1米,2层及以上为 3.6米;2号楼为8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881.79平方米,1层及以上层高为3.6米;3号楼为地上6层,地下吊2层办公建筑,总面积为21422.34平方米。

其中配套商业位于吊一层及吊二层,面积为5098.52平方米,层高为4.2~5.1,吊一层部分及地上6层为创意办公,层高为3.6米,面积为16271.3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位于吊二层,面积为52.44平方米;4号楼为地上6层的创意办公及商业建筑,总面积为15147.89平方米,其中一、二层为商业,面积为5143.44平方米,层高为5.1米。

2-6层为创意办公,面积为10004.45 平方米;5号楼为6层创意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1959.92平方米,一层层高为5.1米,二层及以上为3.6 米;6号楼为7层的创意办公楼,总面积为23440.78平方米,一层层高为5.1米,二层及以上为3.6米;一号车库B区总建筑面积为19369.63平方米,其中外围商业面积为2685.12平方米,层高为4.2~5. 1米;二号车库总建筑面积为7063.07平方米,其中外围商业面积为1190.53平方米。

重庆13清单及25、2、27号文解析

重庆13清单及25、2、27号文解析

重庆13清单及25、26、27号文解析一、背景:1、2013年8月19日,重庆市建委发布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13〕85号,原文如下:同时发布的还有2个文件,即《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渝建发〔2013〕83号、《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渝建发〔2013〕84号,本次13清单实施细则实际还整合了13年的另外2个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渝建发〔2013〕51号、《关于计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用的通知》--渝建〔2013〕19号2、2014年3月20日,重庆市建委又发布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安全文明施工费文件如下:面对这6个文件,大家心里可能会有疑惑,有业务方面的疑惑,也可能有软件方面的疑惑,那就让我们业务与软件结合来看看吧。

二、业务与软件解析1、首先看单价构成。

老的单价构成新的单价构成此处涉及到2个文件,如软件内备注栏标注的文件号,即《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渝建发〔2013〕51号和《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

关注点:1.1、人工调整增加的单价,不能进入基价进行取费(渝建发〔2013〕51号第五条五、调整的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与原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之差部分按价差处理,不作为计取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的基数。

),增加的部分并未进入基价取费,这点可以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填写的计算基数看出来。

1.2、上面的单价构成,都是三类,但是企业管理费费率降低了,原因是把档案管理费从企业管理费里面剥离出来了。

1.3、单价构成里面多了个风险因素,仔细看会发现基数与费率,等同于08定额费用定额里面的包干费。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3 3 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5 3.1 一般规定 5 3.2 房屋建筑工程 6 3.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 3.4 专业承包工程 8 4 技术工人配备要求 9 5 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10 本标准用词说明 12 引用相关标准及文件目录 13 附录 A 14 附录 B 19 附录 C 20 条文说明 29
是项目负责人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组织结构中不可或 缺但又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或工程质量或工程预结算工作有 重大影响的管理岗位。 2.0.9 关 键 工 种 pivotaltypeofwork
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 解 释 ,重 庆 市 建 设 岗 位 培 训 中 心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解 释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关于同意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备案的函
建 标 标 备 〔2013〕3 号
该项标准的备案 公 告,将 刊 登 在 近 期 出 版 的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刊 物 上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前 言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主要管理 人员和技术工人的配备工作,推 进 施 工 管 理 的 体 系 化、规 范 化,促 进从业人员素质持续提高,提升施工 企 业 的 综 合 施 工 能 力 和 管 理 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切实维护现 场 施 工 人 员 生 命 安 全,根 据 国 家 及我市相关法律、法 规 和 相 关 规 定,在 广 泛 调 查 研 究 并 认 真 总 结 实 践 经 验 的 基 础 之 上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本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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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渝建发〔2013〕51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管)局,万盛、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及生产工人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建筑市场人工价格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现行2006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2006概算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2008计价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2011轨道定额),均应按本通知调整定额人工单价(基价)。

二、定额人工单价(基价)调整,按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乘以定额人工单价(基价)调整系数进行计算。

定额人工单价(基价)调整系数见下表:
定额人工单价(基价)调整系数表
三、调整的定额人工单价(基价)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每工日劳动生产时间为8小时。

四、调整的定额人工单价(基价)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的依据。

五、调整的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与原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之差部分按价差处理,不作为计取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的基数。

六、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基价)与建筑市场人工单价不同时,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在新开工的工程中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合同执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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