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6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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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一、工序成品保护措施1、成立成品保护小组,设专业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严格按程序施工,杜绝任何违反程序的指挥和操作。

2、下道工序施工时要采取相的成品保护措施保护已完工序的成品,同时将成品保护与经济挂勾,保护好的奖励,损失者重罚。

3、成品保护采取全员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工序交接制度,做到谁施工谁负责保护,实行成品保护合同管理。

4、成品保护用施工工艺及工期安排相结合起来,全过程、全方位认真做好保护措施。

各专业施工队施工的成品注意相互保护,如有损坏,将负责赔偿。

成品、半成品进场后,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码放,装饰板、铝单板斜立在室内墙,木架子一侧,避免日晒风吹,雨淋造成变形;内墙隔板进场后立即搬运室内,分散到各楼层分规格靠墙侧立,码放整齐,不得在楼层内集中堆放,以防荷载超过设计要求。

二、地面成品保护措施对已施工完的楼地面,用旧化纤地毯或橡胶垫或次品三夹板满铺覆盖,以避免碰坏或砸坏。

三、油漆成品保护措施油漆饰面(如乳胶漆等),在未干时注意其表面不受污染,不同饰面材料在进行油漆施工时,分界面粘贴美纹纸。

四、顶棚成品保护措施吊顶面板安装及各专业队伍安装如灯具、喷淋头时,施工人员注意不得污染已安装完毕的成品。

各专业预留管盒在墙地面装饰面层施工前,认真检查有无遗漏,管路畅通情况,安装时要控制好其位置标高,避免以后造成装饰面层的返工。

五、墙面成品保护措施1、对易损坏丢失装饰材料及设备配件等工序尽可能拖后施工安装,如小五金、花洒等。

2、墙地面施工接近完工时,严禁在施工区段使用钢梯、铁凳子,一律使用木梯或铝合金梯。

如确需使用的门式架,则必须对其支撑用软质材料包裹并扎紧。

3、墙面理石、饰面铝板的阳角做木条保护。

4、各种管线盒闸敷设安装完成后进行保护,其他工种操作时注意不得损坏。

必要时派人看护。

六、其他成品保护措施1、在装饰工程施工中,成品保护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认真按工艺,按程序组织施工,是减少污染与返工,做好成品保护的先决条件,我们在施工中采取如下一些成品保护措施:成立了装饰项目成品保护队,沿楼层巡视,纠正、处罚一切违章行为。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及管理措施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及管理措施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及管理措施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及管理措施1.1 成品保护的原则在准备工作阶段,项目经理应领导安装、装饰等专业工程师对施工进行统一协调,合理安排工序,加强工种的配合,正确划分施工段,避免因工序不当或工种配合不当造成成品损坏。

同时,应研究确定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方式以及具体的保护方案,并对重要构件保护下发作业指导书。

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责任到人。

应派专人负责各专业所属劳务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专业工程师、工程师在安全工程师的配合下,会同各分区的成品保护责任人进行定期的巡回检查,将成品的监护作为项目重要工作进行。

加强职工的质量和成品保护教育及成品保护人员岗前教育,树立工人的配合及保护意识,建立各种成品保护临时交接制,做到层层工序有人负责。

除在施工现场设标语外,在制成品或设备上贴挂成品保护醒目的警示标志,唤起来往人员的注意。

对成品保护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因粗心、漠视或故意破坏工地成品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况和损失,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1.2 成品保护工作的内容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以现场生产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总承包管理部经理和各责任工程师负责实施。

财务合约部经理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资金计划的落实。

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

划分成品保护的责任,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制定成品保护的规定内容和实施计划。

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

1.3 成品保护措施场地堆放要求:地基平整,排水良好,必要时采用横木搁置,或根据制成品本身要求,防潮存放。

所有成品按指定位置堆放,便于运输。

成品堆放时,应按照各成品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下枕垫木。

对于可叠层堆放的构件,堆放高度及搁置部位应符合图集及规范要求,保证构件水平且各搁置点受力均匀,以防变形损坏。

侧向堆放除垫木外还需加设斜向支撑以防倾覆。

室内精装工程施工成品保护专项方案与措施

室内精装工程施工成品保护专项方案与措施

室内精装工程施工成品保护专项方案与措施1.1成品保护原则:搞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成品质量,工程成本和工期的重要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造成工料浪费,工期拖延,甚至有的造成永久缺陷。

为此,特制定此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1.2成品保护责任1.2.1 现场负责人:为其所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直接负责人,各班组应设成品保护检查员一名,负责检查监督本班组的成品保护工作,各班组的施工员根据责任制和区域划分进行实施,负责管理。

1.2.2 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管理整个项目成品保护工作,各班组的成品保护工作对其负责。

1.2.3 成品保护期限:从进入现场开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

10.3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实施1.3.1 严格按施工工序作业:各班组要按照正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1.3.2 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各班组要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项目施工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后,要认真组织执行,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决不允许其动工作业。

1.3.3 提高人员成品保护意识: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员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增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

1.3.4 加强技术交底力度: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要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要认真解决好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1.3.5 成品保护检查记录:成品保护工作的检查员,要每天对本公司范围内施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督促专职施工员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

同时每周一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成品保护检查,并汇报一周以来的施工部分成品保护工作的状况。

10.4具体成品保护方法1.4.1 基本方法:成品保护的方法主要有护、包、盖、封四种方法:1) “护”就是提前保护。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一、成品保护措施1、制成品保护1)制成品应分类、分规格按方案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平直,下垫木枋;叠层堆放时,上、下均放垫木,水平位置上、下一致,防止变形损坏;侧向堆放除垫木枋外,应加撑脚,防止倾覆。

2)制成品堆放应做好防霉、防污染、防锈蚀措施,成品上不得堆放其它对象。

3)成品运输应做到车厢清洁、干燥,装车高度、长度符合规定,堆放科学、合理,超长构件成品应配置超长架进行运输,装卸车做到轻装轻卸、捆扎牢固,防止运输及装卸散落、损坏。

2、砌体成品保护1)做好预留、预埋工作,门、窗框、管道等预埋工作应同砌体砌筑有机配合。

2)砌体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干净,保护外观质量。

3、楼、地面成品保护1)楼地面应设置保护栏杆,到成品达到规定强度后方能拆除,建筑垃圾及多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干净。

2)楼地面上严禁堆放带有棱角的硬材料及易污染的油、酸、油漆、水泥等物料。

下道工序进场施工时,应对施工范围楼、地面进行覆盖保护,操作架的钢管应设垫板,钢管、扶手、挡板等硬物应轻放,不得撞击楼地面。

4、交工前的成品保护措施1)为确保工程质量美观,达到用户满意,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查,进行成品保护工作。

2)成品保护值班人员按项目领导指定的保护区域进行值班保护,3)成品保护专职人员应做好成品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检查保护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向项目经理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4)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前,任何人不得使用工程内房间、设备及其它一切设施。

二、其它环境卫生保障措施1、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且处理及时;2、砂石分类、集中堆放,底脚边用边清。

砌体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碎砖料随用随清,无底脚散料。

灰池砌筑符合标准,布局合理、安全、整齐,灰不外溢,渣不乱倒;3、现场做好操作落手清,随做随清,物尽其用;4、有效控制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料以及噪音、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一、前期准备工作1.编制具体的装修成品保护方案,包括成品保护的时间、保护的具体措施、责任人等,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确认。

2.购买相应的保护材料,如塑料薄膜、泡沫板、防尘布等,保证保护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成品保护专门标志,提醒施工人员和工人注意成品保护。

4.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保护的成品范围和具体措施。

二、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1.在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进行清洁,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

2.对需要保护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进行仔细检查,发现任何损坏或破损应及时修复。

3.对地坪进行保护,可以使用塑料薄膜或泡沫板等材料进行垫铺,避免重物碰撞或磨损对地坪造成损害。

4.对大型设备或机械进行保护,使用专门的防尘布或塑料遮罩覆盖,以防尘、水或碰撞造成损伤。

5.对墙面进行保护,可以使用塑料薄膜或泡沫板等材料进行包覆,避免泥浆、油漆等的溅沫造成污染或损害。

6.对天花板进行保护,可以使用防尘布或塑料遮罩进行覆盖,避免灰尘、水珠等的污染和损害。

7.特殊需求的成品保护,如玻璃、石材等,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如封样保护、临时围栏等。

8.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成品的安全。

9.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台账,记录保护的成品种类、数量、保护时间等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三、施工结束后的成品保护1.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进行清洁,确保无灰尘、污渍等污染物。

2.对保护材料进行检查,如有破损或污染的材料应及时清理或更换。

3.对成品进行验收,检查成品是否完好无损,并及时清洁和维护。

4.对保护区域进行恢复,清除保护材料和标志,确保施工区域整洁有序。

5.对成品保护台账进行总结,分析保护措施的效果和不足之处,为今后的保护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

四、成品保护责任1.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成品保护工作的专人负责。

装饰装修项目成品保护方案与措施

装饰装修项目成品保护方案与措施

装饰装修项目成品保护方案与措施
前言
在进行装饰装修项目时,成品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不仅关乎项目质量,也关系到客户的利益。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全面且有效的成品保护方案与措施,以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方案与措施
1. 制定成品保护方案
为保护成品,我们需要对每个成品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 确定保护等级和保护措施;
- 制定标准操作流程,包括成品包装、卸载、搬运、存储等环节;
-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进行预案制定。

2. 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在施工现场,需要制定管理措施,确保成品得到有效保护,包括以下内容:
- 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进行管理;
- 对施工现场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施工区域划分与成品保护等级相匹配;
- 确定责任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管。

3. 安全操作培训
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 对成品保护方案与措施进行培训,确保项目相关人员能够理解;
- 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 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监督施工操作流程。

结论
成品保护是装饰装修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制定全面且有效的保护方案与措施,才能够确保项目的圆满完成。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加强人员安全操作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及清洁维护措施

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及清洁维护措施

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及清洁维护措施第一节成品保护措施根据本项目施工范围和改造性质,施工人员多又杂,在施工中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是施工中的又一大难点和重点。

施工中我们采取措施如下:一、施工前期的成品保护1、精装修施工前道施工成品的保护措施方案本项目许多区域是局部改造,施工前许多区域需要保护性拆装,我公司对精装修施工前道不需要拆除的成品采取保护措施。

施工中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方案:1.1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加强成品保护教育,签定成品保护责任制。

1.2对原有的已有成品保护,以及施工完成后的成品,为防止在进行施工时受污染(包括电焊火花灼伤成品),应在其上铺设一层或几层防火、防污染的废旧材料,保护起来。

1.3天花施工时,应注意已完工的空调、消防管道的保温层、强弱电系统的管线保护,以免破坏,否则会累人累已。

1.4对已完工的栏杆应用胶带或珍珠薄膜纸进行包裹,对已完工的电梯用废旧的夹板进行隔板,防止施工或运输中污染或划伤。

1.5施工前制定完善的成品保护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与各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就成品保护方面进行沟通协调。

2、精装修施工前道施工成品的保护方法2.1对幕墙或外门窗保护:(1)精装修施工如需在幕墙结构上支撑、固定施工,应书面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得到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2)保护好幕墙、门窗铝框的保护膜,玻璃部位应采取挂贴醒目标签等措施进行保护。

(3)应对外幕墙、门窗等施工或运输出入部位制作木盒子等进行二次保护,对落地窗等玻璃低位部位宜采用板材隔离。

2.2对水、电、暖等其他配套产品保护:(1)施工时,如遇到水、电、暖等其他专业施工已经完成部位影响装修施工时,应书面通知监理、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得到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2)精装修施工与各专业交叉施工时,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推拉、踏踩己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道和风管。

(3)必须对所有灯具、面板等产品进行封闭围护,以防丢失和损坏。

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精装修是指在房屋装修中,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进行装修,以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豪华度。

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是指在装修完毕后,为了保护装修成品免受损坏和污染,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措施。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墙面保护:在装修过程中,可以使用临时保护膜或者纸张等材料将墙面进行临时覆盖,以防止刮擦、油漆溅泼等损坏。

墙面保护膜和纸张容易更换,不会对墙面产生永久性的损坏。

2.地面保护:作为装修中易受损的部分,地面的保护尤为重要。

可以先铺设一层塑料地膜,再覆盖一层厚重的纸张或者软木板,以保护地面免受划痕、油漆溅泼等损坏。

3.家具保护:在装修期间,可以将家具进行临时拆除或者移动,以防止刮擦、损坏等情况发生。

如果必须保留在原地,可以使用临时保护套或者布料覆盖家具表面,以防止油漆、水渍等污染。

4.门窗保护:装修期间,门窗易受到装修材料的损坏和污染。

可以在门窗表面覆盖薄膜或者纸张,以防止刻画、涂漆等操作对门窗造成损坏。

同时,在装修完毕后及时清洗门窗表面,以保持其清洁亮丽。

5.室内空气保护:在装修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和有害气体,对人体健康有较大的影响。

可以安装临时空气过滤器或者空气净化器,以净化室内空气。

同时,可以定期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快有害物质的排出。

6.水电管道保护:在装修期间,要注意保护好水电管道,以防止油漆、硅胶等材料的侵蚀。

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使用防爆管道保护器、电线管槽等。

7.定期维护保养:在装修完毕后,要定期对精装修成品进行保养和维护,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如定期清洁墙面、地面,注重家具的保养等。

总之,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是保护装修过程中的成品免受损坏和污染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的安排和精心的保护,可保证装修后的房屋可以长期保持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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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1.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1.1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培训、教育,在主观上建立成品保护意识。

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建立确实有效的奖罚制度。

各专业工种分别做好本专业施工的专业性保护措施,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与有关单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项目部应严格规范使用现场的水、电,避免漏水漏电造成成品破坏。

项目部必须建立运输通道、建立材料堆场和仓库,杜绝材料现场运输和堆放对成品造成的破坏。

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其他专业没有进行成品保护或者成品保护受到破坏时,应及时协调,并通知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发包人及相关单位。

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建立垃圾运输通道,有条件的话对垃圾通道进行封闭,禁止乱丢垃圾及高空抛物。

根据现场情况,应搭建临时卫生间,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

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2.精装修施工对前道施工成品的保护措施土建成品保护2.1.1项目部施工中如须在土建墙体、楼板、结构梁及柱等开洞、开凿,应事先同监理和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联系,并取得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未经许可严禁在土建结构上随意开洞、开槽、擅自切割结构钢筋等。

取得书面认可后在土建结构上或其它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应按图纸要求,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施工中应采用必要的专用工具。

2.1.2水泥砂浆找平层完成后,24 小时内不得在上面走动或踩踏。

在已经完成的地面找平层上推小车运输时,应先铺脚手板车道,防止破坏找平层。

严禁在已完成地面上拌合砂浆。

2.1.3现场设置施工设备时,应用脚手板垫离,防止油污污染墙地面。

如有污染应及时清理。

在进行电、气焊、切割等施工作业时,应采用隔离措施,防止损坏已做好的墙地面。

2.1.4在现场建立临时库房或堆放材料时,应采用隔离措施,并特别保护土建完成的墙、柱、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

对水、电、暖等其他配套产品保护2.3.1项目部施工时,如遇到水、电、暖等其他专业施工已经完成部位影响装修施工时,应书面通知监理、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得到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2.3.2精装修施工与各专业交叉施工时,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推拉、踏踩己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道和风管。

3.精装修成品分项保护措施装饰原材料保护3.1.1所有原辅材料经工程部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仓库管理员负责材料入库,做好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标记清楚,严禁混合堆放。

只有检验合格的材料及成品才进入成品库。

项目部成品库管理员对入库材料须分类存放,并进行清楚标识。

材料库及成品均须按规范进行管理,做好防尘、防霉、防火等工作,所有材料均应进行覆盖,并登记造册。

3.1.2所有材料储存时均应制定保护措施,存放时底部使用水平木材垫平,每层之间须以薄木条隔离,且材料堆放最高不宜超过10层;玻璃须竖直存放在专用支架上,每块玻璃之间有隔离纸。

3.1.3工厂材料搬运中所需运输均应有防护措施,禁止铁件、硬件等直接接触,以免损坏材料。

3.1.4材料加工平台须按规定铺垫毛毯,并注意不得有杂物,严禁在平台上拖动、碰撞材料,所有材料移动须垂直抬放。

3.1.5加工完成的材料或成品、半成品,须将表面及内腔的杂屑全部清除,并进行清洁及在成品表面加贴保护膜。

吊顶成品保护3.2.1吊顶工程须要在水、电、暖通等安装施工完成验收后,相关单位书面会签封板避免返工造成成品破坏。

3.2.2做好邻窗、邻幕墙部位的维护阻止板材受雨淋、日晒。

3.2.3吊顶装饰板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剔凿,如果需要安装设备,应用电钻打眼,严禁开大洞。

3.2.4吊顶内的给水管道须要试压完成验收后,注水后施工下道工序,如施工中有对给水管道损坏可及时发现,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3.2.5顶部管道阀门部位,注意预留检查孔,以防上下人操作吊顶。

3.2.6安装灯具和通风罩等须在顶部采用加固措施,避免安装灯具、通风罩时顶部局部受力造成成品破坏。

3.2.7不得将吊杆吊在吊顶内的通风、水管等管道上,以防损坏暗管。

3.2.8吊顶安装完后,施工面不得使用或搬运超高材料和人字梯。

大理石饰面板3.3.1观感要求:3.3.1.1板材1米处不可见的缺陷视为无缺陷;3.3.1.2板材与协议板同时平放在地面上,距1米处目测时无色差;3.3.1.3板材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翘曲、裂纹、砂眼、凹陷、色斑和污点,不允许有正面角棱缺陷;板材的抛光面应具有镜面光泽(磨砂面除外);板材表面严禁出现泛碱和锈斑;嵌缝应密实、平直,嵌缝材料色泽应一致;3.3.1.4阴阳角完整、饱满、挺拔。

3.3.2技术措施:3.3.2.1板材不应水平堆放,堆放时应用软木进行衬垫,防止施工交叉污染。

不宜堆放在室外,否则应采用薄膜覆盖等措施进行保护;3.3.2.2石材铺贴完成粘结达到强度后,将表面清理干净后,材上要全数铺设防护薄膜并铺设木板,防止踩踏碰坏污染石材饰面;3.3.2.3后续施工对石材表面易造成损伤部位或施工通道部位,须对石材表面覆盖保护膜,阳角部位绑扎软木制品等附加保护措施;3.3.3组织措施:3.3.3.1材料铺装前应全数检查有无缺陷,并对完好品作相应标识和记录;3.3.3.2大理石饰面板工程一般宜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已完并通过验收后进行;3.3.3.3石材如有嵌缝材料,应在现场事前进行嵌缝材料和石材相容性的试验,保证施工时相互不污染;3.3.3.4有油污的作业场所距石材堆场和完成品,施工距离宜不小于10米;3.3.3.5地面石材施工期间,粘结强度未到时,要有明显的禁入标志,并由专人值勤指挥不允许踏入饰面区域;3.3.3.6搬动高凳、架子、爬梯时,不能碰撞石材完成面。

如有必要在石材铺贴好的区域施工,高凳、架子、爬梯脚下必须安装橡皮垫等保护材料。

3.4.2.3材料安装完成后应清洁检查,当表面观感符合要求后,应重新贴膜保护,并应在膜层外附加厚度不低于10mm的泡沫板进行保护。

3.4.3组织措施:3.4.3.1材料进场时、安装完成后均应对材料观感进行全数检查,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按件做好相应记录;3.4.3.2不锈钢饰面板宜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后进行;3.4.3.3发现材料观感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及时更换。

装饰镜子3.5.1观感要求:3.5.1.1镜面应平整、洁净,表面无裂痕、划痕、气泡、夹渣,边角无缺损并应有磨边处理,镜面影像不变形、无晕眩、色泽一致;3.5.1.2镜背涂层不得有污染、缺损和划伤。

3.5.2技术措施:3.5.2.1材料进场时应密封包装,镜面应用软膜保护;3.5.2.2材料安装完成后应清洁检查,当表面观感符合要求后,应在表面附加厚度不低于10mm厚的泡沫板进行保护。

3.6.2.2材料安装完成后应清洁检查,当表面观感符合要求后,应在表面附加厚度不低于10mm厚的泡沫板进行保护;3.7.1.3距离砖面1米处观察无剥边、落脏、釉泡、斑点、胚粉釉缕、桔釉、波纹、缺釉、棕眼、熔洞、烟熏、裂纹、图案缺陷和正面磕碰;3.7.1.4表面洁净、图案、色泽一致,符合设计要求。

3.7.2技术措施:3.7.2.1地砖铺贴完成后先对表面进行清理和清洁,并检查观感质量,符合要求后采用泡沫质薄膜上铺软木层进行保护,保护应有防止正常走动时脱落的措施;3.10.2.4门套安装完成后,采用透明塑料薄膜对表面进行包装保护。

并制作木盒子保护,木盒子与塑料薄膜之间须粘贴发泡薄膜夹层。

3.10.3组织措施:3.10.3.1进户门应在隐蔽工程、面层湿作业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以防止对门体的损伤和污染;3.10.3.2户内门套应在隐蔽工程、湿作业、墙地面基层全部施工完成后方能施工,门扇应在其他施工基本完成、地板铺设前进行安装。

3.12.1.1表面涂饰均匀、粘结牢固,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漏涂、透底、划痕、污染、起皮、掉粉、砂眼、流坠、刷纹、咬色等;3.14.3.1材料进场、安装前后均应对面板表观质量进行全数检查,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件做好相应记录;3.16.2.3洁具设备安装完成后,所有进入该卫生间的施工人员需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并除去身上所有硬质物件(除必要的工具外),另应更换软底拖鞋后方能进行施工;3.16.2.4在洁具部位的上方进行施工时,洁具表面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3.16.3组织措施:3.16.3.1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合格后,箱内所有书面资料和备品、备件须于当日送交建设单位,且须保证上述物件的完整和良好包装;3.16.3.2洁具设备安装前后均应对表面观感进行全数检查,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件做好相应记录,不符合观感要求的必须全部予以更换;3.16.3.3洁具设备安装应在墙、顶、地面装饰和安装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3.16.3.4洁具设备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安装卫生间门扇和锁具,并采取限入制度,任何施工人员未经装饰单位项目经理许可,一概不得入内;3.17.2.3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在龙头外利用出厂包装材料先进行第一道防护包装,然后采用塑料薄膜内衬海绵进行第二道防护包装,最后采用专用胶带进行紧固,但不得将胶带直接接触龙头表面;3.17.2.4龙头安装完成后,所有进入该卫生间的施工人员需着干净的工作服,并除去身上所有硬质物件(除必要的工具外),另应更换软底拖鞋后方能进行施工。

3.17.2.5龙头安装完成后,进入该卫生间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应全部采用软质泡沫薄膜包裹工具手柄,并应携带软木或海绵板等材料衬于施工作业面下方,防止因工具突然脱手造成对其他完成品的损伤。

3.17.3组织措施:3.17.3.1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合格后,箱内所有书面资料和备品、备件须于当日送交建设单位,且须保证上述物件的完整和良好包装,并按户做好相应的标识;3.17.3.2龙头安装前后均应对表面观感进行全数检查,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件做好相应记录,对未能达到要求的必须全部予以更换;3.17.3.3龙头安装应在墙、顶、地面装饰和安装工程全部完成,洁具安装验收通过后进行;3.17.3.4龙头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对卫生间采取限入制度,任何施工人员未经项目经理许可,一概不得入内。

厨房电器3.18.1观感要求:3.18.1.1表面清洁、无划痕和斑点、并无任何其它损伤。

3.18.2技术措施:3.18.2.1设备进场时应有完整、完好的包装,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件做好相应记录;3.18.2.2设备应在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采用柔性薄膜贴面包装保护(如设备本身已自带,则不需);3.18.2.3所有进行设备安装的施工人员需着干净的工作服,并除去身上所有硬质物件(除必要的工具外),另应更换软底拖鞋后方能进入户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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