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Ⅰ类试验的SPD条增加至37条,新增部分主要是SPD的性能指标 和试验参数
2.0.33 插入损耗 传输系统中插入一个浪涌保护器所引起的损耗,其值等于浪 涌保护器插入前后的功率比。插入损耗常用分贝(dB)来表示。 2.0.34 劣化 由于浪涌、使用或不利环境的影响造成浪涌保护器原始性能 参数的变化。 2. 0. 35 热熔焊 利用放热化学反应时快速产生超高热量,使两导体熔化成一 体的连接方法。 2.0.36 雷击损害风险 (R) 雷击导致的年平均可能损失(人和物)与受保护对象的总价值(人 和物)之比。
3.2.3 保护对象应置于电磁特性与该对象耐受能力相兼容 的雷电防护区内。(电磁兼容)
•3 雷电防护分区
建筑物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区划分
4 雷电防护等级划分 和雷击风险评估
• 4.1 一般规定
• 4.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 节、第4.3 节或第4.4 节规定的方法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3 雷电防护分区
• 附录F 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 表”,是根据可获得的最新资料进行整理 归纳的,仅列出直辖市、省会城市及部 分城市的年平均雷暴日,供参考使用。 实际工程中还应收集、了解、考虑当地 气象统计资料。
3 雷电防护分区
• 广西区内城市的年平均雷暴日数: • 南 宁:78.1 d/a 柳 州:61.5 d/a • 河 池:58.3 d/a 来 宾:73.3 d/a • 贵 港:79.8 d/a 钦 州:94.3 d/a • 防城港:84.7 d/a 玉 林:90.6 d/a • 桂 林:63.9 d/a 梧 州:89.4 d/a • 贺 州:82.4 d/a 百 色:72.9 d/a • 崇 左:69.2 d/a 北 海:83.1 d/a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一、引言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是指为了满足建筑物内电子设备运行需要而建设的系统,包括通信系统、网络系统、安防系统等。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信息系统在建筑物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确保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定本防雷技术规范,旨在规定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必要技术要求和防雷措施。
二、技术要求1. 防雷设施建设: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设施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
包括建筑物外接闪电等防雷器、接地装置以及预防雷电波通过线路进入建筑物的措施。
2. 天线避雷器:对于通信系统、无线网络系统等使用天线的电子信息系统,应安装天线避雷器。
天线避雷器具备快速反应速度和高能量吸收能力,能有效保护建筑物内的电子设备。
3. 建筑物接地系统:建筑物的接地系统是防雷的基础。
接地装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与建筑物的金属结构、设备设施等可导电部分连接良好,确保防雷措施的有效性。
4. 防雷保护装置:对于建筑物内重要的电子设备,应设置防雷保护装置,如防雷电源、防雷插座等。
防雷保护装置能够及时将雷电流引入地下,保护电子设备的安全运行。
5. 建筑物导线布线:建筑物内的导线布线应合理规划,避免在高雷电活动频繁区域设置。
导线应选择符合防雷要求的特殊材料,以提高其防雷性能。
同时,导线的连接点应进行可靠的接地,保证设备与设备之间的互联能够正常运行。
三、防雷措施1. 选择合适的建筑物位置:在选址阶段,应避开雷击频繁和雷电活动强度较高的地区,选择相对安全的建筑物位置,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威胁。
2. 定期进行防雷设施维护和检查:防雷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特别是雷电接地装置,应及时清除导电部分的积灰和杂物,保持良好的接地效果。
3. 安装避雷带:对于高层建筑物,应安装避雷带。
避雷带能将雷电引入地下,避免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造成直接威胁,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最新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上)[作者:佚名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369 更新时间:2004-8-20 文章录入:liuc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3-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第5.1.2、5.2.5、5.2.6、5.4.1(2)、5.4.10(2)、7.2.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1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号语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主要对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640041)。
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千万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一.防雷与接地(一). 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采用TN 交流配电系统时,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 系统的接地方式。
4 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安装通过Ⅰ级分类试验的开关型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限压型浪涌保护器。
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5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
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
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
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并宜有劣化显示功能。
6 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二).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宜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宜埋地敷设,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电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信号线缆内芯线相应端口,应安装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及电缆内芯的空线对应接地。
2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速率、(三).天馈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架空天线必须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O)内。
2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工作频率、平均输出功率、连接器型式及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插入损耗及电压驻波比小,适配的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
GB50343-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
规范
本文档旨在阐述GB《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相关要点和标准,以指导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的实施。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
其中,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是指用于监测建筑物结构、土体、设备和环境的电子设备和传感器的系统。
2. 术语和定义
本章节介绍了在本规范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以便在后续内容中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3. 技术要求
本章节详细描述了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防雷技术要求,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等。
4. 施工和验收
本章节指导了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施工过程以及验收标准。
包括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工序控制、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文档编制等。
5. 运行和维护
本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要点,包括系统运行状态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故障处理和维修保养等。
6. 相关标准
本章节列举了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供用户参考和深入了解。
7. 附录
本章节包括规范中所引用的相关附录文件和示例。
以上是《GB50343-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简要内容介绍。
该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防雷技术能够安全、稳定、有效地运行,促进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的保护和管理。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下)2004-9-20 来自:阅读:314次5 防雷设计5.1一般规定5.1.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满足雷电防护分区、分级确定的防雷等级要求。
5.1.2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
5.1.3对于新建工程的防雷设计,应收集以下相关资料:1被保护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形、地物状况、气象条件(如雷暴日)和地质条件(如土壤电阻率)。
2 被保护建筑物(或建筑物群体)的长、宽、高度及位置分布,相邻建筑物的高度。
3 建筑物内各楼层及楼顶被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分布状况。
4 配置于各楼层工作间或设备机房内被保护设备的类型、功能及性能参数(如工作频率、功率、工作电平、传输速率、特性阻抗、传输介质及接口形式等)。
5 电子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网络的结构。
6 电子信息系统的各设备之间的电气连接关系、信号的传输方式。
7 供、配电情况及其配电系统接地形式。
5.1.4对扩、改建工程,除应收集上述资料外,还应收集下列相关资料:1 防直击雷接闪装置(避雷针、带、网、线)的现状。
2 防雷系统引下线的现状及其与电子信息设备接地线的安全距离。
3 高层建筑物防侧击雷的措施。
4 电气竖井内线路布置情况。
5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安装情况。
6 电源线路、信号线路进入建筑物的方式。
7 总等电位连接及各局部等电位连接状况,共用接地装置状况(位置、接地电阻值等)。
8 地下管线、隐蔽工程分布情况。
5.2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5.2.1电子信息系统的机房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
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屏蔽线缆外层、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SPD)接地端等均应以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
等电位连接网络的结构形式有:S型和M型或两种结构形式的组合(见条文说明中的图1、图2)。
5.2.2 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0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设置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每层楼宜设置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应设置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1. 引言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是指用于保护建筑物内电子设备和系统免受雷电影响的一系列装置和设备。
该规范旨在规范这些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以确保其功能可靠且符合安全要求。
2. 术语和定义本章节对于规范中使用的术语进行了定义,以便读者理解和使用。
3. 防雷系统基本要求本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的基本要求,包括设计、选择和安装防雷装置、接地系统的建设等。
4. 防雷器材的选型和安装该章节详细介绍了防雷器材的选型和安装要求,包括大气压电防护、雷电流防护、雷电电磁场防护等。
5. 接地系统的构筑本章节描述了接地系统的构筑和布置,包括接地装置的选择、接地电阻的要求等。
6. 电磁兼容性要求该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包括电磁兼容环境分类、电磁兼容性考虑的方法等。
7. 系统安装与调试本章节提供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安装和调试的指导原则和步骤。
8. 运行与维护该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包括定期检查、记录、故障排除等。
9. 其他要求本章节列出了其他与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有关的要求,包括施工标准、工程验收等。
10. 规范的应用该章节为规范的应用提供了指导,包括不同类型建筑物的适用情况、规范与其他标准的关系等。
11. 规范的引用文件本章节列举了规范中所引用的相关文件,供读者查阅和参考。
12. 核心建议该章节总结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核心建议,以便读者在实际应用中能够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规范。
以上是对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一个概述,详细内容请参考相关规范文件。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一、前言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防雷技术则是保障其稳定运行的关键。
本文旨在阐述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提高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是指包括通信、数据、广播、监控、安防、电视、音响、电脑、网络等各种形式的音视频、数据或信号传输系统。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故障不仅会影响生产、经济和安全,还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三、建筑物防雷基础知识雷电是一种强烈的大气静电放电现象,其电磁干扰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可能烧毁电子设备,因此需要特别加以防护。
建筑物的防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建筑物主体结构的防雷:通过设置避雷针或吸收装置等,将雷击电流引导到地下,达到防雷的效果。
2.电子设备的防雷:可采用输入滤波器、绝缘放电管、静电保护、避雷器等设备,提高设备的抗雷击性能。
3.接地的防雷:即将设备的接地接口连接到可靠接地端子上,以达到防雷的效果。
四、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1.设备选择:在选购设备时,要特别关注其抗雷击性能,选择较为可靠的厂家和组件。
2.接地系统:接地系统是防雷的基础,必须采用合适的接地装置和方式,并保持接地电阻的合理范围。
3.设备布局:设备应该远离铁质结构、高压电线和磁场强烈的设备,以减少电磁干扰和雷击风险。
4.防雷保护措施:在电子设备前应设置专用的避雷器或者终端之类的装置,以防止雷击直接掉在设备上。
5.电缆系统防雷:电缆传输系统中常常受到雷击干扰,应对电缆进行正确的绝缘和屏蔽。
6.设备散热要求:在高温环境下的设备更容易受到雷击干扰,应当加强散热,以降低设备工作温度。
7.定期检测:要定期检测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情况,及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处理,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结论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旨在提高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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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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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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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分、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2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3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计算。
第三节设备布置
第2.3.1条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
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2条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
第2.3.3条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3.4条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第三章环境条件
第一节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第3.1.1条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内的温、湿度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的要求。
第3.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内温、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2-1的规定。
4
表3.1.2-1 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级别
项目
A 级
B 级
夏季
冬季
全年
温度
23 ±2 ℃
20±2
18-28℃
相对湿度
45%-65%
40%-70%
温度变化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