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居留的相关规定AufenthaltstitelinDeutschland
德国 10年签证、种类

德国 10年签证、种类
德国的10年签证是指长期居留签证,持有该签证可以在德国停留长达10年的时间。
德国的长期居留签证种类有以下几种:
1. 永久居留签证(Niederlassungserlaubnis):持有该签证可以在德国永久居住和工作,享有与德国公民相同的权利。
2. 移民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bnis):该签证适用于想要在德国长期居住和工作的外国人,但并不赋予永久居留权。
3. 配偶团聚居留许可(Ehegattennachzug):适用于已在德国定居的外国人的配偶,可以在德国与其配偶团聚并获得居留权。
4. 高级人才居留许可(Blaue Karte EU):适用于拥有高级专业技能的外国人,持有该签证可以在德国工作和居住。
5. 学生居留许可(Studentenvisum):适用于在德国攻读学位的国际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可以申请其他类型的居留许可。
这些签证类型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咨询德国驻当地使领馆或移民局。
德国外国人入境及居留法

德国外国人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外国人入境和居留(1)如果其它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外国人可以依据本法进入德意志联邦国及柏林市(联邦区域),并在此居留。
(2)外国人是指《基本法》第116条第(1)款所定义德国人外的所有人。
第2条适用围(1)本法对下列外国人无效:1.依据《法院组织法》第18条至20条不受德国司法管辖的外国人。
2.根据国际条约从事外交和领事事物,在国际组织和机构中工作,因而不受移民限制,无需登记和居留许可证,以及根据双边协议享有上述特权的外国人。
(2)对根据欧洲共同体法律享有迁徒自由者,只有在与欧洲共同体的法律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居留法》不相冲突的情况下,本法才适用。
第3条居留准许证的必要性(1)外国人进入联邦地区和在此居留,必须拥有居留准许证。
为方便外国人的1居留,经联邦参议院赞同,联邦政部长计划通过颁布实施细则,取消居留准许证的必要性。
(2)悬挂联邦德国国旗的海洋船上的外国籍船员,也需要居留准许证。
(3)外国人必须在入境前取得签证形式的居留准许证。
经联邦参议院赞同,联邦政部长可以通过颁布实施细则来决定,居留准许证是在入境前还是在入境后在外国人事务局领取。
(4)如果国家间协议要求,第(1)款中第二句话和第(3)款中第二句话定义的实施细则也可不经联邦参议院的赞同而被颁布。
从生效之日起,它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免居留准许证的外国人,其居留可以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并可以被取决于某些前提和附加条件。
第4条护照义务(1)计划进入联邦地区或在联邦境逗留的外国人,必须拥有一份有效的护照。
(2)经联邦参议院赞同,联邦政部长可以通过颁布实施细则,1.取消回归接受得到保证的外国人的护照义务;2.签证或允许其它官方证件替代护照。
第二章居留准许证的签发和延长1.居留准许证第5条居留准许证的种类居留准许证以1.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bnis) (第15,17条)2.居留权利(Aufenthaltsberechtigung) (第27条)3.居留准予(Aufenthaltsbewilligung) (第28,29条)4.居留权限(Aufenthaltsbefugnis) (第30条)的形式签发。
赴德留学入境的那些规定和要求

赴德留学入境的那些规定和要求赴德留学入境的那些规定和要求德对入境和居留的规定:(1)外国人前往德国探亲,获得入境签证后,还应申领居住许可证。
可先托付在德国的亲属伴侣事先向外国人管理局申请代办,也可在入境后再申办。
(2)入境后假如变更居留地点,要准时向外办管理局报告。
(3)旅游签证持有者,不能从事任何工作。
假如想从事何种工作,必需获得外国人管理局签发的工作许可。
假如入境者临时发生种种特殊状况,如意外损害事故、交通事故、疾病等,在签证限期内不能按时离境的,可以再签证。
德国驻华使馆签发的旅游签证,一般对一次进入下列的申根国家有效:比利时、德国、法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奥地利、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
入境携带物品:非欧盟国家的旅客,其入口德国的免税品价值不得超逾58.8欧元。
入境免税品数量不逾以下规定:烟草产品方面:200支香烟或100支小雪茄;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
酒精产品方面:1公升含22度以上酒精的酒;或2公升含22度以下酒精的酒;或2公升有汽或加酒精的葡萄酒;或2公升一般葡萄酒。
500克咖啡或200克浓缩咖啡精。
100克茶或40克浓缩茶精。
50克香水或0.25公升花露水(Eau de toilette)尤其要留意的是,每个人的'烟酒要分开携带,不然将被视为是其中一个人携带的物品。
乘飞机离境之前,海关盖章:所购物品确定要向海关出示!当您在德国或欧盟境内旅行到了最终一站,预备乘飞机离开欧盟境内时,请在行李托运处的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向海关出示所购可退税物品后,您就可以要求海关在退税支票上盖章。
然后您可以将所购物品放入行李,办理托运。
在法兰克福机场的退税步骤:假如您预备将索购可退税物品作为托运行李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领取登机牌。
此时请不要托运所购可退税物品!然后请您去动身厅的海关(1号候机楼一层内,行李托运B区;或2号候机楼D动身厅)。
请您向海关官员出示所购可退税物品,并要求海关在退税支票上盖章。
德国移民的居留法问题解读

【导语】居住在德国的外国⼈是德国社会的经济和⽂化重要组成部分。
在德国的合法居留权需要居留许可,即具有法律保证的居留⾝份。
德国法律根据外国⼈的出⾝和情况有不同的居留许可。
下⾯就给移民介绍下德国移民的居留法问题,欢迎阅读!德国移民的居留法问题 如果您不是欧盟国家,挪威,冰岛,列⽀敦⼠登或瑞⼠的公民,则始终需要获得德国签证,尽管某些国家的公民每半年最多访问三个⽉不需要签证。
外交部的站包含需要签证的国家的最新列表。
对于签证申请,请联系您居住地的德国⼤使馆/领事馆。
外交部提供有关特定签证要求的信息。
请注意:签证申请的处理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短期停留的签证申请通常在⼗个⼯作⽇内处理。
申请更长时间的住宿可能需要⼏个⽉的时间。
如果您持有有效的德国签证,则可以在所谓的申根区⾃由移动。
凭有效护照,您可以免签证前往其他申根国家,每半年最多三个⽉。
出于教育⽬的的居留权: 萨克森州是世界闻名的科学研究中⼼。
如果您想在萨克森学习或继续学业,则有⼏种选择。
如果您需要签证才能进⼊德国,则必须努⼒在到达之前被教育机构录取。
⼀旦被录取,您就可以向居住地的德国⼤使馆/领事馆申请必要的签证。
还可以向外国⼈颁发居留证(最长九个⽉),以申请学习。
不需要签证的⾮欧盟公民也可以尝试在德国逗留期间被教育机构录取。
注意:要以⾮欧盟公民⾝份在德国学习,您必须能够⾃筹资⾦并拥有⾜够的健康保险。
除学习外,您还可以从事临时⼯作。
享有特殊居留许可的外国⼈: 根据德国《居留法》,特殊的居留许可意味着正式驱逐了被驱逐出该国的外国⼈。
离境义务没有解除。
有效期期间,没有特别待产假的⼈不会被驱逐出境。
特殊的居留许可不是居留证。
如果给予您特殊的居留许可,这纯粹是为了阐明您的法律地位。
它不会使您在德国逗留合法化。
如果由于法律或实际原因⽆法将您驱逐出境,则将签发特别居留许可。
如果递解出境被推迟超过18个⽉,则会签发居留证。
为了做到这⼀点,您必须不可能离开该国(没有⾃⼰的过错),并且必须没有可预见的驱逐出境的可能性。
德国留学如何获得永久居民?

德国永居Niederlassungserlaubnis德国永居:无限期的居留许可。
允许在德国任一地点无限期的生活与工作。
德国高校毕业生申请德国永居的条件:1)在德国持有长期签证达2年;2)强制或自愿交满24个月的法定养老保险;3)不妨碍联邦德国与外国人公共安全或秩序;4)在德国国家认可的高校成功毕业,并找到工作职位;5)足够的德语知识;6)对德国法律与社会秩序及生活条件有基本认识;7)自己及家庭成员有足够的居住空间。
境外居住时间:持有德国永居者,在联邦德国外,每次停留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德国永居失效。
但是,在德国境内合法居住超过15年且能自食其力的德国永居持有人以及配偶除外。
免签范围:欧盟申根国家(英国和爱尔兰除外)欧盟永居ErlaubniszumDaueraufenhalt-EU欧盟永居:无限期的居留许可,与德国永居有同样的法律效用。
即允许在德国任一地点无限期的生活与工作。
此外,持有欧盟永居,可在相对更容易的条件下,申请在欧盟各国(爱尔兰、丹麦、英国除外)生活、工作与学习。
申请欧盟永居的条件:1)必须在德国持有长期居留许可(Aufenhaltserlaubnis)已达五年;2)提供自己与家人的生活保障,通过固定收入来作为证明;3)强制或自愿交满60个月的法定养老保险;4)足够的德语知识;5)对德国法律与社会秩序及生活条件有基本认识;6)自己及家庭成员有足够的居住空间;7)医疗保险境外居住时间:在德国境外(欧盟境内),最长居住时间为6年;在欧盟境外,最长居住时间为1年。
否则欧盟永居失效。
免签范围:欧盟申根国家,包括南美洲的几个法属殖民地(如圭亚那)欧盟蓝卡BlaueKarteEU:欧盟蓝卡为欧盟主要国家为了吸引非欧盟高技术人才于欧盟就业与生活所引进的欧盟工作许可证,即无限期的工作签证。
申请欧盟蓝卡的第一个前提是,拥有德国某种形式的居留许可。
即先要申请德国某种签证(如工作签证),然后在当地外管局申请欧盟蓝卡。
德国留学留学出入境检查及居留法规定

德国留学留学出入境检查及居留法规定过境不超过12小时、不出机场、订妥联程机座者,免办签证。
如申办过境签证,须提供联程机票,填表(蓝表)1张,交照片l张,过境签证只可停留2天。
出入境检查入境:入境旅客无需免疫证书。
可免税携带价值不超过100马克的礼品。
出境:本国和外国货币出入境无限制。
外国人居留的规定根据德国政府的《外国人法》,外国人因探亲、工作、留学等在德国境内停留,须向外国人管理局申办临时居留证。
临时居留证既可在入境前也可以在入境后申请。
临时居留证分为有限期和无期限两种,有期限的到期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持临时居留证的外国人如变更居留地点,应去外国管理局办理手续。
在私人居所居住(包括亲朋住址),应1周内向主管当局登记。
如在旅游、饭店、寄宿舍、疗养院或类似的地方居住时,应在2个月内报告。
外国人在到达德国境内的一个新住址时,要马上通知外国人管理局。
赴德国留学或工作的外国人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申请居留许可。
规定要求在入境签证的逾期前15天向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办理。
申办时,须出具本人的护照、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经济担保书及邀请信件等。
居留许可期限为1年,以后每年在逾期前申办一次。
外国留学生在居留期间不得受雇打工,但在假期则允许受雇工作;还规定,受雇打工的总收入不能超过每月570马克。
德国入境和居留法规定,入境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驱逐出境:(1)因发生一种违法行为受到法律追究的;(2)因犯有违法行为被送进收容所进行帮助教育的;(3)因病情发作,被送进精神病医院的;(4)违反了关于从事某种职业限制;(5)违反了外国人居留法有关规定的;(6)为达到入境目的,对个人身份、健康情况、家庭情况、职业或经济状况进行了隐瞒或虚假陈述的;(7)从事乞讨或卖淫职业,或者流落街头的;(8)发生危害公共健康或公共道德行为的;(9)因个人或家庭失去经济来源,而要求或者已经依靠社会提供帮助的。
德国的《居留法》

居留目的中“目的”容易引起误会,这个词不能作字面上的理解。例如根据居留法第25条,基于“人道主义原因”可以发放居留许可,但这个“人道主义原因”却明显不是居留的目的。同样根据37条,一个未满21岁的外国人,如果他在未成年的时候在德国呆满了8年,而其中有6年在德国上了中小学,他有权利在离开德国5年内返回德国。而这个“返回”也不是他的居留目的,“返回”只是他的动机,他在德国的实际居留目的可能是学习或者工作,但他拿的却不是学习或工作签证,而是“返回”签证。
德国的《居留法》
德国的《居留法》把居留分为了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bnis)和落户许可(Niederlassungserlaubnis)两种。落户许可也就是俗称的长期居留,它对居留的目的不做限制。而按照《居留法》第7条第1款第2句,德国的居留许可是和居留目的捆绑在一起的,只能根据该法中规定的居留目的来签发的。
在中国留学生中还有一个经常被问道的问题:没有毕业能否工作?这是一个典型的更换居留目的的问题,根据居留法16条第2款当然是不可以的。但是仔细分析,在德国没有毕业并等于没有在中国毕业,如果在中国毕业了,理所当然具有关于工作签证的18条中的“qualifizierte Berufsausbildung”,所以德国的就业法令(Besch?ftigungsverordnung)又开了一个小口子,在其27条中规定可以给大学毕业的专业人才颁发居留允许,这里没有区分是德国国内的大学还是国外的大学,但是前提是其就业要有公共利益。当然这个“公共利益”对于没有德国大学毕业但是有中国文凭的中国人来说是一道极高的门槛,差不多只在理论上存在跨越的可能性。
。当然外管局不会轻易给她居留许可,因为她很难证明这个事实,但是法律毕竟赋予了她一个不用回国就拿到居留的可能性。
德国移民签证和居留权的失效条件

【导语】持有德国的有效居留签证和永居居留权的外国⼈,需要注意在有效签证期间不能任意离开德国的时间太长,否则有效的签证也会因此失效。
也就是很多⼈常说的的离开德国⼀定时间,必须回德国“踩⼀脚”。
⼀、普通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bnis(每2年需要定期延签的签证) ⼀、普通居留许可 所谓“普通”居留许可是指,这些居留签证⼀般有效期最长2年,也就是每2年要在外国⼈管理局申请延长签证(续签)。
最常见的如§16条的学⽣签证,§18条雇员⼯作签证、§21条投资⽼板签证,§30条配偶家庭团聚签证,§32条未成年⼦⼥家庭团聚签证等等。
持这类签证需要注意的是,⼀次离开德国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也就是离开德国6个⽉之内,必须⼊境德国”踩⼀脚“。
否则根据《居留法》第51条的规定,签证就⾃动失效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持普通居留许可的外国⼈,在签证有效期内⾃⾏到国外上学(⼩学、中学)或者⼤学,则从离开德国时起,所持德国签证就⾃动作废,⽽⽆论你是否在6个⽉以内回德国“踩⼀脚”! 对于需要更长时间离开德国,不能每6个⽉回德国“踩⼀脚”的,就必须在离开德国前提出申请,申请的理由必须“符合德国的利益”:⽐如德国本⼟公司向国外外派遣⼈员,或者拿16条留学签证,⼜需要到德国国外⼤学交换2个学期等等。
⼆、§19a条蓝卡⼯作签证 ⼆、 蓝卡签证的法律是2012年8⽉1⽇开始在德国实施,实际是⼀种优惠的,有期限的⼯作签证,主要是针对德国紧缺的海外⾼技术⼈员,因此在⽴法之处⽆论对蓝卡持有⼈还是对其配偶团聚到德国都⼗分优惠(⽐如其配偶来德国团聚没有语⾔要求) (相关内容可以参见“德国法律咨询”2015年4⽉26⽇的⽂章《德国永久居留权与⼊籍申请条件的法律⽐较(2015更新)》) 对于蓝卡在回德国”踩⼀脚“的规定是:蓝卡签证持有者以及其配偶,在离开德国12个⽉内,需要⼊境德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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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fenthaltstitel in DeutschlandFür die Einreise und den Aufenthalt bedürfen Ausländer grundsätzlich eines Aufenthalts-titels. Das Aufenthaltsgesetz sieht insgesamt vier verschiedene Aufenthaltstitel vor:a.die Aufenthaltserlaubnisb.die Erlaubnis zumDaueraufenthalt-EGc.die Niederlassungserlaubnisundd.das Visum.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wird befristet erteilt; dagegen ist die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unbefristet, zeitlich und räumlich grundsätzlich unbeschränkt und berechtigt zur Ausübung einer Erwerbstätigkeit.Für aufenthaltsrechtliche Maßnahmen und Entscheidungen nach dem Aufenthaltsgesetz für Ausländer, die sich bereits in Deutsch-land aufhalten, sind die Ausländerbehörden zuständig. Ausländerbehörden sind keine nachgeordneten Stellen des Auswärtigen Amts. Auf ihre Entscheidungen kann das Auswärtige Amt keinen Einfluss nehmen.德国居留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进入德国或者在德国居留,通常是需要有居留许可。
目前,主要有四种形式:a. 普通德国居留许可b. 欧盟长期居留许可c. 德国长期居留许可d. 普通签证普通的居留许可都是有期限的,当然欧盟和德国的长期居留许可是没有期限的。
在时间和地域上没有限制,同时也可以自己从事经营活动。
对于居留许可的签发,主要是由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依据居留法进行审核和签发。
但是外管局并非外交机构的下属机构。
所以外交机构对于签证的最终决定没有任何的影响力。
1.A ufenthaltserlaubnis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ist ein Aufenthaltstitel, der befristet zu den im Aufenthaltsgesetz genannten Zwecken erteilt wird. Diese sind zum Beispiel:·Aufenthalt zum Zweck derAusbildung (§§ 16-17 AufenthG), ·Aufenthalt zum Zweck derErwerbstätigkeit (§§ 18, 18a, 20, 21AufenthG),·Aufenthalt aus völkerrechtlichen,humanitären oder politischenGründen (§§ 22-26, 104a, 104bAufenthG),·Aufenthalt aus familiären Gründen (§§ 27-36 AufenthG).Die Erteilung der Aufenthaltserlaubnis zu jedem dieser Zwecke ist jeweils an eigene Voraussetzungen gebunden.Eine Verlängerung der Aufenthaltserlaubnis ist an dieselben Voraussetzungen geknüpft wie die erstmalige Erteilung. Allerdings kann die zuständige Behörde eine Verlängerung ausschließen, wenn der Aufenthalt nach seiner Zweckbestimmung nur vorübergehend sein sollte.Zu berücksichtigen ist bei der Verlängerung auch, ob ein Ausländer seiner Verpflichtung zur ordnungsgemäßen Teilnahme an einem Integrationskurs nachgekommen ist. War oder ist der Ausländer zur Teilnahme am Integrationskurs verpflichtet, wird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grundsätzlich jeweils nur um ein Jahr verlängert, bis der Ausländer den Integrationskurs erfolgreich abgeschlossen hat oder nachweist, daß seine Integration in das gesellschaftliche und soziale Leben anderweitig erfolgt ist.1. 普通的德国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的居留目的而签发的。
比如:·接受教育的目的(居留法16,17条)·工作和自主经营目的(居留法18,18a,20,21条)·人权或者政治原因的居留 (居留法22-26,104a,104b条)·处于家庭原因的居留(居留法27-36条)根据德国居留法,每个居留许可的前提条件都不一样。
每次延长签证,前提条件都是和第一次的相同。
当然,外管局如果认定你的居留只是临时性的,他们可以不予延长你的居留许可。
当然在延长签证的时候,外管局也要考虑,外国人是否根据法律规定,有义务参加融合班。
如果说这个义务是存在的,那么外国人需要出示证明,已经参加了融合班并且已经成功毕业,或者能够提供其他证明,已经融入了德国的社会生活。
Ein Antrag auf Verlängerung bzw. Erteilung eines anderen Aufenthaltstitels (beispiels-weise einer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ist vor Ablauf der Geltungsdauer einer Aufenthalts-erlaubnis zu stellen. Wird der Antrag rechtzeitig, d.h. vor Ablauf der Befristung gestellt, gilt der weitere Aufenthalt bis zur Entscheidung der Ausländerbehörde mit allen sich daran anschließenden Wirkungen (z.B. der Berechtigung zur Ausübung einer Erwerbstätigkeit) als erlaubt.Eine verspätete Antragstellung (nach bereits abgelaufener Befristung) kann erhebliche Rechtsnachteile zur Folge haben.Der weitere Aufenthalt wäre dann unerlaubt. Sie sind dann ausreisepflichtig und dürften keiner Beschäftigung mehr nach-gehen.2. Daueraufenthalt-EGBei der Erlaubnis zum Daueraufenthalt-EG, die auf EU-Recht beruht, handelt es sich um einen unbefristeten Aufenthaltstitel, den Ausländer nach fünfjährigem rechtmäßigen Aufenthalt in einem Mitgliedstaat der Europäischen Union bzw. Deutschland erhalten.Dieser Titel beinhaltet das Recht auf Weiterwanderung in einen anderen Mitgliedstaat und bietet, wie die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eine weitgehende Gleichstellung von Drittstaatsangehörigen mit eigenen Staatsangehörigen z.B. beim Arbeitsmarktzugang und bei sozialen Leistungen. 对于延长签证的申请,或者更换签证目的的申请来说,需要在许可到期前提出。
如果在截止日前及时提出申请,那么直到外事人管理局作出最终决定为止,你仍然可以继续在德国居留,以及相应的,在居留许可上注明的工作,比如自营业等,都可以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