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规则(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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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管理规定2020最终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2020最终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为保证工程资料的统一、规范、完整,有利于工程资料的管理,特对制定本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要求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严格执行。

1工程资料的类别1.1工程验收资料1.1.1室内装饰工程按1~4册分类汇编:。

第一册:施工、技术管理记录;第二册:工程质量控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第三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第四册:竣工图象资料记录。

1.1.2在福建省外的应根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册整理、装订“工程验收资料”。

1.2工程管理记录1.2.1所有签订合同的“工程管理记录”应按5~6册归档,见本规定附件。

第五册:质量管理记录;第六册:安全/环保管理记录;2工程管理记录在施工过程中传递的要求2.1在本规定目录的右侧“备注”栏中加★的表单:1必须及时上网传输的,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用“扫描”“拍照”传送的办法;2对此类表单传输不及时或擅自修改有关内容的,按照《施工部门奖罚规定》进行处罚。

2.2在本规定附近目录的右侧“备注”栏中加▲的表单;1项目部必须保持连续的记录,操作时按本规定2.1执行;2在上网传输后,应存到自己另建的“XX项目文件”夹中,同时用“原表单编号+传输日期”重新命名文件,便于归档时打印、装订。

3合法施工的证明3.1“开工令”“开工申请””:3.2“安全无事故证明”写明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由业主盖章的证明。

4资料的份数和印章4.1装饰工程示范区、会所、样板房等不备案项目,资料只需做一套(按附件1下的施工单位带“●”的归档),不存档,但要移交经济类的资料(如联系单、签证单、变更单、验收报告);酒店、办公楼、住宅楼等备案项目,资料不少于四套(按附件1下的带“●”的归档与移交)。

其中“竣工验收记录”应一式六份,一次填写、报验、确认,工程名称要求与施工合同名称、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名称,保持一致;项目经理同时反映施工合同。

4.2装饰工程作为一个分部进行验收的,项目部应与业主、总包、监理等协商,同样应填写一式六份“装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请相关单位盖章,作为参建单位还应至少有一份“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项目经理填写要求同上。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与使用流程,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真实、完整且可追溯,以支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决策的需要。

二、资料分类与编号1. 工程资料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赋予唯一的编号,便于检索和使用。

2. 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标准、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3. 编号规则应简单明了,易于识别,如结合项目名称、资料类别和日期等信息。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2. 工程资料应在发生或变更后立即记录,并由专人负责归档整理。

3. 对于重要资料,应制作电子版和纸质版双份保存,以防万一。

四、资料保管与归档1. 设立专门的资料室或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2. 纸质资料应分类存放,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定期检查数据的完整性。

3. 对于过期或无用的资料,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转移。

五、资料使用与借阅1. 工程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按需取用”的原则,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或借出。

2. 借阅资料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3. 借阅人应爱护资料,不得涂改、损坏或遗失,如有违反,应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资料更新与维护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反映最新的工程状态和技术要求。

2. 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对于频繁更新的资料,应建立固定的更新机制和流程,避免信息的滞后。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工程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在资料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一、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工程资料是施工质量和施工管理情况的综合反映,是工程质量追溯的原始依据。

为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工程资料管理职责第1条安全质量处1)负责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和主体分部工程资料的核查;2)负责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核查及归档;3)负责定期检查工程资料,分阶段、分工程对资料的整编、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第2条工程项目承建单位1)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填写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施工记录(具体分工参见附录一)。

2)资料员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汇总分包单位编制的工程资料; 对不合格资料限期整改;督促其他管理人员填写相应的工程资料;将完整的工程资料按要求组卷成册后报公司安全质量处归档。

3)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单位工程资料全过程的管理,单位工程资料的初审,并填写《工程资料自检表》(参见附录四)。

第3条分包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分类第4条工程资料按照《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一)、(二)、(三)、(四)》的规定分为以下7类: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5)竣工图;6)其它管理资料;7)企业评定资料;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内容第5条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工程概况;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地质报告结论;地基处理方案;人工地基检测报告结论;深基坑监测结论;施工质量现场检测检查纪录;竣工验收参加各方的质量评价及验收结论。

第6条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按照GB50300-2001 统一标准表B0.1 “建筑工程分项工程规划表”中9个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及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量的规模、部位划分的检验批。

第7条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按统一标准(G.0.1-3)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资料项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原材料、构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施工试验报告及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预制构件、预拌砼、门窗合格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记录;管线系统检验、设备调试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核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

工程资料及图纸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及图纸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及图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资料及图纸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资料及图纸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合同协议、技术资料等,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结构图等。

第四条工程资料及图纸管理应遵循规范化、标准化、文件化的原则,确保资料及图纸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工程资料及图纸管理工作由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部门配合完成。

第六条所有工程资料及图纸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不得私自篡改、涂改、随意借阅、丢弃或遗失。

第七条工程资料及图纸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严禁泄露涉密信息。

第八条工程资料及图纸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工程资料管理第九条工程资料应按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的原则进行管理,确保及时提供需要的资料。

第十条工程资料管理应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存档,建立档案库。

第十一条施工图纸应按照专业分类、工程部位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施工人员及时查阅。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应存档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核对。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应按照技术分类进行管理,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准确获取和使用。

第十四条合同协议应按照项目阶段进行整理和存档,以备法律纠纷时使用。

第十五条工程资料管理应按照软、硬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资料的存档和备份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工程资料管理不得私自销毁、篡改、涂改,如有需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定处理。

第十七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料进行检查和审核,及时清理过期无用的资料,保持档案库的整洁和秩序。

第三章工程图纸管理第十八条工程图纸应按照标准化的方式进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人员能够随时查阅并使用。

第十九条工程图纸应按照工程部位、专业分类进行整理和存档,以便施工人员及时获取。

第二十条工程平面图、立面图、结构图等专业图纸应分别归档保存,确保各个专业的施工人员能够方便查阅。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一、目的建立和实施工程资料管控制度,以确保所有工程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满足法规要求和合同规定,支持项目管理决策和工程质量控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供应商以及项目管理团队。

三、职责分配1. 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设计部门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和图纸,并及时更新变更。

3. 施工部门负责现场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的编制和提交。

4. 监理部门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资料记录和整理工作。

5. 供应商负责提供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和相关技术资料。

6. 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资料分类与编号1. 工程资料应按照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如设计资料、施工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每类资料应有明确的编号规则,便于识别和检索。

五、资料编制与提交1. 所有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2. 资料提交应及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 对于关键性资料,应实行双重审核制度,确保资料无误。

六、资料存储与保护1. 所有工程资料应妥善保存在指定的档案室内,防火、防潮、防虫害。

2. 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云存储中,防止数据丢失。

3. 对于涉密资料,应实行严格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

七、资料检索与使用1. 资料管理员应建立有效的检索系统,确保资料能够快速准确地被找到。

2. 资料的使用应遵循相应的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外传或泄露。

八、资料更新与作废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保持最新状态。

2. 作废的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销毁处理。

九、监督与改进1. 定期对资料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资料管控制度。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3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3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工程进展与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档、图纸、档案等记录和数据。

第三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及时和完整。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五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使用等环节。

第六条工程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物理保护、电子保护、密级管理等。

第七条工程资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公开、传播或使用。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八条工程资料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变更通知等。

第九条资料收集的方式可以通过纸质文档的印刷、复印和归档,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的存储和备份。

第十条资料收集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记录,包括谁负责、何时收集、收集的形式、收集的内容等。

第十一条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不得收集、保留和使用涉密信息,有涉密要求的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按照分类、编号和归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资料的分类可以按照工程阶段、专业分类、文档类型、责任主体等进行。

第十四条资料的编号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标识资料的内容、格式和编号的规则等。

第十五条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包括定期归档、档案销毁、档案转交等。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料的保存、检索、借阅、移交等。

第四章资料查询使用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进行合规审核,确保使用者有相应的权限和需要。

第二十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资料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注重保护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篡改资料。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管理,包括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个阶段的工程资料工程档案。

三、职责与分工1.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审核、签字和移交。

四、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工程变更记录、竣工图等。

2.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整理要求:(1)按工程类别、工程阶段、文件性质等进行分类整理。

(2)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清晰。

(3)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4)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文件应标注文件编号、文件名称、文件页数等信息。

五、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与保管1.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

2.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1)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2)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3)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应进行审核、签字和移交。

3.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保管要求:(1)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2)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3)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保管应定期进行检查、整理和消毒。

六、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利用与销毁1.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利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2.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1 )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 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 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 2 )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 合同中明确;
(3)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 归档应及时。(根据地方规定及合同要求)
3.0.3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 负其责; (2) 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 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3) 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 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4) 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
4今年有些国家标准修订实施比如监理规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资料规程已经着手修订aa44二标准制定依据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4建设工程文件规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8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aa55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1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1aa6616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aa77标准制定思路1以建设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为主要研究对象包括了从立项到竣工交付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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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管理规则目录1、目的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适用范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管理职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工程资料管理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 定义及分类....................................................................................... 错误!未指定书签。

4.2 编写原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3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 错误!未指定书签。

4.4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 错误!未指定书签。

4.5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A 工程资料形成、类别、来源、保存及代号索引.............................. 错误!未指定书签。

A.1 工程资料形成................................................................................... 错误!未指定书签。

A.2.1 工程资料类别、来源及保存宜符合表A.2.1的规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A.3 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 错误!未指定书签。

1.0目的1.1 为提高本公司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定了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规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3 工程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适用范围2.1 本规程适用于我司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工程资料管理,包括:填写、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等工作。

3.0管理职责3.1 工程部:协调管理,制定制度,监督指导,审核归档资料。

3.1.1各项目部负责工程资料的编制、填写、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及移交。

3.2运管部: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资料的实时性、完整性、真实性的监督和审核3.3人事综合部:负责工程资料的存档,管理。

4.0工程资料管理4.1定义及分类4.1.1建筑工程资料在我司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记录的统称,简称工程资料。

包含:施工资料、竣工图、工程竣工文件。

4.1.2施工资料施工资料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集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类。

4.1.3 竣工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反映建筑工程施工结果的图纸叫做竣工图。

4.1.4 工程竣工文件工程竣工文件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可以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

4.2编写原则4.2.1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

4.2.2工程资料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4.2.2.1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4.2.2.2 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4.2.2.3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应及时。

4.2.3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4.2.3.1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4.2.3.2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4.2.3.3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4.2.3.4工程资料的文字、图标、印章应清晰。

4.2.4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

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2.5 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

4.2.6 工程资料宜按本规程附录A图表 A.1中的主要步骤形成。

4.2.7 工程资料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

4.3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4.3.1施工资料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工资料用表宜符合当地建筑工程资料的规定。

4.3.2 竣工图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4.3.2.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4.3.2.2 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4.3.2.3 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

4.3.3.4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4.3.2.5 竣工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4.3.2.6 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及相关责任人签字。

4.3.3 工程资料的编号施工资料编号宜符合下列规定:4.3.3.1施工资料编号可由分部、子分部、分类、顺序号4组代号组成,组与组之间应用横线隔开(图 4.3.3)。

××-××-××-×××①②③④图 4.3.3 施工资料编号①为分部工程代号,可按本规程附录A.2的规定执行;②为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本规程附录A.2的规定执行;③为资料类别编号,可按本规程附录A.3的规定执行;④为顺序号,可根据相同表格、相同检查项目,按形成时间顺序填写。

4.3.3.2 属于单位工程整体管理内容的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用“00”代替;4.3.3.3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施工物资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主要使用部位填写。

4.3.3.4竣工图宜按本规程附录表A.2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4.3.3.5工程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填写,专用表格的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非专用表格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4.4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4.4.1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4.4.1.1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4.4.1.2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也可委托其他单位。

4.4.1.3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内在联系。

工程资料可以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4.4.1.4净化工程属于专业承包,根据规定应单独组卷。

4.4.1.5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4.4.1.6净化系统竣工图应单独组卷,也可按专业分类组卷。

4.4.1.7工程资料组卷内容宜符合本规程附录中表A.2的规定。

4.4.1.8工程资料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其表格形式及填写要求可以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50328的有关规定执行。

4.5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4.5.1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移交归档。

4.5.2 工程资料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4.5.2.1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4.5.2.2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4.5.2.3 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4.5.3工程资料宜按附录中表A.2的规定的内容将工程资料归档保存。

4.5.4归档保存的工程资料,其保存期限应符合下列规定:4.5.4.1 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

4.5.4.2 本公司资料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

附录A 工程资料形成、类别、来源、保存及代号索引A.1 工程资料形成A.1 工程资料形成宜符合A.1.1的步骤。

【施工资料】施工单位进场及施工准备工程开工申请施工过程管理自检合格,报请竣工预验收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预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入城建档案馆接受工程工程档案预验收工程接收施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移交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具体内容见A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第三方出具的洁净室检测报告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书A.2 工程资料类别、来源及保存宜符合表A.2.1的规定。

续表 A.2.1注:1、表中工程资料名称与资料保存单位所对应的栏中“●”表示“归档保存”;“○”表示“过程保存”,是否归档保存可自行确定。

A.3 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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