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施工规定(20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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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 (2)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 (2)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1、井场修建规范(1)井位勘定应遵循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但井场修建应满足井控安全和钻井作业安全及环保的基本要求。

(2)一般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河流、水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距矿产采掘井巷道不小于100m。

安全距离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的,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环境评估,按其评估意见处理。

(3)井场水平高差不超过 m(井场长、宽每10米,水平高差不超过米),井架、机泵房地平面水平高差不超过 m,且稍高于四周,形成1%~2%的坡度,利于排水。

(4)井场施工时,边坡长度小于 10 m时,坡度比例为1:,大于10m 时应结合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崖坡高度每超过10 m,加留一处平台,宽度不小于1 m 。

(5)井场大小不得小于表1的要求。

井场面积标准表1(6)油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50 m×35m;丛式井常规区域每增加1口,挖方加长,高气油比区块挖方加长5~。

气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70 m×50 m;丛式井每增加一口,挖方加长10 m。

2、泥浆池修建规范(1)泥浆池由钻井单位确定具体开挖位置,由钻前施工单位按泥浆池施工标准实施。

(2)泥浆上水池布置在井场的后场,沉砂池布置在钻机的一侧(实方位置),如需增加沉砂池容积时,应在原基础上沿大门方向继续前挖。

(3)油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12 m,气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20 m。

(4)泥浆池大小应不小于表2的要求(注:表中尺寸为池底尺寸)。

泥浆池容积标准表23、生活区场地修建规范(1)生活区原则上应选择在井口上风向位置,尽量避开沟崖、滑坡、塌方等危险地带,选择在地势较为平坦、地质条件较为稳定、便于排水的地带。

(2)钻井队生活区与井场设施应分开摆放。

常规油井区的生活区距井场边缘距离应不小于50米,高气油比区域的生活区与井场边缘距离应不小于200米。

钻井实施细则

钻井实施细则

钻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司《XX与油气钻井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公司工作的有效开展,防止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井喷是钻井事故,井喷失控是灾难性事故。

一旦发生井喷失控或着火爆炸,将会打乱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毁坏、油气井报废、油气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第三条钻井工作是一项要求严格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开发、钻井工程、安全环保和教育培训等部门。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井喷是可以预防的、井喷失控是可以避免的”、“井喷失控是责任事故”的理念,坚持“、环保,联防联治”的原则,构建完善“积极”长效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坚决杜绝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钻井技术是保证油气XX钻井安全的关键技术。

做好工作,既有利于发现和保护油气层,又可有效地防止钻井井喷、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本细则规定了公司钻井风险分级和管理、设计、装置、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管理制度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钻井作业的管理。

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及进入公司区域作业的钻井和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风险分级与管理第七条井位踏勘、钻前准备和编制钻井设计时,必须进行风险识别,针对主要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

第八条根据公司实际,从设计井的地质条件、地面环境和工艺技术难度等入手,钻井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井:区域探井、油气井、高压油气井、高含硫油气井、深层潜山井、欠平衡钻井和海洋钻井平台施工井。

二级风险井:探井、评价井、含硫油气井、水平井、侧钻及中途测试等特殊工艺井,NP1-1人工端岛和NP1-2 、NP1-3、 NP4-1、NP 4-2人工岛上施工的其它井。

三级风险井:除一、二级风险井之外的其它井。

钻井施工规章制度

钻井施工规章制度

钻井施工规章制度
是为了保障钻井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并提供指导和约束作用。

1. 工作安全规定:明确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规范,包括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遵循安全作业程序等。

2. 注意事项:列出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在施工前需要进行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需注意的特殊情况等。

3. 施工流程:规定钻井施工的具体流程,包括钻井前的勘探和设计、钻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试验和测试等。

4. 施工质量要求:规定钻井施工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包括钻井作业的各项参数要求、质量检查方法和程序等。

5. 技术要求:列明钻井施工中需要遵循的技术要求,包括钻井设备的技术规范、施工工艺的要求、危险源控制等。

6. 异常处理措施:规定钻井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理、设备故障的处理、人员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7. 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对钻井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和监控等。

8. 施工记录和报告:规定钻井施工过程中必须填写、记录和报告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作业日志、设备维护记录、安全事故报告等。

以上是钻井施工规章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钻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1、井场修建规范(1)井位勘定应遵循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但井场修建应满足井控安全和钻井作业安全及环保的基本要求。

(2)一般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河流、水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距矿产采掘井巷道不小于100m。

安全距离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的,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环境评估,按其评估意见处理。

(3)井场水平高差不超过0.5 m(井场长、宽每10米,水平高差不超过0.1米),井架、机泵房地平面水平高差不超过0.14 m,且稍高于四周,形成1%~2%的坡度,利于排水。

(4)井场施工时,边坡长度小于10 m时,坡度比例为1:0.4,大于10m时应结合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崖坡高度每超过10 m,加留一处平台,宽度不小于1 m 。

(5)井场大小不得小于表1的要求。

井场面积标准表1(6)油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50 m×35m;丛式井常规区域每增加1口,挖方加长4.5m,高气油比区块挖方加长5~5.5m。

气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70 m×50 m;丛式井每增加一口,挖方加长10 m。

2、泥浆池修建规范(1)泥浆池由钻井单位确定具体开挖位置,由钻前施工单位按泥浆池施工标准实施。

(2)泥浆上水池布置在井场的后场,沉砂池布置在钻机的一侧(实方位置),如需增加沉砂池容积时,应在原基础上沿大门方向继续前挖。

(3)油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12 m,气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20 m。

(4)泥浆池大小应不小于表2的要求(注:表中尺寸为池底尺寸)。

泥浆池容积标准表23、生活区场地修建规范(1)生活区原则上应选择在井口上风向位置,尽量避开沟崖、滑坡、塌方等危险地带,选择在地势较为平坦、地质条件较为稳定、便于排水的地带。

(2)钻井队生活区与井场设施应分开摆放。

钻井施工现场技术管理规定

钻井施工现场技术管理规定

钻井工程技术管理规定材,其规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条:检查钻具规格,丈量钻具和表层套管长度。

第三条:检查各种配合接头和规格,其中包括长度、内径、外径、螺纹类型,并做好原始记录。

第五条:准备好井场用各种生产报表。

第六条:按技术规定调校好各种仪表,保证灵活、准确。

第七条:井场钻具应摆放在管架台上,排放整齐、丝扣清洁、水眼畅通。

第八条:做好循环系统试压工作,保证不刺、不漏。

钻井液准备第一条:检查并调试好钻井液性能测定仪器。

第二条:调整并应配制好足够的钻井液,性能到达设计要求。

第三条:探井、高压井除配足正常钻井所需的钻井液外,根据井的情况,备有足够的加重材料。

第四条:根据设计要求将各种符合技术要求的处理剂一次到位。

第二章钻井过程中技术管理制度第一条:表层井段必须打直,天车、转盘、井口必须找正,采用轻压吊打,防止上部井斜。

第二条:冲鼠洞前钻台下面必须清理干净。

杜绝钻台下落物,保证井眼干净无落物。

长度确定,套管鞋深度到大井眼深度的距离要小于2米,需要电测的探井用二开钻头打20米口袋测井。

第四条:表层下套管及固井施工要严格执行《固井工作管理规定》,严禁将错扣套管下入井内,防止发生断套管事故,水泥要设计要求到达返高〔或者返到地面〕。

第五条:二开前要将出水导管找正拉紧,钻水泥塞要选择和套管内径相近的钻头,防止水泥环脱落给下步施工带来后患。

第六条:二开后必须本着快速钻进的原则,加强各项管理工作。

设计。

第七条:∮311和∮40-55升/秒,始终保证井眼清洁,返砂良好。

第八条:坚持短起下钻制度为了防止缩径,钻头在井下工作40小时或进尺超过300米,必须进行短起钻,每次短起的深度要起到上次起钻或短起位置以上50——150米。

如有其它不正常现象要继椟上起,直到正常为止。

第九条:循环泥浆制度1、每次起钻前要大排量充分洗井2一3周,振动筛除砂器必须使用,泥浆性能到达要求,井眼充分净化方可起钻。

2、为了有效防止井塌,严禁定点循环泥浆,尤其不在易塌井段循环。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施工规定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施工规定

XX油田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为了规范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标准,保证钻井施工安全,有利于油气井后续管理和维护作业,有利于节约土地和降低成本,同时,根据市场开放的客观需要,为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的实施进程,结合长庆油田的地貌特征及外部关系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井场修建规范1.选定原则(1)井位勘定应遵循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但井场修建应满足井控安全和钻井作业安全及环保的基本要求。

(2)一般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河流、水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距矿产采掘井巷道不小于100m。

安全距离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的,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环境评估,按其评估意见处理。

2.技术要求(1)井场水平高差不超过0.5 m(井场长、宽每10米,水平高差不超过0.1米),井架、机泵房地平面水平高差不超过0.14 m,且稍高于四周,形成1%~2%的坡度,利于排水。

(2)井场施工时,边坡长度小于 10 m时,坡度比例为1:0.4,大于10m时应结合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崖坡高度每超过10 m,加留一处平台,宽度不小于1 m 。

(3)井场大小不得小于表1的要求。

井场面积标准表1(4)油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50 m×35m;丛式井常规区域每增加1口,挖方加长4.5m,高气油比区块挖方加长5~5.5m。

气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70 m×50 m;丛式井每增加一口,挖方加长10 m。

二、泥浆池修建规范1.泥浆池由钻井单位确定具体开挖位置,由钻前施工单位按泥浆池施工标准实施。

2.泥浆上水池布置在井场的后场,沉砂池布置在钻机的一侧(实方位置),如需增加沉砂池容积时,应在原基础上沿大门方向继续前挖。

3.油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12 m,气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20 m。

地热钻井工程管理规定

地热钻井工程管理规定

地热钻井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热钻井工程管理,满足地热开发需要,保证钻井工程质量,促进钻井技术提高,特制定本该规定。

第二条钻井工程管理应结合地质与工程难点,推广成熟技术的应用和推进科技创新,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提高钻井速度和钻井质量。

第三条地热钻井工程流程:地热地质资源勘查——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确定井位——上报论证审批——根据地质资料编写钻井工程设计——地热钻井工程施工招标——钻前准备——钻进作业——固井——测井——洗井——试水试验——竣工验收——设备离场——递交成井报告,水质检验报告。

第四条钻井工程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钻前地质论证、钻井施工设计管理、钻井过程管理、钻井监督管理以及健康、安全、环境管理(HSE)。

第五条钻井施工过程中应强化安全生产,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理念,各项活动应符合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仅适用于该企业内部。

第二章钻前地质论证第七条钻前地质论证是单井钻井设计的依据和基础。

主要包括论证区地热地质特征、成井方案、地热井施工技术要求、地热水开发与环境地质问题。

第八条地热地质特征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充分收集邻区已成井解释的地质概况,收集和分析论证区勘探资料并在不明区域投入相应的物探勘探工作,进行论证区地貌、地质构造特征、地层与热储、地温场特征、富水性特征、水化学特征论证。

第九条成井方案编制结合地面建设的需要,充分利用适合该地热田的钻井技术,使方案先进适用、经济可行,保证地热田高水平开发。

第十条成井方案编制主要包括:井位布置、井型、井身结构设计、完井要求,固井要求、成井指标预测、设计方方案综合评价。

第十一条地热井施工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钻井队伍选择、钻井施工设计、套管材料、钻井液、地质录井、测井、止水、洗井、抽水试验、水气采集和测试、探沉砂面、工程验收、资料提交。

第十二条地质论证前期应向地热管理部门报批论证申请。

第十三条钻前地质论证由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的公司进行编制并报地热管理部门进行论证评审。

钻井施工作业安全规章(DOC 24页)

钻井施工作业安全规章(DOC 24页)

钻井施工作业安全规章(DOC 24页)三、钻井施工作业安全规程(一)设备搬迁安全规定1、搬迁之前,由平台经理、安全官认真组织开好动员会、班组长会以及班前会,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搞好协调。

2、干部实行分工责任制,新老井必须有一名干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

3、根据设备的安装顺序,有次序地组织好装车,起吊绳套无断丝、无锈蚀,使用标准绳套。

4、起吊设备时,根据设备的重量、高度、长度、宽度选择合适的绳套和车辆。

5、设备起吊时,严禁任何人站在设备上或在吊装设备行程下来回走动。

6、严禁任何人随同设备或游动系统升降。

7、起吊超长、超重设备需用2台吊车时,吊车司机应密切配合,并专人指挥同时起吊。

8、起吊设备必须用绳扶正,禁止用手扶正。

9、吊装油罐、泥浆罐、水罐等罐类容器时,必须事先将液体放尽,以保证吊装和行车安全。

10、严禁吊斜重物。

11、设备装车时,应用绳扶稳设备,慢慢平稳装车,车厢内禁止站人。

12、所有设备必须装在车辆的中间位置。

13、设备装车时,要有专人指挥,指挥手势规范,信号明确。

14、设备整体吊装时,必须用双绳套,四角挂稳。

15、设备需要拖拉机拖时,绳套应挂在设备的安全位置,防止拖坏设备,拖拉机与设备之间严禁站人。

16、远距离搬迁时,必须将设备垫好、垫平、捆绑好。

17、禁止客货混装。

18、设备装车后,高度不得超过4.5m(自地面算起)。

19、远距离搬迁,有专人巡路、架线。

车辆在道路不好的地面上行驶,应防止设备滑脱。

(二)设备安装安全规定1、设备安装的安全规定(1)设备安装之前,由平台经理、安全官认真组织开好动员会,班组长会以及班前会,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搞好协调。

(2)按设备安装顺序卸车安装,做到先就位,后安装,先找正,后固定。

(3)在设备高处使用手工具时,必须将手工具(榔头、扳手、千斤、管钳、撬杠)栓好保险绳,零配件应装在工具袋内,工具零件不得上抛下扔,非工作人员应站在工具活动范围以外,操作人员使用工具时应抓紧抓牢、操作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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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暂行)
为了规范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标准,保证钻井施工安全,有利于油气井后续管理和维护作业,有利于节约土地和降低成本,同时,根据市场开放的客观需要,为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的实施进程,结合长庆油田的地貌特征及外部关系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井场修建规范
1.选定原则
(1)井位勘定应遵循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但井场修建应满足井控安全和钻井作业安全及环保的基本要求。

(2)一般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河流、水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距矿产采掘井巷道不小于100m。

安全距离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的,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环境评估,按其评估意见处理。

2.技术要求
(1)井场水平高差不超过0.5 m(井场长、宽每10米,水平高差不超过0.1米),井架、机泵房地平面水平高差不超过0.14 m,且稍高于四周,形成1%~2%的坡度,利于排水。

(2)井场施工时,边坡长度小于10 m时,坡度比例为1:0.4,大于10m时应结合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崖坡高度每超过10 m,加留一处平台,宽度不小于1 m 。

(3)井场大小不得小于表1的要求。

井场面积标准表1
(4)油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50 m×35m;丛式井常规区域每增加1口,挖方加长4.5m,高气油比区块挖方加长5~5.5m。

气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70 m×50 m;丛式井每增加一口,挖方加长10 m。

二、泥浆池修建规范
1.泥浆池由钻井单位确定具体开挖位置,由钻前施工单位按泥浆池施工标准实施。

2.泥浆上水池布置在井场的后场,沉砂池布置在钻机的一侧(实方位置),如需增加沉砂池容积时,应在原基础上沿大门方向继续前挖。

3.油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12 m,气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20 m。

4.泥浆池大小应不小于表2的要求(注:表中尺寸为池底尺寸)。

泥浆池容积标准表2
三、生活区场地修建规范
1.生活区原则上应选择在井口上风向位置,尽量避开沟崖、滑坡、塌方等危险地带,选择在地势较为平坦、地质条件较为稳定、便于排水的地带。

2.钻井队生活区与井场设施应分开摆放。

常规油井区的生活区距井场边缘距离应不小于50米,高气油比区域的生活区与井场边缘距离应不小于200米。

气井生活区与井场边缘距离应不小于200m。

3.生活区场地的修建面积应满足所有生活设施的摆放需求。

四、钻前道路修建规范
1.应避开易滑坡、坍塌、泥沼等不良地段,按照通行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选择线路,充分利用原有道路。

2.平坦地段修筑钻前道路,路基宽度应不小于7m,有效路面不小于6m。

山区修筑钻前道路应因地制宜,路基宽度应不小于6m,有效路面应不小于5m。

3.转弯处曲率半径不小于18m,路面宽度不小于8m。

4.在多弯、相互不能通视处应设置会车道。

一般每间隔250-400 m修一处会车点,会车点路面宽8 m、长度大于20 m。

5.道路纵坡坡度一般不大于15%(8°),局部复杂路段最大不超过36%(20°),确保各种施工车辆正常通行。

五、竣工验收与处罚
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组外协人员牵头,组织钻井、地质、监督以及钻前施工单位人员,按照规范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认,不合格的必须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由钻井监督予以处罚。

1.修建井场未达到要求,处罚1~3万元。

2.修建泥浆池未达到要求,处罚0.5~1万元;
3.修建生活区距井场距离未达到要求,每口井处罚1万元,并要求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新钻井每口井处罚2万元。

4.钻前道路未达到要求,处罚1~3万元。

六、附则
1.本规范未规定的事宜,仍按相关要求执行。

2.因特殊工艺及设备对井场修建有新要求的,由项目组根据现场情况另行商定。

3.本规范仅适用于钻前临时用地,征地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4.本规范由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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