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范本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5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循环利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促进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应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强企业自律,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为,保障公众生态环境安全。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第六条国家应当设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服务等职责。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应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工作高效顺畅。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应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相关数据和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促进资源的回收、加工、再利用和销售。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加强对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基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做到合规经营。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回收利用效益。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执法监督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执法监督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的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为。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五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修旧利废是降低成本,提高物资利用效能的有效方式之一,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其定义、分类以及工作职责和奖罚,逐步降低设备维修物料消耗,实实在在做到节约增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
二、修旧利废的定义(一)旧设备1.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设备,在原设计使用点已不再使用的。
2.库存时间较长,原有用途已变更,不再使用的。
(二)废设备1.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____%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____%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三)废旧零部件1.在检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或未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的总成件。
2.库存时间太长的零部件。
三、修旧利废针对废旧设备、零部件采用本单位自修或外委维修,使其性能达到或接近相同产品的技术指标,或从废设备中拆卸有效零件用于其他场合。
(一)修旧利废的范围1.旧设备、旧零件的恢复使用。
2.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包括各类液压泵、油缸、液压马达及各类仪器仪表总成)。
3.报废设备中部份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
4.各类阀门的修复再利用。
5.各种液压元件的修复。
6.各类控制元件、操作元件的修复。
7.各种基础件、结构件、过流件修复。
8.各种齿轮、轴的修复。
9.各种托辊、滚筒的修复。
10.各类变压器、变频器继电器、电机仪器仪表的修复。
11.各种电瓶、马达、发电机等直流电器的修复。
12.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延长设备、备件的使用寿命。
13.废旧电缆、电线的回收利用。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共5篇)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共5篇)第一篇: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经批准报废的各类物资,包括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要及时回收废旧物资,鉴定部门要认真客观鉴定,杜绝浪费闲置现象。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第五条各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和收集管理。
第六条公司仓库为废旧物资的存储管理部门,仓库主管有权对厂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物废旧物资清回仓库办理报废手续。
第七条各使用部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具有修复利用价值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
第八条各使用部门物资报废应填写报废申请表,根据不同分类办理相应的报废手续。
一、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无利用价值的边角废料及其他低值易耗品可以直接报废,交仓库回收。
公司另行制定直接报废物资目录。
二、固定资产或需要技术鉴定的报废申请由公司技术、设备、工程部门进行现场鉴定,经鉴定有修复利用价值的物资进行维修,无修复利用价值的交分管副总审批做报废处理。
原值在五万元以上的报废申请需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对于废旧物资,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仓库应根据批准的报废申请单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
入库单一式三份,使用单位一份,计划财务部一份,仓库留底一份。
因技术等原因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确需领用的,可先打欠条后领用,一周内必须交旧。
第十条仓库、计划财务部、使用单位要建立废旧物资台帐,认真登记核算。
第三章废旧物资利用与处理第十一条收回后的废旧物资归类存放,可调剂使用的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仓库根据废旧物资库存情况每月填制《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交计财部部长、分管副总审批后办理废旧物资出售事项,对于金额较大固定资产的处理申请还需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例文(3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制度,促进废旧物资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包括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各类废旧物资的回收、收购、贮存、运输、加工利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坚持“资源再生、环境友好”的原则,优先发展回收利用产业,通过加强监管、规范管理、科技支撑和政策引导,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实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行业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拥有相应的固定场地和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三)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贮存、加工的技术与经验;(四)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数据真实、及时、准确;(五)配备专业的人员,能够进行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分拣和加工;(六)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分拣和加工。
废旧物资应当按照不同种类分别贮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当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对合法信用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和支持,对违法失信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
第三章废旧物资运输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运输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取得运输许可证;(二)具备废旧物资的运输车辆和设备,符合环保要求;(三)配备熟悉运输操作流程和安全防护的专职人员;(四)建立废旧物资运输车辆定位监控系统,确保货物安全。
第九条废旧物资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车辆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模版(三篇)

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制定本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单位或个人对废旧物资进行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和销售的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是指失去使用功能、不具备再次利用价值,需要进行处理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
第四条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应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废旧物资收集第五条废旧物资收集应设立专门集中点,方便单位或个人进行投放。
第六条废旧物资收集点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环境卫生。
第七条废旧物资收集点应设置标识牌,明确收集物种类、规定投放时间和方法。
第八条废旧物资收集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集装箱或储存设备,确保物资的安全存放。
第九条废旧物资收集点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收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需向废旧物资收集点投放废旧物资,不得随意丢弃或倾倒,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废旧物资分类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应根据种类进行分类,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标注。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分类标准应包含废纸类、废塑料类、废玻璃类、废金属类等。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分类应遵循尽量减少混杂杂质的原则,方便后续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分类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分类的准确性和质量。
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需将废旧物资投放到相应的分类容器中,严禁随意混放,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废旧物资运输第十六条废旧物资运输应符合相关的运输法规和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止物资散落和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十九条废旧物资运输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运输技巧和安全知识。
第二十条废旧物资运输人员应佩戴合适的劳动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需委托合格的运输公司进行废旧物资运输,不得擅自私运,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废旧物资处理第二十二条废旧物资处理应遵循环保和资源再利用的原则。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例(5篇)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____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
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本(4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废旧物资和修旧利废的管理,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的保护,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在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方面的行为。
第三条废旧物资是指经使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丧失使用价值的物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铁、废玻璃、废电子产品等。
第四条修旧利废是指修理、加工或者利用废旧物资生产的物品或者材料。
第五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原则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科学规范、依法治理。
第六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要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经营谁责任、谁运输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资源循环利用第七条国家鼓励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八条国家支持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分拣、加工、利用等活动。
第九条国家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的监管,推动其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和管理提升。
第十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分拣、加工、利用等工作。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火灾、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废旧物资的全程可追溯。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国家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十五条国家加强对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对环境的影响的监管,推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合理使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处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对水、土壤、空气的污染。
第十七条国家支持和推广环保技术和工艺,提高废旧物资的处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废水、废气、废渣等治理设施,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九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废物生成、运输、处置的详细信息,并保存一年以上。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各部室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业垃圾等,一律由供应贸易部和生产技术部组织回收。
第三条: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部门负责交送供应贸易部回收。
第五条:供应贸易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根据品种、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第六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供应贸易部门出售。
销售款统一交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废旧物资售出后,凭供应贸易部门开具的专用出门证出门,其它出门证一律无效。
第八条:供应贸易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九条: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保证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一年____月____日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本(二)标题: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废旧物品的分类、收集、处置等管理流程,保证废旧物品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理,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及员工。
二、定义1. 废旧物品:指在生产、办公和日常生活中因性能失效、残损、超过使用寿命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使用的物品。
2. 废旧物品管理责任人:指被委派负责废旧物品管理的人员。
三、废旧物品管理流程1. 分类1.1 办公废旧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废旧家具等。
1.2 生产废旧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废料、废机械设备、废电子产品等。
2. 收集2.1 办公废旧物品:每个部门设立废旧物品收集箱,员工将废旧物品投放到对应的收集箱中。
2.2 生产废旧物品:生产部门负责将废旧物品收集并暂时存放在指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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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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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Q/JXHG 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XHG 20302—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Disposal Measures of Waste and Used Materials
-10-06发布 -10-06实施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暂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废旧物资是指:设备(材料)不能实现其应该具有功能,或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
本制度规定了废旧物资的回收、储存保管、处理的程序、要求、职责、权限、作业方式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废旧物资管理业务工作。
2 职责
2.1 物资部是废旧物资管理的实施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处理等。
2.2 公司工艺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行政部等配合废旧物资管理的实施。
2.3 监审办公室是废旧物资管理的监督部门。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废旧物资的鉴别
物资部根据回收物资情况将需要报废或回收物资列出清单,注明报废原因(属固定资产报废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理),交对口技术部门审核,物资部、工程部、监审办共同现场签字确认。
如果属于包装材料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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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值品需要及时处理的,由物资部通知监审办进行确认。
3.2 废旧物资的回收及储存保管
3.2.1 物资部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分类整理、储存保管,并配合进行销售处理。
3.2.2 物资部回收管理员应根据施工单位和公司各部室的通知及时对物资进行回收及登记,并按要求(报废或留用)分类、分级存放。
对有修复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送对应的仓库保管,由对口采购员及时联系修复备用。
3.2.3 对长期闲置不用或因技改等原因不再使用的物资,需经公司召开鉴定会确定后,再根据鉴定意见进行相应处理。
3.2.4 一次性包装材料,由对口管理部门通知,物资部组织回收,统一对外销售。
3.2.5 回收回来的废旧物资,确认对外处理的,回收管理员应按物资属性、价值大小进行分类、分级妥善保管,建立废旧物资保管台帐,及时向物资部经理通报信息。
每月25日前按时报送废旧物资回收、保管报表。
3.3 废旧物资处理程序
3.3.1 物资部废旧物资调剂人员负责报废物资(如设备、钢材、有色金属、催化剂、化工原料、油等)、一次性包装材料、生产性废弃物、废旧包装桶等的销售处理日常业务工作。
3.3.2 废旧物资的处理遵循统一处理、公平竞争、先款后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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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3.3.3 对前来联系业务的单位,废旧物资调剂人员应将对方的相应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收集归档,经审查资料齐全完备、合法有效的单位,报仓储分部经理批准后进入《废旧物资回收备案单位》名单,不提供相应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单位,不予进行业务交流。
3.3.4 必须是进入物资部《废旧物资回收备案单位》名单的公司,才有资格参加我公司的废旧物资处理竞标。
3.3.5 废旧物资调剂人员应不定期对《废旧物资回收备案单位》进行整理,对长期无联系或在合作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应及时从名单中删除。
3.3.6 批量集中处理采用招标竞价的方式确定售价及买家。
由物资部牵头,监审办、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中标单位确定后,报监审办、财务部、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及时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3.3.7日常零星处理,从《废旧物资回收备案单位》中选择不少于三家单位,采用竞价的方式确定售价及买家。
由物资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废旧物资处理书面申请,报经分部领导、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按批准的申请进行物资准备、现场看样、向备案单位进行询价等前期准备工作,待报价资料收集完成、确定中标单位后,逐级进行审批。
随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销售金额小于1万元的能够不签定合同)。
如属于一次性包装材料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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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