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农药喷施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轻农药喷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 《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5.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药喷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以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1. 农药中毒事故;2. 农药泄漏事故;3. 农药火灾事故;4. 农药环境污染事故;5. 其他农药喷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1. 成立农药喷施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调度。
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农业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
(2)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事故的医疗救治和健康监测。
(3)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事故的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
(4)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监测和预防1. 建立农药喷施事故监测网络,对农药喷施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实时监测。
2. 加强农药喷施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安全意识。
3. 强化农药喷施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农药使用和安全操作知识。
4. 定期检查农药喷施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六、应急处置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人员疏散: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 事故现场处理:按照事故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如封闭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清理泄漏物等。
4. 医疗救治: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对中毒人员实施紧急救治。
5. 环境监测与治理: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农药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一、背景农药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投入品,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农药的滥用、不当使用和残留问题也日益突出,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为提高应对农药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降低农药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二、目的1.检验和评估农药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2.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应急响应能力;3.加强农药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的实战演练;4.提高公众对农药事故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演练组织1.成立农药应急演练指挥部,负责演练的总体协调和指挥;2.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演练评估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3.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农药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演练。
四、演练时间及地点1.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2.地点:XX市XX县XX乡XX村农药仓库。
五、演练内容1.农药泄漏事故应急处置;2.农药中毒事故应急处置;3.农药污染事故应急处置;4.农药事故应急演练总结评估。
六、演练步骤1.启动应急预案:接到农药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现场处置,包括人员疏散、事故现场封锁、污染物控制、事故调查等;4.医疗救治:对中毒人员实施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5.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6.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7.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七、演练要求1.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农药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演练;2.参演人员要严格遵守演练纪律,确保演练顺利进行;3.参演单位要提前做好演练准备工作,确保演练所需的物资、设备、人员到位;4.演练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5.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喷洒农药__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农药喷洒作业的安全,有效预防、控制和减轻农药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使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药喷洒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包括农药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农药喷洒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农药喷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由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部、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部门组成。
3. 职责- 农业农村局:负责事故调查、农药使用管理、技术指导。
- 应急管理部:负责组织应急响应,协调各部门工作。
- 公安消防:负责火灾、爆炸事故的灭火救援。
- 卫生防疫:负责中毒事故的救治、疫情监测和防控。
- 环境保护: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治理和修复。
三、监测和预防1. 农药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农药购买、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 定期对农药使用者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 做好农药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2. 事故监测- 建立农药喷洒事故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故信息。
- 加强对农药喷洒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应急处置1. 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 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类型,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 针对农药泄漏事故,立即进行隔离、封锁、清理,防止污染扩散。
- 针对中毒事故,立即组织救治,并做好疫情监测和防控。
- 针对火灾、爆炸事故,立即组织灭火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3. 信息发布- 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五、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 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调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善后处理- 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农药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农药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农药污染事故,包括农药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废弃等环节中的环境污染事故。
三、事故分级农药污染事故分为四个等级:1. 一般事故:造成一定范围内生态环境破坏,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2. 较大事故:造成较大范围内生态环境破坏,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3. 重大事故:造成重大范围内生态环境破坏,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4. 特大事故:造成极其严重范围内生态环境破坏,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极其严重影响的事故。
四、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农药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
2. 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技术专家组、救援队伍、信息宣传组等。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发生农药污染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调查应急指挥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原因、污染范围、影响程度等进行调查。
3. 事故处置根据事故等级,采取以下措施:(1)一般事故: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源,消除污染,减轻影响。
(2)较大事故:启动应急响应,扩大处置范围,加强监测,确保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3)重大事故:启动应急响应,加大处置力度,确保污染得到全面控制。
(4)特大事故: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处置,确保污染得到彻底消除。
4. 事故善后处理(1)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2)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
(3)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事故处置过程中物资供应。
3. 技术保障:成立技术专家组,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4. 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发布和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5. 法律保障: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农药_安全事故_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1)使用农药造成的农作物药害事故;(2)使用农药造成的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死亡事故;(3)在农药使用环节发生的人畜中毒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农药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农药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置和恢复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监测组、处置组、保障组、宣传组等。
2.2 各组成员职责(1)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
(2)监测组:负责农药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和上报工作。
(3)处置组:负责农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现场救援、人员救治、环境治理等。
(4)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5)宣传组:负责农药安全事故的宣传、培训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监测和预防3.1 监测监测组负责农药使用过程中的监测工作,包括农药残留、环境监测、生物监测等,确保及时发现农药安全事故隐患。
3.2 预防(1)加强农药使用知识普及,提高农民安全意识;(2)严格执行农药使用规范,确保农药安全使用;(3)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药行为;(4)建立农药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事故信息。
四、应急处置4.1 事故报告发现农药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4.2 现场处置处置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以下工作:(1)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事故原因;(2)组织人员救治伤员,确保人员安全;(3)对受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喷洒农药_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农药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3. 《农药使用技术规范》4. 《农药使用安全操作规程》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喷洒农药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农药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
四、应急组织与职责1.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置和恢复工作。
2. 设立应急小组,负责事故现场处置、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物资供应等工作。
3. 设立专家咨询组,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
五、应急响应程序1. 发现事故:发现农药喷洒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本预案,并通知应急小组和专家咨询组。
3. 现场处置:应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人员疏散、隔离事故区域、控制泄漏等。
4. 医疗救护: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并送往医疗机构救治。
5. 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6. 信息发布: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告知公众事故情况及应对措施。
7. 后期处置: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恢复正常生产。
六、应急处置措施1. 农药泄漏:立即关闭泄漏点,使用吸附材料吸附泄漏的农药,收集处理。
2. 中毒事故: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同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火灾事故:使用灭火器、灭火器材等扑救火灾,并防止火势蔓延。
4. 爆炸事故:立即隔离事故区域,防止爆炸物飞散,同时进行灭火、救护等应急处置。
七、后期处置1. 清理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彻底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2. 调查事故原因: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 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处理。
八、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农药经营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减轻农药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药经营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农药管理条例》3. 《农药经营管理办法》4.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办法》5.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6. 《突发事件应对法》7.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药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农药产品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2. 农药产品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3. 农药产品标签、说明书、包装不符合规定,导致安全事故;4. 其他农药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农药经营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处置农药经营安全事故。
应急指挥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农药经营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
应急处置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2)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和事故处理;(3)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赔偿、恢复生产等。
五、应急处置措施1. 事故报告发生农药经营安全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现场处置(1)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确保人员安全;(2)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现场污染。
3. 事故调查与处理(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善后处理(1)对事故受害者进行赔偿;(2)恢复正常生产秩序;(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农药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减轻农药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5. 《农药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农药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农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2. 农药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泄露、污染等事故;3. 农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中毒、药害等事故;4. 其他农药质量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4. 依法依规,规范操作;5. 上下联动,协同作战。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1. 农药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1)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农药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2)组成:由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 农药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小组”)(1)职责:负责农药质量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应急保障等工作。
(2)组成:由农业、公安、环保、卫生、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3. 农药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小组”)(1)职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决策建议。
(2)组成:由农药、医学、环保、应急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
六、应急处置流程1. 紧急报告(1)发生农药质量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农业部门报告。
(2)县级农业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市级农业部门报告。
(3)市级农业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向省级农业部门报告。
2. 启动应急预案(1)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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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形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使用农药造成的农作物药害事故;
(2)使用农药造成的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死亡事故;
(3)在农药使用环节发生的人畜中毒事件。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科学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规范有序、快速高效。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农业部成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范围内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成员由农业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
办公室设在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办公室主任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管副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管副主任担任。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领导机构职责
(1)指导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2)确定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控制级别,部署应急处置措施。
(3)向社会发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信息或公告。
(4)确认处置结果,决定解除警情。
2.3 工作机构职责
(1)受理、收集、整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信息,向领导机构报告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有关情况。
(2)组织专家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级别建议。
(3)组织开展事故技术鉴定,提出补救措施,查缴涉案农药产品。
(4)监督、检查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汇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结果,提出解除警情建议。
(6)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和管理。
(7)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8)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和预防
3.1 监测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监测机制。
建立农药信息监测点,定期对农药产品质量、使用状况等进行调查分析。
3.2 应急准备措施
(1)建立完善农药监督抽查制度,及时公布农药质量状况信息。
(2)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息交流。
(3)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培训,保障农药使用安全。
(4)对农药质量、使用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防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事件分级
根据人畜伤害、经济损失、受害面积、社会影响和控制难易程度,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4.1.1 ⅰ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5万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3)发生100人以上中毒或者5000头(只)以上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ⅰ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2 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1万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发生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0头(只)以上、50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ⅱ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3 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3)发生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者300头(只)以上、10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ⅲ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1.4 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使用安全事故:
(1)农作物药害面积在200亩以上或者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家禽、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3)发生5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或者100头(只)以上、300头(只)以下牲畜中毒;
(4)其他需要认定为ⅳ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
4.2 信息报告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上报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初次报告后,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报告最新动态。
特殊情况下允许越级报告。
4.3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调查,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次生灾害,同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事故等级建议。
4.4 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由相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使用安全事故,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全国应急响应;发生ⅱ级使用安全事故,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省级应急响应;发生ⅲ级使用安全事故,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发生ⅳ级使用安全事故,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4.5响应措施
(1)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形势,研究落实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慰问受害群众,核查情况,指导开展处置工作。
(3)组织技术鉴定,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制定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6 指挥与协调
(1)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督导,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应急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区域通报情况。
(2)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启动本级预案时,由于能力和条件不足等特殊原因不能有效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时,可请求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或者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7 信息发布
根据分级响应机制,相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区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不同情况,按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信息。
4.8 应急结束
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的决定,公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解除警情。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善后保障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因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致病、致残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保障事发地区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2)减少损失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农民积极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5.2 评估总结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析、评价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案例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资金保障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6.2 技术保障
部、省、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农药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承担农药应急处置农药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
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技术专家库,负责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技术支持。
6.3 信息保障
农业部建立农药监管网络信息平台,收集、分析和公布农药产品质量、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6.4 人员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负责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传教育与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辖区内有关人员进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救助知识的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药安全使用及事故处置知识。
7.3 监督检查
ⅰ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农业部组织监督检查。
ⅱ级和ⅲ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监督检查。
ⅳ级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由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监督检查。
7.4 奖惩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预案要定期评估,并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报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2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因农药残留超标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规定办理。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